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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县油盘铁矿漳安峥嵘选厂吉安县油盘铁矿(整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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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吉安县油盘铁矿漳安峥嵘选厂吉安县油盘铁矿(整合)项目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简 本)建设单位:吉安县油盘铁矿漳安峥嵘选厂二 一 三 年 八 月目 录1 建设项目概况1 1.1建设项目的地点及背景11.2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生产工艺11.3与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规划环评的相符性2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32.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3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3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43.1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43.2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53.3 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及其预测评价结果63.4 对环境敏感区的主要环境影响和预测评价结73.5

2、污染防治措施、执行标准、达标情况及效果,生态保护措施及效果73.6环境风险分析预测结果、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83.7环境保护措施的技术、经济论证结果 123.8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结果133.9 项目防护距离内的搬迁所涉及的单位、居民情况及相关措施133.10拟采取的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 134 公众参与154.1环境信息的次数、内容、方式154.2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次数、形式214.3公众参与的组织形式224.4公众意见归纳分析224.5公众参与总结26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266 联系方式271 建设项目概况1.1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吉安县油盘铁矿漳安峥嵘选厂吉安县油盘铁矿(

3、整合)项目位于吉安县油田镇大园村境内,整合后矿区范围地理坐标为东径11444431144931,北纬273324273610。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九个省级重点矿区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的批复”(赣府厅字【2007】167号)中有关要求,依据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划定矿区范围批复(赣采复字【2008】0005号),将原吉安县油盘铁矿、吉安县油盘铁矿漳安峥嵘选厂杨福添采区、吉安县油盘铁矿汪水泉采区、吉安县油盘铁矿汪水泉二采区等四个矿山整合为一个矿山,即矿山名称为吉安县油盘铁矿,建设单位为吉安县油盘铁矿漳安峥嵘选厂。1.2 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生产工艺、生产规模、建设周期和投资1.2.1主要

4、建设内容及生产规模整合后,矿区范围为21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由17.61112扩至19.43482,开采标高为+417m-200m;根据评审后的资源储量等实际情况,江西省地矿资源勘查开发有限公司编制了吉安县油盘铁矿漳安峥嵘选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将整合后的年采选规模定为144万吨,不新建选厂、尾矿库、排土场和临时排废场,保留六个选厂、二个尾矿库、六个排土场、六个临时排废场。根据所保留的二个尾矿库的库容,本项目服务年限为13年。属技改项目。1.2.2生产工艺初期采用露天开采,后期转地下开采,分东、西二个采区,开采标高分别为+413m-100m和+417m-200m,选矿工艺为二段一闭路破碎-二

5、段闭路磨矿-三段磁选工艺。在服务年限内仍以露采为主,仅汪水泉二采区露采第7年再转入地下开采,其余采区仍采用露采开采方式。1.2.3建设周期和投资项目总投资22052.1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972.47万元(包括水土保持和生态综合治理投资),占总投资的22.5%。建设期约1年,1.2.4项目工程特点(1)本项目整合后矿区面积由17.61112扩至19.43482,矿区范围面积增加了1.82372;整合后年开采规模由151万吨减至144万吨,年开采规模减少7万吨;产品方案不变(63%的铁精矿);整合后分东、西二个采区进行开采,整合后的初期仍采用露天开采,后期采用地下开采。(2)整合前后选矿工艺

6、不变,仍采用磁选。整合前原四个铁矿共设八个选厂,整合后不新建选厂,但保留六个选厂,关闭二个选厂,选厂减少二个;整合前总的年选矿实际生产能力151万吨,整合后实际选矿生产能力与开采量配套,即年选矿能力为144万吨。(3)整合前已建并使用的尾矿库为六个,整合后不新设尾矿库,但保留现有二个尾矿库,关闭或不使用四个尾矿库,尾矿库减少四个;整合后通过对现有美坑尾矿库的加高扩容,二个尾矿库服务年限约13年。(4)项目位于吉安县油盘镇大园村,整合前后评价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区等特殊保护和重要生态敏感区,环境敏感程度一般。(5)项目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的允许类项目。(6)本项目

7、采矿采用先露采后部分转入地下开采方式,仍以露采为主;选矿采用二段一闭路破碎-二段闭路磨矿-三段磁选的工艺流程;项目产生的废水和固体废物是该项目的主要特征。生产废水大部分回用,废水主要污染物是pH、SS、COD和少量的二类重金属等;固废主要为采矿废石和选矿产生的尾矿;大气污染物为采选产生的粉尘;噪声主要为采矿和选矿产生的设备噪声,噪声的影响主要集中在矿区和选厂内。1.3 建设项目选址与法律法规、政策、规划的相符性(1)整合项目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允许类项目,项目符合赣府厅字【2007】167号文和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划定矿区范围批复(赣采复字【2008】0005号及其延期函中

8、有关要求,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江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项目评价范围内没有特殊保护及重要生态敏感区,不属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规定的禁止和限制矿产资源开发范围。本项目矿山开发符合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规定要求。(3)排土场和尾矿库选址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第36号公告的相关要求,从环境角度分析,排土场和尾矿库的选址是合理的。(4)汪水泉二采区转入地下开采后,可能地表移动范围内无集中居民点,项目选址可行,矿区平面布置合理。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2.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本项目是在原四个

9、矿山整合而成的,评价范围内没有特殊及重要生态敏感区。矿区范围内和所有的地面工程没有国家和江西省保护的陆生动物和栖息地;没有国家和江西省保护的陆生珍稀植物,也未发现古树名木,矿区范围内只有少量的樟树;未发现国家保护的水生动植物。本项目所涉及的河流主要为幸福河和盐田小溪等地表水体,评价范围内具有姜元村等用水井取用地下水等分散式饮用水源,大气降雨是本地区地下水的主要补给源。经监测,评价区域内的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水质、地下水水质、声环境和土壤环境质量均分别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484893)类

10、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三级标准限值要求。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1)地表水环境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为露采场废水、地采矿井涌水、选矿废水、排土场和临时抛废场淋溶废水,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全部进入尾矿库处理后分别排入幸福河和盐田小溪,再入同江。根据地表水评价工作等级,评价范围为美坑尾矿库尾水排放口入幸福河上游500m至与同江河汇合处下游500m,全长11000m。(2)声环境噪声评价范围为矿区边界外200m范围。(3)生态评价范围为矿区边界外延500m。(4)地下水环境评价范围为矿区边界外延500m。(5)环境

11、空气以选矿厂为中心的周边2.5km范围,进场公路两侧100m范围、尾矿库及排土场场界500m范围。(6)环境风险以炸药库为源点3km范围内和尾矿库为源点下游3km范围内。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3.1建设项目的主要污染物类型、排放浓度、排放量、处理方式、排放方式和途径及其达标排放情况,对生态影响的途径、方式和范围(1)整合项目主要污染物类型、排放浓度、排放量、处理方式、排放方式和途径及其达标排放情况见表3-1。表3-1 整合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情况种类污染物名称排放浓度排放量处理方式排放方式排放途径达标排放废气废气排放量54000旋风+湿法除尘排气筒排入大气粉尘14.3

12、7.72连续达标废水废水排放量101.847露采场废水、地采矿井涌水、选矿废水、排土场和临时抛废场淋溶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各自收集池收集后,全部进入尾矿库处理连续处理达标后排入幸福河和盐田小溪,最终注入同江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标准限值的要求污染物CODcr12.8313.07NH3-N0.350.36石油类0.520.529P0.0860.088Zn0.060.061硫化物0.020.020Fe1.651.68Mn1.591.623F0.400.404SS16.516.82固废排放总量648.04尾矿87.75暂存利用废石(土)560.27生活垃圾0.020收集

13、外运处理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固体废物排放量吨/年; 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水污染物排放量吨/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吨/年(2)对生态的影响本项目矿区范围内和所有的地面工程均未涉及到国家级和地方级的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等特殊生态敏感区、国家级和地方级的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原始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等重要生态敏感区,也没有国家有和地方级保护的陆生动植物和水生生物,主要为占地对林地的影响和水土流失,采取水保措施和生态恢复措

14、施,因此对生态影响相对较小。3.2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评价区内无名胜古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和文物保护单位,尾矿库和排土场周边500m范围内、炸药库周边300m范围内均无居民等敏感点,在可能沉陷范围之内无村庄与居民、地表水体、耕地、铁路、公路和其它重要的永久性建筑物等环境敏感点;各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距离、方位见表32和附图五。表32 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一览表环境要素环境敏感目标方位距离(M)规模参照点生态评价范围内农田2350亩、林地7800亩,樟树约25棵地表水幸福河W坝下100小型美坑尾矿库盐田小溪E坝下20小型油盘3号尾矿库地下水姜元村水井SW7

15、50100t/d,可供800人用水1号排土场ES3500原汪水泉二采区环境空气和环境风险姜元村SW70023户/94人1号排土场坑美村NE120015户/58人1号排土场杨家屋村NE15009户/35人1号排土场小庙前村NE85017户/65人美坑尾矿库北边村NE105015户/63人美坑尾矿库庙前小学NE150034人美坑尾矿库大庙前村NE120014户/55人美坑尾矿库楼下村散户ESE5422户/9人美坑尾矿库楼下村ES6206户/19人美坑尾矿库大园村ES70036户/147人美坑尾矿库井头村ES72024户/98人美坑尾矿库庙前村ES75011户/42人美坑尾矿库江背村ES85012户

16、/46人3号排土场狗形坡村NW6504户/13人2号排土场下坪村N13506户/24人美坑尾矿库社坪村N170015户/62人美坑尾矿库石湾村SE8507户/28人油盘3号尾矿库塘屋村SE12008户/30人油盘3号尾矿库台上村SE210034户/137人油盘3号尾矿库棚下村SE16005户/19人油盘3号尾矿库粉桶壁村S8505户/18人油盘3号尾矿库上村S90038户/173人4号排土场盐田村NW12006户/22人油盘3号尾矿库下村SW65014户/55人6号排土场谷坑村N11009户/34人5号排土场大广高速公路E600国道吉安段美坑尾矿库声环境各选厂和各采场评价范围内没有声敏感建筑物

17、项目采矿废水、排土场、淋溶水和选矿废水及生活污水均排入美坑尾矿库和油盘3号尾矿库处理,经过尾矿库处理后废水分别排入幸福河和盐田小溪入幸福河,流经约10.5km后在油田镇排下村流入同江,汇合后由南向东流经万福镇、盘谷镇约25km后汇入赣江,该项目废水排放口下游所涉及的幸福河和同江河段无饮用水源取水口。根据江西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同江河汇入赣江下游约15km分布有峡江县巴邱水厂取水口,即该项目废水排放口下游最近约50.5km处为峡江县巴邱水厂取水口,设计供水能力约6000t/d。在排污口下游幸福河段没有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取水口。评价范围内涉及的地表水主要为盐田小溪和幸福河,无饮用水源保护区,主

18、要功能为农灌。3.3主要环境影响及其预测评价结果(1)生态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没有特殊及重要生态敏感区。矿区范围内和所有的地面工程没有国家和江西省保护的陆生动物和栖息地;没有国家和江西省保护的陆生珍稀植物,也未发现古树名木,矿区范围内只有少量的樟树;未发现国家保护的水生动植物。当原汪水泉二采区转入地下开采后,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的预测结果,项目可能造成地表的移动面积为102.3482hm2,在移动范围内没有村庄与居民、农田和永久性建筑物,故影响较小。项目对生态影响主要是对植被、地形地貌和水土流失的影响,本整合工程地面设施总的占地面积较整合前减少,预计对生态影响较小。(2)

19、对地下水影响评价结论由于本项目地下开采时矿井涌水量小,对区域地下水资源量、地下水位影响均较小;引发环境水文地质问题可能性较小。从对项目排放的废水监测结果表明,废水中各污染物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国家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中的限值要求;经对尾矿库堆存的尾矿浸出毒性试验和腐蚀性鉴别检测及放射性检测结果表明,属于第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因此,本项目废石和尾矿的堆存对地下水水质影响较小。因姜元村水井不在地下水影响半径范围之内,加上地下开采疏干水量不大,因此对地下水饮用水源的地下水水量影响较小,也不会影响地下水饮用水源的地下水水位;尾矿库、选厂及废石场对地下水饮用水源地的水质影响较

20、小。(3)对地表水、环境空气、声环境和土壤环境的影响评价结论项目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粉尘,正常排放情况下,各选厂TSP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均10%,最大地面浓度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的限值要求。本项目整合后废水排放量减少59.5%、各污染物减少47.2-90%,因此,不会增加幸福河和盐田小溪受纳水体的污染物。从幸福河和盐田小溪水质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因子的水质指标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类标准限值的要求。因此,预计不会改变幸福河和盐田小溪的水质功能,且还能削减地表水中的污染物,改善地表水水质现状。声源噪声经治理后,厂界的昼间和夜间的厂界噪声影响值均符合工业企

21、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厂界外声环境2类功能区”的噪声排放限值的要求。主要是本项目尾矿库溢流水对土壤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大部分废水循环使用,减少废水排放量,且本项目所排放的废水中的污染物全部达到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标准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预计本项目废水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影响较小。3.4对环境敏感区的主要环境影响和预测评价结果经现场勘察和调查,项目评价范围内没有法定的特殊及重要生态敏感区。本项目矿区范围内和所有的地面工程均未涉及到国家级和地方级的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等特殊生态敏感区;该工程评价范围内没有国家级和地方级的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

22、要湿地、原始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等重要生态敏感区,也没有生态功能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没有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保护地、天然林、红树林、鱼虾产卵场、重要湿地和天然渔场等。因姜元村水井不在地下水影响半径范围之内,加上地下开采疏干水量不大,因此对地下水饮用水源的地下水水量影响较小,也不会影响地下水饮用水源的地下水水位;尾矿库、选厂及废石场对地下水饮用水源地的水质影响较小。3.5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执行标准、达标情况及效果,生态保护措施及效果见表3-3。表33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执行标准、达标情况及效果序

23、号环境要素及污染源环保措施执行标准达标及处理效果一大气1采场废气粉尘洒水降尘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标准处理后废气可达到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标准中限值的要求2选矿粉尘收集、旋风+高效除尘器 3排土场粉尘洒水降尘4尾矿库保持干滩湿润二地表水1采矿废水、井下涌水、选矿废水、排土场和临时抛废场淋溶废水各自收集后全部送入尾矿库处理,大部分回用生产,多余外排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标准处理后可达到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标准中有关标准限值的要求2生活污水化粪池尾矿库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

24、准(GB286612012)标准经处理后可达到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中的限值的要求三地下水1排土场、尾矿库、临时抛废场在库场四周设置截洪沟,减少污水量;修建挡土墙(坝)和收集池送入尾矿库处理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类标准确保地下水水质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类标准中的限值要求2地下开采控制地下开采的疏排水量,划定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加强地下水水位、水质和幸福河水质的监控措施,确保地下水的水量、水位和水质不发生大的变化。地下水水位和水量基本上不发生变化三固体废物1废石(土)和尾矿临时堆存,进行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25、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当年产生的固废综合利用率可达20%2生活垃圾运至垃圾处理场处理处置率达100%四噪 声采矿场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生产设备进行吸声、隔声、降噪和绿化等措施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场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选矿五生 态1采矿场、尾矿库和排土场闭矿时覆土造林和生态恢复覆土绿化率97%2地表沉陷对沉陷裂缝填充和进行沉陷土地治理可减免地表沉陷3拟关闭的现有5个排土场、4个尾矿库座和2个选厂进行覆土造林和生态恢复覆土绿化率97%3.6环境风险分析预测结果、

26、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3.6.1环境风险分析结果和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是安全因素所产生,主要是由于排土场和尾矿库溃坝、滑坡等事故发生后所形成的泥石流,从而带来了对环境造成了二次污染事故风险。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造成了二次污染事故风险,需对尾矿库及排土场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及环境应急准备。根据环保部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环办【2010】138号)中的有关要求,结合本项目所处的环境特征,建设单位对尾矿库及排土场必须做好以下环境应急准备及防范措施:(1)尾矿库及排土场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应急预案的编制内容建设单位应制定尾矿库及排土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纳入动态管理体系,定期

27、进行应急演练并将本企业的环境应急预案与相关部门、各级地方政府应急预案相衔接。 建设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尾矿库及排土场的基本情况、工程概况;对尾矿库及排土场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易发生的事故种类进行分析,确定组织机构和职责,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与预警、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和终止等内容作出规定,并重点分析尾矿库及排土场运行期间和闭库过程中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现场处置办法。 预案评审与应急演练 建设单位应当聘请专家对尾矿库及排土场环境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预案评审后,尾矿库及排土场企业应组织落实预案中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明确各项职责和任务分工,加强企业员工的教育

28、和培训,提高环境风险隐患防范意识,组织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并针对演练中的不足适时修订环境应急预案。 (2)三级防控体系 建设单位应采取措施对车间及厂区范围内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进行防控,即采取三级防控体系的防控措施:第一级防控:车间级为防止因设备故障或事故造成矿浆溢流泄漏进入环境,应在各选矿厂内设置一个事故收集池收集溢流的矿浆(按1个小时的最大泄漏量考虑,发现泄漏可立即停止生产和关闭所有设施),并配立泵随时将事故池内的矿浆泵入工艺中。 第二级防控:矿区级为防止尾矿浆与废水和排土场废水输送管道破裂造成矿浆泄漏或暴雨造成尾矿库废水漫坝溢流进入环境,必须采取以下措施:输送管道破裂:根据输送管道的走向

29、和地形,分别在尾矿浆及排土场废水整个输送管道下方设置导流沟,一旦输送管道破裂,尾矿浆或废水进入导流沟引入尾矿库再进行处理后作为生产用水。第三级防控:流域级 因受地形影响,难以在坝下游建造拦截吸附坝。但为防止尾矿库溃坝尾矿形成的泥石流和废水进入盐田小溪和幸福河及防范一、二级防控措施失败,同步设计建造应急物资储备场(库),并储备砂袋、水泥管、活性炭网箱及吸附物资等。建设单位在尾矿库设计中须将以上措施列入尾矿库的设计内容,并在施工中给予实施。尾矿库和废石场及拦截坝须委托有污染防治工程设计和施工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和施工。3.6.2应急预案根据环保部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和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

30、难应急预案有关要求,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为了防范事故和减少灾害,必须制定风险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其具体的内容应按照环保部环办2010138号文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中附件三尾矿库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内容要求进行编制。(1)制定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的目的制定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的目的是为了在发生风险事故时,能以最快的速度发挥最大的效能,有序的实施救援,尽快控制事态的发展,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2)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的基本要求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的基本要求包括:科学性、实用性和权威性。风险事故的急救援工作是一项科学性很强的

31、工作,必须开展科学分析和论证,制定严密、统一、完整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符合项目的客观情况,具有实用、简单、易掌握等特性,便于实施;对事故处置过程中职责、权限、任务、工作标准、奖励与处罚等做出明确规定,使之成为企业的一项制度,确保其权威性。(3)风险事故处理程序项目风险事故处理应当有完整的处理程序,一旦发生应急事故,必须依照风险事故处理程序进行操作,企业应建立风险事故应急组织系统和事故应急组织机构。(4)尾矿库溃坝应急处理为了有效控制尾矿库和沉淀池溃坝后对下游及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根据本尾矿库与周边地形的分布状况,备用足够的粘土、石块等物质材料。一旦尾矿库发生溃坝,第一时间通知大园村村委会、楼

32、下村(包括散户)、尾矿库下游农田灌溉的村庄,立即停止取用姜元村水井(包括有压水井的用户)、盐田小溪和幸福河的水进行农田灌溉;同时在尾矿库入幸福河之前的山谷口进行筑坝,拦挡溃坝产生尾矿和废水,防止尾矿和废水进入地表水和乡村公路,以保护乡村公路的正常运行和小沟及幸福河的水质;另及时对淤积的尾矿进行清理,并恢复修建尾矿库大坝。同时通知大广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及交警管理部门,采取紧急措施实行交通管制和做好公路路基的安全防范工作中。建设单位在尾矿库设计和运行管理中须将以上措施列入尾矿库的设计内容。(5)风险事故处理措施 为有效处理风险事故,应有切实可行的处置措施。项目风险事故应急措施包括设备器材、事故现场指

33、挥、救护、通讯等系统的建立、现场应急措施方案、事故危害监测队伍、现场撤离和善后措施方案等。设立报警、通讯系统以及事故处置领导体系。一旦发生尾矿库、沉淀池、排土场的溃坝事故,必须第一时间报警和向当地政府(吉安县政府和油田镇)、环保及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报警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原因、危害程度、对救援的要求以及报警人与联系电话等。制定有效处理事故的应急行动方案,并得到有关部门的认可,能与有关部门有效配合。明确职责,并落实到单位和有关人员。制定控制和减少事故影响范围、程度以及补救行动的实施计划。对事故现场管理以及事故处置全过程的监督,应由富有事故处置经验的人员或有关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承担。

34、为提高事故处置队伍的协同救援水平和实战能力,检验救援体系的应急综合运作状态,提高其实战水平,应进行应急救援演练。(6)风险事故应急计划拟建项目必须在事先拟定事故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发生的应急危害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即可以在有充分准备的情况下,对事故进行紧急处理。风险事故的应急计划包括应急状态分类、应急计划区和事故等级水平、应急防护、应急医学处理等。因此,风险事故应急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a、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所使用以及产生的危险源的概况,以及可能发生风险事故的场所; b、应急计划实施区域,即矿区及周围的村庄;如明确美坑尾矿库、油盘3号尾矿库和6个排土场坝下游,以及关闭的尾矿库、排土场坝下游的村庄等

35、。c、应急和事故灾害控制的组织、责任、授权人;d、应急状态分类以及应急响应程序;e、应急设备、设施、材料和人员调动系统和程序;f、应急通知和与授权人、有关人员、相关方面的通讯系统和程序;应急环境监测和事故环境影响评价;h、应急防护措施,清除泄露物的措施、方法和使用器材;i、提供应急人员接触剂量控制、人员撤离、医疗救护和公众健康保证的系统和程序;应第一时间告知受影响的区域(尾矿库和排土场坝下游)和公众,并指导和组织群众撤离出危险区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j、应急状态终止和事故影响的恢复措施;k、应急人员培训、演练和试验应急系统的程序;1、应急事故的公众教育以及事故信息公布程序;m、调动第三方资源进

36、行应急支持的安排和程序;n、事故的记录和报告程序;O、附件。3.7 环境保护措施的技术、经济论证结果该项目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后,可使项目的废气、废水中的污染物能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中排放限值和总量控制的要求;噪声经吸声、隔声、降噪和绿化等处理后,厂(场)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尾矿和废岩土等固废得到妥善处置。因此,该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在技术上是可行的,在经济上是合理的。3.8 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结果本项目环保投资主要包括废气处理、废水处理、固废处置、噪声防治、环境监测、水土保持及生态恢复等,

37、环保投资为4972.47万元(包括水土保持和生态综合治理投资),占总投资的22.5%。通过拟采用的环保措施,减免了超标排污费,并保护了评价范围内的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和声环境及生态的质量。3.9 项目防护距离内的搬迁所涉及的单位、居民情况及相关措施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2013年第36号)中的有关规定,本评价结合当地的气象条件和尾矿及废岩土的特征,对整合后的尾矿库和排土场可能产生的粉尘大气污染物进行了计算。经计算,起动风速大于气象风速,一般情况下不会起尘。但考虑理论计算结果与实际情

38、况会存在一定的差异,出于保护周边人群的身体健康,本评价认为,在本项目各自尾矿库和排土场的四周场界外50m范围内作为环境防护距离。结合本项目各个尾矿库和排土场的四周场界外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分布情况可知,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住区、学校和医院等敏感点,不涉及单位和居民搬迁问题。3.10 拟采取的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3.10.1环境监测计划企业的环保监测机构可单独设置,也可由企业化验室承担该工作,但应做到有编制、有人员、有工作条件(如仪器设备、工作室和工作费用等),有任务、有考核,为企业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1)污染源监测根据项目特点拟定的监测内容见表35,监测方法采用国家标准测试方法。企

39、业内部应开展常规项目监测,如无能力开展的项目,可委托当地具有资职的环境监测单位进行监测。表35 污染源监测计划表污染源监 测 布 点监测项目监测频率废气露采场、尾矿库、排土场和选矿厂粉尘每季1次废水露采矿坑废水、地采矿坑涌水、排土场废水、选矿废水进尾矿库前和经尾矿库处理后的溢流水pH值、COD、NH3-N、Cu、Zn、Pb、Cd、As、Cr6、Mn、Fe、TP、SS、F、S2和石油类等每周1次噪声露采场、采矿场和选矿车间厂界厂界噪声每半年1次(2)环境质量监测项目投产后周边的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和声环境的环境质量监测由当地环境监测站负责,生产期及服务期满后2年内地表变形由当地地质环境监测站

40、负责。3.10.2环境管理 3.10.2.1环境管理机构该厂设环保科,配设环保管理专职人员12名,车间设兼职环保人员,环保管理机构由分管领导负责,做到有职、有权、有责,确实担负起全厂的环境保护管理及监督责任。该机构除对企业负责外,也应与地方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加强联系。使企业环保工作纳入地方环保管理工作系统,在业务上接受检查和监督。3.10.2.2建设期环境管理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施工期环境保护有关规定,根据工程建设性质,结合工程所在环境实情,制定施工期环境保护方案,纳入项目建设招投标文件及合同签定内容。监督施工单位按合同内容加强施工全过程管理,使施工期的水土流失,噪声、扬尘、建筑垃圾和污水得到有效

41、控制和处置,尽量将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控制在最小程度。严格控制各项环保设施的施工安装质量,参与环保工程设施施工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组织并监督完成施工现场的迹地恢复工作。3.10.2.3运行期环境管理严格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全矿环境保护控制目标,制定全厂环境保护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建立环境保护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安排组织企业员工的环保教育、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环境法制观念;推广并应用先进的环境保护管理经验和污染治理技术,提高环保管理人员和监测人员的业务水平。组织实施事故状态下防治污染产生及扩散的应急措施;调查处理企业内、外

42、污染事故及纠纷。组织与领导全厂的环境监测和统计工作,掌握污染源动态,及时反馈生产操作系统,提出防治措施建议。搞好全厂的污染源总量控制,定期进行清洁生产审核。对该厂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提出和制定迹地恢复措施及经费计划。监督、检查环保设施、设备的运行及维护,建立环保设施运行档案。4 公众参与4.1环境信息公示的次数、内容、方式在油田镇政府、大园村村委会、盐田村村委会、庙前村村委会、屯山村村委会、河源村村委会和大园村楼下村小组和油田镇街道发布了第一次本项目的环境信息公示,并在吉安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第二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4.1.1第一次环境信息公示内容4.1.1.1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1)

43、项目名称吉安县油盘铁矿漳安峥嵘选厂吉安县油盘铁矿(整合)项目。(2)项目概要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九个省级重点矿区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的批复”(赣府厅字【2007】167号)中有关要求,将原吉安县油盘铁矿、吉安县油盘铁矿漳安峥嵘选厂杨福添采区、吉安县油盘铁矿汪水泉采区、吉安县油盘铁矿汪水泉二采区等四个矿山整合为一个矿山,即矿山名称为吉安县油盘铁矿,建设单位为吉安县油盘铁矿漳安峥嵘选厂。吉安县油盘铁矿漳安峥嵘选厂吉安县油盘铁矿(整合)项目位于江西省吉安县油田镇大园村境内,整合后年采选铁矿石144万吨,矿区范围为21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由17.61112扩至19.43482,开采标高为

44、+417m-200m;江西省国土资源厅以赣采复字【2008】0005号文划定矿区范围批复对该整合项目进行了批复,符合产业政策的要求。整合后项目将分为东采区和西采区,初期仍以露天开采为主,选矿采用磁选生产工艺,并对现有选厂、尾矿库、排土场等进行优化整合,不新建选厂、尾矿库、排土场等设施,对现有选厂进行优化调整,减少选厂个数;对不符合国家要求的尾矿库、排土场进行关停,并对拟保留的尾矿库进行加高扩容;同时加强环保设施的建设,注重矿山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通过整合,实现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减少工程占地与环境污染及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有利于矿山的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优化矿山开发布局,转变矿业经济增长方式。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部分回用,达到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标准限值后外排入幸福河,再汇入同江河最终进入赣江。废气主要为采场和选矿厂产生的粉尘;固废主要为废石,噪声主要来自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等。对生态环境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如造成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等。4.1.1.2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单位名称:吉安县油盘铁矿漳安峥嵘选厂单位所在地:吉安县油田镇大园村联系人姓名:赖炜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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