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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1∕T 2524-2015 玉米芯颗粒粉载体.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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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CS 65.020.01 B 60 辽宁省地方标准 DB21 DB21/T 25242015 玉米芯颗粒粉载体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Cultivation of Jack Pine Seedlings 201509-10 发布 201511-10 实施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21/T 2524-2015 1 目 次 前言.1 1 范围.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2 3 要求.2 3.1 感官指标.2 3.2 理化指标.2 3.3 卫生指标.3 3.4 净含量.3 4 检验方法.3 4.1 感官指标检验.3 4.2 理化指标检验.3 4.3 有毒有害成

2、份指标检验.4 4.4 微生物指标检验.4 5 检验规则.4 5.1 组批.4 5.2 抽样.4 5.3 检验项目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4 5.4 判定规则.4 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4 6.1 标志.4 6.2 包装.4 6.3 运输.5 6.4 贮存.5 6.5 保质期.5 DB21/T 2524-2015 1 前 言 本标准是按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的。本标准由北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朝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本标准由北票市棒棒饲料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国桂兰、王咏梅、陈守清、李广印、白树田、孟凡志、冷玉福、

3、刘海柱、刘晓琴DB21/T 2524-2015 1 玉米芯颗粒粉载体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玉米芯颗粒粉载体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玉米芯为原料,经粗破碎,精加工再经高温灭菌,调质后包装而成的仅应用于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玉米芯颗粒粉载体。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6920 水质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 9687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T 5498 粮油检验 容重测定 GB/T 59

4、17.1 饲料粉碎粒度测定 两层筛筛分法 GB/T 6435 饲料中水分的测定 GB/T 6438 饲料中粗灰分的测定 GB/T 13079 饲料中总砷的测定 GB/T 13080 饲料中铅的测定 原子吸收光谱法 GB/T 13090 饲料中六六六、滴滴涕的测定 GB/T 13091 饲料中沙门氏菌的检测方法 GB/T 13092 饲料中霉菌总数的测定方法 GB/T 17480 饲料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 酶联免疫吸附法 3 要求 3.1 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指标 项 目 指 标 色 泽 微黄色或黄褐色 形 状 粒状 气 味 无霉味,无其他异味,具有玉米芯固有的气味

5、杂 质 无肉眼可见其他杂质 3.2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DB21/T 2524-2015 2 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粒 度(目)20-200 水分()8.0 灰分()5.0 容重(g/l)200-500 PH值 6.008.00 注:粒度范围和容重可根据供需双方要求协商确定.3.3卫生指标 3.3.1有毒有害成份指标 有毒有害成份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有毒有害成份指标 项 目 指 标 铅(mg/kg)2.0 砷(以总砷计,mg/kg)2.0 六六六(mg/kg)0.05 滴滴涕(mg/kg)0.02 黄曲霉毒素B1(mg/kg)0.05 注:所列允许量均为以干物

6、质含量为88%的饲料为基础计算 3.3.2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 微生物指标 项 目 指 标 霉菌总数(个/克)10000 酵母菌总数(个/克)10000 沙门氏菌 不得检出 4.4 净含量 净含量见表5。表5 净含量 项 目 指 标 净含量(kg/袋)20、30、40 允许公差 1%。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4 检验方法 4.1 感官指标检验 在感官检验室或符合条件的检验室内进行目测,感官指标应符合4.1的要求。4.2 理化指标检验 4.2.1 粒度:按GB/T5917.1的规定执行。DB21/T 2524-2015 3 4.2.2 水分:按GB/T6

7、435的规定执行。4.2.3 灰分:按GB/T6438的规定执行。4.2.4 容重:按GB/T5498的规定执行。4.2.5 PH值:取1.0克样品置于50ml烧杯中,加入10ml水,用搅拌器搅拌5分钟,然后静止5分钟,然后按GB6920的规定执行。4.3 有毒有害成份指标检验 4.3.1 铅:按 GB/T13080 的规定执行。4.3.2 砷:按 GB/T13079 的规定执行。4.3.3 六六六:按 GB/T13090 的规定执行。4.3.4 滴滴涕:按 GB/T13090 的规定执行。4.3.5 黄曲霉毒素 B1:按 GB/T17480 的规定执行。4.4 微生物指标检验 4.4.1 霉

8、菌总数:按GB/T13092规定执行。4.4.2 酵母菌总数:按GB/T13092规定执行(培养基为PDA)。4.4.3 沙门氏菌:按GB/T13091规定执行。5 检验规则 5.1 组批 产品以同一批原料、同一工艺、同一班次生产的产品为一批。5.2 抽样 抽样比例和方法:按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十包以下逐包抽样,十包以上按总包数的5抽样,每包取样不少于100克。5.3 检验项目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5.3.1 出厂检验 感官指标、水分、粒度、容重为出厂检验项目。产品出厂前应由质检部门进行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后方可出厂。5.3.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包括本标准的全部要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

9、,应进行型式检验。a、批量生产、新产品进行技术鉴定时;b、原材料、工艺有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长期停产、恢复生产时;d、正常生产半年时;e、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抽查时。5.4 判定规则(1)所有指标均合格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2)理化指标中有不合格项可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即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卫生指标有一项不合格即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1 标志 外包装应标明产品商标、名称、批号、执行标准、生产日期、保质期、净重、企业名称、厂址、联系电话、注意事项。6.2 包装 DB21/T 2524-2015 4 包装应用双层包装,即:内包装用聚乙烯薄膜严密封口,外包装用塑料编织袋或其它材料袋,如出口或内销客户有特殊要求,可按供需双方协商要求进行包装。包装所用聚乙烯薄膜应符合GB9687要求。6.3 运输 运输时不能接近热源、防雨淋、防止与有毒有异味的物品放在一起。6.4 贮存 在通风、清洁卫生、无污染、远离热源、具有防潮、防鼠、防鸟、防尘、防火设施的仓库内,防止与有毒有异味的物品放在一起,堆码离墙要求100mm以上,堆垛要求垛底垫脚应100mm以上,码垛高度应不超过2米,产品堆码应留有通风道。6.5 保质期 在上述贮存条件下,保质期12个月。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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