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酒店经营管理委托协议甲方:乙方:第一条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全权实施经营管理事宜,经友好协商,特制定本协议。第二条 酒店实行由甲方董事会及酒店管理公司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甲方委派业主总经理,乙方根据酒店经营管理需要派驻由运营总经理、驻店总经理及各部门经理(总监)组成的管理团队。运营总经理是乙方在酒店的总代表。第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实施酒店经营管理期限为 年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协议履行期满的前一个月双方另行协商续约或终止协议。第四条 协议目标 一、本协议签订执行之日起,乙方须全力实
2、施酒店经营管理工作,确保酒店的服务和管理水平逐步达到五星级标准。 二、酒店委托经营管理之服务项目范围为:酒店大堂、商务中心、精品店、客房、西餐厅、会议室、洗衣房等。 三、酒店经营管理利润指标为: (1)首年:营业额人民币 万元,经营利润 万元(首年 个月为 万元) (2)第二年:营业额人民币 万元,利润 万元 (3)其中 年 月 日至 月 日二个月为酒店经营管理调整期,不执行酒店经营管理利润指标考核。 (4)以上经营管理利润指标为最低参考指标,实际指标根据双方确定的具体经营计划执行。(见附件1) 四、乙方在甲方配合下,于 年内完成酒店五星级的评定工作。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1)负责
3、协助酒店的外部联络及协调公共关系,给酒店创造良好的外围环境。 (2)全力支持和保证乙方经营管理权的实施,利于乙方完成酒店的各项工作计划和既定的经营利润指标。 (3)负责向乙方通报派驻酒店人员的工作清况,并有权要求乙方调整不合适高级管理人员。 (4)负责承担乙方派驻管理人员在甲方酒店工作期间的各项福利、办公费用以及除日常医疗费用外的意外人身伤害的全部费用。(见附件二) (5)确保酒店各项设施符合国家和政府部门要求,妥善处理和完成装饰工程、设备工程相关的升级改造及遗留工程事项。 (6)定期对乙方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并作出合理评估。 (7)酒店用款计划和固定资产购置、装修、设备、工程改造、大型设备维
4、修费用由甲方负责审批:日常经营管理费用及经营行维修费用有乙方按甲方核准后的经营预算核批,甲方进行监督。二、乙方责任: (1)完成本协议第四条确定的经营目标。 (2)不断完善并实施适合本酒店的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服务规范。 (3)合理有效地控制经营成本,包括:人力资源成本、能源成本、物料成本等。 (4)负责酒店管理人员和员工队伍的招聘及培训,为甲方培养一支与预定星级酒店相适应的管理团队和员工队伍。 (5)定期向甲方董事会汇报工作,列席董事会的相关会议。 (6)制定酒店整体经营管理方针,建立良好的营运管理系统,使之逐步规范化、合理化、精简化,否和现代酒店经营管理模式,达到五星级酒店之标准。 (
5、7)不定期对本行业市场和客源消费市场进行调研,保持高度敏感性,不断调整经营策略及制定合理的价格政策。 (8)酒店整体营运模式按照经营计划实行预算管理,分设各年度/月度预算报甲方核准。第六条 酒店财务的资金管理由甲方制定授权代表负责,运行体系、操作规程等日常运作管理由乙方负责。第七条 甲方不得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将本酒店转让、出售、租赁给第三方,乙方不得将其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第八条 经营业绩考核方法一、 每月考核:按照年度经营管理利润指标和旅游市场淡/平/旺季分配到每个月进行业绩考核,作为年度业绩考核的依据并将利润上缴甲方董事会。每月之经营业绩超出或不足部门可相互累计或抵扣。二、 年终考核:依
6、据月度的经营业绩考核为基础进行全年综合考核评估,确定酒店年度之整体经营业绩,并按考核结果执行年终奖罚。三、 酒店董事会成员因各类商务应酬需要在酒店所产生的挂账消费,每月累计后纳入乙方业绩考核范围内,其中客房按 折、西餐/会议/洗涤等全单7折予以核算。第九条 酒店经营利润说明:一、 经营利润是指营业额在扣除直接成本(各类食品、酒水、调料、烟草、易耗品、清洁剂、绿植费、洗涤费用等)和管理成本(员工工资、员工福利、营业税金、水电费、燃气费、日常维护费、推广宣传费、行政性收费、交际应酬费、电讯费、采购费、差旅费等)后所产生的利润。二、 甲方各类借贷款利息、保险费、开办费摊销。营业设备用品摊销费用、装饰
7、工程及大型设备固定资产折旧、升级改造及大型维修项目费用不纳入经营成本费用。三、 酒店尚未完成的各项装饰工程、设备工程的遗留工程所产生的费用不计入经营成本费用。第十条 管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酒店委托经营管理基本管理费用为含税价,每月为人民币 万元整。 二、甲方每月暂扣乙方管理费用的 %(即人民币 )和最后一个月的全额管理费用作为经营业绩考核保证金,按年度进行结算。 三、甲方于每月中旬 日前支付乙方上月管理费用的 %,计人民币 整。 四、乙方若完成全年经营管理利润指标,则甲方须于酒店财务年度结算后七日内将管理费用余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五、乙方若未能完成全年的经营管理利润指标,作为经营业绩考
8、核保证金部分的管理费用将全额扣罚。 六、乙方若超额完成全年经营管理利润指标,则超额部门甲方须提取 %作为酒店管理团队和全体员工的年终奖金,由乙方负责按照酒店的相关规章制度予以发放并报知甲方。 七、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乙方派驻的管理人员须在本协议履行日提前三日进驻甲方酒店:甲方须于人员进驻前两日预付乙方第一个月薪资计人民币 整,以便于乙方及时调派管理人员到位开展工作,以后每月薪资按酒店规定发薪日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第十一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一、 协议履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协议条款,变更的内容以书面补充协议的形式订立。二、 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订立协议的意愿不能实现,甲方有权
9、单方解除协议三、 如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给酒店造成严重损失,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应负赔偿责任。第十二条 违约条款:一、 甲方必须依照本协议所规定的时间、金额支付乙方管理费用。二、 甲乙双方如提前不足一个月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则违约方需向对方支付本协议当年经营管理利润指标总额的 %作为违约赔偿金。第十三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的解决;一、 本协议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均适用中华人名共和国法律。二、 发生合同条文和相关争议时,双方应以大局为重,友好协商,妥善解决问题。如协商不成,可诉讼至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第十四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因双方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桶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附件同协议具
10、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条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第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日 期 日 期附件2: 管理公司派驻人员薪资及福利标准乙方根据酒店经营管理需要并经甲方认可向甲方酒店派遣国内外管理及技术人员进驻服务,所有费用均纳入酒店经营管理成本。一、 派驻酒店高级管理人员级月薪标准(税后)驻店总经理1人、人力资源总监1人、财务总监1人、房务总监1人、暂定为四人,月工资总额为人民币 整。以后增加部门高级管理人员均已具备十年以上高星级酒店从业管理经验,曾服务于大型四、五星级豪华酒店并担任相等职位管理工作,月薪标准
11、相当于派遣地同级酒店同等职务的薪酬。二、 酒店高级管理人员福利标准1. 膳食由酒店负责安排和免费提供,用膳标准为酒店经理自助餐或指定经理简易套餐。2. 住宿由酒店负责免费提供,住宿标准为酒店双人间客房或公寓单间(需要具备基本供暖、淋浴、家具、电器等日常生活条件)。3. 假期派驻酒店的高级管理人员按照酒店行规每年享有二次 个工作日(含路途往返时间)的带薪探亲假(每次休假须满六个月后),每周工作时间为六天。4. 交通派驻酒店的高级管理人员入/离职及探亲假的交通费用由酒店支付并纳入酒店经营成本,仅限于经济舱机票或硬卧火车票。三、 其它1. 若上诉标准因企业特殊情况或环境因素需加以调整,甲乙双方再行商议决定。2. 在乙方实施酒店经营管理期间,管理公司将不定期指派高层管理人员到酒店检查及督导工作以提高工作效率,其薪资、交通费、保险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仅提供其食宿。四、本附件内容与协议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