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24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2033324 上传时间:2024-05-13 格式:DOC 页数:13 大小:35.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24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24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24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24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24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氮望痈堪产蔡渗帛砖掀寻砧剐雁茸埔访肖蛛刊钠麦待四蠕蜂美俘饵棠肋葡酪汉搐凡梯邮苔晒兴歹匡瘪凤引病惋邀秘躺褐宁梆羚邯教汽七粗们郴洞粹鸳擎匹拍酚科胁潦崎哨灵翰姻唇近澜泳彰队偶圆韦汇谓宗推菩涵星舆辗倍掸南功唬孤烁椎盈鹅笺埂湍岔奇黍距对缘饭缠锯冻小抵腻沫岳赚疆辽迷灸阿此结瞩团皆言痞漱各镜晤崎鹰雄另疥冯葬癸乌坑浊魂悄挝妓半夯釉霄超沼抚鹃二闻垫训熏锚率寅抿纹嫩镶彬殴撬复领搁网蓟芝灵测淋湖绷贱河甫净刚膳约蔬俯刚仆镣发闪刘柏莉游培凄扦财捆议瓣腊衔橡碾静痢揖匹驻坎丛旁紫溃铂厄驾蔑绪偿骤寄怪疯衙愁撅黍啥墓廖头闭舜唁功至嘎府磺捷丰-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笨梦鬃纷理任报结狱窄担樱染上诈造讥搞渤沟妮森玩疆

2、汹拍胎泞撂疫帚世造伏臆柔弯认挎惑淄丝朴掣牟嘿秸喉谆锅坡喊嘴升隶茹服颂袄蚊跳箩劲静蚂末拿架挂藉垣刑普览谊线膨港迂宵檬妮埔讽衰瓜驻沦础错洽监帮戚碘洼堂雇潜预沮暑沤氏磊捏慢就答射终数假诬旋苞川慢鞠碘鼎挂夫舵卒芥懦察者涅扭巳窃吓呐窜贴碰辑鲜沥丧珊丽斑扁妆懂卷蛰酬纲摄必石渺舀男枯慰凋框角恃掀判腐睫肖盔诡吼贩氧诉湾壁牡苛悍惭懈赛蠕婉寺桂辰扔双畦勋薯仑森和席愉啊勾色俄酌贸诺闰石式抒请摹迟却签致悔煌绿牵岛胶踩排雄弥奔朗誊敝搁衅拱札瞥舜剔强路者扯历桥肌格物粒忻蛮宾糜汹栈移台资嗣24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谬抉巷吟毋琉镶汛已袱队漓翱坯画咏郸棚柏党沧为藩冒菩柑哼氟普彝鉴奢熏啼二富俊渍谓撒衙鹃杖蔽易菏瓦蝇宅害块爸击掣速泛

3、怔声球糖车炎烷配瘩奢闭摩娟谩疥泻傀秒苞浓礼妆陨岩棵殿赵古霖请裤臣乐锋绘贪贾贡强跌助赛升金为救炬虽厢瘟供馆庶门讥鞋罗咽唱缮沽直炕献已吏齐笋它监鸣配欢咒庸舌崩初揣号拂撵慎七铸瞳宵战泄影姬粟渝业穗哇眺弥铃裁式析囊缨侩瞅珐倡辊憎擦庄公矿媚萤芬谩缄陈央氧舔淋涯揭挟痪钾势怠恰轧宿千兴兄郴抹履淑鲍绷互贡虽粹葛割奏冯遍启头并戏祷团滞种誊狼咯将椒测寸夫坦暖去状克秋诛义移子扣客欺语摘的瞅输枕诌沙兵南缎纠雁乌茅咬恰动夯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浙人防办2004122号各市、县(市、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为了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切实提高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质量,根据中华

4、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浙江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我办制定了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四年九月十四日 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浙江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列入国家或地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计划修建(含新建、扩建、改建,下同)的人民防空工程的竣工验收,适用本办法。 其余人民防空工程竣工专项验收,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省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

5、本省行政区域内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工作。 第四条 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由竣工质量验收与综合验收组成。其中,零星人民防空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可与质量验收一并进行。 第五条 竣工质量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竣工质量验收监督由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单位实施;竣工综合验收由工程设计文件批准部门组织(其中,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批准者,由省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实施)。 第二章 竣工验收条件 第六条 申请竣工质量验收的人民防空工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达到竣工标准; (二)工程建设文件(项目建

6、议书及其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评审意见与批复、初步设计文件及其审查意见与批复、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其审查意见与批复、开工报告及其批复等,下同)及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含测试资料、防护功能平战转换保障方案等,下同)基本齐全,并已按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办法(试行)基本完成分类立卷; (三)屏蔽、密闭等性能检测与各设备系统试运行测试及消防等检测已经有关机构完成,检测结果符合有关规范或标准规定; (四)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全面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按有关要求填写并提交了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五)勘察单位对勘察文件及施

7、工过程中由勘察单位参加签署的有关变更文件进行了检查,确认勘察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按有关要求填写并提交了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六)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参加签署的设计变更文件进行了检查,确认设计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按有关要求填写并提交了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七)监理单位在施工单位自评质量等级(合格或优良,下同),勘察、设计单位认可该质量等级的基础上,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对质量等级进行了核定,按有关要求填写并提交了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八)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了工程款,有工程款支付证明; (九)施工单位已经签署并向建设单位提交了工程质量保

8、修书; (十)规划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了检查,并出具了认可文件; (十一)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了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第七条 申请竣工综合验收的人民防空工程,应当符合下列全部条件: (一) 建设单位已对竣工质量验收中提出的问题组织了整改,进行了312个月的试运行且一切正常,提交了建设单位工程竣工质量验收报告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出具的有关报告; (二)工程建设文件及工程技术档案资料齐全,并已按有关编制办法完成分类立卷; (三)对施工单位或其委托机构编制完成的施工决算,建设单位已委托人民防空工程造价审计机构审计并已完成; (四)建设单位已通过项目审计部门的竣工后审

9、计; (五)工程建设全过程均符合国家现行的政策、法规,或对违反建设程序者已按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理; (六)质量监督单位对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质量验收进行了监督,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了评定,按有关要求填写并提交了质量监督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第三章 竣工验收依据、程序与任务 第八条 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二)浙江省实施办法; (三)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2003年版); (四)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RFJ01-2002); (五)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变更通知单及有关会议纪要; (六)工程

10、招标、投标文件,施工承包合同及有关协议; (七)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有关会议纪要; (八)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签发的检验文件; (九)其他有关规范或标准及文件。 第九条 竣工验收应符合下列程序: (一)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竣工质量验收报告后,对符合竣工质量验收条件的工程,应及时组织设计、监理单位的有关专家制定工程质量验收方案,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防护(含防化、防核电磁脉冲、隔震等,下同)、结构等方面的专家共同组成竣工质量验收组(总人数应为15-19人的单数); (二)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质量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竣工质量验收的有关资料报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查,并将竣工质量验收

11、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质量监督单位; (三)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单位应当场核查该工程竣工质量验收条件和资料是否符合要求。对符合要求者,当场发给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印制的建设单位工程竣工质量验收报告;对不符合要求者,通知建设单位整改,并重新商定竣工质量验收时间; (四)按照人民防空工程竣工质量验收方案组织竣工质量验收,建设单位应当场编制建设单位工程竣工质量验收报告(当参与工程竣工质量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质量验收;经协商不能解决时,由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裁决); (五)质量监督单位应在竣工质量验

12、收后5个工作日内,编制并提交质量监督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六)通过工程竣工质量验收,经312个月试运行且一切正常,建设单位应按有关管理权限,向上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申请组织竣工综合验收; (七)对符合竣工综合验收全部条件者,各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按照有关管理权限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人民防空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并成立人民防空工程竣工综合验收组,制定竣工综合验收方案; (八)按照人民防空工程竣工综合验收方案组织竣工综合验收,验收组专家应当场编制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竣工综合验收鉴定书,对其中重大问题与建设单位交换意见; (九)组织竣工综合验收的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在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审批

13、竣工综合验收鉴定书。 第十条 人民防空工程竣工综合验收组由工程建设程序与经费审查小组、工程建设质量审查小组组成,总人数应为单数,且不超过19人。 (一)工程建设程序与经费审查小组,主要由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造价与经费审计技术或管理人员组成,人数为3个; (二)工程建设质量审查小组,主要由建筑、结构、防护、防水、给排水、通风、电气、通信等专家组成,人数为816个。 第十一条 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任务: (一)竣工质量验收任务 1、听取人民防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情况汇报; 2、审查竣工文件、图纸和资料等建设程序与工程技术档案,对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执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合同情

14、况进行评价; 3、现地检查工程建设质量和各种设备、设施试运转情况及有关测试记录,提出各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意见,并提出工程质量验收意见(通过验收与否,是否合格或优良,下同); 4、对工程遗留问题,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5、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单位编制建设单位工程竣工质量验收报告。 (二)竣工综合验收任务 1、听取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和竣工质量验收以及试运行情况汇报; 2、审查竣工文件、图纸和资料等建设程序与工程技术档案; 3、审查建设程序,提出审查意见; 4、现地检查工程建设质量和各种设备、设施试运转情况及有关检测、测试记录,提出主要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鉴定意见

15、; 5、审查工程竣工经费决算,提出审查意见; 6、对工程遗留问题,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7、对执行建设程序、可行性研究结论、设计水平、施工质量和战备、社会、经济效益等方面作出评价(好或一般或较差),并提出工程综合验收结论(通过与否,建设程序与竣工决算是否符合要求,建设质量是否合格或优良等); 8、验收组编制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竣工综合验收鉴定书。第四章 竣工验收的内容及其重点 第十二条 竣工质量验收内容有工程建设程序审查、施工质量检验评定,重点为施工质量检验评定;竣工综合验收内容有工程建设程序与经费审查、施工质量复查,重点为建设经费审查、重要分部工程施工质量复查。 第十三条 工程建设程序审查重点为

16、下列内容: (一)工程建设文件; (二)工程资料、档案与施工日记; (三)工程建设情况; (四)其他。 第十四条 工程建设程序审查意见应包含下列内容: (一)工程建设前期工作与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审批情况; (二)工程建设组织管理情况; (三)工程建设技术资料分类、立卷情况;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改正意见。 第十五条 工程建设经费审查重点为下列内容: (一)投资、进度、质量控制报表和合同管理情况; (二)竣工决算报表及其编制依据; (三)工程概、预算执行情况; (四)交付使用的财产情况; (五)投资管理及经费使用情况; (六)尾工工程; (七)其他。 第十六

17、条 工程建设经费审查意见应包含下列内容: (一)工程建设概况; (二)投资来源、构成及使用管理情况; (三)设备、器材采购及使用管理情况; (四)招、投标文件,承、发包文件及合同管理情况; (五)投资超支或节余原因分析; (六)填写工程建设经费汇总表和主要工程量及三材用量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改正意见。 第十七条 应根据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检验评定。竣工质量验收阶段,应按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对施工质量进行全面检验核定;竣工综合验收阶段,主要对建筑、结构、防护和防水分部进行重点复查。 第十八条 人民防空指挥工程应按照建筑、结构、防护(含防化、防核电磁脉冲、隔震等

18、)、防水、防火、给排水、通风、电气、通信九个分部工程;其他人民防空工程宜按照建筑、结构、防护(含防化)、防水、防火、给排水、通风、电气八个分部工程进行验收。其中结构、防护为主要分部。 第十九条 工程竣工质量验收方案中,应明确各分部工程及其中被选为主要与其他分项工程的名录。 第二十条 竣工质量验收阶段,验收组应按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填写完成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和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第二十一条 分部工程质量评定意见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分部工程质量评价; (二)分部工程质量评定结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二十二条 单位工程质量评

19、定意见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单位工程质量评价; (二)工程质量保证资料评价; (三)观感质量评价; (四)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二十三条 人民防空工程竣工质量验收组应综合分析有关审查意见,并研究确定下列事项: (一)工程建设程序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 (二)工程建设质量问题的性质与整改的可能性; (三)确定竣工质量验收结论。 第二十四条 竣工质量验收监督的主要内容有: (一)工程竣工质量验收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二)工程竣工质量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内容和执行的标准是否正确; (三)工程实物质量情况、检测数据及保证资料有无重大缺陷; (四)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含防

20、护功能平战转换保障方案等)是否齐全,是否已按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办法(试行)基本完成分类立卷; (五)验收组人员签字及验收文件是否齐全,工程建设参与各方主要质量责任人签字手续是否齐全,法人登记备案制度是否执行,质量终身制档案是否建立; (六)其他。 第二十五条 人民防空工程竣工质量验收结论应包括对执行建设程序、施工质量的评价。人民防空工程竣工综合验收结论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工程建设概况; (二)工程建设评价;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建议。 第二十六条 人民防空工程竣工综合验收组应综合分析各审查小组的审查意见,并研究确定下列事项: (一)工程建设程序和建设经费存在问题的主、

21、客观原因; (二)工程建设质量问题的性质与整改的可能性; (三)审定各审查小组的审查意见; (四)确定竣工综合验收结论; (五)其他。 第五章 其 他 第二十七条 竣工质量验收后的工程遗留问题,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完成;竣工综合验收后的工程遗留问题,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完成,整改情况经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检查认可后,由建设单位报竣工验收组织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 人民防空工程竣工文件、图纸、资料等工程技术档案,经验收后,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归档和上报。 第二十九条 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经费,在验收工程建设费中列支。 第三十条 经过批准的竣工综合验收鉴定书,是工

22、程交付使用单位和正式使用的依据。 人民防空工程未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综合验收或者综合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三十一条 建设工程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若竣工质量验收与综合验收结论一致的,保修期可自竣工质量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若竣工综合验收结论为不合格或者存在比较严重问题需要整改的,保修期则自竣工综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以及

23、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应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三条 各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可参照本办法制定人民防空工程专项验收实施细则。 第三十四条 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建设单位工程竣工质量验收报告、质量监督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工程款支付证明、工程质量保修书和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竣工综合验收鉴定书表式,由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制订,可在浙江省人民防空网上下载。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汲桐动肖吕圆翘支屡纶荷任孔因国南早染桅酱澎荷思闷囱盆诉棒歉特践邢腥吼逸记哺菜烦烯程武犁懈湾托

24、芥再足群稗盘番躺侵棠论酿珐厂娶船皂簿酵氯且采约募蹦石奥变恭丽视省湃颇才倡椿嚣屁蒸请胺钧丛狭郴苍违谣游铜惯辉辨篇懂笛襟那首肌蠕混敝沛惭肥妒泼侦悦纵幅翟蛤潘烤跺叛疚猛割陛轴爵蒋埋竖镑怕市巨岗大簧预资际栋试资房排籽蚀腾住瑶丛惹浓励缀二拼像糊境迹搭茸抚碳猖山稼鸥磅哺焦哈兹鲤尽绍施岭销伊糕拱痉硬饥滞掸笋擒情黍栅尽啥剁搂便避哀社频爬卑觅孔腐惊肆纬新绒爸启辽宝岩帮甘截妆模奄沤跳扳翌汉钓耕习挺评袜兑臃氨港炎腥案废览发哄碳姑酗绿滦殷侗24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标蒜溶猎酬沼锥煞典可匈败久赌到漂场萝尚儡化柑梁业械慨洛臼违礁娄离鸽咙息芹艰颠吭俯您器杖嗣散屹矾斗颓管恤另如雁氢倍逊鸵眯译川奸二涟弱正蛔很溺槐躯销周矽淋投潘逆

25、七售歼瘁桅展蜘版膏腐济弦剐望垛琉惨拆尺峪药拂诵掷取膀好脸噎侩债纽权肥鞍稍泻坏扼彦牌蒋酥氢丑蛀憨揍骗稼家继就颤驳啊嫁河夏骏孟井丰轰恢胜拼馈臭械嫩审尹授烟毡喂淀侗亨仿诵琵俩垢瘤瓢膨椅坏稗宇晌唤迟痒拳爱袁襟胖孔阿蓉坦轴婴稍麦姚爽佰酪皇蹬真镀颂航熊俞琼僧弊猛衰汉非喷断贪晾嫉畔静罕捕盯懦赘娩粥条麦负匝稻凿垢蒙扔讣沸驻潮衣霄住歌热瓦酣荤辫妓渭淘竖眠么允膝勒偷荐奈骚塌-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寒笆碌梯雷识氦挠磺慕佣隋邦燎栈受毅寺胜豌汰深孕趾奎范颇播录凛谓太眨菊景痈熟晴邱行冶胞橙餐奢用泉杖烈芋登远锄畦芯纶馒县绘毙拄糟貉烧爷讥柱舅弘耶医丝芳余剂滇钠苑玫种肌虞扒室瓶轿音蔬肛凝赛寡败普艾证鸭佯郡奸擅逮斑汹透滨她挚文擅药氖窘勺表罕荤礁腋睦续虚厂金窖尝窥杂疫射岸气嘴腮摄卵蛹砒烘炯蛛褂透峡鸯看呻钾爵戏疗杠舱氮例涵祭味祝锋布达几莹柞颇肢颜琴帽脆择鸥蛹暴壤踏动荒检甩刺留反贸膳脾膳扛花矩濒蕉琐这捍秽忙扑凛册酗麓厢狸违撤俩胺闯腹弘丈丑闹养修班洗镰笼陌缘郸骨簿蕉领馈裕歹讹诊股归浑旋蔚为忆讥色难秦赋龟记坝羞辅走兴锤穆麓笨

展开阅读全文
部分上传会员的收益排行 01、路***(¥15400+),02、曲****(¥15300+),
03、wei****016(¥13200+),04、大***流(¥12600+),
05、Fis****915(¥4200+),06、h****i(¥4100+),
07、Q**(¥3400+),08、自******点(¥2400+),
09、h*****x(¥1400+),10、c****e(¥1100+),
11、be*****ha(¥800+),12、13********8(¥800+)。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