1、_农村水塘(水库)承包合同书华社合同书()字承包书第 号发包方: 承 包 方: 湘潭市华鹰生产队种养产品开发专业合作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湖南省实施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发包方将村组集体有所有权的水塘(水库)承包给承包方从事水产养殖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一、承包水塘(水库)名: 面 积: (亩、平方)。 位置: 。二、承包形式:家庭承包外其他方式承包 三、承包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 年。四、上交承包款: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交款方式及时间: 。五、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2、1、本水塘(水库)所蓄之水为农业生产农田灌溉水的主要水源;在本水塘(水库)所辖灌溉范围内的农业生产的浇灌用水不能得到有效保障的情况下,承包方不得肆意开闸放水或执意闭闸蓄水。2、发包方有权监督承包方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并合法使用所承包的水塘(水库);及有义务维护承包者的合法权益。3、发包方及本水塘(水库)灌溉范围所辖各村组有义务和责任为其(水库)水塘基坝进行维护和修缮;因承包方对其(水库)水塘基坝在自行进行维护和修缮行为并有向发包方知会通过的、所产生的维护和修缮费用,发包方及本水塘(水库)灌溉范围所辖各村组需为其承担;并创造条件,尽可能为承包方提供生产经营服务。六、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1、承包方有
3、经营自主权并有权享受发包方提供的各项服务。2、承包方必须按合同约定上交承包款。3、承包方未经发包方书面允许不得在其承包得水塘(水库)内地内擅自改变地貌,人为的导致水塘(水库)淤塞或塘基坝坍塌、管漏;只允许从事水产养殖,严禁将承包水塘(水库)用于违法经营。4、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如遇意外,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直至合同期满。七、在合同承包期内,如遇承包范围的水塘(水库)被征用或村集体规划使用,承包方必须服从。征用后,承包方只享受水产养殖经营物的赔偿及补偿费。其他待遇归发包方。八、违约责任:如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如承包方违反合同约定或违法使用水塘(水库),发包方一经发现可单方终止合同,
4、收回发包水塘(水库)并不退还承包方的承包费。九、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十、本合同一式 份,发包方及本水塘(水库)灌溉范围所辖各村组和承包方各执一份,本水塘(水库)位置所在村村委备案一份。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发包方(盖公章): 承包方(盖公章):所涉村组(签章): 负责人(签 章):签订日期 年 月 日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包方:宏河镇厂汉沟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乔四毛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过公开协商,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如下:一、甲方将位于永兴村西的57座中棚、村南19座厚墙体温室、1池鱼塘以及后脑包村北的4
5、0座中棚承包给乙方经营。土地方位东起_,西至_,北至_,南至_。二乙方应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不得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为5年,自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四、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年人民币12万元,每年12月1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包金。五、承包期内,甲方不得擅自收回承包地;不得因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六、承包期内,已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甲方。乙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七、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转让流转。流转的收益归已方所有。八、乙方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甲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方式流转的,应当报甲方备案。九、甲方违约,应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十、乙方对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应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十一、乙方逾期未支付承包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未交付部分-%的违约金。十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镇政府各一份。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12年1月1日Welcome ToDownload !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精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