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永跃集团项目部印章制度
一 适用范围
金塘北部开发渣土回填工程金塘项目部
二 印章保管
项目部印章由项目部落实专人保管,印章保管根据“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印章进行安全妥善保管,不得徇私舞弊,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代管或借出公章。对保管失职造成的损失应负经济责任,对徇私舞弊的应追究法律责任。
三 印章使用
1、项目部公章指依据项目部全称、依法刻制并经工商管理部门登记、能够代表公司签署各类合同、协议,可以签发各类文件的印章。
2、使用公章,一律由用印人填写《用印申请(登记)表》,按需盖章文件的内容、性质经项目经理(或授权人员)审核、签字后,方能加盖公章,并实行“谁签字,谁负责”的管理。
3、盖章流程如下:
填写《用印申请(登记)表》 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授权人员)批准签字 盖章
为控制用印风险,提高工作效率,对于下列文件可直接加盖公章:
(1)常规的统计报表、财务报表;
(2)项目部行政管理、经营管理类的红头文件、通知、会议纪要等。
4、项目部不允许在空白介绍信或其他空白文件上盖章,如确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必须在用印申请单上说明事由,经项目经理(或授权人员)签字批准后方能盖章,如未使用则必须交回。如已使用必须返回样本(复印件)以便核查。
四 印章刻制、更换和废止
1、项目部指定专人统一负责印章的刻制、发放、回收,督促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2、印章必须指定保管人,并签署《印章保管责任书》,交由项目部备案。
3、项目部需建立印章登记台帐,记录保管人员变更情况,以便及时备查。
4、项目部印章在遗失、损毁、被盗的情况下,各印章保管人员应迅速备案、说明情况,并应立即采取相关措施,必要时应在报刊上声明作废。
五 印章外借
项目部公章原则上不得外带使用。因特殊事项、重大事由而必须外带使用的,外带公章人员必须填写《印章外借单》,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外带使用。印章使用完毕后,外带公章人员应立即将公章归还项目部。
附件:
印章外借单
填单日期: 年 月 日
用印人
(经办人)
所在部门
(单 位)
事 由
印章名称
监 章 人
综合办意见
总 裁
(或总裁授权人)
审批意见
备 注
5771001803090012095 579036822859633082
5771001803090012386 576137399735760696
5771001803090013594 578077579902515512
5771001803090012387 577164982601818051
5771001803090012138 572131192158918326
5771001803090012359 579036822361076053
5771001803090012356 576135286143791742
5771001803090012355 575087869704693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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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88100343355275 10186673293883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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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88100343356185 101775831174086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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