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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2011111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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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岭北煤矿通风区管理制度汇编通风区二00二年一月目 录1、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12、矿井瓦斯检查制度-.24、瓦 斯 鉴 定 制 度 .45、排放瓦斯管理制度 .66、瓦检三兑口制度付 .77、措 施 贯 彻 制 度 .88、巡 回 检 查 制 度.99、瓦斯日报审批制度 1011、查 岗 制 度 1212、密码交接班制度1313、防灭火管理制度14、 1314、 1315、 1416、盲巷及采空区管理制度 1417、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1518、 1619、 1721、瓦检员学习 考核制度.15瓦斯超限追查制度为进一步强化现场瓦斯管理,严格瓦斯超限追查处理制度,采取针对性的技术措施,有效控制

2、和减少瓦斯超限次数,对瓦斯超限追查处理做如下规定:一、凡是瓦斯超限,必须按事故进行分析追查,制订防范措施,对责任单位和负责者进行处理,追查处理结果,由事故单位负责以书面材料报送安监处。二、因管理不善,无计划停电停风,设备故障等原因造成的计划外瓦斯超限,起浓度达到1.0% ,由安监处进行追查处理。三、生产过程中由于放炮造成瓦斯超限,起浓度达到1.0%,由安监处追查处理,制订防范措施。四、计划停电停风工作必须提前制订安全措施和瓦斯放措施,排放结束后,分别矿调度室、安监处汇报。五、凡发生在计划外瓦斯超限,或生产中瓦斯浓度在1.0%以上(含1.0%)的,每次对责任罚款1000元,并对责任者按责任大小分

3、别处以罚款和行政处分。六、瓦斯超限及时向通风调度、区值班、安监处、矿调度、矿值班、矿有关领导汇报,巷道贯通制度一、施工巷道与其它巷道贯通时,施工单位编制贯通措施,并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规定,执行审批手续并将贯通措施贯彻执行。二、贯通巷道时,测量数据必须准确。掘进巷道贯通前,巷道在相距20米前,地测部门必须向施工单位和通风区下达巷道贯通警戒通知单,施工单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通风区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三、停工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并设栅栏及警标。每次爆破前,必须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员共同到停工的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只有在相贯通的两个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

4、0%以下时,掘进工作面方可爆破。每次爆破前,两个工作面入口必须有专人警戒,并有明显的贯通标志。爆破掘进必须严格执行“一炮四检”制度。四、贯通时,必须由施工单位和通风区的领导现场统一指挥。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通风区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防止瓦斯积聚,待通风系统风流稳定、风速和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后,方可恢复工作。通风系统调整制度1、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2、采区、工作面通风系统调整,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改变一翼、一个水平或一个采区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3、局部通风系统调整时,提前编制调整方案,并报请总工程师,

5、同意后方可实施。 4、其他通风系统调整要提前10天编制调整方案和技术措施,并报请总工程师审阅后,再按程序上报或审批、执行。 5、通风系统调整方案必须详细分析通风系统现状、调整原因、采取的方法及最终达到的目的。 6、系统调整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包括人员组织,现场通防设施的调整应具备的条件以及注意事项。 7、通风系统调整工作,必须有矿通风副总工程师亲自组织,安监处现场指挥。 监测监控管理制度1、保证监测监控系统正常可靠运行,坚持井下巡回检查,保证监测设备完好,数值准确。2、监测监控分站实行挂牌管理,井下各个地点监测设备落实检查、维护责任人。3、定期对监控设备进行调试、校正,系统设备每月调试1次,甲烷传

6、感器每7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一次,并使用好气体流量计;每7天必须对瓦斯超限断电功能进行1次测试,并作好测试记录。4、监控设备在井下连续运行612个月后必须升井进行全面检修。经大修调试、性能检验后各项性能指标达到要求的,由专业人员检查设备电气性能,由防爆验收员检查防爆性能,并出具防爆验收合格证,凡无验收合格证的设备不准入井使用。5、监测工每日对所辖范围的传感器数据进行校对,对信号电缆进行外观检查,将监测数据上报地面监控中心值机员,当校对数据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以读数大者为依据,当班进行调试好。6、瓦斯传感器、电缆的移动由场子人员负责,瓦检员进行监督、验收,按规定进行移动,严禁擅自移动和

7、停用装备。7、检修与监控装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停止装备运行时,须先报局监控中心、矿调度室,经上级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8、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要求在8小时之内完成,故障期间必须将故障详细情况上报局监控中心、矿调度室人员,并做好故障处理记录。9、监控监测装备所需元器配件及标准气样,监测系统每月按时上报供应处,进行购进,满足井下生产使用。10、地面监控中心的设备严格管理,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实时显示、超限报警、数据存储、打印报表、曲线图表制作、断电控制及断电和馈电状态的监测、历史数据和图表调用等功能的正常运行。定期对备用计算机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一旦运行计算机出现故障时

8、能立即启用备用计算机。地面瓦斯监控中心站管理制度1、瓦斯监控中心站必须坚持24小时有人值班,发现瓦斯超限报警信号或设备故障信号时,值班人员应立即向调度室、通风调度、通风区汇报,接到汇报的部门必须立即组织人员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同时作好汇报及处理结果记录。2、瓦斯监控中心站必须每天打印瓦斯监控日报表,矿长、矿总工程师、通风区长必须每天签审监控日报表,对存在的问题,由矿总工程师提出处理意见,通风区及有关部门负责及时组织解决。3、监控中心站设置瓦斯监测系统图。为值机员掌握井下系统使用。4、监控中心站计算机不得从事与监控无关的操作,且不得储存娱乐性质的程序。5、闲杂人员不得进入监控中心站,来访

9、必须进行登记。6、值班人员必须执行交接班制度,本班监控设备运行情况、出现的瓦斯超限和设备故障情况等必须记录在交接班记录本上,并向接班人交待清楚,双方在交班本上签字。监控监测技术管理制度1、技术人员要充分利用计算机数据库的监测资料,定期组织分析,查找瓦斯超限或设备故障的原因,制定针对性的措施,以确保安全生产。2、加强技术资料管理。技术人员要收集整理各种瓦斯监控技术资料,并分门别类进行建档。建立健全以下台帐、记录、报表及图纸: 设备、仪器、仪表台帐; 设计、安装、验收台帐; 监测装置故障登记表; 检查、调试、校正记录; 监测中心运行日志; 瓦斯监测日报表; 瓦斯超限和设备故障汇报、处理记录; 矿井

10、瓦斯监测装置使用情况月报表; 矿井瓦斯监测系统图。3、配齐瓦斯监控人员,强化培训,提高素质,确保瓦斯监控工作的正常开展。安装、维修及监控室值室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不合格的不得上岗。机电设备管理制度1、加强机电设备的管理工作,对设备建立管理台账。2、保证设备的完好性,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3、对于备用机电设备要入库保管,并采取防雨、防潮措施。4、井下电钳工要每天对井下使用机电设备进行巡回检查。5、采区成立防爆检查小组,定期对井下所有设备进行防爆检查。6、机电设备在入井前必须进行检查,确认设备完好方可入井。7、井下设备开关必须上齐标志牌、整定卡、入井合格证及巡回检查记录。

11、通风仪器仪表保管制度1、每年对通风安全仪器仪表装备数量核定一次。2、通风区设专人对仪器仪表进行管理。通风区应建立健全通风仪器仪表维修人员岗位责任制,发放登记制,管理台帐和检修调试记录。3、到货的仪器仪表进行登记上账,建立档案,妥善保管。4、仪器仪表禁止随意借出,借出的仪器仪表及说明书要限期收回。5、仪器仪表丢失及损坏,通风区根据情节严重给予责任人罚款处理。6、仪器仪表在发放过程中,应放在通风良好,不受光线直射,不受灰尘污染的地点,并且上架,统一分类,保持干燥,避免受潮。7、长期不用的仪器仪表,应将里面的电池和溶液等及时取下或放出,对需要充电的仪器,每月进行一次保护性充电,避免过放电。8、仪器仪

12、表应按规定进行调试、校正,特殊情况下随时进行校准。9、仪器仪表维修人员应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10、仪器仪表按周期检定,过期和检定不合格的仪器仪表不得使用。11、各类仪器仪表在使用的过程中,如果发现症状异常,应立即进行检修、校正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不得带病工作,严禁使用不合格的仪器仪表。12、根据使用需要,每年矿编制仪器仪表配件计划,确保仪器仪表有足够的配件。仪器仪表维修保养制度1、维修工要熟悉掌握仪器的电路和工作原理。2、必须能够正确使用检修仪器、仪表。3、维修合格率达到98%以上,并进行测试。4、主要参数合格率达到100%。5、维修调试、换件,必须填写记录。6、应报废仪器及时填写报

13、废申请单。7、每周一次深入井下检查仪器的使用情况。瓦斯监测仪定期调试制度1、定期对所有的遥测仪、断电仪进行调试,要做到探头显示与井下风流中的甲烷浓度一致,遥测仪探头显示与地面大气显示一致,达到井上下准确统一。2、对井下使用的遥测仪、断电仪每旬要用0%、1%、2%标准气样进行调试一次。3、调试要求详细记录,记录必须要有调试前、调试时间、调试后的所有数据。4、主机的探头在井下连续运行时间达到一年时要运到井上进行全面检修,清扫、校正。瓦斯监测仪定期检修制度1、设备检修人员要具有高度负责的精神,定期对所在册设备进行检修。2、遥测仪、断电仪在井下连续运行时间达一年时,要升井检修清扫,高调试、校正。因坏停

14、工回收的充电仪必须经过大修清扫、调试校正后可在下次入井使用。3、对所修设备仪器必须进行登记,记清设备名称、规格,所存在问题,更换元件情况检修后调试参数。4、遥测仪、断电仪入井前必须认真调试,并记清入井前的一切监测数据。5、禁止在井下打开遥测仪、断电仪进行检修。安全培训工作制度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成立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各种培训工作制度,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培训任务。2、按上级要求认真完成上级培训的调学工作。及时选送安全管理人员、区(队)长和特种岗位作业人员到二级、三级培训基地参加培训和复训,持证率达到100%。3、特殊岗位人员不准随意更换,如更换必须报安监处和

15、培训中心备案,调学培训后持证上岗。4、按要求对所有入井操作人员进行四级培训和复训,经考核发证后,全面实现持证上岗。5、新工人要按国家统一教学大纲进行脱产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从业人员安全资格证书,方可独立上岗作业。6、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开展扎实有效的各类培训班。7、对不按要求参加学习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进行处罚。矿井通风管理制度1、 矿井每年进行一次矿井通风能力核定工作,保证矿井不超通风能力生产。 2、矿井必须有完整、合理、可靠的通风系统。改变矿井采区以上通风系统必须制定通风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由矿技术负责人审批。 3、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其中1套作为备用,

16、备用主要通风机必须能在10min内启动。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有反风设施,并能在10min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主要通风机必须设专职司机看管。主要通风机房必须安装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 4、矿井各采区、各采掘工作面、井下材料库、井下变电所必须实现独立通风。如实现独立通风确有困难时,可采用串联通风,串联通风的次数不得超过1次。对于串联通风,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5、矿井总进风、回风、采掘工作面进风、回风都要建立测风站,测风站必须悬挂记录牌。测风站建在断面规整的巷道内。 6、矿井必须严格执行测风制度,每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采掘工作面及其它用风地点应根据实

17、际需要随时测风,测风站必须悬挂记录牌。矿井测风报表应计算矿井有效风量率,矿井、采区及采掘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矿井内、外部漏风率等。 7、矿井必须制定通风巷道维修制度,加强井巷维修,保持巷道设计断面,保证通风畅通和行人安全。 9、矿井必须构筑可靠的控制风流的风门、风墙、风窗,并建立通风设施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10、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巷之间的联络巷,必须砌筑永久性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2道正向永久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采区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应砌筑永久性风墙。11、采煤工作面生产时,必须由矿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对采煤工作面的通风、防尘、监测监控等系统进行验收,不符合规定不准生产

18、。 12、采掘工作面施工前必须在作业规程中编制通风专栏,掘进工作面开门时,必须由矿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对工作面的局部通风装备进行验收。 13、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安全措施;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巷道中,并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由矿长或矿技术负责人决定全矿井是否停止生产、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出。 14、严禁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的无计划停电停风。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一旦出现无计划停风停电,必须按事故追查。 15、矿井必须由矿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每年进行一次全矿反风演习,反风前,由矿技术负责人组织

19、编制矿井反风演习计划,矿井反风演习总结报告。矿井瓦斯检查制度 1、矿井必须配备足够的专职瓦检员。瓦检员必须熟悉通风瓦斯管理的基本知识和要求,能熟练使用瓦斯鉴定器和一氧化碳检测仪。 2、瓦斯检查必须做到“三对口”(瓦检任务书、检查瓦斯记录单、瓦斯调度台帐) 3、矿井每月编制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瓦斯、二氧化碳和其它有害气体的检查次数规定如下: 1)低瓦斯矿井所有采、掘工作面和其它有人工作地点,每班至少检查两次瓦斯和二氧化碳。炸药库、机电硐室、盲巷和无人工作的工作面,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2)挡风墙每周至少检查一次瓦斯、二氧化碳和一氧化碳。 3)瓦检员对所负责区域的各种硐室、巷道冒顶处及有

20、关地点的瓦斯情况都应进行检查,发现有瓦斯超限时,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4、建立瓦斯报表审查制度。瓦斯报表由通风区报矿领导审阅签字。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必须当日审阅瓦斯报表,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 5、瓦检员必须按照检查制度、爆破管理的规定,认真执行瓦斯巡回检查“一炮四检”(打眼前、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检查瓦斯)制度。如作业瓦斯超限,瓦检员有权停止作业地点作业。 6、严格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班组长、爆破工、瓦检员。瓦 斯 鉴 定 制 度 一、新掘工作面,开门10米后要进行一次瓦斯鉴定,正常的鉴定工作每旬进行一次。二、遇有地质变化和瓦斯涌出异常时,要及时进行鉴定,并将鉴

21、定结果通知生产区。三、遇煤(遇煤线),见断层要及时鉴定,并将鉴定结果通知生产区。四、严重瓦斯工作面的确定和撤销由通风区提出,报矿总工程师批准。五、每次鉴定的结果认真作好记录,并报通风区主技,通风副总、矿总工程师各一份。排放瓦斯管理制度 1、排放瓦斯必须坚持低浓度的排放原则,采用控制风量等方法排放,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后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5%,严禁“一风吹”。瓦斯流经及影响区域必须事先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置警戒,停止其它工作。 2、排放瓦斯工作要由外向里依次进行,1个采区内严禁2个瓦斯超限地点同时排放瓦斯。排放串联通风区域的瓦斯时,必须严格遵守排放次序,首先从进风方向第一台局部通风机处开始排放

22、,只有第一台局部通风机送风的巷道内排放瓦斯结束后,且串联风流的瓦斯浓度降到0.5%以下时,下一台局部通风机方可送电排放其送风巷道的瓦斯。 3、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出现体积大于0.5m3,浓度达到2%的局部瓦斯积聚时,有瓦检员立即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瓦斯积聚要汇报矿系统领导,由分管领导提出排放瓦斯措施,指定专人进行排放。 6、排除封闭区、情况不明的巷道、联通已采区、老空区、火区等处的瓦斯时,由矿提出书面措施报上级管理机构审批,由矿总工程师现场指挥,矿山救护队协助排放。瓦检三对口制度一、瓦检工必须认真执行好三对口制度。二、瓦检三对口指的是:井下检查单、瓦检任务书及井上收班记录(瓦斯台帐)。三、瓦检

23、工在井下各地点检查时,将检查结果如实的填写到任务书及井下检查单上,升井后按任务书的记录填写到井上收班记录(或瓦斯台帐上)。四、井下检查单、任务书与井上收班记录(或瓦斯台帐)上填写的数据要做到三对口,否则视为假检对瓦检员严肃处理。措 施 贯 彻 制 度一、地采区来的作业措施,技术员认真填写措施登记卡,并做好记录。二、由技术员或队长连续1、2、3班跟踪贯彻传达,瓦检员认真听讲,主要内容作好记录,并做好签字、盖章。三、瓦检队长要把措施中“一通三防”主要内容及当班任务认真、准确、全面的填写到任务书上,瓦检工按任务书的内容认真执行。巡 回 检 查 制 度一、瓦检员必须按照巡回检查路线,认真执行好巡回检查

24、制度。二、班前要注意听讲井下各区域的变化情况,具体要求落实和执行任务。听不懂要问,要认真熟悉、领会任务书上条款,避免在工作中产生失误。三、接班后要及时详细检查本区域管辖内的风量、瓦斯、煤尘、机电防爆等,如实填写任务书和瓦检箱,所检查的各种隐患、任务书要记录。四、所查出需场子处理的问题时,必须事先同场子负责人取得联系,并且在任务书上签字,否则影响工作由场子负责。五、低瓦斯工作面每班按要求至少检查2次,高沼气工作面至少检查3次,其它地点如(密闭、栅栏)设备,硐室每班至少检查1次。六、瓦检工要为一线服好务,配合好生产,要做到文明把关,决不允许出现有故意刁难场子和勒、卡、要现象,不许任何人破坏通风区荣

25、誉。瓦斯日报审批制度1、矿长、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必须签发瓦斯日报。2、瓦检队长每天大班下班前按当天的瓦检收班记录(或瓦斯台帐)如实填写日报,并报通风区主技及区长签发。3、通风区签发后由下班人员送到矿调度室由矿长、总工程师、通风副总签阅,通风区取回存档。4、特殊情况在瓦斯日报上详细记录清楚(如瓦斯积聚、停电停风等)。干 部 查 岗 制 度1、由矿通风副总组织通风区,每周进行一次夜间查岗,对井下各作业地点通风系统各项问题及瓦检员上岗情况进行检查。2、通风区瓦检区长每月组织参加夜间查岗不少于6次。3、通风区瓦检队长每月组织参加井下查岗不少于14次。4、瓦检班长每班跟踪查岗。5、所有查岗人员必须填写查

26、岗任务单,写清入井和升井时间,写清所查岗区域,瓦检员签字、盖章。6、查岗过程中检查出的各项问题,能够立即进行整改处理的,必须立即整改处理。7、检查瓦检员上岗交接班是否及时,现场作业检查是否负责,班中是否脱岗。8、重点检查瓦检员的“假、空、漏”现象,一旦查出严肃处理。9、查岗重点时间段为三班、新一班和大班的后半个班。查 岗 制 度 一、通风区值班领导要坚持每天对井下作业瓦检工的查岗,严禁瓦检工“假、空、漏”现象的发生。二、对重点采掘工作面要指派责任心强、素质高的瓦检员担任,而且要重点查,保证重点区域安全生产作业。三、每天的查岗工作要坚持不定路线,不定人员,不定时间的“三不定”的方针。四、对查出的

27、问题,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并要与瓦检工互相签字。五、每次查岗情况,升井后都要记录在通风区值班记录中。密码交接班制度1、瓦检员必须在井下指定地点密码交接班。交接班人要互相在对方的任务书上盖章,并要在密码单上盖章,签好时间,不允许代签字。2、交班人必须交清当班未解决或未处理完的隐患和通风、瓦斯的变化情况,重大问题到现场交待清楚。3、接班瓦检员必须提前半小时到班中报到,领取任务,班前不准喝酒。4、交班后必须把瓦检任务书交给班队长审查,并认真填写好井上收班记录和密码记录。防灭火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防灭火系统,必须制定有预防煤层自燃发火措施。2、采掘作业规程“一通三防”设计必须有防治自然发火的专门措

28、施。3、每周进行一次预报工作,检查闭内的有害气体,采样化验分析闭内有害气体情况。4、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完成撤设备和对采空区永久性封闭工作。5、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必须每周对采、掘回风道、采区上隅角、矿井总回风道、采空区密闭进行一次CO检查;如发现有CO,必须班班检查并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区、矿调度。6、井下非常仓库备足消防火用品及数量。7、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必须有自燃发火记录。8、矿井每月应对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1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9、矿井发生火灾形成火区后,必须建立火区管理台帐,并绘制火区位置关系图,注

29、明所有火区和发火的时间、地点。对符合注销或启封条件的火区,应先向其上级管理机构提出注销或启封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注销或启封。启封已经熄灭的火区,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执行。通风设施管理制度1、加强矿井通风设施管理,提高设施工程质量,确保矿井有效风量率在85%以上。 2、矿井通风设施(包括防火密闭、永久密闭、临时密闭、风桥、永久风门、临时风门、调节风窗、测风站)的建筑必须严格按照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和矿井通风设施建筑标准的规定执行。 3、矿井通风设施要按标准要求标在通风系统图上,做到图与井下实际相符。 4、矿井通风设施完工后,通风设施要填写记录,存档管理,矿井通风设施统一编号,建帐管理

30、。 5、矿通风区每月至少对矿井井下通风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建立通风设施管理台帐。局部通风管理制度1、局扇入井,必须经机电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局扇应定期检修和更换,凡在井下运行累计时间达半年以上的必须升井检修。 2、局扇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保证24小时连续运转,任何人不准随意停开。 3、局扇必须实行挂牌管理,牌板上应填明供风地点、供风量、局扇功率、风筒长度、出口风量、负责人等,并注明填写人姓名和时间。 4、压入式局扇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回风口不等小于10m,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局扇的吸入风量,避免循环风。 5、1台局扇只准向1个掘进工作面(用风地点)供风。局扇的安装、拆

31、除、迁移都必须经通风部门负责人和矿分管领导批准。安装局扇要求离地高度大于30cm,局扇周围要清理干净,无杂物堆积。 6、局部通风机因检修、停电等原因需要停风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置栅栏。恢复通风前必须先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按事故追查。 7、严格风筒管理,发现有破口必须及时修补或更换,风筒吊挂要平直,逢环必挂,风筒接头严密,软质风筒接头要双压边,拐弯处必须使用弯头,风筒出口风量必须根据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确定,保证无瓦斯超限或积聚,风筒口到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严禁

32、使用非阻燃、非防静电的风筒。 8、掘进工作面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专用变压器、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 9、临时停工的掘进工作面或其它地点,一律不得停风。停风要立即撤人,设置栅栏。停风时间超过24小时要按盲巷进行管理。 10、井下盲巷必须立即封闭,暂时不能封闭的,必须保证局扇正常供风。盲巷及采空区管理制度1、采煤工作面上、下盲巷(上、下隅角)必须及时回收、盲巷长度不得超过“作业规程”规定距离。 2、超过扩散通风距离(6米)的盲巷要实行局扇供风或导风筒供风,否则必须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长期停风的盲巷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 3、临时停工

33、、停风造成的盲巷必须设置栅栏、揭示警标,恢复工作时要制定排除积聚瓦斯的安全措施,并按规程规定进行瓦斯检查工作。4、封闭的盲巷必须在密闭前断开铁道、各种管路。 5、采煤工作面结束后,采空区必须在45天之内进行永久性封闭。每周观察采空区内的瓦斯和其它有害气体变化情况,发现有异常情况,进行气体分析。6、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测尘管理制度1.每旬必须对井下主要场所(采、掘工作面、运输、装卸载点)进行一次全面测定,每月全井进行一次全面测定。2.地采区按场子作业地点划分责任区,定期对煤尘进行清扫,不准出现煤尘堆积与飞扬。3.对井下出现煤场所要设齐喷雾装置,作业时打开,防止煤尘飞扬。4.地采区要定

34、期对井下大巷进行冲洗,主要入、回风巷至少每半年清洗一次。5.瓦检员在巡回检查时,要详细记录煤尘堆积情况,对厚度超过2mm,长度超过5m的地点,有权停止场子作业及时进行清理。22、粉尘检测制度22、2、测尘管理人员要对全矿粉尘检测工作负责。3、井下作业场所的总粉尘,每月测定2次,呼吸性粉尘采掘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它工作面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1次。6、要加强粉尘浓度数据技术档案管理。7、测尘员严格执行测尘规程、操作熟练、记录详细,粉尘浓度要准确无误。巷道冲刷制度1、新井区采区入、回风巷道、掘进巷道每天对巷道冲刷一次巷帮浮尘和积尘。2、采、掘工作面做到湿度打眼,使用水炮泥,巷道上齐风流静化水

35、幕,局部风机安设静化水幕。3、各转载点设置自动洒水喷雾装置。4、井下不得有积尘厚度超过2mm、长度超过5m的地点。5、掘进巷道炮前炮后20米内洒水降尘,使用好炮泥,水炮泥。6、采煤工作面上下巷和掘进巷道防尘管接设、巷道冲刷三通。7、通风区负责巷道冲刷、清扫监督检查工作。综合防尘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防尘管理制度,采煤、掘进工作面施工,在作业规程中要制定防尘治理技术措施,落实责任,执行各项防尘规定。2、通风区负责井下防尘系统的建立和管理铺设,按规定设置防尘三通阀门,设齐净化水幕,各转载点设齐喷雾洒水装置,掘进工作面上齐放炮自动喷雾洒水装置及检查维修管理,保证防尘系统正常供水降尘工作。3、通风区负责

36、煤尘检查测定工作,瓦检员每班在检查瓦斯的同时必须检查煤尘飞场积存及喷雾洒水装置使用情况,对存在问题采取措施及时汇报解决处理。设专人每月对全井煤尘情况进行测定一次,并有记录可查。4、采区负责井下煤尘治理,坚持使用防尘设施定期冲刷巷道,清扫煤尘,落实责任做好防尘工作;5、采区负责对主要入、回风巷道每旬至少冲刷一次,采煤工作面上下两巷、掘进工作面巷道每天冲刷一次,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积尘当班要及时清扫处理,清除积尘点,建立冲刷清扫煤尘记录;6、加强掘进工作面煤尘管理,坚持使用水炮泥,放炮前后冲刷巷邦洒水降尘,放炮时使用自动喷雾洒水装置,瓦检员监督检查此项工作,否则停止放炮;7、通风区设专人负责防尘管理设

37、施的检查维修,及时调整管路 延接工作,做到防尘设施齐全,装置安好,对损坏的要及时更换,保证防尘设施正常使用。8、加强隔爆设施管理,通风区负责按规定安设隔爆水袋,根据采掘工作面进度及时移设,做到定期检查维修,保证隔爆设施质量完好,达到规定要求。9、安检科监督检查防尘管理工作,检查制度、管理落实情况,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意见书,对煤尘隐患大不及时整改的单位,按矿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并处罚。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22、1、矿成立综合防尘领导小组。2、通风区要建立防尘队伍,配齐防尘人员,落实防尘职责。3、建立健全井下防尘洒水系统。4、严格按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安设防尘洒水管路、三通阀门喷雾洒水、净

38、化风流设施并保证使用正常。5、采、掘工作面采煤机、掘进机必须设有内外喷雾装置,并正常使用。6、按规定对井下粉尘进行测定工作,测定结果及时反馈。7、按标准设置隔爆设施、保证数量和质量。8、根据各矿煤质化验结果,如果煤层含水量小于15%实行煤体注水措施,否则必须呈报书面报告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不实行煤体注水措施。9、接尘人员要配戴防尘面具、口罩定期检查以减少尘肺病的发生。消灭井下产尘点,杜绝煤尘堆积、飞扬现象的发生。巷道维修制度1、矿成立巷修管理小组。矿技术负责人负责巷修技术管理和巷修业务管理。通风区负责巷修具体业务管理。2、所有通风巷道必须保证设计断面及规格尺寸。 3、维修巷道必须报施工措施,严格

39、按标准施工,出现偏差必须返工。 4、矿每月至少对全矿井巷道失修情况检查一次,对失修巷道及时维修,矿井失修量增加,要追究矿长责任。对危险巷道、无风、微风巷道要设置栅栏、警标或及时封闭。5、矿必须安排足够的维修人员6、全矿巷道失修率不准超过7%,严重失修率不准超过3%。 7、矿每年11月末对矿井巷道普查一次,普查内容包括巷道长度,支护形式、失修状况等。请 示 汇 报 制 度一、瓦检工要认真执行好请示汇报制度。二、瓦检工检查有需场子处理的问题而当班不能处理时,要同场子负责人同时汇报,请示领导。三、若瓦斯超限,煤尘超过规定,机电失爆等容易发生事故,场子不能立即处理时要停止作业,任务书记录,让场子负责人

40、签字,进行汇报。四、瓦检工如发现作业场所煤尘大,得不到控制;及发现管路跑水时要立即汇报。五、发现风电不联锁,要停止使用场子的一切电器设备,停止作业,让场子负责人找电工处理,得不到处理立即汇报,如场子强行使用电设备,任务单记录,立即汇报。六、发现局扇循环风,找不到原因,或涌出异常时要立即汇报。交 接 班 制 度 一、瓦检员必须在井下指定地点密码交接班。交接班人要相互在对方的任务书上签字,接班人不来,交接人不走。二、交班人必须交清当班来解决或未处理完的隐患和通风、瓦斯的变化情况,重大问题到现场交待清楚。三、接班瓦检工必须提前到班中报到,领取任务,班前不准喝酒。四、交班后必须把瓦检任务书交给班队长审

41、查,并认真填写好井上收班记录和密码单记录。优秀瓦检员评比制度 1、要求熟悉瓦检业务,能够带头执行好瓦检队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及时发现井下所有问题和隐 患,杜绝“一通三防”事故发生。2、能够配合好采区的安全生产,做到对场子不进行卡、拿、勒、要等问题出现。3、在全月工作中无“假、空、漏”现象,必须做到井下密码、现场交接班。4、服从分配、听众指挥,全月出勤工数达28个以上,无旷职。5、对重大安全隐患能够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控制事故发生。6、不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瓦检员工作奖罚制度1、严格执行密码箱交接班制度,凡密码箱造假、传纸、破坏者扣20元。2、密码箱签字不盖章者扣20

42、元。3、箱远不挪扣10元,往外背箱者扣20元。4、箱丢失不反映扣10元,箱不补纸扣5元。5、不在指定地点交接班扣20元。6、串区、脱离责任区扣20元,脱岗扣50元。7、停风、停电一次不报扣20元。8、明显失爆不反映,不处理扣10元。9、局部瓦斯积聚没发现,不反映扣20元,场子瓦斯积聚没发现,不反映扣100元。10、不按要求带辅助管扣10元。11、凡瓦检员现场发现重大隐患,采取措施,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给予50元奖励。12、严重瓦斯场子,专职瓦检员不参加放炮扣20元,分片瓦检员躲炮扣10元。13、场子胶皮风筒末端距离、两泥、探头、便携不按规定落实,不管者扣5元。瓦检员学习 考核制度一、坚持对瓦检

43、员的考核制度,并与浮动工资挂勾,对考试不及格的瓦检工,取消其上岗资格,在浮动工资中给予相应处罚。二、坚持班前培训,每日一题,提高瓦检工的自身业务水平。三、坚持每月一次的全面考核,要按成绩及平时的业务,思想表现划出一、二、三类瓦检员,并在浮动工资中作出相应调整。四、每次考核都要采取闭卷考试的办法,并由瓦检队长作好存档。五、每周由瓦检队长主持至少1次的业务学习,结合出勤及表现与奖金挂勾,对无故不来者罚款20元,有事找区长请假,以假条为准。监测员岗位责任制度1、值班人员必须把设备运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及要解决的问题详细记录在微机交接班记录本上,并按要求打印相关的报表。2、值班人员负责中心站机房设备的日

44、常保养工作,并设专职人员定期查验设备运行状态,发现系统及设备运行异常,应向队、区、矿汇报情况,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确保系统设备正常工作。3、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脱岗、漏岗,无故脱岗或不来,按矿职处理。4、与工作无关人员禁止进入中心站机房,禁止擅自操作监控系统的控制设备及在主机上操作与工作无关的内容,以免计算机感染病毒,否则罚当班人员50元。5、交接班时,交班人须向接班人交待清楚所有设备的运行情况,以及瓦斯的变化情况。6、值班人员要保持室内卫生,按时交接班。通风微机室岗位值班汇报制度1、微机监测员发现微机显示井下(瓦斯、一氧化碳、风门、风机等)时报警时,要马上汇报通风调度和监测队,告知报警时间、瓦斯量、场子传感器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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