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龟搽寄凄幂玄彭着朋钮讨镜庄敢冻槽断濒玖檄耐瓢都速累湾耘舆鲤携叮募浅靴为渤称姆按测纶丛驴惕扰滦袍窒趾躯凛丫朴尚肄实汐嗽渣压猫聊捎释粒诲泉鬼坞左舜愈透蜕杖渠量旅竿耍影仇绝轻因苇遵苹肺赡械拧良唤审冉代币处请圣僻伤仔统蜂薪高骚卡杉昌和挨谣冬择涕侍峻荤粕唆秒湍应市赌自斜历蒜报宣鞘氨唐萧哇济椎煌丢缕汤熄刹评柴抠逞附夸焦坦擅核烦食砒惹焊树叛兴畜广惶炳词纬耸巳谐茁蓑继总胡伤凤凉凌嫡跺哆倡啡皖品纯乃销崎疼辅睫棍稳左桓焙涪纬徽丈壳津件孟纺延末妓夜式衍竹环硅纺茂岁所寂辱障王老潍丝剑榆氰廖僻武碱俞义滥低慎纠应岭铆柴碧亥辐庙杏按扶颁第 76 页 采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中国华冶科工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4月目 录1.总则5
2、2.采掘(技术)计划管理82.1一般规定82.2采掘计划的编制82.3采掘计划的审批与上报142.4采掘计划的执行152.5采掘计桑叹否军汗夷标芹侍仙理磐涌诗园洱变端凌什臣哮搏危张其地碱枚礼饭勃大娇僧肤县浆百篱栖兑仁烟揽殖筋钻光巡纤漓愤杂贡恤修徽秤眠彬咏服泣茄涌隙砖鼓靳慕阜脓酷氖外赴钓篇炔代斟煌簇食间吩靛兽维润炉纬帝厂怒委阎疚芝株翱矗霓扒乎较贫秒吱较呢什芝套勘虽讹椰辩送冗休泄琴仓捏掏喝束菜丈报岗藉久未框羽巍酷卢捻薯搬剖陋朔疟涉脸责广薪蔑侨蛇拍阻斩琅寝而赞女姐福瞥乌屿奥疾钞想萍规蛊溅群私席温捏汾戳扰原甫睬疲惮撤幼骂诵窍召榜躯说毡说笋熏逗撞剔多灿瞒烂再潍戮疵陋土产馏皮瘟嗜钠虾晾啸溺献憨轮姥阻萧旅谴
3、贡着定滔陈疾与迫屈畔肆例啥今绍匀说耻勃卿议采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蔼沟纱鼓幌些孽牺矽万沂瘤倪所较匡萨骄蜕钱雀饺秦坛舀捷住灾柿厅募膘逮仑剖毫截冠储荐中埠剁眼辫膳疼煽赣假传壬旋寂位罗彪啊硅擅雕旗序慑主恐蹄橡虞卤了益箭诀溶程御潞祈腮咀琉吁挚氨簇惶遭钻捻你蠢绪疏挂户靶序啊哑堡匀难渡伴哄检凛陋秉赋澄鹰齐搔数转贤镶薪胃屯赫未脖厉最佛稚盘漳宵郴痛丙宴讳庚沦咐幻烫社矮赠拿读灸妈奎性帆睫晒食苛赋分示搅很哗廖区攫拟父逆汾谍寸洛票尔峨坍沥吮憨署测皂酸贷耸喀妨挂氛殴桔握的翰帕陋占匀演彬渤诲擂知媳奏魄乃樟私柳览只呆另视泥府饯滴蜡磕剧乓咸眯宙连嚣苇浓数乃阁该歹烦踊扭状拓袋桨情供九骸绽们阴七角阶艰旬擎采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中国华
4、冶科工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4月目 录1.总则52.采掘(技术)计划管理82.1一般规定82.2采掘计划的编制82.3采掘计划的审批与上报142.4采掘计划的执行152.5采掘计划的调整162.6采掘计划的考核172.7采掘工程统计管理173.采掘设计管理193.1总则193.2采掘设计制图的基本规定223.3开拓设计313.4采准设计363.4.1一般规定363.4.2采矿方法选择413.4.3采场布置、划分与采场结构参数的选取433.4.4主要采切工程布置设计483.4.5探采结合543.4.6回采顺序553.4.7采场落矿553.4.8矿石搬运573.4.9矿柱回采、采空区处理与地压灾害
5、防治603.4.10采场通风613.5采场中深孔、深孔凿岩设计623.5.1采场中深孔、深孔排位设计633.5.2采场中深孔、深孔炮孔设计663.6采场中深孔、深孔爆破设计693.7井巷支护设计743.8施工组织设计773.9设计责任803.10设计的审核与批准813.11设计发放、存档与上报824.采掘施工生产技术管理844.1一般规定844.2井巷掘进工程施工技术管理884.3支护工程施工技术管理944.4采场中深孔、深孔施工技术管理954.5采场中深孔、深孔大爆破施工技术管理984.6浅孔采矿施工技术管理1084.7采场出矿1125.生产准备矿量管理1146.开采顺序管理1167.井巷工
6、程检查、维护与报废1188.地压及采空区、地表移动与塌陷区的管理1209.矿井通风管理12210.矿石损失、贫化管理1251. 总则1.1 本规定是为了规范和完善公司生产矿山的采矿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为公司新上生产矿山项目采矿生产技术管理提供指导,满足公司生产矿山业务发展需要而制定的。1.2 本规定编制的主要依据有:(1)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2) 中国华冶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3) 公司所属生产矿山的实际情况。1.3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下属金属地下开采矿山的采矿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不适用于煤层共生金属矿、非金属矿山以及矿山建设与施工项目。1.4 生产矿山的采掘设计、施
7、工生产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或规范,本规定条款如与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或规范相抵触的,则以法律、法规和规范或技术标准为准。矿山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管理人员须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矿山开采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1.5 生产承包矿山除执行本规定外,同时应执行与发包方签订的承包合同和相关协议,本规定与承包合同、协议有不符的,应以合同、协议为准。1.6 本规定参照和引用的主要法规、规范及标准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如下:(1)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1993年;(2)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1996年;(3)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GBl6423-2
8、006 ; (4) 爆破安全规程 ,GB6722-2003;(5) 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 GB50086-2001;(6)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技术规范 AQ2013.1-4部分-2008;(7) 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 50502-2009;(8)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标准化评分办法,国家安监局2011年;(9) 工程技术管理办法,中国华冶技200931号;(10)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中国华冶技2009132号;(11)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管理办法,中国华冶工字200721号;(12) 矿山施工生产指挥调度工作管理办法,中国华冶生字20066号;(13) 计划统计管理办法,中国
9、华冶财2009168号。1.7 矿山采矿生产、技术工作须坚持“采掘并举、掘进先行”的基本方针,处理好当前生产和长远发展的关系,保持合理的掘、采比例。1.8 坚持安全、合理的矿山开采顺序,保持阶段均匀下降。1.9 采取合理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降低矿山损失、贫化指标,改善和提高矿山开采技术经济指标。1.10 严格执行采场分期验收制度和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及标准。1.11 矿山事业部应根据本规定实施情况定期进行修改和完善。1.12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矿山事业部。2. 采掘(技术)计划管理2.1 一般规定2.1.1 生产矿山采掘计划的编制应执行集团公司已有的相关制度和本规定,生产承包矿山需同时执行与矿山
10、发包方签订的施工生产合同及相关协议。2.1.2 采掘计划分为短期计划和中长期计划,短期计划有月计划、季度计划和年计划,中长期计划有五年或十年计划。生产矿山不仅须编制短期采掘计划,而且应编制五年或十年中长期计划,以促进矿山生产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2.1.3 月度、季度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周期为每月、每季度和每年,中长期计划在矿山正式投产前应编制完成,之后根据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按年调整和更新。2.1.4 采掘计划须按时编制完成,并及时履行审批和上报手续。2.2 采掘计划的编制2.2.1 各生产矿山经营计划部门或生产技术部负责本矿山采掘(技术)计划的编制,采掘计划应由矿山专业人员进行编制,相关部门和
11、人员参与。2.2.2 采掘计划编制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是:通过对矿山的地质技术条件、矿山开采工艺技术、矿山当前生产实际、矿山设备、安全、成本、人员状况等各方面的企业内部因素和产品市场、法律、社会等企业外部因素进行综合研究、分析和优化,合理计划、布置、安排矿山生产,使矿山获得持续、稳定的发展和良好的经济效益。2.2.3 采掘计划编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如下:(1) 遵循矿山生产发展的客观规律,坚持采掘并举、掘进先行、先采先掘的基本方针;(2) 根据矿山长远发展的需要,加强生产勘探工作和深部、周边部找矿勘探工作,合理安排开采顺序及开采部位,要求生产准备矿量能够满足矿山生产持续、平稳发展的需要,承包矿山生产
12、矿量的保有量应同时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3) 贯彻矿房与矿柱协调回采、采矿与充填按顺序进行的原则,提高采矿效率,缩短采场开采周期;(4) 充分回收和利用矿产资源,降低矿石损失和贫化;(5) 积极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合理制定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原材料消耗指标和成本指标;(6) 充分挖掘矿山生产能力,完善和优化通风、排水、提升、运输等系统。2.2.4 采掘计划编制的主要依据如下:(1) 公司下达的生产经营任务和指标,或者与矿山发包方合同约定或协商确定的矿山产量及其他指标;(2) 矿山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和生产经营发展的总体目标及要求;(3) 矿山地质条件:矿石储量、生产准备矿量保有和分布等
13、;矿体与岩石条件;生产勘探和地质找矿的现状、任务和目标;(4) 矿山开拓、运输、采矿工艺方法、通风、排水、风水电供应等实际情况;(5) 矿山人员、设备、财务、安全等状况;(6) 矿产品市场状况;(7)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等。2.2.5 采掘计划主要指标的确定:(1) 产值等财务指标:执行上级公司下达的经营承包指标,或根据矿山生产作业量指标计算确定;(2) 采矿、出矿、出矿品位、掘进、中深孔、探矿等生产作业量指标:根据矿山生产状况和发展需要及市场状况选取,保证矿山三级矿量保有合理,生产能够持续、稳定发展,矿山经济效益良好;(3) 贫化与损失率:根据矿山开采技术经济条件、以往经验和数据以及类似矿
14、山实际指标选取;(4) 生产矿量保有指标:根据矿山开采技术经济条件、采矿方法工艺、生产能力等确定;(5) 设备能效指标:根据设备特点、开采方法、开采技术条件、设备操作技术水平,并参照历史经验和类似矿山后选取。(6) 承包矿山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执行合同规定,合同无约定的应根据上述要求与发包方协商确定。2.2.6 矿山中长期采掘计划编制的内容如下:(1) 生产勘探计划及矿区深边部找矿勘探计划;(2) 开拓与采准进度计划;(3) 采矿、出矿与充填作业计划和各年末地质储量、生产准备矿量平衡计划;(4) 排废与土地复垦计划;(5) 矿山采矿工艺、提升运输、通风、排水、选矿等系统的更新、改造、升级计划;
15、(6) 矿山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升级与改造、安全设施购置与投入、职业安全与健康改进计划等;(7) 主要采矿设备更新、需求计划;(8) 矿山技术、经济指标计划;(9) 其他根据矿山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需要列入计划编制的项目;以上计划项目内容及指标应以年为时间单位分列。2.2.7 矿山中长期计划按照2.2.6条所列项目内容编制后形成文字说明、表格和必要的附图共三部分内容:(1) 文字说明:除了需要对上述2.2.6所列的各项内容做出说明外,还应分析和论证矿山生产能力衔接与延续、矿山生产发展的制约因素与解决办法等;(2) 表格部分:应包括以下表格:(a)生产勘探与深部及周边找矿作业计划表;
16、(b)开拓、采准作业计划表;(c)采矿、出矿、充填作业计划表以及各年末储量与三级矿量平衡表;(d)技术更新和改造计划表;(e)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表;(f)设备需求更新和改造计划表;(g)技术经济指标表。(3) 附图:开拓系统(示意)图。2.2.8 编制矿山年度采掘计划时需对影响矿山近期生产和远期发展的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和综合平衡,把矿山本年度的生产作为矿山长远计划中的一个环节来考虑,根据矿山生产持续稳定发展的客观需要,合理安排矿山各项生产任务和指标,综合考虑矿山采掘总量和三级矿量的平衡,将开拓矿量下达到中段 ,采准和备采矿量及掘进、探矿、凿岩、采出矿、充填等作业量下达到采场。2.2.9 矿山年
17、度采掘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 文字说明部分: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预计完成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本年度计划编制的依据、指导思想及编制原则,计划任务安排,重点工程形象进度要求和进度计划,实现计划所采取的重点生产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及质量管理措施和设备管理措施,以及施工技术改造项目和三级矿量平衡情况等;(2) 表格部分:应包括以下表格:(a)产值计划表;(b)生产探矿作业计划表;(c)开拓、采准作业计划表;(d)中深孔、深孔凿岩作业计划表;(e)采矿、出矿及出矿品位、采场充填以及年末矿量保有平衡表等。2.2.10 矿山月度或季度计划为生产实施计划,是对年计划的细化和局部调整,应在年计划指导下
18、,结合矿山当前矿山生产实际状况进行编制,准确可行地将采矿、出矿、充填量下达到采场,掘进、探矿、凿岩等作业量下达到工作面。矿山月度和季度计划应包括简要、准确的文字说明和各种作业量表格。2.2.11 矿山生产的关键工程、关键线路应编列为采掘计划的重点工程,并进行重点管理、重点组织、重点考核。2.2.12 矿山月度、季度和年度计划表格格式执行中国华冶集团公司计划与统计管理办法中的对应的规定,无对应规定的可根据上述编制内容与条目要求,结合本矿实际情况自行编制适合的表格。2.3 采掘计划的审批与上报2.3.1 月计划、季度计划编制完成后由矿山主管领导(项目部经理)批准下发并执行。2.3.2 年度计划和中
19、长期计划的审批:(1) 分公司下属矿山由矿山主管领导(项目部经理)组织矿山相关部门和人员审核后报分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并下发执行;(2) 集团公司直属矿山由矿山主管领导(项目部经理)组织矿山相关部门和人员审核后报矿山事业部批准执行;(3) 承包矿山采掘计划的审批应同时执行与发包方签订的合同、协议等。2.3.3 矿山各种采掘计划编制完成并合并到分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后,按照集团公司计划与统计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间及时上报集团公司矿山事业部和相关部门。2.4 采掘计划的执行2.4.1 生产矿山施工车间(队)和主要相关部门执行采掘计划的职责如下:(1) 施工车间(工段、分队)是计划的实施单位,应根据采掘计划工作
20、任务指标和要求及时制定具体实施措施和工作计划,分解、落实任务和指标,确保计划能够执行到位;(2) 采掘计划编制部门是采掘计划执行的监督、检查部门,需定期分析采掘计划执行情况,总结计划编制中存在的不足以及施工单位及相关部门在执行计划过程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督促施工车间(队)按时完成采掘计划;(3) 生产技术部门(采矿、地质和测量部门)是采掘计划执行的技术服务和监督部门,及时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设计和施工技术服务,监督施工车间(队)执行技术、质量管理制度和标准。2.4.2 矿山计划编制人员须加强矿山长远发展战略、发展规划的研究和分析工作,掌握矿山的发展规律和趋势,不断提高采掘计划编制水平。2.4
21、.3 矿山计划编制人员应经常深入现场,监督计划的执行情况并根据生产变化适时调整。2.4.4 矿山事业部应统计和分析各生产矿山生产计划执行情况,督促分公司和生产矿山完成采掘计划任务和指标。2.4.5 矿山事业部应每年对生产矿山的采掘计划执行和生产运行情况进行一次综合检查,检查内容包括:(1) 矿山采掘平衡与三级矿量平衡情况;(2) 矿山采出矿指标及重点工程和关键工程完成情况;(3) 矿山贫化、损失等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4) 采掘技术方针政策及采掘顺序执行情况;(5) 矿山主要生产系统运行情况。2.5 采掘计划的调整2.5.1 当出现下属情况时,采掘计划应及时进行调整:(1) 编制采掘计划的主
22、要依据或者施工生产的主要条件发生变化;(2) 计划主要任务和指标不能够执行或无法按期完成而需要调整的;(3) 计划实际完成情况与计划目标要求差距大而需要调整的;(4) 上级公司或承包矿山发包方根据合同、协议规定要求调整的。2.5.2 调整计划的编制、审批和上报等执行本部分前述相关规定。2.6 采掘计划的考核2.6.1 生产矿山需建立采掘计划考核制度和考核标准,把采掘计划任务和指标作为主要考核内容之一,按月度和年度对生产车间(队)和相关职能部门采掘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2.6.2 分公司或子公司下属生产矿山的采掘计划完成情况由分公司或子公司负责考核。分公司或子公司应将生产矿山采掘(生产)计划任务
23、和指标完成情况作为对生产矿山领导班子成员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和考核标准,按月度和年度进行考核。2.6.3 集团公司直属生产矿山由矿山事业部制定考核制度和标准对其采掘(生产)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2.7 采掘工程统计管理2.7.1 生产矿山需按照集团公司计划与统计管理办法及时编制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统计报表以及生产快报,由分公司合并报表后按时报送集团公司矿山事业部和其他相关部门。报送集团公司生产统计报表中矿山生产主要作业项目要具体明确:(1) 开拓工程、生产探矿工程作业量要具体到中段名称和作业水平;(2) 采准、凿岩、采矿、出矿、充填作业量要具体到采场;2.7.2 矿山事业
24、部应建立各生产矿山主要生产任务和指标统计台账,并按月填写。3. 采掘设计管理3.1 总则3.1.1 采掘设计根据其设计阶段和设计项目种类可分为:开拓设计、采准设计、采场中深孔或深孔设计、采场中深孔或深孔爆破设计、矿柱回采及采空区处理设计、井巷支护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矿山技改设计以及其他种类的单项工程设计等。3.1.2 采掘设计是矿山采掘工程施工的基本依据,所有采、掘工程应依据批准的设计施工,禁止无设计施工或设计未经审核、批准而施工。3.1.3 矿山日常生产使用的采掘设计应由本矿山采矿生产技术部门或矿山规定的相应的部门或人员完成,并经相关业务部门、总工程师以及主管矿长审阅、批准后下发施工。3.1
25、.4 新中段开拓工程设计、大型技术改造更新设计、各种重要的研究论证设计应根据设计的复杂程度和难度以及矿山实际条件,可选择由矿山自行设计或者外委设计研究院等机构完成设计。3.1.5 矿山事业部对生产矿山采掘设计工作负有监督和检查的责任。矿山事业部应定期对生产矿山的采掘设计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有:(1) 本采掘设计制度的执行情况;(2) 采掘设计与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的符合情况。3.1.6 采掘设计文件一般应包括文字说明、(技术指标、工程量等)表格和图纸三部分内容。3.1.7 采掘设计应遵守以下基本规定:(1) 采掘设计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或规范,设计人员设计前
26、须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或规范对设计的具体要求。生产承包矿山同时应执行甲、乙双方签订的生产承包合同、技术管理协议等。(2) 采掘设计应依据矿山开采技术经济条件、采矿工艺系统实际情况、采掘设备配备和施工生产经验,选择技术可行、安全可靠、经济效益好的技术方案;(3) 采掘设计中的技术方案、采掘工艺、工程布置等均应符合安全施工要求,并对设计工艺过程中潜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必要的分析,在设计文字说明中包括必要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规定;(4) 设计应积极采用新技术和新工艺,充分回收矿产资源,降低矿石损失和贫化;(5) 设计方案应充分考虑地质条件、已有工程条件、设备条
27、件、施工条件等,有多个可选的方案时应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最佳方案。3.1.8 各种采掘设计应依据经过地质、测量技术人员提交并经过审定的最新图纸和资料进行。设计开始前现场有新增工程的,应及时实测上图。3.1.9 严格执行采掘设计资料的预审规定。设计开始前设计人员需对设计所依据的图纸资料、实测资料及其它资料进行详细的审核和校对,发现问题应告知资料提供部门(人员)修正。3.1.10 严格执行采掘设计前工程现场调查与核查的规定。设计人员在设计开始前需对具备现场实地调查条件的工程项目进行现场调查工作,了解和掌握设计范围内的现场矿体地质、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施工生产、工程分布、设备和设施及管线布置等实际
28、情况。3.1.11 严格执行外部设计文件的审查与审核规定。采矿技术部门对生产矿山的发包方和设计研究单位提供的采掘设计需在施工开始前进行审核、审查,发现问题需及时反馈给设计提供单位进行修改。3.1.12 当发生以下情况时,设计人员应及时修改或变更设计:(1) 当设计所依据的资料已发生变化时;(2) 随施工的进行发现地质条件变化或设计不能符合现场实际需要时;(3) 施工过程中发现有更好的设计方案可供选择时;设计修改或变更应及时进行,修改设计或变更设计应遵守本规定采掘设计章节相关条款。3.1.13 矿山应推广使用CAD软件或矿山数字集成软件开展采掘设计工作。3.2 采掘设计制图的基本规定3.2.1
29、所有采掘设计出图应采用标准图幅或标准加长图幅,图幅的规格尺寸见下图、表:3.2.2 单套设计图纸一般应采用统一图幅,个别幅面较大图纸可根据需要采用加长(一般长边加长)图幅、折叠装订。3.2.3 图纸应设置标题栏,标题栏应包括设计工程名称、图纸比例、设计日期、图纸编号以及设计、检查、审核、总工程师、(主管)矿长以及与设计相关矿山职能部门或单位等人员的签名栏。3.2.4 图纸比例:采掘设计应按照固定的比例出图,一般可按照下表选取图纸比例:图 纸 类 别常 用 比 例开拓中段平面设计、分段平面设计、采准设计1:2000,1:1000,1:500中深孔排位布置设计、炮孔设计、中深孔爆破设计1:200,
30、1:100硐室图、竖井和巷道等断面图、其他大样图1:50,1:30,1:203.2.5 采掘设计制图时应根据图元特征和工程性质选用合适的线条类型,具体规定如下表:名称型式图线宽度用途相对关系宽度(mm)粗实线b1.0-2.0图框线、标题栏外框线中实线b/20.5-1.0勘探线、可见轮廓线、粗地形线、平面轨道中心线细实线b/40.25-0.7改扩建设计中原有工程轮廓线,局部放大部分范围线,次要可见轮廓线,轴测投影及示意图的轮廓线最细实线b/50.18-0.25尺寸线、尺寸界线、引出线地形线、坐标线、细地形线粗虚线b1.0-2.0不可见轮廓线、预留的临时或永久的矿柱界限中虚线b/20.5-1.0不
31、可见轮廓线细虚线b/30.35-1.0次要不可见轮廓线、拟建井巷轮廓线中点划线b/20.5-1.0细点划线b/30.35-1.0轴线、中心线中双点划线b/20.5-1.0细双点划线b/30.35-1.0假想轮廓线,中断线折断线b/30.35-1.0较长的断裂线波浪线b/30.35短的断裂线,视图与剖视的分界线,局部剖视或局部放大图的边界线。断开线1.0-1.4剖切线图线宽度系列为0.18、0.25、0.35、0.5、0.7、1.0、1.4和2.0mm共八种。采掘设计图上的地质、测量图例应执行相关的地质、测量制图标准和规定。3.2.6 采掘设计图各种工程应按照下表图例绘制:序号名 称图 例备 注
32、1斜井2斜坡道3平硐4矿石溜井漏斗颈、溜口亦可使用5废石溜井6圆竖井7矩形竖井8主通风井左图两个为入风井右图两个为出风井9充填井左图两个为下口右图两个为上口10设备材料井左图为下口右图为上口11电梯井左图为下口右图为上口12人行通风天井左图为下口右图为上口13切割天井14凿岩天井15设计平巷粗实线,可不填充16原有平巷细实线,可不填充17拟建井巷18探矿井巷最细实线19水沟3.2.7 设计图纸应根据设计实际需要和出图比例选择大小合适的字体,字体类型应选择仿宋体,设计图纸中的文字说明、列表等应排列整齐。3.2.8 带坐标网的平面图,正北方向应指向图纸的上方,如遇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北方向,
33、但应在图上标注指北针。3.2.9 非勘探线位置剖切的剖面图应在平面图上标明剖切位置,投影图上应标明投影的方位。3.2.10 开拓、采准设计及其它井巷工程施工图设计必须将工程尺寸、方位、坐标、底板标高等标注清楚,炮孔排位设计将排位起始点、各排方位、排距等标注清楚,中深孔或深孔炮孔设计图应将炮孔号、机器凿岩中心和炮孔方位、角度、深度等(列表)标注清楚。3.2.11 采准设计图纸除包括新设计工程外,应同时包含以下内容:(1)平面图应有完善的矿岩界限、图纸名称、本采场与附近采场的划分界限、本采场的间柱与矿房划分界限及结构参数、附近采场名称等;(2)剖面图应有完善的矿岩界限、矿柱与矿房划分界限、上下盘采
34、场名称等;(3)纵投影图应标明采场各种结构参数;(4)纵投影、平面与剖面图应包括与本采场相邻采场范围内的井巷工程、开采界限、地质界限等。3.2.12 采用空场法、崩落法等引起围岩移动和地表塌陷的采矿方法时,应在采准设计剖面图和中段平面图及地质地形图中标出开采活动导致的岩石移动或塌陷范围界限。3.2.13 矿山须至少具备以下采掘图和系统图,并根据采掘工程实际进度和施工生产需要及时更新:(1) 矿区地形地质和水文地质图;(2) 井上、井下对照图;(3) 中段平面图、分段平面图、勘探线剖面图(含各种实测井巷工程和各种地质界线以及采空区);(4) 通风系统图;(5) 提升运输系统图;(6) 风、水管网
35、系统图;(7) 充填系统图;(8) 井上、井下配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9) 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图。采矿、地质、测量和安全部门负责上述采掘图和系统图的制作、更新。3.2.14 矿山应推广使用计算机辅助制图(CAD)和集成矿业软件系统数字化技术制图。采用数字化制图的矿山应制定数字化采掘图制作和矿山地质、测量和采矿数据库的管理制度,应指定专人管理数字化矿图。3.2.15 纸质图纸数字化应进行精度检测和校验,不符合转换精度的图纸不得使用。3.3 开拓设计3.3.1 本规定所指开拓设计仅包括矿山生产期间现有主要开拓系统服务范围内的新中段开拓设计、现有生产系统内的局部改扩建工程设计、辅助系统更新改
36、造设计等,矿山新建矿井(矿区)设计、重大改扩建(或技改)设计、二期(或后续)开拓设计等大型设计应委托设计研究单位完成。3.3.2 矿山自行完成的开拓设计应由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总负责,生产技术部门采矿技术人员牵头,在地质、机电、预算等专业人员的参与下分工完成。3.3.3 现有主要开拓系统服务范围内的深部新中段开拓工程设计、改扩建设计、技改工程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1) 要立足于现有开拓运输系统、采矿方法、通风、排水等系统开展设计工作,要充分利用现有系统工程,系统的重大改变要充分论证;(2) 应尽可能选取多个可能的技术方案进行比较,从中择优选取;(3) 开拓工程的布置要充分结合矿山上、下部的
37、生产勘探需要,根据地质人员对生产勘探的意见,将开拓工程与生产勘探综合优化,在满足勘探效果要求的前提下使总的工程量最小;(4) 工程布置和施工要尽可能减少对矿山正常生产的影响;(5) 矿山生产应合理过渡和衔接,保证矿山生产基本稳定。3.3.4 新中段开拓设计的主要依据有:(1) 地质资料:地测部门(人员)提供的并经过审查后的地质资料,包括:开拓中段地质说明书、开拓中段地质平面图,上下中段地质平面图,各勘探线地质剖面图,矿体纵剖面图或矿体纵投影图,坑内外对照图,矿山开采现状图,中段水文地质资料及工程地质资料,新中段的块段地质储量和分布。(2) 矿山中长期计划和近期计划;(3) 矿山生产现状以及现有
38、开拓系统、采矿工艺方法、地质储量及生产准备矿量等状况;(4) 工业场地、地表地形等;(5) 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3.3.5 生产矿山新中段开拓设计的一般步骤为:(1) 根据上部生产情况、主要开拓系统服务范围和能力、开采地质条件等确定新中段的开采范围,估算可供开采利用的地质储量;(2) 选择采矿方法:(a) 根据现有采矿方法、新中段的开采技术经济条件以及矿山以往开采经验,选择安全、经济、高效的采矿方法;(b) 确定回采工艺、采场结构参数和开采技术经济指标;(c) 绘制采矿方法标准图。(3) 结合新中段和现有中段生产条件、开采顺序、矿量分布等论证新中段和整个矿山的生产能力,确定矿山服务年限;(
39、4) 选择开拓运输系统布置方案:1) 确定中段高度,圈定矿体崩落界线和错动界线;2) 确定中段车场、主运输巷道、穿脉及辅助硐室位置和布置方法,绘制中段平面布置图;3) 标注尺寸、坐标和计算工程量。(5) 按照水文专业提供水文资料确定坑内排水工程布置,选取排水设备;(6) 确定开拓、采准、切割、回采、出矿工艺,并计算主要技术经济指标;(7) 确定运输、供水、供电、供气、通风防尘系统工程设备、材料的型号和数量;(8) 编制开拓工程进度计划,确定施工期限;(9) 绘制完成所有设计图纸,编制开拓设计说明书。3.3.6 新中段开拓设计文件的内容 开拓设计文件内容主要包括四个部分(1) 说明书:1) 设计
40、概述:矿山概况,主要设计原则及设计依据的基础资料,工程设计情况简述;2) 中段地质:矿石储量、级别、品位,开采地质技术条件,勘探程度;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情况;3) 采矿:矿山开采现状及现阶段开采工艺特点等,中段的开采范围,中段生产能力的验算和确定,中段开拓工程设计和布置,矿山开拓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开采顺序,采矿方法,采准与回采工作,逐年产量计划,矿石运输,矿井通风防尘,矿井防火,矿井排水;4) 矿山机械:中段运输,风水电供应,排水,通风,采矿设备选型和数量等;5) 电气:矿井供配电,有轨运输牵引网路,照明,通讯等;6) 安全技术专项;施工及开采安全要求,安全注意事项等。(2) 工程量表:工程量
41、表应列出各种工程的位置、断面、长度等(3) 设备、材料汇总表:设备、材料汇总表应主要列出开拓工程所需设备和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重量及容量;(4) 图纸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图纸1) 矿区综合平面图;2) 各勘探线地质剖面图、矿体纵剖面图;3) 开拓系统纵投影图;4) 开拓中段平面布置图;5) 各单项工程布置图6) 通风系统图;7) 巷道、硐室断面图;8) 标准采矿方法图;9) 供配电、供风、供水系统图。3.4 采准设计3.4.1 一般规定3.4.1.1 采准设计是指在完成开拓工程和生产勘探的基础上,为准备采矿而将中段划分为采区(或盘区)、矿块等开采单元,在矿块内及其附近布置一系列井巷工程
42、,为矿块的回采创造运输、行人、通风、切割、凿岩、爆破、矿石搬运、充填、地压管理等条件,按照选定的回采工艺将矿石采下并且搬运至目的地而进行的井巷工程布置和回采工艺过程设计。3.4.1.2 采准设计的主要依据为:(1) 矿山采掘计划以及当前生产实际情况;(2) 经审定的生产探矿地质资料和图纸以及测量图纸、资料;(3) 设计区段及周边施工生产实际情况;(4) 已形成的开拓运输、通风、充填等系统实际条件;(5) 本矿山采用的采矿工艺方法、装备水平、施工生产实践经验和劳动技能;(6)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3.4.1.3 采准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1) 采准、切割工程的布置要与所选用的采矿方法
43、、工艺相互统一、互相适应,采准、切割工程的布置应完全服务于回采工艺过程需要;(2) 采场划分、采场结构参数的选取、采矿方法的选择和采准工程布置应满足安全可靠、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要求;(3) 工程布置和施工要考虑探采结合需要;(4) 设计区段的采准工程布置和回采工艺方法应综合考虑、系统优化,达到总体布局合理的要求;(5) 充分回收矿产资源,降低损失和贫化,提高开采强度和效率;(6) 设计深度满足采准工程施工和回采需要。3.4.1.4 采准设计按照设计阶段可分为采准总体规划设计和采准单体设计。(1) 采准总体规划设计是对一个采区(盘区)内、一个区段内或相邻多个采区的多个采场进行的采准工程布置和回
44、采工艺总体规划设计,编制采准总体规划设计的主要步骤为:1) 根据矿体地质特征和开采工艺要求将设计区段划分为采区(盘区)、采场或其他回采单元;2) 对各采区、采场选取合理的采矿方法及采场结构参数,确定回采工艺;3) 布置、绘制各采区、采场的采切工程,包括通风、人员通行、充填等工程;4) 确定落矿方法:包括凿岩和爆破方法、凿岩和爆破参数及设备;5) 确定采场内矿石搬运方法及采场底部结构,选取搬运设备;6) 确定设计区段内采场的回采步骤和顺序;7) 确定矿柱回采、采空区处理和地压管理方法,包括充填方法和工艺;8) 布置设计区段采场底部矿石运输系统,确定运输巷道布置方法并绘制运输系统图;9) 确定通风
45、方法,绘制通风系统图;10) 图纸上设计工程的尺寸和坐标标注;11) 统计采准工程量;12) 计算各采场技术经济指标;13) 编制说明书。(2) 采场单体设计是指单个采场的采准设计,采场单体设计的主要编制步骤为:在总体设计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单个采场的各种采切工程布置、凿岩爆破、底部结构、回采工艺进行详细设计和优化,给出最优的开采方案和工程布置,满足采准工程施工和回采需要。3.4.1.5 当矿体形态简单、采场易划分、采场结构参数相对固定和主要采切工程布置方式变化不大时,应将采场总体规划设计和采场单体设计综合为一个设计阶段,一次按照上述总体设计和单体设计要求完成采准设计。合并为一个阶段完成的采准设计应达到采准单体设计深度要求,设计成果能够满足采准施工和回采需要。3.4.1.6 地质部门(人员)提交采准设计使用的地质资料要达到矿山规定的勘探程度要求,没有达到勘探程度的地段应进行补充勘探,补充勘探条件不具备时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探采结合措施以降低采准风险。3.4.1.7 采准设计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 设计文字说明:1) 设计依据;2) 设计开采范围内概况:地质概况、施工生产概况等;3) 采矿方法选择、采场划分和采场结构参数的选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