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社团名称:内江职业技术学院街舞社.(别名青春活力)第二条 社团性质:本社团为艺体性质的集体,由具有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的成员组成,本社团不参加任何具有营业性的社会活动 第三条 本社团的宗旨:遵守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和校团委的有关规定,遵守社会道德是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的成员,接受共青团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的领导,接受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监督管理,接受e cool街舞社的指导 第四条 本社团是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的成员,接受共青团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的领导,接受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监督管理,接受e cool街舞社的指导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五条 本社团的活动范围 (一)积
2、极参加学院或系上组织文艺活动 (二)组织成员参加能力素质的训练, (三) 培养新新人才,并在其具备一定能力的时候组织参加社会性质的比赛,为学院争的荣誉.第三章 会员 第六条 申请加入本社团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学籍; (二)承认本社团章程; (三)对街舞这项运动有发自内心的热爱 第七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出入会申请; (二)经审核面试 (三)由社团执行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八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本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社团的活动; (三)获得本社团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
3、愿、退会自由; 第九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社团的决议; (二)维护本社团的合法权益; (三)参与社团每次活动;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社团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团结协会成员,互帮互助,共同进步 第十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社团,并交回会员证。按成员工作态度和具体情况退回一定的会费 第十一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社团执行机构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二条 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社团执行机构; (三)审议社团
4、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四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年一届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社团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六条 社团执行机构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筹备召开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 (三)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五)决定社团下属各部门
5、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六)领导本社团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 本社团的会长(社长)、副会长(副社长)、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热心学生社团工作; (三)学习成绩中等以上,每学期不及格课程不多于两门; (四)大学期间未受过学校的处分; 第十八条 本社团会长(社长)、副会长(副社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期时间由社团会员大会决定,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十九条 本社团会长(或社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执行机构会议; (二)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社团执行机构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
6、本社团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条 副会长(副社长)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枝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 协助会长(社长)处理其他日常事务。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一条 本社团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赞助; (三)在核准的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二条 本社团按照校团委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二十三条 本社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四条 本社团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
7、,完整。 第二十五条 本社团具有专门的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 本社团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内江职业技术学院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各级指导单位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专项资金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团委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会员公布。 第二十七条 本社团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八条 对本社团章程的修改程序,由社联、本社团执行机构或10名以上本社团成员联名提出,并交经本社团会员大会审议。 第二十九条 本社团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上通过后7日内,报校团委。第七章 终止程序
8、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条 本社团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之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社团执行机构提出终止协议。 第三十一条 本社团终止协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指导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二条 本社团终止前,须在校团委组织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三条 本社团经校团委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既为终止。 第三十四条 本社团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团委的监督下,按照内江职业技术学院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经2010年9月16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社团会员大会执行机构。 第三十七条
9、 本章程自团委核准之日起生效。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技能。二培训的及要求培训目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根据我公司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内容,现与财务部签订如下安全生产目标:一、目标值:1、全年人身死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轻伤人数为零。2、现金安全保管,不发生盗窃事故。3、每月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到位。4、安全培训合格率为100%。二、本单位安全工作上必须做到以下内容: 1、对本单位的
10、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必须模范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发布与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抵触的指令,严格履行本人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责任制在本单位全面落实,并全力支持安全工作。 2、保证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在本单位内全面实施,并自觉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3、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当“安全与交货期、质量”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4、参加生产碰头会时,首先汇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问题落实情况;在安排本单位生产任务时,必须安排安全工作内容,并写入记录。 5、在公司及政府的安全检查中杜绝各类违章现象。 6、组织本部门积极参加安全检查,做到
11、有检查、有整改,记录全。 7、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对发现的各类违章现象负有查禁的责任,同时要予以查处。 8、虚心接受员工提出的问题,杜绝不接受或盲目指挥;9、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召开事故分析会,提出整改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填写事故登记表,严禁隐瞒不报或降低对责任者的处罚标准。 10、必须按规定对单位员工进行培训和新员工上岗教育;11、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十六项禁令,保证本单位所有人员不违章作业。 三、 安全奖惩: 1、对于全年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生产现场管理规定和工作说明书进行考核奖励;对于未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2、每月接受主管领导指派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状的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