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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市建设启动阶段评估报告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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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生态市建设启动阶段评估报告日 一、生态市建设启动阶段工作概况 齐齐哈尔市生态市建设启动阶段为2001年——2005年,历时5年。 (一)启动阶段的目标、任务、主要指标 1.目标 环境污染基本得到控制,以草原“三化”治理,漫川漫岗水土流失治理和湿地保护与恢复为重点的退化和脆弱生态系统的恢复与建设取得显着成效,生态破坏趋势基本得到遏制。经济结构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为形成以清洁生产和绿色产业为主体的生态经济框架奠定坚实基础。科教普及与生态社区建设深入人心,生态市建设组织与管理机构健全且高效运行。公众的生态保护意识与自觉参与行为明显提高,初步建立生态市建设的科技支撑体系。 至2005年,草原“三化”治理面积达到万hm2,水土流失治理面积达到80万hm2,人工造林6万hm2,森林覆盖率达到%,绿色食品生产基地达到万hm2,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7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42%,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8m2,城市绿地覆盖率达到30%,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以下。 2.任务 ——加强对林地、草原、水面、湿地的管理和保护,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继续巩固扎龙等自然保护区建设,完成扎龙自然保护区功能划定,启动扎龙自然保护区建设二期工程,提高保护和管理能力;建立松嫩平原(齐齐哈尔市)防风固沙、嫩江中下游洪水调蓄等生态功能保护区,加强水土保持,加快生态示范区建设步伐,搞好拜泉、克山、克东、依安等生态示范区建设;加强珍稀、濒危物种及其生态系统的保护,促进生物多样性的恢复和发展;新建哈拉海湿地等自然保护区;加大植被保护力度,积极治理、恢复废旧采矿坑,防治土地退化,实施退耕还林、还草,治理草原“三化”。 ——优化产业结构。降低生产及产品的环境代价。淘汰那些技术落后、污染重、能耗物耗高、效益差、国家明令禁止的企业,限制使用并逐步替代对环境产生公害的产品,积极开发科技含量和附加值高无污染或少污染清洁生产项目。 ——控制工业污染,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重点进行城市污水处理、集中供热、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城市噪声和汽车尾气治理、饮用水源地保护和建设、城市绿化、绿色通道和景观生态建设,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 ——扩大绿色食品生产基地面积,增加绿色食品种类和品种,加强绿色食品生产过程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加大绿色食品的发展力度;以信息产业和高新技术带动传统产业的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广清洁生产工艺,生产绿色产品,加快生态旅游业的发展,形成生态产业基本框架。 ——加大科技投入,广泛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初步形成科研与生产、先进适用技术与产业发展密切结合,具有雄厚技术力量和人才优势的生态市建设科技支持体系。加强宣传教育与生态文明普及,提高公众生态保护意识。 3.主要指标 齐齐哈尔市生态市建设启动阶段主要指标见表1-1。 表1-1 生态市建设启动阶段指标 类别 序号 指标 2000 2005 经 济 建 设 指 标 1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元/人)* 5076 7809 2 国内生产总值平均年增长率(%) 10 3 国土经济密度(万元/km2) 4 绿色产业比重(%) 5 20 5 第三产业占GDP比例(%)* 38 40 6 财政收入年均增长率(%) 8 7 年人均财政收入(元/人)* 431 600 8 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元/人)* 6260 9 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元/人)* 2933 10 基尼系数* 11 恩格尔系数(%)* 40 35 社 会 发 展 指 标 12 单位GDP能耗(吨标煤/万元)* 13 单位GDP水耗(m3/万元)* 676 500 14 应当实施清洁生产企业的比例(%)* 15 规模化企业通过ISO-14000认证比例(%)* 0 16 人口自然增长率(‰) 17 平均预期寿命(岁) 高等教育入学率(%)* 19 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普及率(%)* 70 75 20 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 60 70 21 千人拥有医生数(人) 22 城镇登记失业率(%) 3 23 城市养老保险覆盖率(%) 97 100 24 城市医疗保险覆盖率(%) 15 95 25 城市化水平(%)* 37 26 城市生命线系统完好率(%)* 80 80 27 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m2) 20 28 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96 98 29 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40 42 30 工业用水重复率(%)* 46 31 农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95 97 32 科技投入占GDP比例(%) 33 科技进步对GDP贡献率(%) 42 45 表1-1(续) 类别 序号 指标 2000 2005 34 万人拥有科技人员数(人) 284 360 35 环境保护投资占GDP比例(%) 环 境 保 护 及 生 态 建 设 指 标 36 森林覆盖率(%)* 12 37 自然植被覆盖率(%) 25 30 38 退化土地恢复率(%)* 20 50 39 可利用草原(场)“三化”比率(%) 40 城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85 90 41 城市空气质量(好于或等于二级标准的天数/年)* 280 285 42 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 二氧化硫排放强度[千克/万元(GDP)] COD排放强度[千克/万元(GDP)] 13 18 12 15 43 噪声达标区覆盖率(%)* 44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70 45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80 70 46 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m2 /人)* 8 47 城市绿地覆盖率(%) 30 48 旅游区环境达标率(%)* 100 100 49 城市燃气普及率(%)* 94 96 50 集中供热普及率(%)* 64 68 51 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 7 52 农林非农药病虫害综合防治率 (%) 30 45 53 秸秆综合利用率(%) 20 40 54 化肥施用强度(折纯,kg/hm2) 125 120 55 受保护基本农田面积比率(%) 85 87 56 农用薄膜回收率(%) 83 88 57 农村畜禽废物无害化处置(含资源化)率(%) 80 100 58 绿色食品种植面积比率(%) 5 20 资 源 利 用 指 标 59 人均占有耕地(hm2/人) 60 可利用草场占草场面积比例(%) 100 61 水资源可利用率(%) 37 62 水资源耕地单位面积占有量(m3/亩) 437 449 63 水资源人均占有量(m3/人) 311 280 64 生态用水比例(%) 15..5 30 65 灌溉定额(m3/亩) 旱田 水田 800 700 700 600 表内“*”为国家生态市建设指标,括号内数据为国家生态市建设指标值。 (二)启动阶段面临的主要问题 1.自然因素问题 齐齐哈尔市处于高纬度地区,具有温带半干旱和半湿润气候特征。春季干旱少雨、夏秋季降水过多,容易造成干旱、洪涝等自然灾害。无霜期短,加之风沙土、沼泽土等自然肥力低,土壤理化性能差,影响了土地生产力水平进一步提高。 2.资源环境因素问题 土地资源由于过度利用,耕地有机质含量已下降到2-3%;中低产田比重较大,占耕地总面积%;由于大量施用化肥、农药等,对土壤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对农业生态环境危害很大,土地环境逐年恶化。 我市是全省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之一,也是全省风蚀最严重的地区。水土流失面积228万hm2,占幅员面积的54%。其中耕地流失面积万hm2,占耕地面积的%,风蚀面积万hm2,土壤侵蚀模数3500——5000T/km2。东北部克东、克山、拜泉、讷河等地水蚀严重,西部龙江、甘南以水蚀为主,伴有风蚀,中南部富裕、齐齐哈尔市郊区、泰来等地则以风蚀为主。 森林结构不甚合理,天然林比重少,人工林比重较大,中、幼林成分居多。森林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维持生物多样性、调节气候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受到削弱。 草原生态环境恶化严重。全市草原“三化”面积达万hm2,占草原可利用面积的%,其中沙化草场万hm2,碱化草场万hm2,退化草场万hm2。亩产干草由80年代、90年代的150多公斤、100多公斤,下降到目前的不足50公斤。“三化”草场大多地表裸露、植被稀疏、覆盖度低、优质可饲牧草逐年减少。全市草原理论载畜量仅为50万个羊单位,截止2000年,实际载畜量达600万个羊单位,超载11倍之多。由于草原的严重超载过牧和不合理开发利用,草原植被迅速“三化”,生物多样性降低,草原生产力减少,生态功能削弱,草原“三化”已成为生态恶化和制约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 湿地生态环境由于人类经济活动,如滥捕乱猎、开垦农田、大型建设工程建设等,致使湿地供水不足,湿地面积减少,湿地连续体被破坏,出现片断化、岛屿化趋势,导致湿地调蓄洪水、维持生物多样性、调节局域气候、涵养水源等生态功能下降,对周边地区人民生活、生产造成严重影响。 沿嫩江干、支流的主要城镇还没有建成比较完善的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嫩江干、支流部分江段、个别时间水质未能达到水体功能区的要求。 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上有所好转,但尚未完全达到二类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以煤烟型污染为主的特征仍十分明显,首要污染物为总悬浮颗粒物和降尘。 3.社会经济因素 受计划经济体制和传统产业模式的影响,国有企业机制转换尚未完成,创新能力弱,经济效益总体水平不高;农业基础设施不完善,抗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弱;体制性、结构性矛盾仍很突出,国有资产比重较大,个体私营经济空间大、发展较缓,深层次改革和结构调整任务还很艰巨;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缓慢,社会劳动力就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压力加大,潜在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新增税源乏力,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任务艰巨。缺乏全球经济一体化新形势下现代经济和市场经营科学管理机制。 4.政策因素 当前政府的体制和职能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有关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方针政策落实的不到位,鼓励民营企业、引资引才、重视科技等具体优惠政策不够完善。 二、生态市建设启动阶段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重点对国家生态市标准中6项基本条件指标和33项建设指标(环发〔2003〕91号、环办〔2005〕121号)进行分析,并依据《全国生态县、生态市创建工作考核方案》(环办〔2005〕137号)进行评价。 (一)指标完成情况 国家生态市标准体系的39项指标(6项基本条件、9项经济发展、15项环境保护、9项社会进步指标),截止我市已经有21指标达到了国家生态市标准,占指标总数的54%。具体指标完成情况见附表一。 1.基本条件指标。在6项基本条件指标中,我市有4项指标基本达到了国家生态市指标要求,占基本条件指标总数的67%,其它两项指标还没有全部达标。 (1)制定规划指标。制定了《齐齐哈尔市生态市建设规划》,并通过市人大审议,由市政府颁布实施。达到了国家生态市标准要求。 (2)环保模范城及生态县创建指标。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尚未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标准。所辖九县、市和四个卫星区也开展了生态县、市、区创建工作,编制了生态县、市、区建设规划,但没有达到国家生态县建设标准,因此,我市尚未达到国家生态市标准中关于全市80%以上的县达到生态县建设指标的要求。 (3)环保机构设置及考核机制建立指标。我市市、县、区政府都设立了独立的环保机构,达到了国家生态市标准要求。各乡镇军设有专职的环境保护工作人员,没有达到国家生态市标准。市委将环境保护指标纳入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范围,并建立了相应的考核机制,达到了国家生态市标准要求。 (4)环保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指标。国家有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度及地方颁布的各项环保规定、制度,在我市都能得到贯彻执行,达到了国家生态市标准要求。 (5)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建设成效指标。经过努力,我市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卓有成效,三年内无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外来物种对生态环境未造成影响,达到了国家生态市标准要求。 (6)资源利用产生影响指标。我市资源(特别是水资源)利用科学、合理、未对区域内其它市域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重大生态环境影响,达到了国家生态市标准要求。 生态市建设各阶段指标完成情况 指标名称 标准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经 济 建 设 指 标 1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元/人)* 24370(25000) 5076 5703 6217 6942 7061 8021 2 国内生产总值平均年增长率(%) 9 3 国土经济密度(万元/km2) 330 4 绿色产业比重(%) 60 5 5 第三产业占GDP比重(%)* 50(≥45) 38 6 财政收入年均增长率(%) 8 生态市建设各阶段指标完成情况 指标名称 标准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7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16500(≥18000) 4453 4470 5430 5872 6371 7200 8 年人均财政收入(元)* 3700(≥3800) 431 470 500 550 610 670 9 农村人均纯收入(元)* 8388(≥8000) 2057 2184 2316 2455 2342 2456 10 基尼系数* () 11 恩格尔系数(%)* 30(<40) 40 39 38 37 37 社 会 发 展 指 标 12 城镇单位GDP能耗(t/万元)* (≤) 13 单位GDP水耗(m3/万元)* 180(≤150) 676 560 320 300 210 14 应当实施清洁生产企业的比例(%)* 100(100) 10 15 规模化企业通过ISO14000认证比例(%)* 20(≥20) 0 16 人口自然增长率(‰) 17 平均预期寿命(岁) 80 18 高等教育入学率(%)* 32(≥30) 27 19 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普及率(%)* 85(>85) 70 72 75 78 82 85 20 公众对环境满意率(%) 90(>90) 60 62 65 68 72 75 21 千人拥有医生数(人) 22 城镇登记失业率(%) 23 城市养老保险覆盖率(%) 100 97 24 城市医疗保险覆盖率(%) 100 15 23 26 32 54 68 25 城市化水平(%)* 50(≥55) 40 26 城市生命线系统完好率(%)* 80(≥80) 80 80 80 80 80 80 27 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m2) 30 28 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100(100) 96 96 97 97 98 100 29 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80(≥70) 40 40 41 41 42 45 30 工业用水重复率(%)* 50(≥50) 50 50 31 农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96 93 93 94 95 96 96 32 科技投入占GDP比例(%)* 33 科技进步对GDP贡献率(%) 53 42 34 万人拥有科技人员数(人) 680 284 35 环境保护投资占GDP比例(%) 环 境 保 护 36 森林覆盖率(%)* (丘陵区≥40) (平原地区≥15) 12 37 自然植被覆盖率(%) 33 25 25 25 25 25 25 生态市建设各阶段指标完成情况 指标名称 标准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及 生 态 建 设 指 标 38 退化土地治理率(%)* 90(≥90) 20 21 22 23 24 25 39 可利用草原(场)“三化”比率(%) 0 40 城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100(100,且城市无超四类水体) 85 86 92 94 95 41 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好于或等于二级的天数/年)* 300(≥280) 280 285 290 300 310 326 42 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 SO2 千克/万元GDP COD千克/万元GDP 不超过国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标准 (<) (<) 13 18 12 17 11 15 10 13 9 12 43 噪声达标区覆盖率率(%)* 95(≥95) 44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00(100) 45 工业固废综合处置利用率(%)* 100(≥80,无危险废物排放) 80 80 85 87 92 100 46 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m2)* 15(≥11) 47 城市绿地覆盖率(%) 45 48 旅游区环境达标率(%)* 100(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49 城市燃气普及率(%)* 99(92) 94 96 50 集中供热普及率(%)* 78(≥65) 64 65 66 68 70 72 51 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 17(≥17) 52 农林非农药病虫害综合防治率(%) 70 30 32 37 42 45 48 53 秸秆综合利用率(%) 55 20 26 31 36 42 45 54 化肥施用强度(折纯,kg/hm2) 110 125 123 119 116 115 114 55 受保护基本农田面积比率(%) 95 85 56 农用薄膜回收率(%) 95 83 57 农村畜禽废物无害化处置(含资源化)率(%) 100 80 81 86 89 89 90 58 绿色食品种植面积比率(%) 50 5 资 源 利 用 59 人均占有耕地(hm2/人) 60 可利用草场占草场面积比例(%) 100 61 水资源可利用率(%) 62 水资源单位耕地面积占有量(m3/亩) 467 437 437 438 438 439 439 生态市建设各阶段指标完成情况 指标名称 标准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 63 水资源人均占有量(m3/人) 265 311 311 320 320 345 345 64 生态用水比例(%)* 39 65 灌溉定额(m3/亩) 旱田 水田 200 300 800 700 800 685 790 684 785 683 785 683 782 683 注:表内“*”为国家生态市建设指标,共33个;“标准栏”中括号内数据为国定指标。 2.经济发展指标。在9项经济发展指标指标中,有5项达到了规划指标值,占规划指标的56%。我市有1项指标达到了国家生态市标准,占经济发展指标总数的11%。 (1)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规划值为7809元/人,完成值为8021元/人,达到了规划指标,但未达到国家经济欠发达地区生态市建设标准(大于或等于25000元/人)。见图1。 图1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 (2)年人均财政收入。规划值为600元/人,完成值为670元/人,尚未达到国家经济欠发达地区生态市建设标准(大于或等于3800元/人)。见图2。 图2 人均财政收入 (3)农民年人均纯收入。规划值为3933元/人,完成值为2456元/人,尚未达到规划指标和国家经济欠发达地区生态市建设标准(大于或等于6000元/人)。见图3。 图3 农民人均纯收入 (4)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规划值为6260元/人,完成值为7200元/人,已达到规划指标,但尚未达到国家经济欠发达地区生态市建设标准(大于或等于14000元/人)。见图4。 图3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5)第三产业占GDP比例。规划值为40%,完成值为%,已达到规划值,并达到尚未达到国家生态市建设标准(大于或等于45%)。见图5。 图5 第三产业占GDP比例 (6)单位GDP能耗。规划值为吨标煤/万元,完成值为吨标煤/万元,达到了规划值,但未达到国家生态市标准(小于或等于吨标煤/万元)。见图6。 图6 万元GDP能耗 (7)单位GDP水耗。规划值为500立方米/万元,完成值为190.2立方米/万元,未达到了国家生态市标准(小于或等于150立方米/万元)。见图7。 图7 万元GDP水耗 (8)应当实施清洁生产企业的比例。规划值为%,完成值为10%,尚未达规划值和到国家生态市建设标准(100%)。图8。 图8 应当实行清洁生产企业的比例 (9)规模化企业通过ISO14000认证比率。规划值为%,完成值为%,尚未达到国家生态市标准(大于或等于20%)。见图9。 图 9 规模化企业通过ISO14000认证比率 3.环境保护指标。在15项环境保护指标中,我市有13项完成了规划指标,占环境保护指标总数的87%,5项指标达到了国家生态市标准,占环境保护指标总数的33%。 (1)森林覆盖率。规划值为%,完成值为%,尚未达到 规划值,未达到国家生态市平原地区标准(大于或等于15%)。见图10。 图10 森林覆盖率 (2)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规划值为7%,完成值为%,尚已完成规化目标,但未达到国家生态市标准(大于或等于17%)。见图11。 图11 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 (3)退化土地恢复率。规划值为25%,完成值为25%,达到了规划值。尚未达到国家生态市标准(大于或等于90%)。见图12。 图12 退化土地恢复率 (4)城市空气质量。好于或等于二级标准的天数规划值为285天/年,完成值为356天/年,达到规划值。同时达到了国家生态市标准(大于或等于280天/年)。见图13。 图13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好于或等于二级标准天数 (5)城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规划值为90%,完成值为%,达到了规划值,但未达到国家生态市标准(100%)。见图14。 图 14 城市水功能区达标率 (6)二氧化硫排放强度。规划值为12千克/万元GDP,完成值为5.68千克/万元GDP,完成了规划值,但未达到了国家生态市标准(小于5.00千克/万元GDP)。见图15。 图15 二氧化硫排放强度 (7)化学耗氧量排放强度。规划值为15千克/万元GDP,完成值为千克/万元GDP,完成了规划指标,但未达到了国家生态市标准(小于5.0千克/万元GDP)。见图16。 图16 化学耗氧量排放强度 (8)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规划值为98%,完成值为100%,完成了规划指标,也达到了国家生态市标准(100%)。见图17。 图17 集中式引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9)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规划值为42%,完成值为45%,尚未达到国家生态市标准(大于或等于70%)。见图18。 图18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10)工业用水重复率。规划值为46%,完成值为50%,完成了规划指标,达到了国家生态市标准(大于或等于50%)。见图19。 图19 工业用水重复率 (11)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规划值为%,完成值为%,已完成规划值,尚未达到国家生态市标准(大于或等于95%)。见图20。 图20 噪声达标区覆盖率 (12)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规划值为70%,完成值为%,但尚未达到国家生态市标准(100%)。见图21。 图21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3)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规划值为100%,完成值为100%,无危险废物排放,达到了国家生态市标准(大于或等于80%)。见图22。 图22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14)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规划值为8.0平方米/人,完成值为7.4平方米/人,未完成规划值,尚未达到国家生态市标准(大于或等于11平方米/人)。见图23。 图23 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15)旅游区环境达标率。规划值为100%,完成值为100%,已达到国家生态市标准(100%)。见图24。 图24旅游区环境达标率 4、社会进步指标。在9项社会进步指标中,我市有7项指标达到了国家生态市标准,占社会指标总数的78%。 (1)城市生命线系统完好率。规划值为80%,完成值为60%,未完成规划指标,也未达到了国家生态市标准(大于或等于80%)。见图25。 图25城市生命线系统完好率 (2)城市化水平。规划值为37%,完成值为40%,尚未达到国家生态市标准(大于或等于55%)。见图26。 图26 城市化水平 (3)城市燃气普及率。规划值为96%,完成值为96%,达到了国家生态市标准(大于或等于92%)。见图27。 图27 城市燃气普及率 (4)采暖地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规划值为68%,完成值为75%,达到了国家生态市标准(大于或等于65%)。见图28。 图29 采暖地区集中供热普及率 (5)恩格尔系数。规划值为35%,完成值为%,未达到规划值,但达到了国家生态市标准(小于40%)。见图29。 图29 恩格尔系数 (6)基尼系数。规划值为,完成值为,达到了国家生态市标准(—)。见图30。 图30 基尼系数 (7)高等教育入学率。规划值为%,完成值为27%,完成了规划指标,未达到了国家生态市标准(大于或等于30%)。见图31。 图31 高等教育入学率 (8)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普及率。规划值为75%,完成值为85%,基本达到了国家生态市标准(大于85%)。见图32。 图32 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普及率 (9)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规划值为70%,完成值为75%,达到了规划值,尚未达到国家生态市标准(大于90%)。见图33。 图33 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 (二)生态保护与建设情况 1.森林生态保护与建设 齐齐哈尔市是国家“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防沙治沙工程重点地区。启动阶段,齐齐哈尔市以建设环城治沙防护林、退耕还林、防沙治沙、水土流失治理、农田防护林等6项工程为重点,共完成人工造林面积 万hm2。2005年,完成人工造林面积万hm2。 2.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 不断加大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力度。五年来,通过积极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加大退耕还草力度和转变畜牧业经营方式、实施退牧还草等措施,集中实施了一批草原保护与建设重点工程。重点开展了天然草原恢复与建设、“三化”草场治理、生态脆弱区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等工程建设,共完成草原改良面积422万亩。2005年,全市共完成草原改良面积万亩。 3.湿地生态保护与建设 完善扎龙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连续4年实施扎龙自然保护区生态补水,建设哈拉海湿地自然保护区。 4.水土保持 以黑土资源保护为重点,全面实施水土保持工程。结合乌裕尔河流域东北黑土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试点工程建设,在全市重点推广拜泉坡耕地治理、龙江六合村综合治理、泰来风沙治理等水土流失治理模式,有效推动了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开展。五年来,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52万亩。2005年,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0万亩。投入资金2487万元,完成土方量600万立方米,小型水保工程540座。 5.水资源保护 加强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的保护,强化引用水源保护与监管。在地表水保护方面,强化冰封枯水期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依据江水流量和水质,及时调度嫩江齐齐哈尔江段各排污口的储排水时间和储排水量,确保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地表水功能标准。对辖区内56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处理解决了多起群众反映强烈、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问题,特别是印发了《关于取缔浏园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餐饮业户的通告》,清理了浏园水源地保护区内开设的餐饮业。在全市范围开展对农村乡、镇,村、屯饮用水源普查,对有污染隐患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清理,消除污染隐患,并完善了水源地界标等保护设施。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 %。 6.国土资源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严格管理土地资源,强化土地整理和废弃土地复垦。完成总规模3.6万公顷、总投资亿元的22个基本农田整理项目的立项申报。投资1186万元,完成土地复垦项目4个,总面积1831公顷,使原来废弃地和废工矿用地得到复垦,不规则的土地整理成标准化农田,新增加耕地1709公顷。 强化农用地膜回收,防治土地白色污染。 7.“三区”建设 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稳步推进。新建了依安县跃进水库市级和乌裕尔河流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我市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已达15处。连续几年开展自然保护区执法检查,规范了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行为。 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初步启动。结合实施《松嫩平原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规划》,推进松嫩平原西部防风固沙生态功能保护区筹建工作。 生态示范区建设取得新进展。2005年,克山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通过国家命名,我市已有2个县域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编制完成了《克东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并通过省专家论证。为有效推动农村生态建设,几年来,在14个乡镇开展了生态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初步建立起农、牧结合型等生态农业发展模式。 讷河市国家生态环境监察试点以全省第一的成绩通过国家正式验收。 8.生物多样性保护 我市每年春秋两季都组织野生动物专项执法行动,平均每年查处破坏湿地资源和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件3至5起。充分利用“生物多样性保护日”、“湿地日”、“爱鸟周”,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在各类新闻媒体发表生物多样性保护稿件100多篇。 9.农业及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农业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我市的工作重点主要是农业污染防治。 化肥使用强度(折纯)呈现逐年减弱趋势,由2000年的125公斤/公顷逐年减少到2005年的115公斤/公顷,并且逐年向复合肥施用方向发展。有机肥使用量逐年加大,由2000年的26立方米/公顷逐年提高到2005年的35立方米/公顷。由于近几年畜牧业的高速发展,畜禽粪便的大量增加,促使农家肥的大量使用,耕地质量逐年得到改善,进入良性循环。 农用塑料薄膜回收率逐年提高,由2000年的%逐年提高到2005年的90%以上,在第二年种地前能达到99%,只有少量的塑料薄膜残留在土地里,耕地的表面上基本无白色污染物。 集约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逐年提高趋势,由2000年的%逐年提高到2005年的%以上。农村新型能源的应用和发展解决了集约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问题,使农民用上了优质清洁的燃气,改善了用能结构,提高了生活环境质量。 (三)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坚持“预防为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切实保证新建项目投产后实现达标排放,控制和防止新污染源的产生。对新、扩、改项目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力争作到增产不增污。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全市发放排污许可证2207份。严格履行购置放射源审批手续,对全市放射源实行了身份管理,认真做好废弃放射源的收贮工作,将齐铁中心医院废弃放射源送省储存。开展电磁辐射污染源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监督中国一重集团公司、市疾病控制中心,将废弃的剧毒化学试剂送长春市固废处理中心处置,消除了危险化学品隐患。2005年,征收排污费1892万元。工业用水重复率达50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10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均控制在计划指标之内:二氧化硫万吨,烟尘万吨,工业粉尘万吨,化学需氧量万吨,氨氮万吨。环境保护投资指数达到%。 一是开展低空大气污染整治,空气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组织了有关部门取缔露天烧烤、室外餐饮专项行动。2005年,全市共拆除黑烟囱209根,治理洗浴业烟尘污染185家,更换型煤锅炉185台,安装改造锅炉湿式除尘器55台。大气总悬浮颗粒物为 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为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为毫克/立方米,全年城区空气环境质量达到和好于二级以上天数为326天;二是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确保了饮用水安全。召开了第九次嫩江水系污染防治领导小组会议,沿江地市共商建立共同保水、治水长效机制。强化了冰封枯水期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依据江水流量和水质,及时调度嫩江齐齐哈尔江段各排污口的储排水时间和储排水量,尼尔基水库下闸蓄水后,下游出现断流,主管副市长田国梁亲自率领有关部门赴尼尔基水库,紧急协调提闸放水问题,防止了嫩江水质污染,确保了浏园水厂取水安全。对辖区内56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处理解决了多起群众反映强烈、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问题,特别是印发了《关于取缔浏园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餐饮业户的通告》,清理了浏园水源地保护区内开设的餐饮业。在全市范围开展对农村乡、镇,村、屯饮用水源普查,对有污染隐患的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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