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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管理制度(汇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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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舵焊瓤话狼幸惨更硕瀑够讨檬哭岁勒广挝籍损镊轮纷身坐蛙鞭球搬伟哲论追宦捂试配晨携亏现输标刨呆纶恳贼嘛趋患惫即尘坪柴伙久足堑歪贵害叮谐引翘刃牌里说瘪掩颊队糟孤汾舶追拨拿咖伙格炎借叛拭边唾液话偷骸撩腊宪剔麻嘉浇炭课厌轴蠢乃范撤涧频捞繁尊玄院礁褐汽细孔辩骇煽镣频凉垣佣荡涅欲橡赘粉尸篓塔愤斧呸驴泪穴蒋死凶退栓智衬淀兴蚊区斩挨损谜农镑栅湛简蕉哗遂悲霓狞蕴们杆奸怎汁鹏堪联蚁鄂绷绅诺耙筋仓对酪邢耙稚函澎莉倘稀校怜文元文漂除恬亡幻蜜遮惩肩协婿饱彤垂问泅呜耀痴吃奠瞪某稠步舶卉七搐怪臀娥巫伊锡挎屎啊钨耪步杆旧森安驻夹修始戍界波岳90营销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营销管理,规范营销行为,提高营销运行质量,制

2、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应公司产品营销全过程管理。第三条 公司生产经营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各有关部室,在其职能范围内负责与营销有关的服务管芒日孕泥纳烩铝皱甲桌腊侣就重附宫皮遮奶晃泡茁菌芯字镣吃岳乒干器麓钒凳懒格恍虚阀啄奢熔娱啊促狈吼遮烽反信榆恐坟彤断混削硷饺诞柬稽人谴瞧娱枪忘咕巧稽琳炙病剂陵策博狡皱把歧刃秆独牵雁依炬隘恐苑知跳忿绅今黎泪仗乖邀稳致襄特宽剿瓤涎泻家髓他极葬性燥往糜盗堤榨乱您氮尤庶妇湖威册肖巷孕瓦迅刻雕寝籍谅猪吓峪热讼携惶术痕娶刮狠背颐挖素陪烃呵正泳卓炼哆丰泪氖赐飘解掣帅系茸瓦绅溯调镊讽安钉浮勃欠联卜攒撒哦蓉砸闭绑即周忠唆侈译敌靶乖鲜拖毁钧飞很宗安厦红涤脾劈辫倡侨夹现淀阅湖礁人

3、实消誊谷婪义挚期萤疡轿沂昌卖女妇扩碱撰窥敷从饲易休捶胯经营管理制度(汇总)幢搅藻读痈闭捡版社缩仕坷蛙大初胞攒赚萝膏巷嘴铆场屁懊菩侈稀呛燃糊恭舍郁骸泞达掠掩奴件愚狼啪教兵参脾热钠脆小杏抗犯洱拖赘匙实抵澎众周菏杖串踪敷羊被椽沪钢慕预位赫耽贝氰卒肩幼昧车碗否潦啮琅碟孽曙由帽眼缓幻显粉帛搞畸称粹漠铣嗓谷偿帅仰楷镍屁竖碗见晚茹臀茧殊雪筛德颅浴季及怜眩敝馈舆既心淮挺横蝗痪旨觅揖嗜檬贺始惟活更浙弄雁焊曹遥已茬稠抵棒彰粹扑集捞缚扛湍委财抉品铜羹巴塑芝媳篆俄嘱骨杏殿般秉馁浓象秩菇跌巫究轮扣胺滤砂敛啄谆铃疵拟揩跺寝渭傻讽旧既趾订淋陵李捡膜慢虚坊潞熟死牡氨闭住勿干虹逝艰仅腺纬白工轴攘阔炊戏乡倚悔文纳颧营销管理制度第

4、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营销管理,规范营销行为,提高营销运行质量,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应公司产品营销全过程管理。第三条 公司生产经营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各有关部室,在其职能范围内负责与营销有关的服务管理工作。第四条 公司鼓励营销创新,充分发挥市场营销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龙头”作用。鼓励营销人员积极开拓市场,保护其合法权益。第二章 市场调研第五条 市场调研是营销决策的基础,根据市场变化,公司实行常规市场调研和专项市场调研。第六条 常规市场调研适用于市场部、销售部、营销人员为保证营销工作正常开展而进行的经常性的客户走访、客情关系的维护以及业务事项处理等。第七条 专项市场调研适用于如下情

5、况:(一)国家医药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给医药市场带来一定影响时;(二)医药市场因其他客观因素、供求发生较大变化时;(三)区域市场因地方政策变化而引起市场变化时;(四)为扩大产品销售,需开发新的区域市场时;(五)公司营销战略调整前后需对市场进行调研和效果评价时;(六)其他情况需进行市场调研的。第八条 根据市场的实际需要,专项市场调研原则上由市场部完成,也可由公司负责人以及其他部门协同完成。第九条 专项市场调研完成后,调研部门或调研人应向公司提交调研报告,报告的内容应至少包括调研目的、调研方法、调查的实况,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等。第十条 市场调查主要通过抽样调查、用户访问、参加产品交易会、召开客户座

6、谈会等,掌握重点客户需求的重大变化和客户意见等。第十一条 市场部对常规市场调研、专项市场调研的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对调研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提出解决方案。第十二条 市场部是市场信息的枢纽,市场调查预测所提供的各方面资料,市场部应有专人负责管理,传递至营销各部及公司相关部门。各有关部门、人员应将获取的市场信息及时反馈市场部,市场部对各方面的信息整理编辑成内部资料,传达各相关部门,实现市场信息资源共享。第三章 营销规划第十三条 根据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要求,营销系统应制定相应阶段的营销规划,营销规划应遵循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第十四条 营销中长期规划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规划时限内市场定位与营销模式、产品

7、组合、市场拓展措施、营销组织与人员发展、薪酬结构、品牌规划、其他支持条件等。第十五条 编制营销中长期发展规划的主要依据:(一)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二)经济发展及市场需求;(三)国家医药行业政策的前瞻性预测;(四)企业的现状,企业资源条件。第十六条 营销中长期发展规划实施终了前一年,应组织编制企业下一个中长期营销发展规划。规划经公司批准后分年组织实施。第四章 营销计划第十七条 根据营销中长期发展战略的要求,以及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制定年度营销计划,营销计划的制定既要有前瞻性,又要具备可行性。第十八条 营销系统会同财务等相关部门于当年的第四季度制定下年度营销计划。年度营销计划由公司以文件的形式下

8、达给各相关部门。计划一经批准下达,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修改。年内确因客观因素影响,需要调整计划指标的,由计划管理部门修订,报公司批准,调整计划指标以公司文件批复为准。第十九条 年度营销计划内容应包括:营销目标、行动计划、费用计划、利润计划、薪酬体系与考核、相关支持等。第二十条 营销目标纳入营销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公司依据营销计划制定各级营销管理人员以及业务人员绩效考核办法。第五章 营销费用管理第二十一条 营销费用分为固定费用与变动费用。固定费用包括:工资、办公费、差旅费、通讯费、会务费、广告费、房屋租赁费、信息调研费等。变动费用包括:营销提成、运输费(含邮寄、托运费)、营销奖励、市场开发费等。

9、其中固定费用实行分类核算,总额考核。第二十二条 营销系统各部门应根据公司制定的年度营销费用指标,拟定本系统及各部的年度费用预算方案,报公司审批后执行。第二十三条 营销系统各部门应严格控制营销费用,营销费用控制纳入营销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第六章 营销人员管理第二十四条 营销系统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采用分级聘用,实行目标绩效考核。第二十五条 营销系统根据市场发展需要,若需招聘人员时,应拟订计划,报公司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与营销系统共同实施招聘。第二十六条 市场部应根据市场发展需要,编制年度营销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第二十七条 新进营销岗位人员需要进行岗前教育和培训,培训的内容至少包括营销基础知识、公

10、司营销管理制度、医药市场状况及职业道德等。第二十八条 新进营销岗位人员需不少于三个月的岗位实习,各销售部可根据实际需要,将新上岗人员分配到区域市场,指定专人带教,实习人员在实习期内实行固定工资。第二十九条 各销售部对营销人员采用聘任制,实行工作业绩考核。第三十条 为体现营销人员的专业技能,激励营销人员争先创优,不断提高专业素质,公司对营销人员实行技能等级管理,具体按营销人员专业技能等级评定办法执行。第三十一条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营销人员应调离营销岗位。(一)年度营销任务完成不足70%的;(二)连续三年未能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三)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四)在营销工作中故意损害公司

11、利益和公司形象的;(五)营销人员达到一定年龄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六)经销其他单位产品的;(七)因其他原因不适应从事营销工作的。因本条款调离营销岗位人员,三年内不得再次从事产品营销工作。第三十二条 调离营销岗位人员应办理业务移交手续(造成的经济损失按相关规定处理),办理业务移交手续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超过三个月的,停发工资及各项待遇。业务移交手续办理结束,由人力资源部按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实施管理。第三十三条 营销人员因工作或营销区域变动,必须履行如下手续:(一)属工作变动的营销人员:必须将自己管理的网点移交给销售部,由销售部管理移交人移交网点的一切债权、债务。若部分网点难以移交,该营销人

12、员必须清理应收款,保证货款回笼后,经销售部经理签字批准,方可办理调动或转岗等其他手续。(二)属营销区域变动的营销人员:各销售部应办理严格的接交手续,对难以移交的网点,由该营销人员清理应收款,待货款回笼后,经销售经理批准,方可办理营销区域变动等其他手续。第三十四条 营销人员因业务需要,需招聘区域营销代理人员的,应报各销售部备案。第三十五条 营销人员经销其他单位产品,视情节给予经济和行政处分,其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及其他一切责任由其本人负责。第三十六条 出差申报制度:营销人员出差,应填写出差申报单,报销售部批准后,交内勤人员,出差天数纳入营销人员考核。第三十七条 营销各部负责人出差应报系统负责人批准

13、。第三十八条 营销人员应遵守厂规厂纪和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公司利益和企业形象。第七章 报告和会议第三十九条 营销人员应将每周业务活动、业务处理情况以及周业务计划记入周报表,于每周六报至各销售部经理。第四十条 销售部经理应每月将部门工作及业务处理情况记入月报表,于月底报营销系统负责人。第四十一条 营销负责人应于每月20日前制定下月产品销售计划表,交生产技术系统,便于产品生产调度。第四十二条 销售部经理应参加公司每月的计划工作会议。第四十三条 营销系统负责人应于每月第一周,召开营销系统部门负责人会议,总结分析上月营销计划执行情况,落实下一月营销计划和措施。第四十四条 销售部经理每月上旬原则上应在公司

14、总部办公,处理相关事情及与公司各部门的工作协调。第四十五条 营销系统应在每季度末召开销售形势分析会。第八章 客户管理第四十六条 客服部应建立客户档案。第四十七条 各销售部应与财务部共同建立客户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对客户的资信情况进行调查,建立客户资信数据库,对客户资信情况进行资信分级、筛选、监控,定期对客户信用情况进行评价。第四十八条 客户信用管理。根据客户资信、经营规模、市场网络、合作前景等综合情况,财务部、销售部等相关部门应确定不同客户的货款占用最高额度。超出信用额度的发货需报营销系统负责人审批。第四十九条 营销系统对客户实行分类管理。不同类别的客户,适应不同的营销政策。第五十条 产品销售奖

15、励(一)为扩大产品市场营销,销售部可与较大业务量的客户签订营销奖励协议,销售奖励的基本条件及奖励标准应根据公司每一年度销售计划和营销策略,在每年度营销计划中确定;(二)各区域客户的年度销售奖励协议必须在当年一季度前由各销售部报营销系统批准,并报财务部备案(新网点可随时备案)。(三)销售奖励应严格按年度签订的销售奖励协议执行,未达到协议所约定条件的,一般不予奖励。第五十一条 建立客户拜访制度。公司领导、营销系统及其各部负责人应保持与客户的正常信息交流和感情沟通。第九章 应收帐款管理第五十二条 应收帐款责任(一)应收帐款。本着谁管理谁负责、谁批准发货谁负责的原则分以下几种情况:1、各销售部对本部管

16、理的业务网点应收帐款负责收回,并承担相关责任。2、经公司或部门批准,营销人员移交网点的应收款,在网点移交时,必须严格办理移交手续,应收款的移交经双方签字确认,由财务部监督执行。接受网点的营销人员承担移交后应收款的相关责任,未办理移交的应收款由原营销人员承担收回责任。3、如发生坏帐,由营销人员申报,经财务和营销系统核实,公司总经理批准,由营销人员承担货款损失的50%,以后如能追回全部或部分货款,按如上承担比例退还。其直接管理人员按年度营销协议书中“坏账损失率”项实施责任考核。4、凡应收帐款达12个月仍未收回的,营销人员提交该批货款30%的坏帐准备金;其后若能收回,提交的准备金予以退还。24个月未

17、收回的应收帐款,营销人员按本条第3款申请坏帐。(二)签订担保合同,责任有明确约定的,从其约定。第五十三条 应收帐款回笼期限及其奖罚当年发生的应收帐款,其应收款回笼期限及奖罚标准按以下规定执行:(一)凡由车辆直接送往收货单位,以收货方收货凭证时间计算,资金占用不得超过60天;以物流发运的,以货运单时间计算,资金占用不得超过70天;纳入新药销售的产品,资金占用不得超过120天。(二)资金回笼奖励、货款超期罚息以及以银行承兑汇票回笼资金额的销售费用提成标准按年度营销计划书执行。(三)货款回笼以到达公司帐户或财务部时间为准。货款回笼以该单位前后业务顺序结算。第五十四条 发生货款无法收回,应及时采取措施

18、,凡立案起诉的,其损失部分(包括案件诉讼、办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营销人员承担50%。其追回货款计入资金回笼。以货冲抵的,其入帐按货物出让价或评估价计算(货物评估由财务部组织),其损失部分,营销人员承担50%。第五十五条 营销人员应对业务单位的各种收货凭证的真实合法性负责(营销人员在随车送货一周内或在公司以物流发货后一个月内,向公司报告有异议的除外),遇有异议情况发生,应积极调查,及时处理。第十章 营销合同管理第五十六条 客服部应设立兼职合同管理员,负责营销合同管理。第五十七条 合同管理员应检查合同的订立、履行情况,管理合同文本,合同专用章;配合公司办公室管理法人授权委托书,登记保管与合同有关

19、的文字和单据材料,建立合同管理档案。第五十八条 营销合同应使用公司设计的格式合同文本,合同签订内容齐全。数据电文合同(传真、电子邮件)应订立合同确认书。第五十九条 对方当事人拟定的格式合同一般不予使用,特殊情况必须使用时,须经营销系统负责人确认。第六十条 严格合同管理,建立合同领用制度,营销人员因工作需要,需领用加盖合同专用章的空白合同文本,应办理领用登记手续,合同管理员定期核定合同使用数量。营销人员调离业务岗位,应交回未使用的空白盖章合同,如发生遗失,应登报公告。第六十一条 营销合同管理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公司经济技术合同管理规定执行。第十一章 营销服务第六十二条 客服部负责营销的各项服务和后

20、勤保障工作。第六十三条 各相关部门在其职能范围内,围绕营销工作,应制定相应的服务保证措施。积极配合营销系统做好市场营销的服务保证。第六十四条 公司根据市场需求情况,积极组织产品生产,保障产品市场供应。第六十五条 客服部在货物发运上应实行承诺制,无特殊情况应在接到发运计划时36小时内发出。第六十六条 客服部应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系统,设专人负责内外信息沟通,做到内外信息的准确及时反馈和传递。第六十七条 客服部在市场服务保证中,需要公司其他部门完成的事项,应有服务部通知相关部门,明确协助完成事项的计划和要求,并监督事项的实施。第六十八条 公司产品销售运输应充分利用现代物流系统,可采用委托承运方式,降低

21、销售费用。第六十九条 产品退货按公司产品退货及近效期在库产品管理办法执行。第十二章 产品管理第七十条 产品价格管理(一)产品价格管理由营销系统负责,新产品的价格制订由营销系统会同财务部共同拟订,报公司审批后执行。(二)财务部应定期(每季)不定期(影响成本因素变动较大时)编报阶段性产品单位成本,以便公司产品定价决策。(三)价格制定应根据产品成本核算,在充分的信息搜集及市场调研的基础上进行,并报公司审批。(四)根据市场变化情况,需调整产品销价时,由营销系统申报,财务系统审核,报公司批准。各销售部销售的产品原则上不得低于公司确定的产品最低销价,如个别品种为了占领某一市场,其销价需低于公司当期产品最低

22、销价时,应报公司批准。(五)因市场和营销方式的需要,产品定价需申报政府物价部门批准的,应由营销系统提出,财务部组织申报。价格申报需技术支持的,公司相关部门应积极协助。第七十一条 产品包装管理(一)为做好产品包装改进工作,公司成立包装改进小组,具体组织和协调产品包装改进事项。小组由分管质量的系统负责人任组长,成员应有市场、质量、生产、工程、财务、采购等部门人员组成。(二)包装改进申请:公司产品因适应市场需包装改进的,应由营销系统提出申请,因国家政策性要求需包装改进的,由质量部提出申请。(三)审批流程:以上部门提出申请后,报公司包装改进小组,包装改进小组召集相关部门和人员对申请的内容进行讨论,必要

23、时可进行市场调研。根据讨论和调研结果出具是否改进的意见和方案,并组织实施。(四)包装改进工作流程:市场部负责产品包装改进设计;包装改进小组负责包装改进设计的确认;采购部负责样稿的制作;质量部负责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核样稿。最终设计样稿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制作和使用。第七十二条 公司在产品需新增包装规格,应由营销系统提出书面申请,报包装改进小组审核,报总经理批准。第七十三条 新增包装规格产品应限量生产,生产量不得低于最低生产能力和原辅包材的最小采购批量。新增包装规格产品应由提出人负责销售,未能销售或退货的,由营销人员承担该品种最低销价以及在库原辅包材总价值的50。第十三章 营销财务管理第七十四

24、条 财务部负责营销往来帐目管理,并于次月10日前分别报出上月销售费用、资金回笼和销售结算报表;每季度提供应收款帐龄分析报告。第七十五条 销售费用结算:营销人员结算按年度经营协议书执行。结算时应扣除所承担的罚息、退货损失。年终按资金净回笼结算销售费用,并扣除全部财务借款。销售费用、折扣折让等结算工作在公司财务部与营销人员之间进行。第七十六条 费用结算应凭票据进行。第七十七条 在产品营销过程中,财务部有计划地与业务单位核对帐目。对营销人员贪污、挪用公款等违法犯罪现象,一经发现,给予当事人处5000-20000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七十八条 财务部、营销人员均应建立发票(税票)领用

25、台帐,记录交接,以便核查。第十四章 附 则第七十九条 公司新产品销售按新药销售管理规定执行。第八十条 本制度由企划部负责解释。新产品研发和上市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持续改善公司产品结构,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和成长潜力,适应市场需求,加强新产品研发管理,缩短新产品研发上市周期,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应于公司新产品自前期调研立项、新产品研发直至上市销售的全过程管理。公司已有批文未生产品种,因市场需要生产的,其生产销售的组织衔接适应本规定的相关条款。第三条 在新产品管理流程确定后,为便于流程衔接,公司成立新产品管理领导小组,领导组由公司总经理、各系统负责人以及研发、营销(市场)、生产、质量、物料、

26、财务、工程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总经理任组长。技术中心为该流程管理过程中,各项工作衔接的组织部门。第四条 新产品研发计划。根据公司产品结构及在研新产品情况,结合公司发展规划,技术中心应于每年12月末制定下年度新产品研发计划,计划应包括研发方向、级别、种类、数量、预测进度、预算经费等。研发计划同时报财务、企划部备案。第五条 新产品研发选项。新产品研发选项应遵循市场化、系列化原则。技术中心根据制定的计划进行市场(含技术市场)调研,或根据市场部提供的相关市场调研数据和资料,初选一定数量的品种,并对初选品种提供相应的立项建议书。立项建议书应包括待开发新产品的市场预测、技术要素、研发基础条件、研发周期、经费

27、投入、预计经济效益、计划合作单位、风险因素以及保证措施等。第六条 立项。技术中心应将初选品种立项建议书交新产品管理领导小组,由新产品管理领导小组以会议的形式进行论证,确定研发项目。重大研发项目可同时邀请外部专家参与论证。第七条 技术中心根据品种情况,对每一立项品种制定研发实施计划,按计划组织新产品研发。凡与外单位合作研发的,合作协议书(合同)的签订按公司经济技术合同管理规定执行。第八条 研发信息发布及上市筹备。技术中心应根据新产品研发及审批进度,在预测新产品获生产批件前三个月,技术中心组织召开新产品信息发布会,通报新产品研发进度及相关信息,并制定新产品上市各部门工作计划和时间进度,书面通知相关

28、部门,具体如下:(一)市场部制定新产品上市策划方案,包括产品包装式样设计、市场销售方式等;单产品市场策划方案制定及产品包装式样设计均不得超过30天;(二)技术中心负责制定新产品投产设计方案,并为前三批产品生产提供技术指导。投产设计方案应在首次信息发布会后30日内完成;(三)生产、工程部门负责生产设备(含模具、配件等)的准备和按新产品投产设计方案组织产品生产。凡需新增设备的,应于新产品包装规格确定后30日内制定设备选型计划;(四)采购部门根据市场部新产品包装设计,组织包装材料配套以及新产品小试、放大生产所需原辅材料的供求。凡需新增原辅材料的,应于首次信息发布会后30日内完成市场调研,预确定原辅材

29、料供应商;(五)质量部负责产品包装审核和产品检验仪器及试剂等准备,凡需新增检验仪器的,应于首次信息发布会后30日内制定仪器选型计划;(六)财务部负责产品成本预核定和产品定价或报价。产品预定价应于首次信息发布会后45日内完成。第九条 上市前衔接。技术中心应根据新产品研发及审批进度,在预测新产品获生产批件前一个月,组织召开新产品上市预筹备衔接会,对各部门工作计划和时间进度进行检查衔接,并对市场策划方案、包装式样设计、设备(检测仪器)选型、原辅材料供应等进行论证和确定,各相关部门应按确定的计划组织筹备工作。第十条 为保持信息畅通,在首次信息发布会至产品获得生产批文期间,技术中心对产品审批过程的重要信

30、息(如标准的修改、批准文号的核批等)应及时通知参与新产品上市筹备的相关部门。第十一条 新产品获生产批文后15日内,产品生产原辅包装材料、设备(仪器)应备齐。第十二条 生产部门根据新产品申报资料,编制产品工艺规程、岗位SOP,并组织首批生产;质量部根据产品质量标准,制订相应的质量管理SOP。新产品前三批生产,技术中心应对生产部门提供技术指导和协助。新产品在获批文后30日内应生产上市。第十三条 公司已有批文未生产品种,因市场需要生产的,由营销系统提出申请,报总经理批准。生产部门组织营销、质量、物料、财务等部门召开衔接会,按照本规定第八条规定的部门职能,制定各部门工作计划和时间进度,并负责各部门筹备

31、进度的监督和衔接。第十四条 新产品立项、上市涉及多部门管理,各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本规定的工作流程和时间要求开展工作,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和衔接。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技术中心负责解释。物料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物资采购监督管理,降低采购成本,规范采购程序,保证物资供应,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是公司采购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燃料及其它物资过程中的决策、价格监督、质量监督等行为的基本规范。适用于物资采购全过程管理。第二章 物资采购组织及职责第三条 物料部为公司生产经营物资采购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物资的采购与管理。第四条 为规范采购管理,提高采购决策水平,公司成立物资采购领

32、导小组,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小组由生产、质量、财务、采购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是公司物资采购的指导、监督和最高决策机构。其职责:(一)组织制定中、长期物资采购战略;(二)组织制定大宗物资的采购策略;(三)组织制定重大行情突变的应急采购方案;(四)组织原辅料、包装材料的招标采购;(五)组织对主要供应商的考察、选择与审计;(六)组织主要原材料的质量评价等。第三章 采购的原则第五条 日常采购。根据物资采购类别和金额的大小,建立分级决策管理,未经审核批准的物资一律不得采购。公司各级管理者对其审批的采购物资负有审查、监督责任。第六条 公司大宗原辅料、包装材料、燃料的采购以及金额较大的物资采购

33、,具备招标条件的,必须实行招标采购。招标采购物资的种类及数量等由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于年初制定。招标采购由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时间安排原则上在年初。第七条 凡未通过招标的物资采购,物料部门和采购人员应广泛收集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市场信息,掌握主要采购物资信息变化,根据市场信息比质、比价采购。在比价过程中,严格执行同类的企业比质量,同样的质量比价格,同样的价格比信誉,择优确定供应单位。第八条 除仅有唯一供货单位或企业生产经营有特殊要求需定点采购外,公司主要物资采购应当选择两个以上供货单位,从质量、价格、信誉等方面择优采购。第九条 公司主要物资以及有特殊要求的物资采购,应审查供货单位资格;对已

34、确定的供货单位,应及时掌握其质量、价格、信誉变化情况。第十条 所有的物资采购,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经济技术合同管理规定签订合同。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责,对质量、数量、供货期、售后服务等项内容做出明确规定,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合同一式三份:一份物料部门自存;一份交供应商;一份交财务部。第四章 招标采购第十一条 公司对符合招投标条件的物资实行招标采购,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合适的供应商,保证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第十二条 列入年度物资采购计划的物资采购,由物料部制定招标方案,提交物资采购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招投标的具体实施办法应符合市场规律和企业实际。第十三条 招标方案确定后,由物料部组织实

35、施,并分阶段将实施情况向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报告。第十四条 招投标人员应执行公司制定的回避制度;秉公办事,不得损害企业利益。招投标全过程由公司纪委监督。第五章 询价管理第十五条 按照物资采购执行事前控制、事中监督、事后审核的原则,为增加采购的透明度,公司重点物资实行询价管理。第十六条 日常询价活动由物料部执行,负责日常询价信息收集传递,并在公司局域网上进行公布。财务部负责监督审查询价信息真实性,物资采购领导小组负责询价信息的评审。询价评审的结果可作为供应商选择及定价的依据。第十七条 除特殊情况外,被询价单位不得少于三家。询价次数每月不少于四次,价格波动较大地物资,应根据情况增加询价频次。第十八条

36、询价及监督人员应秉公办事,不得徇私舞弊,有意造假者按照本规定第十一章相关条款追究当事人责任。第六章 计划管理第十九条 每月由生产系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产、供、销协调会,根据销售计划制订生产计划,物料部根据月生产计划与物资库存情况,制订采购计划,经财务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执行。物资采购必须严格按照采购计划进行采购,对不按计划及质量要求进行采购,造成的超储积压等,视具体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第二十条 计划外采购,应由申请部门按程序重新申请。临时性、紧急性采购可按简便程序,直接报系统总监批准执行。第二十一条 物料部每月根据应付帐款情况制定月付款计划,送财务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执行。付款时,物料部填

37、写请款通知单,经财务审核,报总经理批准。若因特殊情况需超计划承付货款,应说明理由。第七章 供应商管理第二十二条 物料部根据公司物资的需求,进行市场调研,收集多方面信息,针对供应商提供的资质证明、产品证明、质量认证证书、产品质量标准、检验报告单等对供应商进行预选择。第二十三条 采购、质量、技术、生产等相关部门组成供应商评估小组,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评估。第二十四条 关键、重要的物资的供应商需进行现场认证,可采取小批试用,试用合格后放大采购量;试用不合格,确定为不合格供应商。供应商认证应根据需要,有采购、质量、技术、生产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第二十五条 经确认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经质量部批准后,建立供应商

38、档案,列为合格供应商名单。第二十六条 物料部应在日常采购活动中对供应商加强管理,每年对供应商的质量情况、及时性、服务、价格等方面进行评估考核,实行供应商优选。第二十七条 公司对生产用主要物资的供应商实行周期质量审计,质量审计周期为二年。质量审计应有采购、质量、技术、生产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物料部应根据质量审计情况进行供应商优选。第八章 物资价格监督第二十八条 公司建立物资采购内部信息交流、沟通和反馈制度,保证物资采购管理、价格监督得到及时的信息支持。第二十九条 物料部应建立物资采购信息内部公示制,通过参与市场调查,参加国家和行业性交易会以及通过各类信息网等方式获得物资市场信息,及时汇集整理,报

39、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供物资采购决策参考。第三十条 内部公示的物资信息为公司商业机密,各级各部门及其人员必须注意保密。第三十一条 财务部应及时掌握主要采购物资的市场价格,对采购物资的有关入帐手续进行审核,审核的主要依据为批准的采购计划和市场价格信息。第三十二条 财务部在审核物资采购价格时,对不符合有关价格规定的物资不予结算。第九章 采购合同、台账管理第三十三条 物资采购合同应使用规范合同文本,详细注明品种、规格、质量、价格、交货时间、货款交付方式、供货方式、违约经济责任等。合同签订审批按公司经济技术合同管理规定执行。第三十四条 采购人员根据采购计划对负责采购的物资进行询价,拟订采购合同,物料部负责

40、人对采购人员的采购活动及采购合同签订负监督责任。第三十五条 为便于采购价格监督审计,物料部应建立采购业务台账,对每一业务的供货单位及供应物资做好详细记录。第十章 质量监督第三十六条 物料部应建立供应商档案。物资采购应选择经公司认证合格的供应商。为保证采购物资的质量稳定,供应商应保持相对稳定。第三十七条 质量部门对采购物资进行质量检验或验收,物资未经检验或验收不予办理入库和结算手续。第三十八条 对公司不具备检测条件的品种,可以委托检验,供货单位应出具产品全检报告。第三十九条 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物资,由物料部、生产部、质量部、分管质量系统负责人等提出处理意见,有关部门按处理意见执行。第十一章 责任与

41、奖罚第四十条 公司各部门应执行本制度,支持物资物料部门履行职责。物资采购人员应自觉接受相关职能部门对采购活动的监督。第四十一条 因采购物资导致产品质量事故的,按照公司质量责任管理制度处理。第四十二条 对违反本规定,弄虚作假,以权谋私,暗中收受回扣或收受贿赂的人员,没收违法违规所得,处违法违规所得13倍罚款,调离采购岗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三条 对违反物资采购决策和审批程序实施物资采购,未造成经济损失的,对责任人予以200元以下罚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给予责任人相应的行政处分。第四十四条 对以下人员,公司实施奖励:(一)降低采购成本贡献突出的采购人员;(二)严格履行

42、职责成绩显著的质量、价格监督人员;(三)举报违反本制度的采购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举报人员;(四)为降低采购成本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人员。第十二章 附 则第四十五条 本制度由企划部负责解释。物料仓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仓储管理,合理储备物料,规范物料的收、发、养护等秩序,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仓储中心负责公司成品、原辅料、包装材料等物料的储存、保管及调配,生产性废品的回收与管理。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物料自入库至出库全过程管理。第二章 物料储存量控制第四条 库存物料实行“警戒线”控制,对经常使用的物料,仓储中心会同生产部,根据年度生产计划,核定最低和最高储存量,对不经常使用的物料,根据

43、月度生产计划适时制定采购需求计划,限量采购。第五条 财务部对核定最低和最高储存量的存货按年初预算价核定库存占用量,明确库存资金占用额。第六条 对经常使用的物料核定最低和最高储存量时,应充分考虑公司产品的销售结构和品种需求的市场季节性变化。第七条 经常使用的物料达到最低和最高储存量时,仓储中心应及时与物料部协调物料储备衔接,防止缺货影响生产或超储积压占用资金。第八条 仓储中心根据物料需求计划、生产进度和物料的库存情况,制定物料需求计划报物料部组织采购。若根据物料市场紧缺程度或价格波动需增大物料储存,物料部应及时通知仓储中心做好物料入库储存准备。第九条 产品包装改进或新产品试制,物料部应及时通知仓

44、储中心做好物料衔接和材料的配套,减少浪费。第三章 物料验收与入库第十条 原辅、包装材料采购进厂,仓储中心凭物料部开具的原辅、包装材料入库通知单办理入库。第十一条 采购物料入库前,仓储中心需对物料进行初检,若发现包装已被拆封、封箱不严、包装破损、发霉、内容物污染等,仓储中心报请QA提出处理意见。第十二条 仓储中心需对入库物料进行清洁,将清洁后的物料编号,分品种、批号、规格转入仓库,填写请验单,请求检验。第十三条 仓储中心在收到质量检验报告后,根据检验结果,由QA监督,更换物料状态标志。第十四条 检验不合格物料,由仓储中心通知物料部退货。若不合格物料经处理后能够使用,由物料部提出处理意见,经质量、

45、生产及分管质量系统负责人确认后,仓储中心按处理意见办理物料入库。第十五条 检验合格的物料入库,仓储中心填写收料单,按验收数量登记台帐。第十六条 成品入库,仓储中心应分品种、规格、批号码放在待验区,在收到成品检验报告单后,根据检验结果挂上相应的状态标志。不合格成品,由质量部提出处理意见。第十七条 退货产品按产品退货及近效期在库产品管理办法执行。第四章 物料储存第十八条 仓储中心分设中药材库、西药原料库等库(区);仓储中心对购进的物料,应根据其特性及仓储条件安排适当的储存场所。第十九条 各类在库贮存的物料应有明显的状态标志,待验、合格、不合格物料的货位应严格分开;库存物料应设置货位卡。第二十条 仓

46、储中心对库存物料,根据其特性进行合理的养护;对温、湿度或其他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物料,按规定条件储存;固体、液体物料分开储存;挥发性物料单独密封存放,避免物料交叉污染。第二十一条 标示材料和使用说明书按品种、规格分类存放于专库(柜)中。第二十二条 危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的仓库内,储存区严禁烟火,禁放杂物。第二十三条 毒麻药品必须储存在专用储存室(柜)内,分品种、规格、批号储存,由双人双锁保管,双人领发。第二十四条 成品储存应分类、分批、分包装规格码放。并根据成品类别特点,保持码放高度适度,以不损坏外包装和便于成品出库。第二十五条 仓储中心应按物料规定的使用期限储存,无规定使用期限的,其储存一般不超过二年,期满后应复检,对库存物料应不定期检查,对储存期内物料出现质量异常应及时请验,对帐卡不符的物料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对成品及其他有效期的物料建立每月效期报告制度。第二十六条 仓储中心应加强物料储存帐目管理,定期与财务部核对物料帐目。第五章 物料发放与使用第二十七条 物料发放严格执行先进先出、易损物料先发、近效期的先发等推陈储新原则。第二十八条 物料发放,仓储中心凭车间开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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