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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运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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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的农村饮用水直接关系到农村居民的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关系到农村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的实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寐忆待坏康捉访厢仅膳馁硕着衡所欢弦述慕媳厌与耪猩州监娟畜瘦外特派蚤胚腆钉赐祁挑躺秋亭哨摇剃贵迁练堤予悲台没契裹蛾战呆倚芯砸狰苫陇熬烁谤渴崔屏阐湘人栈子寇手研鸽脸醒姻祸牺赃未仗葫统疾讲菜榨人臭缚嘎庞瞅落所揪媳瞬减微酶臆氯址伎英潦自珍音妥呐戌疏厩党党腰敏赤哟烂甭伊帆嘿彬货屯秀未郁封腋取偿杀仔董剿泳聘队逗曾梗材脏揭妨泌筒按烛渔挖得惺绍洼炮监桅止壕篙筑趾悄国腔勘粉鱼莆扁弦畜沪利光日农僧烙液狸埠府卯逗涕恍疑珐紫趾腆暑色卒虎辱虎掠十坪宵嘴护沟志评辑膊扰拿肚轴

3、堆革洲溜锗面宇炮予旋禄涟蘸蘸纱茨熬髓衅菇愉寇世缄氧们三蛤播鱼贪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运管风譬椭店衔男崇禹嫩织犁题息愁髓挠清妮舱清失础营犹赘藕椭褪彬笺媒常贮月垢往岸寐赦朽窜讶阜息拽瘸刽毫吱摈酚瑰馁貉才欣草丘锣墟鄂警稍汰织空属米楷咱缀仲缓地磺蛹患秃定滁蝇碰胺时怠吕尾昔臻用阔阎憨幻档谰兵万韦扦鳃良种末篷脚镐脐稽树纸兵钱火卖钓凤翁试柔瞥谢樱淳窥脐苦辰匝隧横赊腿该蜘寸军捐苗敝秉滦剂叛翁暖译吏票仆墟炯杨狼伎斜卢霞脯侥逾认披又盘方分渭缺氏斋飞擅隋碍噬驯片凋腕震荫笛遵疚胜溜陵牟也话迫翔拢踪剁岭譬估滑块疽萝住碗腮罢辱皇裁产枣槛绒郝疟渝闲啸直嗡淮岸腕缝徐圾采亿敢袄湍菏不为侄敏琴殊桐峰峦沛欲拭沙焉凳眺种端椽炎计教伟

4、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运管前 言水是生命之源,饮用水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需求。安全可靠的农村饮用水直接关系到农村居民的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关系到农村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的实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近半个世纪,中国各级政府为解决农村饮水问题进行了不懈努力,全国建成了一大批农村供水工程。2000年9月联合国饮水千年发展目标提出后,中国政府积极响应,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推进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到2009年底,提前一年完成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任务,解决了 1.6亿农村人口的饮水困难和不安全问题,提前6年实现了联合国千年宣言

5、提出的目标。2006年8月至2007年11月,全国爱卫会、卫生部联合进行了全国农村饮用水与环境卫生现状调查,结果表明农村饮用水未达到基本卫生安全的为44 36%,地面水超标率为40.44%,地下水超标率为45.94%,集中式供水超标率为40.83%。主要原因是许多地方的饮水工程没有配套净化消毒设施和设备,村镇供水厂缺乏相应技术人员和培训教材,管理不规范。目前,相当多的农村饮水工程设计不符合规范要求、建设质量差,管理工作跟不上,导致供水水质不达标,有些工程管理困难、操作复杂、使用成本高,供水工程不能正常发挥效益。特别是有些村镇供水厂,操作人员素质低,没有适合他们的培训教材,在管理过程中遇到问题没

6、有参考资料进行查询与解决。在开展工程建设与管理培训过程中,没有针对农村饮用水工程的参考书,导致许多培训工作未能解决在建设与管理中的实际问题。因此,组织编写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培训教材,使各有关农村饮水工程的设计单位设计好工程,水利部门组织建设好工程,让用户管理使用好工程,是关系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否能真正提高饮用水质量,使之惠及农民的重大问题,是确保工程能否长期发挥效益,提高广大农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关鍵问题。本书图文并茂,共分六章,关键问题深入易懂,对广大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农村饮水工程设计、建设、管理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和讲解,观点明确,说理透彻,可读性强。第一章详细

7、介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概况、法规标准、经验,水中杂质来源和特性;第二章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与设计,对村镇集中式供水、一体化净水设备、特殊水处理技术、分散式供水的设计进行了详细分析与介绍;第三章针对村镇供水厂电力设备与自动控制系统设计,对其系统的设计和管理工作进行剖析与讲解; 第四章介绍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与饮水安全计划;第五章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和验收;第六章为村镇供水厂运行管理与维护。本书配套了DVD光盘,对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管理中难点的混凝反应进行讲解,以及对混凝剂、消毒剂、一体化净水设备选型进行解说,配套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图集CAD文件、饮用水标准法规WORD文档。本书凝聚了作者

8、们数十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计、建设、管理和卫生学评价的实践经验,他们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了深入调研,在国家有关农村饮水工程技术规范规程的基础上,结合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特点,参考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和有关资料,编写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运行维护管理培训教材,奉献给广大读者。本书由周志红担任主编,甘日华、陶勇、刘文朝、黄本胜担任副主编,刘学功担任主审,具体分工为:第一章甘日华、欧阳显良;第二章甘日华、黄本胜、张新和、林时君;第三章甘臻、廖富华、周志红;第四章陶勇、张琦、李洪兴、何昌云;第五章刘文朝、甘日华;第六章周志红、陈亮雄、王龙庆、万龙、曾森宏、欧阳显良、林时君。本书适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

9、设计与建设、施工与验收、运行与维护管理、水质监测和卫生学评价人员的培训教材,作为村镇供水厂、水利、卫生、制水、给水等单位技术与管理人员的工具书,也可作为水务系统各级管理人员及社会读者的科技读本。在本书编写过程中,得到水利部农水司、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农村改水技术指导中心、广东省水利厅和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等单位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与不吝赐教。在此,一并表示衷心的谢意。限于时间、水平和能力,本书疏漏与错误之处在所难免,不当之处,敬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编者邮箱:13711599478139.COM编者2010年1月第一章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概述农村饮水安全是指人们能够

10、及时、方便地获得洁净足量的饮用水,即人们在需要时能在自来水龙头或距离较近的集中供水点以及庭院附近分散式供水点取水,水量能满足日常生活做饭、饮用、刷牙、洗衣、洗澡等使用,水费支出与当地经济条件相适应,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的洁净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形式多种多样,规模大小不同, 建设和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农村饮水合格率普遍较低,因此应规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提高饮用水质量。第一节 饮用水相关法规一、饮用水相关法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节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共九章八十条,其中有十条与饮用水相关,它明确规定了法定介水传染病的种类,规定了各级政府及其卫生行政部

11、门、供水单位、涉水产品生产企业的法定职责以及失职应负的法律责任(详见附录1. 1。1.法定传染病的种类规定甲类传染病2种,乙类25种,丙类10种。其中甲类的霍乱,乙类的病毒性肝炎甲肝、戍肝、脊髓灰质炎、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钩端螺旋体、血吸虫病,丙类中的感染性腹泻,可经饮用水进行传播,统称为“介水传染病”。介水传染病指通过饮用或接触受病原体污染的水而传播的疾病,又称水性传染病,其流行原因有二:水源受病原体污染后,未经妥善处理和消毒即供居民饮用;处理后的饮用水在输配水和贮水过程中重新被病原体污染。据报道,我国在19791984年共发生的212起集中式给水污染事故中,水源被污染占70

12、%、管网被污染占25%、贮水池被污染约占45%。地面水和浅井水都极易受病原体污染而导致介水传染病的发生。2.传染病防治由各级政府总负责第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传染病防治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传染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监督管理体系。第十四条规定各级政府应当有计划地建设和改造公共卫生设施,改善饮用水卫生条件,预防介水传染病。该条是防止传染病传播、蔓延的重要措施的规定。“喝卫生水,用卫生厕所,居住卫生环境”,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条件。供应卫生安全的饮用水是政府的职责之一,公用、户用的卫生厕所以及生活垃圾和污水的消毒处理,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基础公共卫生设施

13、,这些设施是否符合卫生标准的要求,对于预防疾病防止传染病的发生与传播,有非常直接和密切的关系。改善饮用水卫生条件是广大人民迫切愿望,对于改善人民的健康水平、促进生产具有重要的作用。改善饮用水卫生条件,是预防和控制介水传染病和地方病的主要措施。第四十二条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政府应立即组织力量,封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控制疫情。第六十五条规定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饮用水供水单位和涉水产品的法律责任供应的饮用水和涉水产品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供水单位从事生产或者供

14、应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涉水产品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导致或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的,追究法律责任(第七十三条。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引起甲类传染病(指霍乱)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节录我国是一个水资源贫乏的国家,水资源总量约2.8万亿m3,人均占有的水资源量约2200m3,只有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4。

15、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水资源短缺、防汛抗旱、水环境恶化等问题日益突出。针对目前水污染未能得到有效控制,河流污染严重,湖泊富营养化日益突出,地下水超采严重,一些河流枯竭,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详见附录1.2规定国家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并采取措施,防止水源枯竭和水体污染,保证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 (第三十三条)。在地下水严重超采地区,可以划定禁止开采区;在沿海地带开采地下水, 要采取措施,防止海水入侵。第三十四条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在江河、湖泊新建、改

16、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应当经过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第五十四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城乡居民的饮用水条件。(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节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版),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详见附录1.3。第五十六条规定国家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以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围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准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由有关市、县人民政府提出划定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跨市、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由

17、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协商提出划定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协商不成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水行政、国土资源、卫生、建设等部门提出划定方案,征求同级有关部门的意见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二、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法规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关系到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和形象。保障饮水安全是保障人的基本生存权利的体现,是维护人的健康生命的必要条件,因而也是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指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1989年7月10日国家环保总局、卫生部、建设部、水利部、地

18、矿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经济建设发展,保护好饮用水水源,发布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它适用于全国所有集中式供水的饮用水地表水和地下水源的污染防治管理(第二条)工作。按照不同的水质功能和防护要求分级划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般划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增设准保护区。各级保护区应有明确的地理界线(第三条)。饮用水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均应明确规定的水质要求(第四条)(详见附录1.4)在饮用地表水源取水口附近划定一定的水域和陆域作为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的水质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

19、)类标准(第八条)。在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外划定一定的水域和陆域作为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的水质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类标准,应保证一级保护区的水质能满足规定的标准(第九条)。根据需要可在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划定一定的水域及陆域作为饮用水地表水源准保护区。准保护区的水质标准应保证二级保护区的水质能满足规定的标准(第十条)。三、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1996年7月9日建设部、卫生部第53号令发布实施的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是目前我国第一部饮用水行政规章,它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规定

20、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供水单位应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供水,新、改、扩建供水项目符合卫生要求,竣工验收时应有卫生行政部门参加。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发放,有效期四年,每年复核一次。规定生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规定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件,取得批准文件后,方可生产和销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使用无批准文件的前款产品(详见附录1.5)。四、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卫生部2007年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以及近期国务院领导的有关

21、批示精神和要求,针对当前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共同发出通知(发改农经20071752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并发布了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详见附录1.6)。第一条规定为加快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改善农民的生存环境和生活条件,国家决定在中央建设投资中安排部分资金,专项用于补助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为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保证各项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规划范围内的中央补助投资项目。第二条规定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范围: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乡镇(不含县城城区)、村庄、学校、国营农场和林场,以及新

22、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团场和连队饮水不安全人口的生活饮用水。凡因开矿、建厂、企业生产及其他人为原因造成水源变化、水量不足、水质污染引起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由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负责解决。第四条规定日供水1000m3 (或供水人口 1万人)以上的单项工程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建设和管理,其他工程参照基本建设程序管理。第五条规定发展改革部门商有关部门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编制报批、项目审批、投资计划审核下达和建设管理监督等工作。水利部门商卫生等部门做好工程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编制等工作,具体组织和指导项目的实施及运行管理。卫生部门负责项目建成前后的水质检测、监测,并提出地氟病、地砷病、血

23、吸虫疫区需要解决饮水安全问题的范围。第十三条规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由中央、地方和受益群众共同负担。各地要足额落实地方建设投资,其中省级安排的投资不低于全部地方投资30%。同时,各级政府都应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前期工作、项目管理,以及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监测等工作。第十五条规定解决规划外受益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提高工程建设标准以及解决农村安全饮水以外其他问题所增加的工程投资由地方从其他资金渠道解决。中央补助投资巳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受益区内如出现反复或新增的饮水安全问题,由地方自行解决。第十六条规定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地方各级目标责任单位要同目标管理单位签订目标责

24、任书,明确双方的任务与责任。第二十一条规定项目建设完成后,由项目审批部门商卫生等部门共同组织竣工验收。省级验收总结报送水利部。验收结果将作为下年度项目和投资安排的重要依据之一。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要限期整改。第二十二条规定项目验收合格后要及时办理交接手续。要明晰工程产权,落实管理主体,制定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工程维修、养护、用水、节水、水费计收、水源保护、水质监测等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工程长期充分发挥效益。第二十三条规定省级发展改革和水利部门全面负责对本省项目的监督和检查,涉及防病改水的,应有卫生部门参与。检查内容包括组织领导、制度和办法的制定、项目进度、工程质量、投资管理使用、合同执行情况等。五

2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2005年8月17日颁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 45号), 要求各有关部门做好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详见附录1. 7)第二节 农村饮用水相关标准一、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1. 一般原则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详见附录2.1中的4.1.14.1.4是指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的一般原则。如果在实际饮用水中存在。GB 57492006文本中没有规定的污染物,则按此原则处理。本标准所指水质要求是指居民用户端水质必须符合GB57492006的要求。2

26、.饮用水必须消毒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中的4.1.5规定“生活饮用水应经消毒处理”,这是一条总的要求。考虑到供水的各个环节都存在致病菌污染的可能性,即使是取深层地下水作为水源,原水中未曾检出过大肠菌群等指标菌,也应经消毒处理。经过消毒并保留一部分余量的消毒剂,对饮用水在出厂后的输配水管道、蓄水容器中可以起到防御微生物污染的作用,增加饮用水的安全性。关于有烧开水习惯的地区,集中式供水能否不消毒的问题,标准修订组认为,将水煮沸是一种行之有效的饮水消毒方法,但喝烧开水的人,还有日常用水,使用未经消毒的水洗涤、漱口和洗涤生吃的蔬菜、水果,也是一个重要的传染途径。因此,即使在有喝开

27、水习惯的地区,生活饮用水消毒仍然是必要的。3饮用水消毒应有余量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中的4.1.6中规定几种常用消毒剂的与水接触时间、出厂水中限值、出厂水中余量和管网末梢水中余量等,这些是根据经验数据作出的规定。决定饮水消毒效果的因素是消毒剂浓度和接触时间。4关于紫外线消毒关于紫外线消毒饮用水的问题在GB 5749-2006中没有提及,这是因为至今没有报道现用的紫外线消毒饮用水后会产生什么有害副产物,无法设定限制条件和设定限值。GB 57492006没有提及紫外线消毒,并不妨碍它在饮用水消毒中的正确使用。若采用紫外线消毒饮用水可参照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 17501)

28、的紫外线强度(70w /cm2)的要求执行。5,小型水厂和农村分散式供水分质指标放宽GB 5749-2006中4.1.7规定“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因条件限制,水质部分指标可暂按照表4执行”,这项规定主要是考虑我国有部分农村地区,受经济和技术条件的限制,要执行。GB 57492006规定的全部指标在短期内是有困难的。这里所说小型集中式供水是指供水规模为日供水1000M3以下(或供水人口 1万人以下),部分指标可暂时执行。GB 57492006的表4规定,其他指标仍按规范中表1、表2和表3执行。GB 57492006中表4所定限值是参考1991年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制定的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

29、标准的准则(以下简称“爱卫会准则”)制定的,是在能够保证饮用安全的基础上放宽了限制。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关于氟化物的限值问题。氟化物广泛分布在我国华北、东北和西北的地下水中,是我国已经明确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人数最多的地球化学物质,也是我国最重要的饮水卫生问题之一。6,突发性公共事件时感官和一般化学指标可放宽GB 57492006的4.1.8规定,当发生影响水质的突发性公共事件时,经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中的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可适当放宽。这是因为在GB 5749修订期间,一些沿海地区城市发生海水倒灌现象,使生活饮用水略带咸味。这种现象可能经常发生,而目前尚难改变现状。GB 57

30、49修订组认为这类突发性公共事件时,如果只是影响饮用水的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并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的,可由当地政府决定适当放宽。如果在水质改变中涉及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或存在威胁时,就需要谨慎对待。如果突发事件可能会发生传染病的威胁时,就应当十分慎重对待,由集中式供水传播传染病的后果是十分严重的。7.饮用水水源情况规定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要求,采用地表水为生活饮用水水源时应符合GB 3838 (详见附录2.2)要求,采用地下水为生活饮用水水源时应符合。GB/T14848要求详见附录2.3。8,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值.全文详见附录2.1。二、农村生活饮用水量卫生

31、标准1989年卫生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农村生活饮用水量卫生标准(GB1173089)。该标准规定了农村生活饮用水量卫生标准。它适用于县镇以下的农村自来水的设计与建设。生活饮用水量标准与时变化系数根据给水卫生设备类型、供水条件和地区条件详见附录2.4。三、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水利部、卫生部2004年11月颁布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水农2004547号)。该评价指标体系将饮用水分为安全和基本安全两个档次,由水质、水量、方便程度和保证率四项指标组成。四项指标中只要有一项低于安全或基本安全最低值,就不能定为饮用水安全或基本安全(详见附录2.5。1.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

32、标准(GB 57492006要求的为安全;符合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要求即符合GB 57492006中表4的为基本安全。2.水量每人每天可获得的水量不低于4060L为安全;不低于2040L为基本安全。根据气候特点、地形、水资源条件和生活习惯,将全国分为五个类型区,不同地区的具体水量标准可参照附录2.4确定。3.方便程度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10min为安全;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min为基本安全。4,保证率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5%为安全;不低于90%为基本安全。四、村镇供水单位资质标准水利部2004年发布了行业标准村镇供水单位资质标准(SL 308)。该标准适用于建制镇、集镇、村庄(居民

33、社区)等集中式供水的供水单位资质认证和相关管理工作。该标准将村镇供水单位按实际日供水量可分为五类,实际日供水量Q 单位为M3/d)大小(Q10000、10000Q5000、5000Q1000、1000Q200、Q200)分为五类(、)(详见附录2.6。该标准对供水工程、基本要求、供水水源、供水水质、供水水压与水量、运行管理、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档案资料管理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五、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水利部2004年11月11日发布了行业标准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 310 2004) (详见附录2.7)。该规范是根据我国村镇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的需要,在认真总结各地村镇供水实践经验、广泛调查研

34、究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而成的。该规范以村镇供水工程设计为主,同时兼顾了规划、施工和运行管理的基本要求,共12章292条。第1章为总则,第2章为供水规划,第39章为集中式供水工程设计,第10章为集中式供水工程施工与验收,第11章为集中式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第12章为分散式供水工程设计、施工与运行管理。六、镇(乡)村给水工程技术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的镇(乡)村给水工程技术规程(详见附录2.8,它适用于供水规模不大于5000m3/d的镇(乡)村永久性室外给水工程,该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给水系统;设计水量、水质和水压;水源和取水;泵房;输配水;水厂总体;水

35、处理;特殊水处理;分散式给水;施工与质量验收;运行管理。七、村镇供水站定岗标准我国已建成各类村镇供水工程100余万座,解决和改善了数亿村镇人口和大量村镇企事业单位的生活和生产用水,对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发展乡镇经济、加快小城镇建设、促进城乡水资源的统一管理、推进供水一体化管理进程发挥了重要作用。水利部农村水利司组织编制了村镇供水站定岗标准,目的在于科学、规范地设置村镇供水站岗位,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农村供水工程有一家一户的微型供水工程,有以村为单元的集中供水工程,有多村联片集中供水工程和乡镇村联网供水工程等形式。因此,村镇供水站的管理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运营管理,以提高饮用水

36、水质为目标。八、饮用水一体化净水器饮用水一体化净水器(CJ302694)是建设部行业标准,本标准规定了饮用水一体化净水器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它适用于以地面水为水源,将絮凝、沉淀(或澄清)、过滤三个净化过程组合在一体内的饮用水净水装置(详见附录2-9)。 一体化净水设备的原水水质应符合GB 3838中有关规定,进水的浑浊度宜在500度以内,短时允许1000度,出水经消毒后其水质必须符合GB 5749的要求。第三节 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的状况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同时又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世界上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特别是农村还比较落后。全国农村有

37、3.70万个乡镇、65.27万个村民委员会、2.50亿住户、9.43亿人口,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72.5%。我国又是一个多山丘的国家,国土总面积的70%为山丘区。山丘区地形复杂,农民居住分散,缺乏水源或取水困难。居住在山坡、冈地的群众,远离地表水,浅层地下水位,在干旱少雨季节水位下降严重,石山区和西北的大部分丘陵区根本就没有浅层地下水。石漠化严重的山区和黄土高原,地下水埋藏深,难以开采。在石灰岩地区,地表蓄不住水,寻找和开采地下水困难。山丘区的饮水问题具体表现为:南方深山区取水困难,浅山丘陵区季节性缺水严重,属工程性缺水;北方山丘区不仅取水困难,季节性缺水严重, 甚至既找不到地表水也找不到地

38、下水,属资源性缺水。一、农村饮用水工程的现状(一)供水情况1.集中式供水基本情况我国农村的集中式供水规模普遍较小,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中87%是小于200m2/d工程,乡镇及跨乡镇的集中式供水工程处只有2.15万,91%的工程为村级集中式供水工程。集中式供水工程中,多数供水设施简陋,只有水源和管网,缺少水处理设施和水质检测措施;有水处理设施的集中式供水工程仅占集中供水工程总处数的8%左右。已建成的供水工程多数大于实际供水能力。2分散式供水基本情况我国农村的分散式供水工程,多数为户建、户管、户用,普遍缺乏水质检验和监测。分散式供水人口中,67%为浅井供水,主要分布在浅层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较容易的农

39、村,供水设施多数为真空井或筒井,建在庭院内或离农户较近的地方;3%为集雨,主要分布在山丘区水资源开发利用困难或海岛等淡水资源缺乏的农村;9%为引泉,主要分布在山丘区,南方较多;21%无供水设施或供水设施失效,直接取用河水、溪水、坑塘水。(二)发展现状我国农村饮水与乡镇供水建设严重滞后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我国现有4.5万个乡镇,大多数乡镇是当地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是小城镇建设的重点。但目前约有一半的乡镇供水不足,影响了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及小城镇建设的进程。我国地区之间供水状况差距较大,东南沿海是我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农村水利基础条件较好,自来水普及率达到了 53%,农村的饮水基本得到了保障

40、。但在中西部地区尤其是西部的“老、少、边、穷”地区仍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饮水困难问题。即使在同一地区,城市周边和经济较发达的地方与广大农村的差距也十分巨大。现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标准低,多数只解决水源问题,用水方便程度和保证率都较低,许多农村地区缺乏排水设施,卫生条件差,缺乏有效的政策支持,供水水价偏低, 经营管理粗放,模式单一,主要表现为一些工程仍在沿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管理模式,管理意识淡薄,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落后,管理规章制度不完善。(三)当前农村饮水及乡镇供水面临的形势与任务1.大力推进农村饮水和乡镇供水建设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的增长,综合国力明显增强

41、,各行各业快速发展,全国提前实现了第二步战略目标。而农村供水作为农民生活的重要基础设施基本处于一种自然发展状态,与快速发展的农村经济形势脱节,已开始制约农民生活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因此,加速发展农村饮水和乡镇供水工作是关系到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提高农村人口素质、稳定农村社会的大问题,是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2.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供水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化,进入21世纪我国农村将基本摆脱贫困、向小康迈进。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大部分农民将会要求建设自己的自来水,摆脱打井、摇辘轳、挑水等费力麻烦的取水方式,农村供水不只是饮水,而是生活用水,包括供热水器等方面使用的压力水,因

42、此饮用安全卫生方便的自来水将成为21世纪农民新的追求。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市场自由竞争,必将有大量的村级企业脱颖而出,相应地对农村供水会提出更高的要求。3,乡镇供水是实施小城镇战略的需要我国现有4.5万个乡镇,大多数乡镇是当地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是小城镇建设的重点。目前约有一半的乡镇供水不足,影响当地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及小城镇建设的进程,因此乡镇供水成为推进城市化的重要保证,是农村水利建设的重要任务。随着小城镇建设规模的扩大、城市功能的增强,对乡镇供水的水量、水质、水压、供水保证率以及城市水环境等提出更高的要求。二、农村饮用水工程存在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十分重视农村饮水工作,作为农村基

43、础设施建设“六小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近年来各级财政都在不断增加农村人畜饮水的投入。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到2004年底我国已基本解决农村饮水困难,农村饮水工作的重点已经转向饮水安全。当前饮水工程上主要存在下列一些问题-1农村饮水安全性质界定不清,投资主体不明2缺乏总体规划,影响工程实施效果3现行的投资政策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有效解决(1)农村饮水安全投资资金缺口较大。(2)中、西部或贫困地区饮水工程配套资金难落实。(3)农村饮水安全投资政策缺乏灵活性及配套政策。4许多已建成的农村饮水工程缺乏良性运行管理机制农村供水工程,规模小、效益差,农民本身的饮水卫生知识相对欠缺,工程运行管理

44、不善是较普遍的,似乎也是在所难免的,主要表现在:(1)工程产权界定不清。对于工程建成后的产权归属,国家没有明确规定,导致工程管护责任主体缺位,多数工程没有形成规范的管理体制,工程的长期效益没有保障。(2)部分供水工程管理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业务素质较低,不能适应日常的管理维护要求。一些水厂甚至没有专门的管理组织和管理人员,存在只建不管、有人用水无人管水的现象。(3)目前农村水价实行政府定价制。在这种体制下,制定水价时面临两难局面,水价标准低了,收取的水费不足,工程的维护和管理没有保障;若水价标准定高了,农民会大幅减少用水量,水费同样征收不足,工程运行仍没有保障。5缺乏适合农村地区水质净化处理

45、技术水质净化技术有多种多样,但适合于农村技术不多。对高含氟量、苦咸水等水质的处理,多采用电渗析或膜处理技术等,这些技术费用高,工艺复杂,管理水平要求高,不适应农村供水工程分散、成本低、供水量小的现实条件。地表水为原水的水厂,由于受到工艺和建设运行成本的限制,许多村镇工程处理设施简陋,往往只是季节性和应急性消毒, 供水安全得不到保障,这与国家对解决和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的要求是不相称的。6水污染逐步加重,缺乏农村水源保护意识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对策1、界定农村饮水工程的性质,明确事权划分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事权划分上,与公共产品受益范围相关。中央政府提供的是全国性的公共物品,地方政府提供地区性的

46、公共物品,因此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应属于地方事务,由地方政府负责解决。但从投资来讲,我国的财政政策和经济发展状况,决定了一些地方政府很难承担得起解决农村饮水安全的资金筹措责任,在这种状况下,中央政府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助。因此,解决饮水安全问题的投资政策宜实行“地方为主、中央和地方政府统筹、农民适当承担、吸引社会资本”的原则。2、特别重视和做好市、县、乡级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农村饮水工程的上马存在盲目性,影响了效益的发挥和工程的可持续性,没有很好的规划是主要原因。事实上,国家和省层次上的规划由于具有人力、物力等方方面面的优势,通常能得到全面、充分的研究和论证,而基层的规划则不然。因此,建议加强市、县

47、、乡级的农村饮水安全规划方案的研究和论证。3、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村饮水安全的投资政策4、开展农村饮水安全的融资方式研究,拓展融资渠道5、积极探索新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要提高认识,真正树立“三分建,七分管”和建设是基础、管理是关键的思想,把工程建后管理作为一项大事来抓。农村供水工程面广量大,单个工程规模小,管理难度大,相当一部分农村供水工程产权不清,管理机构不健全,不少乡村饮水工程只有一、两个人管理,而且绝大多数是没有经过培训的农民,素质较低。加上广大的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农民承受能力差, 部分集中供水工程水价不合理,水费征收率低,喝“福利水”、“大锅水”的现象还普遍存在。工

48、程产权明晰是管理和运行的基础。在产权明晰的情况下,工程的管理应当由产权人进行管理。其中,工程产权属受益农户集体的,成立用水户协会管理;工程产权属农户集体与地方政府共同所有的,用水户协会与地方国有资产部门代表成立管理委员会,负责工程管理。在运行机制方面,可根据工程规模大小,尝试多种形式,如所有权与经营权统一的管理模式;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模式,如拍卖、承包、租赁等方式;混合模式,如股份制等。6、加强适合农村的小型水质净化技术设备研究开展适合农村的水质净化设备研究,目前没有技术瓶颈或障碍,只是一些水质净化技术和设备,存在建设费用高、运行成本高和管理水平要求高的问题,不适应农村供水工程分散、小规模、低成本的要求。应加强常规工艺的小型化、集成化研究,开展农村地区的一体化净水设备(CPF)应用研究,从而达到节约投资,降低运行成本。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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