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马渡镇中心校2011年县职业中专招生奖励制度为了更好地完成县教育局分配我镇招生入读县职业中专的任务,经镇中心校领导的集体研究,特拟订本制度。一、奖惩对象:本届毕业班班主任及学校相关领导。二、任务分配:根据县教育局今年分配的任务,结合本期各班的学生定案数,以镇中心校最终确定各班入读县职业中专的学生指标数为准。具体分配数如下:班级151152153154155156157合计人数1010101010101070三、奖惩办法:1、完成镇中心校分配入读县职业中专学生指标数任务班级(以报名并交齐第一个学期的学费为准)的60-79%,奖该班班主任300元,同时奖该班班主任年终考核分2分,评职称分1分。8
2、0-99%,奖该班班主任400元,同时奖该班班主任年终考核分4分,评职称分1.5分。100%,奖该班班主任500元,同时奖该班班主任年终考核分6分,竞聘分和评职称分各2分。100%以上,每超过1人,另外加奖50元,年终考核另加分1分,评职称分另加0.5分,并以此累加,但年终考核分最多不超过10分,评职称分最多不超过8分。没有完成镇中心校分配入读县职业中专学生指标数任务60%的班,按每少1人,扣该班班主任100元,年终考核扣1分、评职称分扣0.5分的标准进行处罚,并以此累加。2、学校相关人员奖罚办法。完成镇中心校分配入读县职业中专学生指标数任务60%以上的奖励标准如下:60-79%,奖相关领导3
3、00元,同时奖该校校长年终考核分1.5分、评职称分1分。80-99%,奖相关领导400元,同时奖该校校长年终考核分2分、评职称分1.5分。100%及其以上的,奖相关领导500元,同时奖该校校长年终考核分3分、评职称分2分。没有完成镇中心校分配入读县职业中专学生指标数任务60%的学校,罚相关领导200元,同时扣该校校长年终考核分3分、评职称分2分。3、100%完成镇中心校分配入读县职业中专学生指标数任务的班级,且入学率居全校第一、二名,奖该班班主任2011年年终考核定为“优秀”(在定性考核合格的前提下),优先聘任下一届初三班主任。4、没有完成镇中心校分配入读县职业中专学生指标数任务60%的班级,
4、该班班主任及学校校长本年度不能评优评先。5、县教育局有关对职业中专招生政策及奖惩制度务必遵照执行,奖罚措施直接落实到人。 6、凡存在买卖生源者,一经查实,严格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对当事人进行从快从重处理。四、本制度解释权属镇中心校。 下马渡镇中心校2011年3月8日 5771001803090012095 5790368228596330825771001803090012386 5761373997357606965771001803090013594 5780775799025155125771001803090012387 577164982601818051577100180309
5、0012138 5721311921589183265771001803090012359 5790368223610760535771001803090012356 5761352861437917425771001803090012355 57508786970469327917088100343355274 10122994432583337917088100343355275 10186673293883200817088100343356107 10158115250150052217088100343356108 1010001800598717321708810034335429
6、5 10107419414268701717088100343356184 10187866086962880217088100343356185 10177583117408667417088100343356109 10108601437357284617088100343356110 10115220721601491617088100343355237 10102704160570270917088100343355238 10122936486142541417088100343356169 10186220440263571817088100343354928 101760654089788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