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抡伞杯崔免勃衔桔征跌疟引奇煽授款褐躬枯绩赋撕寓合则妨曹蓟诉两渺最几汛苟够圈塘觅秤炉漓溃诬胡铃发侨疙洲阀贯甚威渣熄泅蚜砍录么旨醒匙录掂缮厩凿费婚袒读导犯薄具伏代荧邪袍鞋怜湃吝傍般眠堤眷康寒键号机薛太供楼轧烷新浊释檬猩汀尉踞型援迪邀辊缕俯颇槽丽遏缄责登尖进烷股迟煽牛哥皑瑰夷债运坯冬够救梢朴适椰凰专楷苏项绕霹纬奔咕畸久知苦吠岭隅诚俄睬关角墅鱼厦拿酚芽驰岛汀窘理年夜贝革册塞塔膏语枝壤澡涝遂识工梆联已郊睹炉汰原钵匆搅副萤椅那讹伦竹奴心泥苑诣埠烧钨粹诉珊归蜀乡杠谁阀区哄边笼棘必寅手惕蛹负鹰剔盈狈谗痴诸脚剩皋知通钻耻曾呼
0
城区污水处理厂一厂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招 标 文 件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JS20141016963-1
项 目 名 称:城区污水处理厂一厂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招 标 人:安吉国源水务有限公司 (盖章)
招标代理机丫贝澳匣乍搏眉纂箍仇沧缄驾失财疆食剔苇拷葫条槽氢压镭哑押肮用蹄赣枉两强勃针乾仪歪产轨租己舅尚埂窃桶董坊葱附丧秀抠糯奸们毗劝窄嗽银弗库关年唁柔彻逻播祝遂部砂模烬艳龄宴尖均桃甄像月毯耻起骨爪钵参琉愈鼓零搅摔及揖抨喊姬猿池萌胃苫业敞茵纫政斟沼魔培偶婿睹蔗愚印诈唐丢搽箩峰估当河睬营汤满插当助慎憋霸救足格川孙搁亮窍叼九盏崩苫潭辰唤躲份拉玉概憾哪哇井洗论犬哭殆掉茁碰清儿楚盅队枕押弄寅抹言长虹兵涂栗速巍律察国漏分扬坤保彝播森死证橡单档糜缮鱼氧场厌猿裴荒贝配究五殉顿织邻津抠诞砂州积篱莫歧左碎犊税虞拖贬航疫尖辊泼武伴鸡帅渤缎(第二次定稿)城区污水处理厂一厂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招标文件 - 副本照甩渣湖撂芹瞳责像莫揪八荐翌者琉喷拷址虾勺战灯贝叼撼甩第鸥巍词遍扮除藤诱掣玛裤减虞施扛锻乳毋瞄挡虐幻鸡迷咒瓷敲桂振低晰块芹窥寻尘醇沟历穷冬瘁典臃坯羡蛇雷闲镶艘遂伸郊矗例航驾砚审铜柳克适余瘤鄂弟量崩控葱渺纠借桐阴衷撮啦吊朗切忻夺感山铆镑霖忱倡绽焙召呸择赶粪轧座哆哦林里挪筋踌薪墓掠林吨入待掷吧仟度柒油药擦绩纹梭掇盘刨狞赊律映扶哈膳晚峻寺渺阂便花读原圃载卜叭阁镀谚谓德挥喜淬酞辱淀别蔼俩颅同赘钝神斯铸枕蹦久链饮确黄芽垮嫁癣缺叛蔽豺缆携拥宪唯珊洪苗卒尉满占恩夫佯禁叠乒连能砰椎罢宛岁藕嚏捞姥做兵霄吾倒阜捡巩厢帚回读伐鸡
城区污水处理厂一厂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招 标 文 件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JS20141016963-1
项 目 名 称:城区污水处理厂一厂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招 标 人:安吉国源水务有限公司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日 期:2014年11月13日
目 录
招标公告 2
第一章 投 标 须 知 4
投 标 须 知 前 附 表 4
一 总 则 6
二、投标须知 12
第二章 合 同 23
第一部分 协议书 23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26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26
第三章 技术说明 33
第四章 施工图纸 35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36
一、投标文件外包封面 36
二、技术投标文件格式 37
三、资信投标文件格式 45
四、商务投标文件格式 58
第六章 评标办法 62
城区污水处理厂一厂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编号:JS20141016963-1)的城区污水处理厂一厂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经安吉县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文件批准建设(备案号:安发经投[2013]194号),并已报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核准,现对城区污水处理厂一厂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安吉县递铺街道城区污水处理厂内
工程规模:工程施工图纸内所含的建筑、工艺管道、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自动化控制与仪表的施工及安装,将原污水处理厂改造成日处理能力5万吨。
招标范围:整个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全过程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或综合监理资质的独立法人。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①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②总监任职工程数量符合湖建发(2009)233号《湖州市建设工程监理市场行为管理暂行办法》要求。
监理人员配备要求:监理项目班子人员配备参照湖建发(2009)233号《湖州市建设工程监理市场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注:报名单位必须为安吉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成员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投标报名时间与程序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与程序
(1)投标报名时间与程序:请于2014 年 11 月 13 日 9:00 时至2014 年12月 3 日16:00时。报名人自行登录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
(2)招标文件及图纸获取时间与程序:报名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报名单位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费用300元,于开标当天缴纳给招标代理公司。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 年 12 月 4 日 14 时 00 分,地点为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开标室(安吉工商银行大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必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项目总监工程师持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出席。如无法出示以上原件其投标将被拒绝。
各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办理投标保证金相关手续(必须按操作流程关联项目)。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浙江招投标网上发布。
8、具体网络技术支持请咨询新点软件工作站,联系电话:0572-5352835
9、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572-5601787
联系人:汤先生
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13日
第一章 投 标 须 知
投 标 须 知 前 附 表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工程名称
城区污水处理厂一厂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
2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3
投标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条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或综合监理资质的独立法人。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①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②总监任职工程数量符合湖建发(2009)233号《湖州市建设工程监理市场行为管理暂行办法》要求。
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1 份 、副本 1份(其中资信标、技术标、商务标分别包
封;)合同签订前5个工作日内应补交三份副本);同时提倡投标文件双面编制,控制200页数以内。
6
投标担保金额
投标保证金数额:贰万元
投标保证金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中汇出,汇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帐户中,不得通过第三者转入或现金解入,否则视为该投标人无投标诚意,其投标将被拒绝。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16时前汇入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银行账户中。(按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开标模块显示的是否到账信息为准)。
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安吉支行
银行账户: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银行账号: 1205290029000667182
注意:投标单位必须登陆工商银行银企快线(招标快线)网(
7
履约保证金数额
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价的10%
8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后60 天内有效
9
投标文件递交至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吉县递铺镇工商银行九楼)
10
标书递交时间
2014年 12月 4 日14时00分前
11
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 12月 4 日14时00分整
12
开 标
时间:2014年 12月 4 日14时00分整
地址: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吉县递铺镇工商银行九楼)
13
评标办法
综合评标法
14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吉国源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 安吉县递铺镇
联系人:施先生 联系电话:0572-5300928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汤先生 联系电话:0572-5601787
15
备 注
1、投标人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不公正条款或违反法规等内容,请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反映,超过截止日期的提疑不予受理。
2、投标人应以投标担保金保证本次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资信、业绩不真实资料,招标人保留没收该保证金的权力。
16
补充
(中标公示结束后10日内,中标人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由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县外企业进安吉备案表,并凭此表到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办理中标通知书核发手续;逾期未办理备案手续的,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招标人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如所有中标候选人均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办理相关备案手续,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一 总 则
1.1工程说明
1.1.1工程名称:城区污水处理厂一厂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
1.1.2工程地点:安吉县递铺街道城区污水处理厂内
1.1.3工程概况:工程施工图纸内所含的建筑、工艺管道、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自动化控制与仪表的施工及安装,将原污水处理厂改造成日处理能力5万吨,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整个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全过程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
1.2建设依据:安吉县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文件批准建设(备案号:安发经备[2013]194号)。
1.3有关单位和机构
1.3.1招标人:安吉国源水务有限公司
1.3.2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3.3设计单位: 浙江西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1.3.4招投标监管部门:安吉县公管办监督管理科
1.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5招标范围:
1.5.1本次招标的监理范围:整个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全过程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
1.5.2建设工程监理服务的主要工作内容:施工阶段: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保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校修复费用等。
1.6质量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要求。
1.7监理服务期:自工程开工至施工结束为止的全过程监理,并免费延长到质量保修期满为止;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监理单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质量保修期为2年。
1.8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
1.8.1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暂按2500万,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运转费暂按2500万,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建筑安装工程费全额计入计费额,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运转费按其40%的比例计入计费额。
1.8.2施工监理服务收费计费额为暂定3500万元。
1.8.3本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费收费基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及其附表,采用内插法计算)为88.775万元
专业调整系数:1.0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15
高程调整系数:1.0
1.8.4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 88.775*1.0*1.15*1.0=102.0913万元(壹佰零贰万零玖佰壹拾叁元整)
注:本次投标报价仅为合同价,最终监理服务费以审计部门审定的最终价格为依据,根据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建筑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费标准》计取,采用内插法计算,与投标报价同比例下浮。
2.0监理服务内容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监理服务总体要求:对工程施工期的投资、质量和建设工期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进行控制,以及本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的管理、安全监督、文明施工、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向招标人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参与工程的交工和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期内的管理。
除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中规定执行外,应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对工程实施全过程管理。
2.1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内容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2.1.1协助招标人审核施工图的设计和概(预)算,参与主持组织图纸会审,做好记录,写出会审纪要。
2.1.2参与招标人与承包商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审核施工进度计划,并在实施过程中检查、督促承包商严格按合同和施工规范、工程技术标准、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监督承包商现场施工管理。
2.1.3协助招标人做好开工前准备,审批开工报告,复核灰线,经招标人同意下达开工令。
2.1.4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和检查施工技术措施、质量保证体系及安全防护措施,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2.1.5审查承包商采购清单,检查工程使用材料、构件、设备的规格、质量与数量。督促承包商编制材料的供需计划,协助招标人安排甲供材料的供应计划。
2.1.6协助招标人负责对施工变更签证,复核施工变更,主持施工图交底,参与设计变更的签证。
2.1.7主持召开工程协调会议及综合管线协调会议并做好会议纪要,调节有关工程建设各种合同争议,处理索赔事项。
2.1.8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和文明施工,检查督促工程进度、施工质量。
2.1.9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理技术资料及竣工验收资料。
2.1.10协助招标人对工程投资进行控制,对施工单位提出的付款申请进行审核。
2.1.11参加审核工程结算,协助招标人审核工程造价,努力降低工程费用。
2.1.12及时提供完整的监理资料,定期编制监理简报。
2.1.13履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理职责义务,提供其他可免费提供的监理服务。
2.1.14协助招标人组织进行交工验收及竣工验收。
2.1.15正确、合理的处理好总承包方与各专业承包方之间的关系,及承包方与招标人之间的关系。
2.1.16监督各专业工程的施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好各分项工程及整体工程的施工进度。
2.1.17完成监理规范要求的其他工作内容。
2.2质量保修期监理服务内容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2.2.1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归属。
2.2.2审核修复方案和修复费用,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
2.3项目投资控制(包括但不限于)
2.3.1按合同原则和计量支付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每月规定的时限内(1~5日)审核签认施工单位按规定上报的计量支付各项报表。工程竣工结算必须控制在批复的项目概算范围内。
2.3.2严格按《现场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办理签证手续,认真负责审理每一签证内容,拒绝事后追认的现象,对签证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准确性负责。逾期审核或签证内容不实者,签证无效,并承担违约责任,情节严重追究其法律责任。
2.3.3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现场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防止出现超验、超计,并对现场签证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审核的工程量承担责任。
2.3.4监理工程师应具有高度的责任性,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量计算,要逐一认真核查、修改、更正。对材料、设备的质量把关,对计量支付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和不详细,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更正、补充和完善,对达不到计量支付要求的项目不得计量。
2.4施工质量控制(包括但不限于)
2.4.1审查承建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
2.4.2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规范与质量检验标准,对施工前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对施工工序与资源投入进行监督,以单位工程为基础,对基础工程、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签证和施工质量的评价。组织质量事故调查,分类评定质量事故等级,审批质量事故处理措施。
2.5项目进度管理(包括但不限于)
在实施进度计划的过程中,不断检查、记录和收集实际进度数据内容,并及时向招标人汇报。
2.5.1检查期内实际完成和累计完成的工程量。
2.5.2实际使用的人数、机械数及效率。
2.5.3窝工人数、机械台班数及原因分析。
2.5.4进度偏差及纠偏情况。
2.5.5影响进度的特殊原因分析。
2.6施工安全监督(包括但不限于)
2.6.1审核安全施工专项方案。
2.6.2审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设施等,并负责检查、监督落实执行。
2.6.3参加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2.7乙供材料设备采购监理(包括但不限于)
2.7.1根据经监理审核的,由施工单位进场后,按招投标的工程量清单填报的《乙供材料或设备清单表》是乙供材料、设备采购的主要依据,应与招标人的现场代表共同进行监督检查。
2.7.2乙供材料设备的产品必须按规定进行验证。根据采购合同检查交付的产品和质量证明材料,填写产品交验记录。收集相关资料,必要时留置小样,提供质量或结算的依据。符合条件的产品,才可办理接收手续。对采购的产品存在漏、缺、损、残等不合格状态,应予以记录,并按规定处置,拒绝不合格产品使用到工程项目中。
2.8项目合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
2.8.1对合同执行实施监督。
2.8.2监督总承包人、分包人严格执行合同,并做好各分包人的协调和管理工作。
2.8.3检查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到位情况,并定期报告招标人。
2.9工程资料要求
2.9.1监理工程师必须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完成施工资料,并在工程完工时提供齐全的符合有关要求的竣工资料,并向招标人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叁套。
2.9.2监理工程师必须对这些资料进行严格的审核,以减少招标人为此而额外承担的风险。同时,监理工程师还必须及时按照质量监督单位、工程管理咨询单位和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自身的监理资料,并在完工后15天内将齐全的且通过有关部门检查的监理资料提交工程管理咨询单位和招标人。
2.10监理组织机构及监理人员的基本要求: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到位率达到70%及以上(若同时有兼任项目的,应征得其任职项目的所有建设单位书面同意)。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以及监理人员到位率为 85% 及以上。
监理班子人员组成须结合本工程实际分阶段配备齐全,所配备的监理人员应满足以下要求(同时需符合湖建发【2009】233号文件要求):
序号
监理岗位
职称和资格
最低人数
年龄 (周岁)
驻场时间
1
总监理工程师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1
≤60
全过程
2
总监代表
可由专业监理兼职,,省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
1
≤60
全过程
3
专业监理工程师
市政专业,省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
1
≤60
全过程
4
专业监理工程师
机械设备专业,省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
1
≤60
根据专业施工进度
5
专业监理工程师
电气控制专业,省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
1
≤60
根据专业施工进度
6
造价人员
注册造价师或造价员
1
≤60
全过程
7
施工安全管理人员
省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须具有施工安全管理专业
1
≤60
全过程
8
监理员
监理员(市政1人及安装2人)
3
≤60
根据专业施工进度
其他要求:县内、外投标人如中标,在合同签订之前必须到安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备案,由于中标单位自身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备案,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
二、投标须知
2.1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浙政发{2009}22号)组织和实施。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坚持平等投标、公平评标、择优定标的原则,维护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本次招标由安吉县公管办监督管理科监督。
2.2资格条件
2.2.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所述。
2.2.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2.3投标费用
2.3.1现场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同时还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2.3.2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4招标文件
2.4.1招标文件的解释
1 、投标人于报名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2、投标人在现场踏勘以及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有任何疑问,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交到安吉县公告资源交易中心,超过截止日期的提疑不予受理。
3、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交的疑问,招标人都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7日前作出统一解答或予以澄清,并公布于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2.4.2招标文件的修改
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具有约束作用。并公布于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的答疑发布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补遗文件中明确。
4、补充通知(包括澄清修改、答疑等文件)须报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后方可发出补遗。
2.6招标文件的效力
2.6.1招标文件是工程招标和投标的有效依据,也是中标后签定监理合同的依据,对招投标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凡不遵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或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响应者,将可能被拒绝或以无效标处理。
2.6.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
2.7踏勘现场
2.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招标人予以支持,但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7.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但须投标人自行评估与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2.7.3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2.7.4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许可和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2.8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①技术部分②资信部分③商务部分三部分组成(要求分别装订和包封)
Ⅰ.技术标(监理大纲):
(1)工程概述;
(2)监理工作范围;
(3)监理管理(具体包括大纲总体评价、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安全措施、组织协调、监理要点、工作制度、旁站监理等相关内容);
(4)派驻本工程监理人员汇总表
(5)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
(6)总监理工程师授权书
(7)派驻现场监理人员简历表
(8)监理人员工作年限证明
(9)派驻现场监理人员相应到位率承诺情况;
(10)本单位缴纳(最近5个月中任何1个月份)的驻地监理人员社保证明
(11)自备监理仪器和设备;
(12)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13)其他建议;
以上详细内容投标单位要详细编制,技术标不予评分,采用合格通过制。为体现环保低碳的良好招标氛围,本工程要求投标单位的技术标内容控制页数在200页以内,除正本外,副本应提倡双面打印。
Ⅱ.资信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概况;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6)拟参加投标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资格证书;
(7)投标申请企业拟选派项目总监在建工程情况说明;
(8)同意项目总监投标证明(若有)
(9)投标人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监理项目)
(10)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
(11)企业信誉业绩;备注:具体资料要求详见评标标准有关说明。
(12)项目总监业绩;备注:具体资料要求详见评标标准有关说明。
(13)资信业绩及能力自评表
Ⅲ.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3)投标函
(4)监理费报价汇总表。
注:除投标文件中已提供原件外,其余均需提供原件核查,其中业绩方面按照资信标评审说明的要求提供的有关证书文件等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查,否则不予以认可,提供的原件另用纸袋包封,并列明原件清单。
2.9投标报价
2.9.1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和招标人所提供的图纸、资料及监理范围、内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的取费标准,结合自身监理能力和监理力量的投入进行竞争报价。
2.9.2本工程施工监理收费,允许浮动范围为:最高限价为102.0913万元,最低限价为61.2548万元,超过报价范围作无效标处理。
2.9.3监理费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监理工程服务内容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如工作、生活、交通、安全、通讯、设备(仪器)、劳力、资料、知识产权、保险、利润、税收等以及所有有关的管理成本。
2.9.4投标人应认真填报(附件)中的所有内容,有关报价的详细说明可在投标书的相应条款中予以说明。对没有填报的 ,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报价表中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2.9.5由于非监理单位原因造成的监理服务期延长的,监理服务期延长在三个月内的,监理服务费(合同价)不作调整;延长期超过三个月的监理人员数根据工程实际需要,由发包人确定,监理服务费根据本次投标的监理服务费协商确定。
2.9.6由于监理单位原因造成监理工作量增加或监理服务期延长的,监理费(合同价)不予调整。
2.9.7本项目监理服务费按最终安吉县国家项目审计中心审定结算金额为依据,根据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建筑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采用内插法计算,与投标报价同比例下浮,若因工程量增加引起的监理服务期延长,不得追加延长服务期的监理服务费。
2.9.8监理费支付方式:待履约保证金交纳、监理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款的10%,待施工单位完成工程量50%时支付合同价款的20%,工程整体验收合格且监理人按有关规定整理完毕资料交委托人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完成工程量相应监理费的70%,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剩余部分,工程通过审计后支付至最终监理费的90%,余款待工程竣工满二年后一个月内无息付清。
2.10投标保证金
2.10.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和金额提供投标保证金。
2.10.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2.10.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最迟不超过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
2.10.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按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后,予以退还。
2.10.5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未能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后30天内签署合同或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约担保或拒绝接受或擅自修改已承诺的条款。
(3)投标人实施出借或借用他人资质;在投标中实施虚假承诺、隐瞒或虚构事实等弄虚作假行为;有串通投标;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等不正当行为。
2.11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2.11.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编制,并整理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其中正本 1 份,副本1份,并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正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其中资信标、技术标、商务标应分别装订并分别包封。
2.11.2投标文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并加盖公章后装袋密封,在封皮表面写明招标人名称、地址和工程名称并在封口封条处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和加盖公章。
2.11.3投标人应派专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条中规定的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条所规定的地点。凡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并按无效标进行处理。
2.12投标文件的效力
2.12.1投标文件自递交之日起60天内有效(中标签约者,有效期随合同)。在此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承诺和条款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得自行修改或拒绝 已经确认的承诺和条款(即使是不该发生的差错),更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按违约处理,招标人可立即扣罚投标保证金,并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
2.12.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适当修改和补充,投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函应按规定进行密封并加盖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签字),递交至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条所指定的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补充修改或声明一概不予受理。
2.12.3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并原封退还;
(1)投标文件袋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并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未按期送达或送达的地点不对的;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
2.13开标
2.13.1至开标截止时间,送达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 ,停止开标,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2.13.2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日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主持,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公开进行。
2.13.3招标人将于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投标人必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项目总监工程师持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出席。如无法出示以上原件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参加开标会议或迟到的将视为自动弃权。
2.13.4投标文件启封前,投标人代表在招标人(含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协助下首先检查各自投标文件的密封状况与递交时是否一致。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状况与递交时一致的,则招标人按照投标文件先送达后开标的顺序进行开标,先开启技术标及资信标,待技术标通过符合性审查、资信标经专家评审并公布得分后再开启商务标。
若发现某一投标文件的密封状况与递交时不一致的,招标人应停止本标段(包)的开标,并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调查处理。
2.13.5唱标人应如实当众宣读投标人全称、投标报价、服务期、项目总监“投标函”(或投标书首页)的主要内容。记录人将唱标内容当即输入“安吉县电子开标系统”,在开标现场公示。
2.13.6投标人代表应对唱标内容及记录结果当即进行校核确认。如发现唱标内容或记录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应在签字确认前当场提出,并经招标人代表、监督人、唱标人和记录人核实后,当即予以纠正。
2.13.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撤回函的,招标人应在开标时宣读撤回函,并将其投标文件及其投标保证金及时退还投标人。
2.13.8开标时,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则投标文件不予启封或唱标,其投标文件无效:
(1)投标人代表未能在所投标段(包)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以哪个为最终的报价的;
(2)投标人的授权代表在所投标段(包)开标结束前未能出示有效的投标授权书原件的;
(3)“投标函”(或投标书首页)的投标报价或其它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或无法辨别的;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标段(包)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以哪个为最终的报价的;
(5)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或不以自己的名义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
(6)法律、法规、规章、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标情况的。
2.13.9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招标人代表、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均应在开标记录上签字。投标人代表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的,均视为对开标结果予以默认。
开标结束后,如发现开标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者,除评标委员会认定的特殊情况应另行处理外,其开标结果不予纠正。
2.14评标
2.14.1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据有关规定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遵循公正、公平、科学合理,竞争优选为原则;
(2)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工作在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14.2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先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书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要求签署、盖章,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签字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书,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4)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5)投标文件无法区分正、副本的;
(6)投标文件未采用胶装的;
(7)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包括表格、格式、证明等)编制的;
(8)未经同意擅自变更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的;
(9)逾期送达的;
(10)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之间有多处雷同的;
(11)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14.3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4.4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