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利、绿化工程承包合同发包方(甲方): 地址 xx 承包方(乙方): 地址 xx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第一条 工程项目一、 工程名称:xxx二、 工程地点:xxx三、 工程范围:本合同示范园、水库、绿化四、 工程造价:xxx元第二条 工程期限一、 根据国家工程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x天(日历天),自xxx年x月x日开工至xxx年x月x日竣工验收。二、 开工前x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三、 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得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1、 因天灾或人力
2、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2、 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3、 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畅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4、 因甲方不能按施工图纸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设备不合规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5、 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 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6、 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7、 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8、 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
3、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三条 施工准备 一、甲方在施工前应办妥施工,清除施工场地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原有管线、树木等障碍物;解决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构件的堆放和中转场地,搭建大型临时设施用地);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大畅通。 二、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
4、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内的用水、用电、道路以及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第五条 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合格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格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一、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价(或当年投资额)的 %备料款,计人民币 万元;工程合同总造价计人民币 万元。二、办完交接验收后,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三、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四、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
5、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五、最终结算按审计值结算第六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一、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二、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造成窝工、返工、材料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2、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3、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
6、,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第七条 安全施工一、乙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因乙方责任发生的伤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三、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第八条 违约责任承包方的责任: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本合同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
7、逾期罚款。发包方的责任: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建积压的实际损失。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它问题,有发包方承担责任。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 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五、不按合同给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十条 纠纷解决办法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
8、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节;解决不了的,可选择下述第(2)项处理:(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一、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附件 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xxx部门备案。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甲方: 代理人: xx: 乙方: 代理人: xx: 合同签订日期: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