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四个能力”。消防安全“三会三化”:会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管理标准化、标识明细化、宣传常态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一、提高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落实员工岗位消防责任;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消除。1.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各岗位负责人员;
2、2.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3.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二、提高单位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依法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企事业单位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其他单位要建立志愿、“保消合一”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要结合单位实际,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员工能按职责分工及时到位、有效处置。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要持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熟悉消防设备,并熟练掌握火警处置及启动消防设施设备的程序和方法。1.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保消合一”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2.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演练;3.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要经消防
3、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三、提高单位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员工普遍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单位要明确疏散引导人员,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组织在场人员安全疏散。1.员工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2.明确疏散引导人员,火灾中通过喊话、广播等形式,引导群众采取正确的逃生方法;3.应当优先疏散婴幼儿和老、弱、病、残、孕人员。四、提高单位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切实做到“消防设施标示化、消防常识普及化”。消防设施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志,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
4、、安全出口要设置“提示”和“禁止”类消防标语。要落实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员工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1.消防设施器材设置规范、醒目的标志;2.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设置“提示”和“禁止”类消防标语;3.落实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员工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三会一标”建设标准总 则1.0.1 为规范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树立单位消防责任主体意识,增强员工消防安全素质,提高单位防控火灾能力,制定
5、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1.0.3 消防安全“三会一标”建设应坚持以人为本,全员参与和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原则。1.0.4 消防安全“三会一标”建设作为有效提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应纳入单位消防建设内容和公安消防机构监督检查内容。1.0.5 单位依照本标准开展消防安全“三会一标”建设工作,应当遵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术 语2.0.1 三会单位员工应做到人人会查改火灾隐患、会处置初起火灾、会组织引导人员疏散。2.0.2 一标单位实行消防标识化管理。 “三会”建设标准3.1 会查改火灾隐患3.1.1 会检查发现火灾隐患3.1
6、.1.1 员工熟记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明确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掌握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火灾防范措施,人人能够发现工作场所火灾隐患。3.1.1.2 员工能够落实岗位检查制度,针对所在工作环境和岗位特点,开展班前、班后防火检查。3.1.1.3 单位消防管理人员对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情况进行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填写巡查、检查记录。3.1.1.4 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至少每2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3.1.1.5 单位应当每月组织开展一次防火检查。3.
7、1.2 会整改火灾隐患3.1.2.1 单位实行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火灾隐患整改负总责,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组织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单位员工应当认真履行各自火灾隐患整改责任。3.1.2.2 单位员工对工作中发现的能够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应当立即整改。单位消防管理人员在防火检查巡查中发现应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应当责成有关人员立即改正,并做好记录。3.1.2.3 对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员工或消防管理人员应向消防主管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3.1.2.4 消防主管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接到火灾隐患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现场检查,研
8、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人,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危险部位,应当立即停止使用,确保安全。3.1.2.5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及时将单位火灾隐患查改情况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并为火灾隐患整改提供人员、资金保障,确保火灾隐患及时整改。3.1.2.6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上报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未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个人或部门,应当采取措施督促整改,直至整改合格。3.1.2.7 单位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并申请公安消防机构复查、验收。3.
9、2 会处置初起火灾3.2.1 员工能够熟练掌握火灾处置程序,掌握灭火器、消火栓、火灾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掌握处置初起火灾的技能。3.2.2 单位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3.2.2.1 单位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应当明确组织机构、报警接警、应急疏散和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3.2.2.2 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使员工熟练掌握灭火的基本要求和方法。3.2.2.3 员工应当熟悉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内容,明确职责分工,具备完成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能力。3.2.3 火灾处置程序科学、合理3.2.3.1 员工发现火情时,应立即向119火警台报警,同时向消防控制
10、室和单位值班人员报告;负责该起火部位的灭火救援小组人员应立即按照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要求,组织扑救火灾。3.2.3.2 单位值班人员接到火警报告后,在确认火情、并报火警的同时,立即通过单位内部电话、无线对讲系统、警铃等方式,发出火情信号,通知单位其他员工,迅速实施灭火应急疏散预案。3.2.4 员工灭火技能熟练、操作得当3.2.4.1 员工能够正确使用灭火器、火灾报警装置、消火栓、消防卷盘等消防设施。3.2.4.2 员工发现火情时,能够利用火灾报警装置报警;能够迅速利用附近的灭火器材、室内消火栓、消防卷盘等实施扑救。3.2.5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业务熟练、处置正确3.2.5.1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
11、经过消防机构培训,并持证上岗。3.2.5.2 接到火警信号后,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能够按照处置程序,确认火情,启动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正确、熟练的启动消防泵,操作火灾应急广播、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3.3 会组织引导人员疏散3.3.1 单位员工能够熟练掌握火场逃生自救技能,人员密集场所员工还应熟练掌握组织引导在场群众安全疏散技能。3.3.2 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任务、分工明确3.3.2.1 单位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明确负责疏散引导的人员、职责、分工、程序、方法,明确员工逃生自救的方法和要求,定期组织演练,使员工熟练掌握组织引导人员疏散和逃生自救的方法和要求。3.3.2.2 单位能够根据区域
12、或楼层分别组建疏散引导组,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3.3.2.3 列入疏散预案的成员,能够熟悉预案内容,明确个人职责,具备完成预案任务的能力。3.3.3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3.3.3.1 单位应当加强对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保证安全出口、疏散楼梯、应急照明系统等安全疏散设施的完好有效。3.3.3.2 员工应当熟悉现场环境、特点,以及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位置,发生火灾时,人员密集场所员工能够积极组织引导群众安全疏散,单位员工能够迅速逃生自救。3.3.4 引导人员疏散方法正确3.3.4.1 人员密集场所员工能够在火灾发生时引导人员疏散,消除恐慌心理,坚定逃生信念,指引群众采取正确的逃生方法。3.3.
13、4.2 受火势威胁最严重区域内的人员应当首先进行疏散,老、弱、病、残人员应当优先疏散。3.3.5 逃生自救方法正确3.3.5.1 员工在火灾发生时,能够保持镇静,迅速判明危险地点和安全地点,确定逃生方法。3.3.5.2 员工能够按照单位设置的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标志等指示的方向,选用最便捷、最安全的通道和疏散设施有序地逃生自救。3.3.5.3 通过浓烟、着火区域逃生时,应当采取必要的个人安全防护措施。3.3.5.4 不进入火灾时禁行的通道、出口,不乘坐普通电梯。3.3.5.5 被困火场时,能够充分利用身边的绳索、床单等物品实施自救,掌握火场求救、高层避难等方法和技能,充分利用阳台、天台等
14、设施逃生自救。 消防标识化管理建设标准4.1 消防标识设置要求4.1.1 单位应根据自身经营性质、经营规模、经营方式分别设置下列标识:(一)消防安全布局标识;(二)消防设施标识;(三)危险场所标识;(四)消防安全疏散标识;(五)消防宣传标识。4.1.2 消防标识应当醒目、美观,充分体现消防标识内涵。4.1.3 夜间营业的公共娱乐场所、公众聚集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应设置灯光或自蓄发光型标识。4.2 消防安全布局标识设置4.2.1 单位主要出入口附近、消防车道、防火间距等位置应分别设置下列消防安全布局标识:(一)总平面布局标识;(二)消防车道标识;(三)防火间距标识。4.2.2 公众聚集场所、生产、
15、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或者单位主要出入口附近等醒目位置应设置总平面布局标识。其他单位可在门口、消防办公室等场所设置总平面布局标识。4.2.3 总平面布局标识应标明单位消防水源(天然水源、单位室外消火栓及可利用的市政消火栓)、水泵结合器、消防车通道、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安全出口和疏散路线、主要消防设施位置等内容。设有专职消防队的单位还应标明专职消防队及车辆位置、特殊灭火剂储存位置及储量等内容。4.2.4 对多层公众聚集场所还应当每层设置平面布局标识,着重标明本层疏散路线、安全出口、室内消防设施位置等内容。宾馆、饭店等住宿场所的房间内应设置消防安全疏散示意图。4.2.5 总平面布局标识设置
16、在室内的,不应小于0.5平方米,设置在室外的,不应小于1平方米。4.2.6 单位专用消防车道附近应设置消防车道标识,标明“消防车道”字样及宽度,提示严禁占用。4.2.7 单位建筑物与其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处宜设置防火间距标识,标明“防火间距” 字样及宽度,提示严禁占用。4.3 消防设施器材标识设置4.3.1 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所在位置应设置下列消防设施器材标识:(一)认知标识;(二)操作使用标识;(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检测合格标识。4.3.2 灭火器设置点、灭火器材箱、火灾警报装置、室内消火栓、室外消火栓等消防设施器材的上方、侧方或者设施上应设置认知标识,根据规范要求标明消防设施名称。
17、4.3.3 消防设施器材所在位置应同时设置操作使用标识,根据规范要求标明使用方法、维护责任人及检查维护时间等内容。对消火栓、防火卷帘等消防设施的操作空间易被遮挡、埋压、占用的还应当标明操作场地。4.3.4 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检测合格标识应当标明系统(设施)名称、使用编号、维保单位、检验单位、检验负责人、检验日期等内容。4.3.5 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检测合格标识应当按下列要求设置:有消防控制室的工程,张贴在联动控制柜的左上角;只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工程,张贴在报警控制柜的左上角;只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工程,张贴在水泵控制柜的左上角;其他情况的,张贴醒目且在有人值守的地方。4.4 消防安全疏散标识设置
18、4.4.1 单位应设置下列消防安全疏散标识:(一)疏散指示标识;(二)疏散警示标志。4.4.2 疏散指示标识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设置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上方、转角处及疏散走道1米以下的墙面上,并应采用符合法律规定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标志,标明疏散方向、疏散宽度。4.4.3 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应在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4.4.4 单位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疏散走道应设置疏散警示标识,标明“禁止锁闭”、“禁止堵塞”等警示性内容。火灾时禁用的出口、楼梯、电梯应设置提示性禁行标志。4.5 危险场所标识设置4.5.
19、1 危险场所应设置下列标识:(一)安全警示标识;(二)安全管理规程标识;(三)危险设施操作标识。4.5.2 危险场所、危险部位的室外、室内墙面、地面及危险设施处等适当位置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标明安全警示性和禁止性规定。4.5.3 危险场所、危险部位的室外、室内墙面等适当位置应设置安全管理规程标识,标明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注意事项及危险事故应急处置程序等内容。4.5.4 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仓库还应当标明储存物品的类别、品名、储量、注意事项和灭火方法。4.5.5 仓库还应当划线标识,标明仓库墙距、垛距、主要通道、货物固定位置等。4.5.6 易操作失误引发火灾危险事故的关键设施部位应设置发光
20、性危险设施操作标识,标明操作方式、注意事项、危险事故应急处置程序等内容。4.6 消防宣传标识设置4.6.1 单位结合自身安全经营理念及标语口号,在重点部位、重要场所、生产岗位应当设置下列固定消防宣传标识:(一)消防安全法规标识;(二)消防职责制度标识;(三)消防安全常识标识。4.6.2 人员密集场所大门前、主要疏散通道或者人员聚集部位应利用电子屏、固定宣传版面等方式设置消防安全法规标识,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省公安厅关于消防安全的规定。4.6.3 单位重点部位、重要场所、生产厂房、消防办公室的墙面上及公众聚集场所的主要疏散通道上应设置消防职责制度标识,标明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承诺或单位规章
21、制度、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等内容。4.6.4 单位在重点部位、重要场所、生产厂房及人员密集场所的主要疏散通道、人员聚集部位等适当位置应设置消防安全常识标识,宣传单位安全生产经营理念的标语口号、公共场所防火事项、火灾报警、安全疏散、逃生自救常识等内容。4.6.5 消防安全宣传标识内容应根据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更新。4.7 附则4.7.1 单位应加强对消防标识的维护、管理,如有破损、缺失的,应及时更换。4.7.2 消防设施器材标识需要标明维护责任人、检查维护时间的,维护责任人变更及每次检查维护后,应及时注明。4.7.3 国家标准及本标准对消防标识有规格、尺寸规定的,应按照规定制作,没有规定的,可由各省
22、辖市公安消防机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予以明确。 合同管理制度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2 规范性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3 定义、符号、缩略语无4 职责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
23、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
24、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