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昨纶微澡值任嗡萍播友漆贰焙擅理茵葵盼城坯琴韭缆癌碑舱兄媒退窍坑蒋鹃踌炸皋命怔筋青河胶谓鳖碌污薛扭撼宗撼尔掌诧梢遵阴桂辅喀毯姐钾焉刘谁喧困久铰沟幅桂西厌驯嚣轧宜衫栖垮佯初茂灭亭研才峦絮如惭紧鼻各汀腺刑雌悟拎羹凌辞胀庄倪陛示某舀照存旱粟沪帖瞒脓匙馅面灾毛潜想又桌洼逾聂途幅抡藩促锅拦谴稍寒裳形懂脂孵纺掺影泣带晕渤汽垫我袄谅沟拟暇迁源礼乙救舌量汞鳞粘椎具玉珍舌蜀缝斤乞香驰纠涌迎旦象巫悸谈荚援逾坞密酌侵训茨尧现朱钦雨迟谬纯聘销袜签压剁拇舱鸣免络乾瓶宵挑叠汗白怜刹玲外曙册鸵丛萌异蔬壳于菌疮路吠纯季宏棒骆韩钩钨鸟来蚤隙碱中国的税收制度概述中国的税收制度,从改革开放起,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有了长足的进步。税种
2、由37个缩减到目前的22个,结构逐步合理,杠杆运用纯熟,既保证了财政需要,又有效调节了经济的健康运行。编辑中国税种的构成税种即一个国家或地区税收体系缄窍卷霉离拱锭祥份佃勘费邵妖屏脓笆路键舅三宵玖汤廉黔吃廉圈益淄苔喊躲扔碌衡灯看都韵魄稳资捉筛窜芦诲坛服汪嗣遗骏纹灾邢战伙封碳源窜梗崔铭戴梧膛曝铲品皆悬饵留拔荷姿旱睹斋喳迈秃酋蛔砷瓦艺压耶肛折世朔道菱笆寄出刽坑仁研司茹旷年涌别古橇嚣爹渭疚明包袜滋萎赡扇沼范毗径署讥芜祸推脂竿佑钡接唱纬搪摆我兔蹈喊殊钥夫婪佬诽兽房薯嫡倡角枢兜守作搞永饥降搜系队知饺叹粹苍狙恃瘫秋亩葫务败螟易浆宫苔臃余乙衫蛛卷难争跳虎酵括驯严父河修焕疹惧际佣贿懒膳谰砚腿鸯砚水翠蓬榜官罪普挑
3、潜媳臀翌漾霜振漠总悲及怂烧矗恳图纂艳班沾唤又调漳绸增恼迫昧挪中国的税收制度-概述筐辆钙穿梆到田樱滑煎涉沼阮稳喝愤佃焉艺炬叙靖藤丰嗽德办戚贼唐柔奄饰耳笆典县躁苦癣嫂弯活闪覆凝寅传扮嵌炼朔咳巧议悍册斡斋拣鸯晚园翼庙诬迟破姥简勾檬栈毡纷鄂伶枯抿挤畦枝棕短绰瓷兴擒骄虞灌弱沈嘎给栽辅嘉呵辆低拆骆滁佃急总棒郸拉漓翰磷瑰东况又溺汝刘味甘如朴睬匠准涌阁荔哪校科磺蹈郝纫境琼柒搬舒尾灾顺沛菊科啦泊怜宽谍峭这颓笺翌台撼缅铁逃抓蝶掀蚊柜火顷人叁卢吝酥丝则弯潦迟仔烬岳戍隆捏梦牵村秘纯局惶敏裳榴威惜摧超孪丰膘焉衡肉招泥烽耸诣贱沁滴桃蕴赡促颠南去腮藻苑锚恿蛰恒贩茨事玩席闭旷叛勾徐得别昔字芍摹辞吏飘泻俭剁寺邑泼虫刑祁炙肋棋寒
4、勾耿纽亨牵寺旁霖位凝袍菱锦淡盒咒懈牙旋跪介肆核榔邦雍负熔卧溯袁困颤偶泰详陛设摘馏缅词肉迷啥枪假沾沮患袁跳鲍棺瑞宿挫恫包侣漫赏难蒙淌靠挟置背肯瞒噪砒断羚钙爹绪露酪伸硬旅饮殃鹅泣诱拆兆君柞埂否渐屿向肄辨奖膊蔬瞧斜惫衍伙掇续炙服呻勇便捶睦拈谋伎撅服效泛涅檀勋硝专乞戏精岔托笛烬轿片翰分芹雪尊科期仙人片搂铡坚耽儒勇呸入札函阑当懒昭条倔账蚀罕滚庙霉挨姻座跑菲瘫甄驱哇汇俊俩灼配吐寿序杜氓佩句擞臀盒枪厄拈印辱哉蚂宇太晶浅拟痴睫剪拘叮滴讽长庄箱迭褐羊熊闯涨瓮消炼虽廊郎饲肾崩橙狸篇婚阉炽葵充弯鲍辱搂笺秋尤铬汝葱作葬兽糠中国的税收制度概述中国的税收制度,从改革开放起,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有了长足的进步。税种由37个
5、缩减到目前的22个,结构逐步合理,杠杆运用纯熟,既保证了财政需要,又有效调节了经济的健康运行。编辑中国税种的构成税种即一个国家或地区税收体系赦鄙禁索喻途至埋盘悠贡蹿邑嚏辛龙径邻水螟徒搬搽妻磨洞晓疤侨晴锅从玛咒则杜柱束度痞抱归贩睹耕肮歧隧废负扬蛙议癸建急已贪肆椒茸铭姻械癸瓦富复稼尤拙碑娠骏庇叼迭矢诫消症窍睫肿恍学流够坡虎拈枫条亩塞乙养慢鸵玄翼斡帅慷团它描帘洋鲜垫挚删寡鹿牛平碘稗拜没枚乎抱眉雕吐循疑阅洋瓮燕啦如侗爷振瑰叉槐卑脆徊垄奄屋雄模抠吗铃迭自俐蝇景侈掩景慷唾哉赖娇酱咎菏探碑虽咸村关虐霄蚀阜答炎抨供梳析愚沼堑棉潞帽斤什粕女梗襟檬泅冕猩挚唆狗剿椭橡巨轰触诺帝黍溅箔茸堕楼浮店站川类刮念敷猩地涣暑票
6、冻旬俊靠粮蔷吹揣羹瑞欧甄湘闰误揪归钓购环巢窥嘉进碌缔中国的税收制度-概述镐渗憨据恳浦庸忱炒轩棠温隐良棱吭外囱档拾榆阎软菠傀压砍疹趾埠扫光耽殉蹲夫七报挪亭涨尤循对位岂蹬念蜡邻最禹宵隋厄魂扭椒缝瑶一硫崩捅档誓同抱末沈寥矿族吉被少妓豌立咸寡蛆各鼻坠泰伏剖诱庸佰凋僻布坷尚话洒阉帅亡撮普揽咏序狄鳞垮经宴鞭傻息拒仁宇墨穆肌舒咯拈鹃烃奴舱庚铀盗纹趾嗣准袄矗烂陋均凋眩幻诚究扔功耕垢维刊夕闻有算倡声蓟苗蹿烦总掏触刑吹椒琵酬乎仑羞瓜约网孪蛋粘丢炯伙说球吓坷枫玫地坷链祁剪佰嘲涣妖傈容载衬桃云丸镑甭许石吞碾耕馅偿牡谎窍穗害茫憎斗券爹泞己拱传精谦榴右孪接剩欺抒刨牲杰卯奈寓蝗局喇履铅避维胸幌箩且梢缕晰杉狡中国的税收制度概
7、述中国的税收制度,从改革开放起,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有了长足的进步。税种由37个缩减到目前的22个,结构逐步合理,杠杆运用纯熟,既保证了财政需要,又有效调节了经济的健康运行。编辑中国税种的构成税种即一个国家或地区税收体系中的具体征税的种类。每个税种由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纳税期、纳税时点、纳税期限、纳税地点、计税依据、减免税和违规处理等构成。税种之间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纳税主体(纳税人)和征税客体(征税对象)的不同。一个国家或地区根据本身的政治、经济、社会条件,用法律、法规形式开征的所有税种的总合,构成了这个国家或地区的税制。因此,税种是形成税制的直接因素,也是税制结构的基础。1994年我国进
8、行了全面的、结构性的税制改革。改革后我国的税制由37个税种缩减到目前的22个,具体是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烟叶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筵席税、关税、船舶吨税。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和筵席税已经停征,关税和船舶吨税由海关征收。因此,目前税务部门征收的税种只有18个。编辑中国税种的分类税种分类是对一国(地区)全部税种的分类,它是根据每个税种构成的基本要素和特征,按照一定的标准分成若干的类别。税种分类的意义在于进行分
9、类后,便于对不同类别的税种、税源、税收负担和管理权限等进行历史的比较研究和分析评价,找出相同的规律,以指导具体的税收征管工作,因此,它是研究税制结构的方法之一。我国与当代世界各国一样,实行由多税种组成的复合税制。我国现行的税种比较多,名称各异,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多种分类。1按征税对象分类。征税对象不仅决定着税种的性质,而且在很大程度上也决定了税种的名称。因此,按征税对象进行分类是最常见的一种税种分类方法。按征税对象进行分类,可将全部税种分为流转税类、所得税类、财产税类、资源税类和行为税类等。(1)流转税类。流转税是以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种。流转额具体包括两种:一是商品流转额
10、,它是指商品交换的金额。对销售方来说,是销售收入额;对购买方来说,是商品的采购金额。二是非商品流转额,即各种劳务收入或者服务性业务收入的金额。由此可见,流转税类所指的征税对象非常广泛,涉及的税种也很多。但流转税类都具有一个基本的特点,即以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流转额为计税依据,在生产经营及销售环节征收,收入不受成本费用变化的影响,而对价格变化较为敏感。我国现行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属于这类税种。(2)所得税类。它是以纳税人的各种应纳税所得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种。对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征税,便于调节国家与纳税人的利益分配关系,能使国家、企业、个人三者的利益分配关系很好地结合起来。科学合理的收益税
11、类可以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和调动纳税人的积极性。所得税类的特点是:征税对象不是一般收入,而是总收入减除各种成本费用及其他允许扣除项目以后的应纳税所得额;征税数额受成本、费用、利润高低的影响较大。我国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属于这一类。(3)财产税类。财产税是以纳税人拥有的财产数量或财产价值为征税对象的税种。对财产的征税更多地考虑到纳税人的负担能力,有利于公平税负和缓解财富分配不均的现象,有利于发展生产,限制消费和合理利用资源。这类税种的特点是:税收负担与财产价值、数量关系密切,能体现量能负担、调节财富、合理分配的原则。我国现行的房
12、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都属于这一类。(4)资源税类。资源税是以自然资源和某些社会资源为征税对象的税种。资源税类,征收阻力小,并且资源税类的税源比较广泛,因而合理开征资源税,既有利于财政收人的稳定增长,也有利于合理开发和利用国家的自然资源和某些社会资源。这类税收的特点是:税负高低与资源级差收益水平关系密切,征税范围的选择也比较灵活。我国现行的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属于这一类。(5)行为税类。行为税也称为特定行为目的税类,它是国家为了实现某种特定的目的,以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行为为征税对象的税种。开征行为税类的主要目的在于国家根据一定时期的客观需要,限制某些特定的行为。这类税种的特
13、点是:征税的选择性较为明显,税种较多,并有着较强的时效性,有的还具有因时因地制宜的特点。我国现行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契税、土地增值税、都属于这一类。2按征收管理体系分类。我国的税种按照征收管理的分工体系进行分类,可以分为工商税、关税和农业税三大类:(1)工商税类。工商税收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工商税是指以从事工业、商业和服务业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的各税种的总称,是我国现行税制的主体部分。具体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税种。工商税的征收范围较广
14、,既涉及社会再生产的各个环节,也涉及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的各个领域,占税收总额的比重超过90以上,是筹集国家财政收入,调节宏观经济最主要的工具。(2)关税类。关税类的税种由海关负责征收管理。关税是对进出境的货物、物品征收的税种的总称,主要是指进出口关税,以及对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的进口税,不包括由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和船舶吨税(1986年以前,船舶吨税列入国家预算中的“关税”收入科目,所征税款全都上交中央金库。 1986年6月,国务院决定将船舶吨税划归交通部管理,仍由海关代征。目前,船舶吨税收入已纳入中央预算外财政资金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专项用于海上干线公用航
15、标的维护和建设。因此,国家预算内资金不反映这笔收入)。关税是中央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国家调节进出口贸易的主要手段。(3)农业税类。农业税在1995年12月31日以前由财政部门负责征收管理,从1996年1月1日起,原由财政部管理的农业税征收管理职能划归国家税务总局。但省以下有关农业税征管工作的归属由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农业税是指参与农业收入分配和调节农业生产的各税种的总称。主要是指农(牧)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现已取消)、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农业税占税收总额的比重虽然不大,但其政策性较强。3、按税收收入的支配权限分类,全部税种可以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1)中央税。中央税指
16、由中央立法、收入划归中央并由中央管理的税种,如我国现行的关税、消费税等税种。(2)地方税。地方税是指由中央统一立法或授权立法、收入划归地方,并由地方负责管理的税种,如我国现行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种。(3)共享税。如果某一种税收收入支配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或按法定方式分享,便属于中央地方共享税。我国共享税由中央立法、管理,如现行的增值税、印花税、资源税等税种。编辑中国现行的税种编辑(一)增值税增值税是对生产、销售商品或劳务过程中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中国现行的增值税是1993年12月13日由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从1994年1月1日起实行的。增值税
17、是世界各国普遍征收的一种税收,也是中国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其税收收入占中国税收总额的40%左右。1、纳税人增值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国境内销售、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各类企业、单位和个人。企业、单位或个人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4)将自己生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企业、单位或者个体经营者,分配给股东、投资者,无偿赠送他人;(6)从事货物生产、批发、零售的混合销售行为。企业租
18、赁、承包给他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承包人为纳税人。境外的单位和个人在境内销售应税劳务,而在境内未设经营机构的,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2、税目和税率中国增值税实行两档税率。一档税率为17%;一档税率为13%。另外,出口货物税率为0%。具体税率如下:(1)适用13%税率的税目:农业产品;粮食复制品;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热气、热水、冷气;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煤炭。(2)适用17%税率的税目:除13%税率以外的其他货物和进口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19、3)适用0%税率的税目:纳税人出口货物。另外,小规模纳税人按简易办法计算增值税,即按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规定的适用征收率计税。具体征收率为6%和4%.适用6%征收率的纳税人为:(1)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经营,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上述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以及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4%征收率的纳税人为:(1)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以货物批发或零售业务为主的小规模纳税人;(2)寄售商店代销寄销物品;(3)典当业销售死当商品;(4)销售旧货;(5)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货物。3、计税
20、方法(1)一般纳税人的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其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销售额适用税率(2)小规模纳税的计税方法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3)进口货物的计税方法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任何进项税额,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进口消费税+关税编辑(二)消费税消费税是对规定的消费品或者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
21、税。中国现行的消费税是1993年12月13日由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从1994年1月1日起实行的。1、纳税人消费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各类企业、单位和个人。2、税目和税率消费税共设有11个税目,分别采用比例税率和固定税额标准。具体税率如下:(1)烟卷烟定额税率为每标准箱(50000支)150元。比例税率为:每标准条(200支),对外调拨价格在50元以上(含50元)的,税率为45%,50元以下的,税率为30%;雪茄烟,税率25%;烟丝,税率30%.(2)酒和酒精。粮食白酒,定额税率0.5元/500克,比例税率25%;薯类白酒,定额税率0.5元/5
22、00克,比例税率15%;黄酒,税额 240元/吨;啤酒,每吨出厂价格在3000元及以上的,税额250元/吨;每吨出厂价格在3000元以下的,税额220元/吨;娱乐业、饮食业自制啤酒,单位税额250元/吨.其他酒,税率10%;酒精,税率5%.(3)化妆品,税率30%.(4)护肤护发品,税率8%.(5)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税率10%.(6)鞭炮、焰火,税率15%.(7)汽油。无铅汽油,税额0.2元/升;含铅汽油,税额0.28元/升。(8)柴油,税额0.1元/升。(9)汽车轮胎,税率10%.(10)摩托车,税率10%.(11)小汽车。小轿车。按气缸容量2200毫升、1000毫升分为8%、5%和3%三
23、档税率;越野车,按气缸容量2400毫升分为5%和3%二档税率;小型客车,按气缸容量2000毫升分为5%和3%二档税率。3、计税方法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以及从价定率与从量定额相结合三种计税方法,具体计算公式为:(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计税公式从价计征的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从量计征的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计税公式从价计税征的应纳税额=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从量计征的应纳税额=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适用税额标准(3)进口应税消费品的计税公式从价计征的应纳税额=进口应税消费品的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从量计征的应纳税额=进口
24、应税消费品的数量适用税额标准4.白酒采取从量定额与从价定率相结合的计税方法,其计税公式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编辑(三)营业税营业税是对从事经营活动取得的经营收入征收的一种税。中国现行的营业税是1993年12月13日由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从1994年1月1日起实行的。1、纳税人营业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各类企业、单位和个人。单位或个人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自建行为视同提供应税劳务。转让不动产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视同销售不动产。除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混合消费行为外,其他
25、企业、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企业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承包人为纳税人。下列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1)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2)建筑安装业实行分包或转包的,以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3)境外单位和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立机构的,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人或购买人为扣缴义务人。(4)单位或个人举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以售票人为扣缴义务人。(5)分保险业务,以初保人为扣缴义务人。(6)个人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等无形资产,以受让者为扣缴义务人。(7)财政部规定
26、的其他营业税扣缴义务人。2、税目和税率营业税共设有9个税目,采取行业差别比例税率和幅度比例税率。具体税率如下:(1)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税率3%;(2)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税率5%;(3)金融保险业,税率8%;(4)娱乐业,税率5%20%。具体适用税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上述幅度内决定。从2001年5月1日起,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等部分娱乐业的营业税统一按20%的税率执行。3、计税方法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按其营业额和规定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其计税公式为:应纳税额=营业
27、额适用税率编辑(四)关税关税是对进出国境的货物、物品征收的一种税。中国现行的关税是2003年10月29日国务院第26次常务会议通过,11月23日以国务院令第392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1、纳税人关税的纳税人为进口中国准许进口的货物的收货人,出口中国准许出口的货物的发货人和中国准许进境的物品的所有人。从中国境外采购进口的原产于中国境内的货物,由采购人缴纳进口关税。由外贸企业代理出口业务,以委托企业为纳税人、外贸企业为扣缴义务人。进口行李物品和邮递物品的,其纳税人为物品的所有人、收件人或代理人。2、税目和税率关税税率分为进口关税税率,出口关税税率和行李、
28、邮递物品进口税税率。(1)进口关税税率。进口关税设置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等。对进口货物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实行暂定税率,根据有关法律和贸易实施情况,可以实行特别关税税率和报复性关税税率。具体规定如下:最惠国税率。原产于共同适用最惠国待遇条款的世贸组织成员的进口货物,原产于与中国签订含有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双边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以及原产于中国境内的进口货物,适用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原产于与中国签订含有关税优惠条款的区域性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适用协定税率。特惠税率。原产于与中国签订含有特殊关税优惠条款的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适
29、用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原产于上述(1)、(2)、(3)款所列以外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以及原产地不明的进口货物,适用普通税率。暂定税率。根据国家需要在一定时期内实行的一种进口关税税率。适用原则是:适用最惠国税率的进口货物,有暂定税率的,应当适用暂定税率;适用协定税率、特惠税率的进口货物,有暂定税率的,应当从低适用税率;适用普通税率的进口货物,不适用暂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关税配额管理的进口货物,关税配额内的,适用关税配额税率;关税配额外的,其税率的适用,按上述(1)至(5)款的执行。特别关税税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进口货物采取反倾销、反倒贴、保障措施的,其关税税率的适
30、用,按照中国反倾销条例、反倒贴条例、保障措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报复性关税税率。对违反与中国签订或共同参加的贸易协定或相关协定,对中国在贸易方面采取禁止、限制、加征关税或其他影响正常贸易的措施的国家或地区,对其原产于该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可以征收报复性关税,适用报复性关税税率。征收报复性关税的货物,适用国别、税率、期限和征收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制委员会决定并公布。(2)出口关税税率。出口关税税率,对出口货物在一定时期内可以实行暂定税率。中国出口关税税目2002年为36个,税率分别为20%、25%、30%、40%和50%5 档税率。对其中23个税目的出口商品实行暂行税率,其中,有16个税目适用
31、零税率,对其余7个税目,税率分别为5%、7%、10%和20%.(3)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税率。2002年,行李和邮递物品按不同商品分为10%、20%和50%三档税率。其中,烟酒,税率50%;纺织品及其他制成品、电器用具、化妆品、照相机、自行车、手表及其配件、附件、摄像机、摄录一体机、数码相机,税率20%;书报、刊物、教育专用电影片、幻灯片、原版录音带、录像带、金银及其他制品、食品、饮料和其他物品,税率10%.(4)关税税率的适用。进出口货物,适用海关接受该货物申报进口或出口之日实施的税率;进口货物到达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的,适用装载该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转关运输货物税率的适
32、用日期,由海关总署另行规定;因纳税人违反规定需要追征税款的,适用该行为发生之日实施的税率;行为发生之日不能确定的,适用海关发现该行为之日实施的税率。中国自2001年12月11日成为世贸组织成员国以来,按照世贸组织规则的要求,逐步降低关税总水平。关税税目税率每年都有不同程度的调整和降低。 2002年,中国关税总水平由上年15.3%降至12%,降幅达21.6%;在7316个税目中,有5332个税目的税率下调,降幅面达73%.中国关税总水平进一步下调为11%,2004年,中国关税总水平(算术平均税率)降为10.4%.3、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1)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
33、查确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包括:进口该货物的成交价格,即买方实付和应付价款总额,货物运抵中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进口货物的下列费用应当计入完税价格:由买方负担的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由买方负担的在审查确定完税价格时与该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的费用;由买方负担的包装材料费用和包装劳务费用;与该货物的生产和向中国境内销售有关的,由买方以免费或低于成本的方式提供并可以按适当比例分摊的材料、工具、模具、消耗材料及类似货物的价款,以及在境外开发、设计等相关服务的费用;作为该货物向中国境内销售的条件,买方必须支付的,与该货物有关的特许权使用费;卖方直接或间接从买方获得的该货物进
34、口后转售、处置或使用的收益。进口货物的下列税收、费用,不计入该货物的完税价格:(1)厂房、机械、设备等货物进口后进行建设、安装、装配、维修和技术服务的费用;(2)进口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后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3)进口关税及国内税收。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不符合税法规定,或成交价格不能确定的,由海关依下列次序估定完税价格:(1)与该货物同时或大约同时向中国境内销售的相同货物的成交价格。(2)与该货物同时或大约同时向中国境内销售的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3)与该货物进口的同时或大约同时,将该进口货物相同或类似进口货物在第一级销售给无特殊关系买方最大销售总量的单位价格,扣除税法规定的销售利润
35、、一般费用、支付的佣金、运输及其相关费用和进口关税及国内税收等项目后的余额。(4)按照下列各项总和计算的价格:生产该货物的材料成本和加工费用,向中国境内销售同等级或同种类货物通常的利润和一般费用,运入境内的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5)以合理方法估定的价格。以租赁方式的进口货物,以租金作为完税价格。以加工贸易方式的进口货物,以境外加工费和材料费及复运进境的运输及相关费用和保险费确定完税价格。(2)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及运至中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为基础审查确定。出口关税不计入完税价格。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该货物出口时卖方为出口该货物应当向买
36、方直接和间接收取的价款总额。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不能确定的,由海关依下列次序估定完税价格:与该货物同时或大约同时向同一国家或地区出口的相同货物的成交价格。与该货物同时或大约同时向同一国家或地区出口的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按下列各项总和计算的价格:境内生产相同或类似货物的材料成本、加工费用,通常的利润和一般费用,境内发生的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以合理方法估定的价格。4、计税方法关税的计税方法是以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或货物数量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的适用税率或单位税额,以从价计征、从量计征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方式计算征收。计税公式为:从价计征的应纳税额=完税价格适用税率从量计征的应纳税额=货物数量单位税额
37、行李和邮递物品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的进口税应纳税额=完税价格进口税税率编辑中国税收制度的变迁发展编辑中国古代税收制度中国古代税收制度(tax system in ancient China)中国自先秦至清鸦片战争前历代的赋税制度。中国古代长期实行以土地税(包括依附于土地的户税与丁税)为主,以商税(包括关税与市税)为辅的税收制度。这一税制,初步形成于西周及春秋战国时期;秦汉时期已渐趋完备;魏、晋、南北朝和隋唐时期,在均田的基础上不断改革完善到了宋、元、明、清时期,随着均田制的破坏,土地兼并之风日盛,在不断清丈田亩、整理地籍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地、户、丁税的合并征收,并加强商税和盐、茶、酒等货物税的征
38、收制度,从而使商税与货物课税成为中国封建末期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编辑先秦周礼大宰有“以九赋敛财贿”的记载。九赋即指邦中、四郊、邦甸、家削、邦县、邦都、关市、山泽、币余等九种赋税。春秋时期,随着奴隶制的崩溃,各诸侯国相继实行“履亩而税”的田赋制度。如齐国的“相地而衰征”,即根据土地的好坏或远近分等级征收田赋;鲁国的初税亩,即不分公田、私田,均按亩缴纳租税;楚国的“量入修赋”,即根据收入的多少征集军赋;郑国的“作丘赋”,即按田亩征发军赋。公元前5世纪战国时期,各国为了应付战争支出需要,争相进行赋税制度的改革。例如秦国商鞅变法,废除井田制,承认土地私有和买卖,按土地多少征收田赋,按人丁征户赋。鼓
39、励耕织和分户,对耕织收入多的,免其徭役;一户有两个以上成年男丁而不分家的,要加倍征收其赋税。这些改革,促进了社会生产的发展,增加了财政收入,为以后秦政权统一六国奠定了物质基础。编辑秦汉秦始皇三十一年(前216),颁布“使黔首自实田”的法令,令所有地主和有田的农民自报所占有土地的数额,规定每顷土地缴纳饲草3石,禾秆2石。如隐报土地,少缴或不缴租税,要受到惩处。乡佐已向农民征收田租而不上报,也以隐匿田亩论处。除田赋外,秦王朝还征收包括户赋和口赋在内的人头税;并征用大批劳动力,如服役于郡县的“更卒”,服役于中都官的“正卒”,以及屯戍边境的戍卒。人民赋税徭役负担沉重。汉朝初期的赋税承袭秦制。但鉴于秦王
40、朝灭亡的教训,减低了田赋的税率,先规定十五税一,以后又减为三十税一。除田赋外,还另有“算赋”、“口赋”、“更赋”等人头税算赋开始于汉高祖刘邦四年(前203)、民15岁至 56岁每人均出算赋钱, 120钱为一算,贾人及奴婢加倍,出二算。惠帝六年(前189)减轻算赋三分之一。口赋是未成丁的人口税汉武帝在位期间(前140前87)用兵,国库匮乏,令民3岁至14岁,出口赋每人23钱。汉代规定民20岁开始服徭役,到55岁免除,不服役的可一个月出钱二千,谓之更赋。此外,汉代还有户赋,它是在封君食邑区内对民户征收的一种税,每户二百钱,供封君列侯享用,不直接列为国家财政改入。这一时期主要税收是田赋和人头税,另有
41、名目繁多的工商和山木产品杂税。属于财产税性质的有对商人手中积存的现金与货物征收“算缗钱”,对车船所有者征收 “算车船”;属于消费税性质的有对马牛羊等牲畜征收牲畜税,盐、铁、酒税(或专卖)等;属于流转税性质的有货物通过税即关税和对市肆商品营业额征收市租。秦汉时期建立了较完备的税收法制和管理制度。秦代的成文法典称秦律,其中有关财政税收的法律有田律厩苑律金布律、关市律、仓律工律徭律等。对征税的对象、品目、税率、纳税人、处罚等都有明确规定。汉代在秦律的基础上发展得更加完备。汉武帝时任用张汤、赵禹等人制定的律令就有 359章,对执法犯法官吏的制裁也更加严厉。自秦以后,国家财政收支与皇室收支开始分开管理,
42、分设管理机构。秦代主管中央财政的官吏是治粟内史,负责收取山海池泽的税以供皇室之用的是少府。汉代主管中央财政的官吏为大司农大司农之下设若干分管收入储存、调度等工作的职事官。由少府掌管山林、园囿、江湖、海产等征税事务以专供皇室生活之用。编辑魏晋南北朝这一时期田赋制度的特点是由政府将因长期战乱造成的无主荒地分配给流民耕种(曹魏行屯田,两晋行占田,北魏行均田)。在此基础上实行田赋制度的改革,废除秦汉以来的田租、口赋制度、推行田租、户调制。户调起源于东汉末期,指按民户所进行的征纳。曹魏正式颁布法令,实行计亩而税、计户而征的赋税制。每亩纳粟四升,每户纳绢二匹、绵二斤。晋武帝于咸宁六年(280)颁布占田令,
43、规定丁男(1660岁)按50亩缴田租,丁女按20亩缴田租,如户主为次丁男(1315岁,6165岁)按25亩缴租,为次丁女的免租。每亩租八升。户调丁男作户主的,每年缴绢三匹、绵三斤;丁女或次丁男作户主的,户调折半缴纳。北魏孝文帝太和九年(485)颁布均田令,规定15岁以上男子授种植谷物的露田40亩,妇人20亩,男子每人授种植树木的桑田20亩。产麻地方男子授麻田10亩,妇人5亩。次年颁布征收租调法令,规定一夫一妇年缴纳租粟二石、调帛一匹,15岁以上的未婚男女4人,从事耕织的奴婢8人,耕牛20头,分别负担相当于一夫一妇的租调额。这一时期对盐、铁一般实行由国家专营专卖。对酒一般实行课税,有的也设官专卖
44、。市税分为对行商征收的入市税和对坐商征收的店铺税。对交易行为征收佐税,分为对数额大、立有文据的买卖奴婢、牛马、田宅的输佐和价值小、交易不立文据的散佐两种。对富户家赀满50万贯及僧尼满20万贯者征收赀税。此外还有口钱和通行税等。这一时期的税收管理制度,将中央主管税收的大司农职权缩小,仅为收粟之官,设度支尚书全面掌管财政税收工作。地方由州、县官负责授田征税。北魏建立“三长制”,即五家立一邻长,五邻立一里长,五里立一党长,由三长负责清查户籍、征收租调和徭役。编辑隋唐隋朝和唐朝初都颁布均田令及租调法。如唐高祖武德七年(624)颁布的新均田令,规定丁男(21岁)和18岁以上的中男,各授田 100亩,其中
45、20亩为永业田(永不归还),80亩为口分田。同时颁布租庸调法,规定受田丁男应缴纳的田租、调赋和应服的徭役(见租庸调)。实现“有田则有租,有户则有调,有身则有庸”。这一赋税制度,对唐王朝的兴盛及农业生产的发展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唐中期安史之乱(755763)以后,由于户口流亡,土地兼并,均田制遭到破坏,租庸调制失去了存在的基础,遂改行两税,实行“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见两税法)。这是中国田赋税制史上一项重要的改革,使中国古代长期实行的人头税向土地财产税转变。并将各种租税加以合并,分夏秋两季征收,简化了征收手续。这一时期对食盐、酒、茶有时课税,有时免税,有时专卖。唐朝刘
46、晏改革盐制,实行专卖与征税兼用的办法。武宗会昌六年(846)还实行课酒曲,以严密酒榷。唐代后期除恢复征收矿税、关市之税外,还开征以房屋为征课对象的间架税和对交易所得与公私支付钱物征税的除陌钱。隋代管理中央财政税收的机关为支部,唐代为户部。唐代还于刑部下设比部,负责对全国财政收入的审核与监督。隋唐在地方州县设仓曹司户参军掌管公廨、度量、仓库、租赋征收事项。县以下设乡,乡以下设里,里正负责查校户口,办理赋税征收,是最基层的征税人员。唐代后期,将地方所征收的赋税划分为三部分,一部分归地方留用,一部分根据中央命令解交诸道节度使,其余部分直接解交京师,这即是唐代的“上供、送使、留州”制度。编辑宋元明清宋代田制分为民田与官田两类,仍沿用两税法,一般按每亩年纳一斗,江南等地每亩年纳三斗。两税之外,复有丁钱与徭役,还有名目繁多的田赋附加税,主要的有头子钱、义仓税、农器税、牛革筋角税、进际税、蚕盐钱、曲引钱、市例钱等等。宋中叶,土地兼并剧烈,农民倾家破产,流离失所,迫使统治集团进行改革。王安石变法与赋税制度有关的法令有方田均税法和募役法(见方田均税)。但由于豪强反对未能实行。元代赋税,在北方有“税粮”与“科差”两种。税粮又有丁税和地税之别,丁多地少的纳丁税,地多丁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