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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平滩煤矿矿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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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1、安全办公会议制度1每月由安全部门负责通知召开不少于一次的全矿性的安全办公会,会议由矿领导主持。2安全办公会各单位(部门)行政一把手必须亲自参加,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参加的必须向矿领导请假,否则一次罚款50元。没有指派人员参加会议的,一次罚单位行政一把手100元。3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退会,每发现一次迟到、早退或中途退会,对该单位一次罚款50元。4遵守会场纪律,不得随便走动、交谈、睡觉和看报等,一旦发现对当事人一次罚款50元。5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携带专用的记录本,认真记录,否则对该单位一次罚款50元。6安全办公会议完后,各

2、单位应立即利用班前会、安全活动等时间组织干部职工传达学习,并有记录,否则一次罚款100元。2、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为切实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实现“坚决杜绝伤亡事故,严格控制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轻伤事故”的安全目标,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措施得力,目标明确,责任到人,特制定本制度。一、制定安全总目标,目标必须具有明确性、可行性、系统性和应变性。层层分解成各分目标,使人人身上有压力,个个肩上有担子。 二、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由矿统一制度,每年由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与矿安全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要责任人)签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责任书,形成矿、科室(队)、班组三级

3、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经济责任考核签约制度,逐级进行考核。 三、建立好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矿成立矿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矿长任组长,科(队)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领导小组,科(队)负责人任组长,各有关人员为成员,班组设立安全检查员,从而形成自上而下的专管线。 四、矿对科(队)目标管理经济责任考核,实行百分制量化指标考核。考核内容分为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安全投入考核指标(安全费用和维简费用)、工伤事故控制指标(分为伤亡、重伤、轻伤和工伤费用)、安全生产条件控制指标(分质量标准化达标和矿井隐患管理分类),工业卫生条件控制指标(分粉尘浓度合格率、污染物排放、职业病发病人数和中毒人数)五大项量化指标。五、矿领

4、导小组每月组织检查,并给予具体指导,进行各方面的协调。每月考核一次,每季度评比一次,年终根据季度考核结果平均总评,作为年度评选先进和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3、安全奖惩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正常运行,促进煤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进一少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职工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和制度的管理意识,以各项管理制度和责任落实为重点,严制度、严管理、严分析、严考核、严处理,根据我矿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一、奖惩办法职工有以下成绩之一的,矿按其贡献大小给予表彰或1001000元的奖励。 1、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规以及作业规程和各项安

5、全措施,在安全工作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人员。 2、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或及时报告矿级管理人员,给予200元的奖励。3、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因而避免事故或显著减轻事故危害程度及其他违章现象的人员给予200500元奖励。4、敢于揭发井下“三违”现象,矿经过调查后,情况属实的,按“三违”人员处罚金额的50%给予奖励。5、抢救事故有功的人员给予5001000元的奖励。6、安全技术工作中,对推广技术有显著成绩的人员给予100500元的奖励。7、工程质量严格按照煤矿质量标准化进行施工的区队班组,成绩显著的给予1000元的奖励。8、区队班组、个人执行“三大规程”在安全工作上作出显著成绩并完成生产任

6、务,年终进行评比,矿将给予表彰及5001000元的奖励。二、出现事故的处罚1、对轻伤的处罚发生轻伤事故的,区队应及时进行调查、分析,并向矿进行汇报,如不调查、分析、汇报,矿给予区队长500元的处罚。2、对重伤事故及重大非人身事故的处罚。发生重伤事故及重大非人身事故的由矿领导组织分析,写出事故调查分析报告(不得超过三天)通报全矿,予以发生事故的区队、班组长罚款500元,当班安全员罚款300元,予以当班带班领导和分管领导均罚款500元。三、违反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处理1、违反安全办公会议制度的处罚:每月9号、19号和29号下午5点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参加人员无故不到会,1 次给予 100元处罚;

7、迟到1分钟给予2元的处罚。2、违反安全检查制度的处罚:每月1号、11号和21号上午进行安全大检查,矿参加检查人员必须在9:30到矿调度室报到,无故不参加矿安全大检查,一次予以100元的处罚;迟到一次罚款50元;漏检一个工作点罚款20元。3、违反隐患排查制度的处罚:(1)未严格执行或末按期完成各级部门所下达的隐患整改指令书,一项给予100元的处罚。由此造成事故的应负直接责任。(2)发生重大安全隐患,带班领导如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处理不了也不及时报告和组织人员撤离,每次予以500元罚款。4、违反安全培训制度的处罚:(1)每月1号、11号和21号矿组织职工安全教育活动,职工无故不参加者,一次予以罚款

8、50元,迟到、早退一次予以罚款20元。(2)区队每周六组织本区队职工学习、传达矿每周所安排要求的工作,并落实班组完成情况,无故未组织者,对区队长一次罚款50元。(3)新工人未经入井培训,区队擅自安排新工人入井作业,给区长一次罚款500元。5、违反管理人员下带班制度的处罚:(1)专职带班领导空班或末及时处理事故隐患或没填写记录,矿按100元/次标准予以处罚。(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入井次数没达到规定要求,每少1次,矿予以处罚100元。6、违反交接班制度的处罚:(1)对拒不执行交接班制度的员工,视其情节轻重,每次予以50元500元处罚。7、违反交接班制度的处罚:(1)不参加班前会或不做班前会记录的带

9、班领导一次予以50元的处罚。8、违反井口制度的处罚:检身工必须严格对每一入井人员进行检身,严禁漏检和不检,检身工在检身过程中,发现此类情况一次对检身工进行100元的处罚:(1)入井不带身救器者(2)入井不戴安全帽或不系矿帽带者(3)入井不带矿灯者(4)入井携带易燃、易爆的或点火物品者(5)入井穿化纤工作服或不穿矿鞋者(6)入井前喝酒者(7)入井未按规定要求运送爆破物品者(8)其他不宜下井者。9、违反火工品管理制度的处罚:(1)严禁将炸药、雷管带入家中或宿舍,一经查出每发雷管罚款300元,每管炸药罚款300元。 (2)在使用领取爆炸物品中发生丢失、被盗和其他事故,视情节轻重给予10010000元

10、罚款,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严禁将未使用完剩余的爆破物品贮存井下,造成爆炸物品流失,一经查出,给予班组长、爆破员、安全员各500元的罚款。10、违反自救器管理制度的处罚:(1)井下职工使用自救器时,严禁随意拆扔,发现一次给予50元的处罚,丢失、损失矿灯按原价赔偿。(2)对未配戴自救器而擅自入井的的人员,一次予以处罚100元,自救器工、井口检身人员应负连带责任,一次处罚50元。11、违反矿灯管理制度的处罚:(1)井下职工使用矿灯时,严禁随意拆扔,发现一次给予50元的处罚,丢失、损失矿灯、自救器按原价赔偿。12、违反测风管理制度的处罚:(1)漏测或不做记录,一次予以100元处罚。13、违反

11、瓦斯管理制度的处罚:严禁空班漏检,发现以下情况为漏检:(1)瓦检员没上岗或中间脱岗者。(2)瓦检员实际没到检查地点,而手册、牌报上出现假数据者。(3)规定检查二次而实际检查一次者。(4)发现瓦检员手册或“日报”“三不对口”涂改者。(5)瓦检员无培训没持合格证上岗者。(6)班组瓦检员不执行“一炮三检”制度一经发现以上任一条款,罚款100元,并记入考核成绩,二次以上者,开除出矿。14、违反钢丝绳检查制度的处罚:(1)没按要求检查钢丝绳,每次罚款100元。(2)不及时做记录或做虚假记录,每次罚款50元。15、违反绞车运行制度的处罚:(1)没按要求操作绞车,每次罚款100元。(2)发现绞车出现异常,不

12、采取有效措施,也不及时报告,每次罚款100元。不及时做记录或做虚假记录,每次罚款100元。(3)没按要求保养绞车,每次罚款50元.。(4)工作时间脱岗或干与本职工作无关事情,每次罚款50元。(5)不及时做记录或做虚假记录,每次罚款50元。16、违反机电设备管理制度的处罚:(1)设备及各类防爆电器必须经机电工程师检修、检测合格,方可下井使用,否则,矿予以当事人200元处罚。 (2)矿检查出设备失爆,电修工必须及时进行处理,否则,矿予以其200元处罚。(3)矿不定期对设备、器材使用的区队进行巡回检查,对检查的使用问题,矿按100元/次标准予以使用人处罚。(4)人为造成设备的损坏,按损坏所产生直接费

13、用的60%处罚责任人。四、对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人员的处理1、对违章指挥的处罚:(1)超过核定下井人数安排生产的;(2)超过矿井通风能力组织生产的;(3)井下出现事故预兆和险情,不采取防止事故的措施,也不及时报告矿领导的;(4)井下出现事故预兆和险情,强制工人冒险作业的,不组织撤离的;(5)指挥胡挖滥的。有以上任何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任人500元2000元处罚2、对违章作业的处罚:(1)井下采掘工作面擅自停开局扇一次给予操作人员200元处罚。(2)井下明火放炮或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井下电、氧焊作业,一次给予500元的处罚。(3)采煤工作面在正常循环作业过程中,出现胡挖滥采现象,一次

14、给予班长、安全员处罚200元,给予区队500元。(4)机运区队各工种违章操作,一次给予100元的处罚。(5)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预兆和险情,不采取防止事故的措施,也不及时报告管理人员,给予500元处罚。 (6)对隐瞒违章作业事故真相,安全监察(检查)人员进行漫骂、殴打或进行报复的,给予其500元处罚。3、对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罚:(1)职工有事请假,必须写出书面事由,两天由区队长审批,三天以上(含三天)由区队长提出意见后报矿领导审批,否则,按旷工处理,旷工一次给予100元的处罚。(2)管理人员离开矿区时,必须请假,同时通讯工具必须24小时开机,否则,一次给予100元的处罚。(3)无故不上班,按旷工处理

15、,旷工一次给予100元的处罚。(4)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不服从工作安排和指挥者,破坏矿井设施及材物,视情节轻重,一次给予501000元的处罚,经教育不改者,工资停发矿将给予解除劳动合同。(5)非岗位人员擅自串岗操作的,一次给予300元处罚,造成事故的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全部由责任人承担。(6)职工在工作期间出现睡岗、脱岗,擅自找人替岗者,一次给予100元的处罚,造成事故给予500元的处罚。(7)携带烟火入井或在井下吸烟人员,一次给予其500元的处罚,同时给予当班班长200元处罚,区队长100元的处罚,检身工负连带负任,一次给予50元处罚;有两次在井下吸烟者,矿将给予其1000元的处罚并除名。(8)上

16、下井爬乘矿车,一次给予300元的处罚,挂钩工未进行强行制止的给予150元罚款。(9)在井下打架一次给予肇事者200元的处罚,造成后果,经调查核实后,根据情节轻重双方按比例承担全部费用或送交公安机关处理。五、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处罚1、基本项目不合格的处罚基本项目达不到要求的,视为不合格,必须进行返工整改;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矿对该段不进行结算。2、其余项目不合格的处罚其余项目不合格的,必须进行整改;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每米巷道存在一处,矿按以下标准对区队进行处罚:(1)砌碹巷道处罚:每段碹压接荐不符合要求,扣进尺0.2m;碹顶空顶没用石碴进行回填严实,扣进尺0.2m;上下两行没错

17、缝,每发现一处,扣进尺0.1m ;灰缝不饱满,存在干缝、瞎缝,每发现一处,扣进尺0.1m。(2)锚网巷道处罚:锚杆间排距不符合要求,每处罚款100元;锚杆外露长度不符合要求,每处罚款100元;锚网联接不符合要求,每处罚款100元;有网兜,每处罚款100元。4、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一、职工安全培训工作由通风安全科负责。 二、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采用三级安全教育:(1)矿级教育和培训。矿每月10日、20日、30日(上午11:0013:00,下午19:0021:00)分台班对职工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和培训内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采掘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

18、措施等。(2)科室(队)级教育。新工人或调换工作岗位的职工接受完入矿教育后,分到各区队后,接受区队安全学习和教育;(3)岗位教育。到达岗位开始工作前,接受班组的安全教育,其内容有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机械设备的性能和安全操作方法、发生事故的撤退线路和避灾方法。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主管部门的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操作。四、对新入矿的工人或调换工作的工人必须接受初步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主要有:安全生产的方针和基本法规、矿山安全的特殊性、本矿安全生产的基本情况、入井安全须知和预防事故的基本情况知识,新工人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五、由总工程师编制年度

19、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落实授课人有计划、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授课人根据培训计划及时备好课,并做好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到会人员登记。 六、建立考核档案,由总工程师存档。 七、授课人如有事外出,必须提前2个小时向矿长请假,另行调整授课人。授课人无故不举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无故不作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到会人员登记,一次予以50元的罚款。八、职工无故不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一次予以40元的罚款。迟到均按每分钟2元进行处罚。 5、新工人入井培训制度根据煤矿井下生产的特点,为提高新工人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安全意识,特制定本制度:一、新招工人标准: 1、年龄必须在45岁以下,具有初中(相当于初中)以上文化水

20、平。 2、新招工人必须经卫生部门体检合格。 二、新工人入井培训由通通风安全科负责。 三、新工人入井培训时间不少于72小时。 四、新工人入井培训内容: 1、安全生产方针及法律、法规。 2、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入井须知。 4、新工人所在作业地点的采、掘作业规程。 5、本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以及岗位的危险因素、预防措施。 6、雷管、炸药管理有关规定。 7、新工人入井安全教育手册。 8、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和应急预案。 五、培训后,经考核合格,方可下井实习。由当班班长“管、帮、带” 四个月后,合格者继续留用,不合格予以辞退。 六、作好新工人入井培训记录。 七、新工人未经入井培训,擅自

21、安排新工人入井作业,给责任人一次罚款500元。 6、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一、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结合现场施工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安全措施中要包括编制安全措施的理由,施工标准,具体技术要求和预防事故的措施。安全技术须由矿职能部门和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执行 二、矿井的A级隐患(需投入1万元以上)由安全生产技术人员制定整修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报总工程师、分管副矿长、矿长进行会审,矿会审后,报公司法人审批。 三、矿每年的反风演习,由安全生产技术部制定反风安全技术措施,报总工程师、分管副矿长和矿长进行审批。 四、瓦斯日报表在24小时内报通风调度室主任、总工程师、矿长审批。 五、采掘作业规

22、程在该点施工前报各职能部门、总工程师、分管副矿长和矿长审批。 六、每次测量后2天,测量员必须把井下测量成果报总工程师审核。 七、生产技术科在制完图后,必须报总工程师、矿长审批。 八、矿井每年度瓦斯等级报告报总工程师、矿长审核。矿审核后,逐级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九、矿井通风系统作较大调整时,矿编制矿井通风设计说明书,报总工程师、矿长审批,并报市、州煤炭管理部门审批。 十、各单位或个人如果没有严格执行审批手续,而造成经济损失,给单位或个人进行经济处罚。 十一、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合格后,组织工人认真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执行操作。7、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为了使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有充足的资金投入,建立

23、长期有效的投入机制,做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投入包括安全费用和维简费用,根据每月的实际产量,按标准提取。 二、投入使用用于下列改善矿井安全生产条件范围。 1、矿井主要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 2、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监测系统与抽出系统支出; 3、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治煤尘与瓦斯的支出; 4、完善和改造矿井防灭火专业; 5、完善和改造矿井防治水专业; 6、完善和改造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专业; 7、完善和改造矿井供配电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8、完善和改造矿井运输(提升)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专业; 9、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尘系统专业; 10、劳动保护用品; 11、抢险救灾;

24、 12、职工安全教育培训; 13、其它有关安全生产支出。 三、年初总工程师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对确定项目,分别编制预算。 四、公司财务室负责安全费用的核算、资金的落实并执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五、安全投入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六、项目工程竣工后,矿长组织各部门进行验收,并进行决算。年终对安全投入进行总决算。 8、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为保证我矿职工作业,操作时有据可依,有章可循,防止违章操作,特制定本制度:一、采掘作业规程编制1、采掘工作面在开工前10天内,由采、掘区队技术员负责编制作业规程。2、采掘作业规程编制前必须有经过审批的有关设计、地质说明书,有工种操作规程、岗

25、位责任制和有关的资料。3、作业规程编制根据井下实际情况和现代化管理技术的原则进行编制。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由生产技术科负责编制,既具有规范性,又具有可操作性。三、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前7天内报矿领导及职能部门会审,坚持“谁会审,谁负责”的原则,会审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并进行补充完善。四、作业规程会审完后,必须以正式文件批准执行。五、矿必须组织作业、操作人员进行学习,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六、矿生产技术科到各岗位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操作不当的行为,及时予以督促和纠正。七、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对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补充修订。八、安全操作规程有关技术资料、台帐,由总工程师统一存档

26、。 九、末经上岗培训或考核不合格,不得安排其上岗操作,必须重新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否则,予以责任人1000元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9、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处理(排查)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特制订本制度。一、 按规定提取“两费用”,专款专用,用于隐患治理。二、 矿井隐患按照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分级管理原则进行。三、 根据事故隐患严重程度和解决的难易程度,将事故隐患进行分级。1、重大隐患:科室(队)难以解决,须矿解决的隐患。 2、一般隐患:由科室(队)负责督促,班组长、安全员具体负责实施隐患。 三、对于带班人员、班长、安全员、瓦检工等人每

27、班次排查出的一般安全隐患必须在本班次及时落实整改完毕。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矿调度室和矿长。四、 矿井每月由法人、矿长组织三次全面的、以安全隐患排查为主的安全大检查。查出的各类隐患都要登记,按照“四定”原则(定事项、定措施、定期限、定人员)进行整改。 五、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制定专门计划,落实资金,明确专人负责。六、 上级主管部门查出的隐患,矿通风安全科必须按照检查意见书要求去落实整改,并把落实整改的情况上报矿长。七、 矿井的一般安全隐患整改完后,由安全副矿长组织复查验收,验收合格,报矿长签字。八、矿井的重大级安全隐患整改完后,由矿长亲自组织复查验收。九未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合格,一项给予10

28、0元的处罚,由此造成事故的应负直接责任;发生重大安全隐患,如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处理不了也不及时报告和组织人员撤离,每次予以当事人5002000元罚款。10、事故统计、报告及事故责任追查制度 为了及时统计和分析事故发生原因,进一步落实各类人员搞好安全生产责任心,有效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防止企业财产受到重在损失,特制定本办法:一、成立以矿主要领导为组长,以安全副矿长、通风安全科长和技术人员为成员的事故调查小组。二、发生轻伤事故,事故单位在24小时上报矿安全生产副矿长,不得漏报、瞒报或延报,否则,给予事故单位区队领导500元的处罚。三、发生重伤事故,调度值班人员立即通知、汇报有关领导。现场人员

29、必须立即组织抢救,同时矿领导必须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并采取措施,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四、发生伤亡事故,矿长必须在5分钟内向市煤炭管理局和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北疆分局汇报。五、现场人员保护好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事故,需要移动有关物体时,必须做好标识;如人为破坏事故现场,妨碍事故调查,进行严厉处理,甚至提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六、各类事故发生后,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七、矿事故调查分析领导小组组织事故单位和现场人员进行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八、对发生重伤事故的班组长罚款500元,当班安全员罚款300元,当班带班领导罚款500元。由于管理松懈,工作疏忽造成重伤以上安全事故,除按重伤进行

30、处罚外,还必须给予事故单位班长、安全员和当台班安全生产带班领导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对事故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召开全矿职工会议,通报事故原因和对责任人处理情况以及采取措施情况,以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十、建立事故调查分析台帐,并根据事故性质分类、整理、统计、存档备查。 11、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确保安全器材发挥正常作用,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特制定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对矿用设备、器材做到分工明确,落实责任,机电设备由机电专业人员负责,安全器材由安全专业人员负责。 2、新购的设备、器材必须经过安全检验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

31、标志”和“产品合格证”,下井的电气设备,还必须“电气防爆合格证”。 3、防爆电器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合格标志”方准下井使用。 4、试验涉及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必须经过论证,进行安全性能检验和鉴定并制定安全措施,否则不得使用。5、设备、器材使用必须建立档案,做到有帐可查,有据可依,做好提、通、排、压等设备的运行记录,同时,对设备器材建立技术档案记录。 6、矿不定期对设备、器材使用的区队进行巡回检查,对检查的使用问题,矿按100元/次标准予以处罚。 7、矿所使用的锅炉压力磅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使用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测和预防性试验

32、。 8、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进行定期检查和更换,严禁超期使用消防材料,工具不得挪做他用。 9、对仪器、仪表和控制装置按规定进行校验,保证灵敏、准确、可靠。 10、各区队不得录用无证人员操作机电设备,确因工作需要必须由有关部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及上岗证后方可上岗工作。11、机电设备必须依据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进行检修,设备检修完毕后,必须零部件齐全,进行通电方式运转,由机运区队会同使用区队进行外观检查和性能检测,合格后双方签字,填写验收报告一式两份备查。 12、各区队对所使用的机电设备,因使用年限机电事故造成损坏,需报废的,应写出书面报告,上报矿机电副矿长,

33、鉴定后方可做出决定。 13、设备及各类防爆电器,在井下不准倒装使用,必须经检修、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14、使用中的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动作可靠。对防爆设备定期检查试验,做好记录,不合格的不准使用。如果矿检查出设备失爆,电修工必须及时进行处理,否则,矿予以其200元处罚。 15、对设备、器材要严格执行日常保养维护,定期检修、维修,确保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经济运行,严禁设备超负荷或带病运转,防止和杜绝跑、冒、滴、漏,否则因维修不善造成设备停运。12、安全质量检查及跟踪处理制度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是煤矿企业安全技术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是煤矿实现文明、安全生产

34、的前提。为实现我矿安全生产目标,使我矿工程质量上一个新台阶,并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订了本制度:一、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分通风、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瓦斯治理、防尘和防灭火、爆破管理、调度和安全监控、工业广场、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等12个专业。 二、各专业检查验收小组组长:管理、采煤组组长:蔡良幸掘进、爆破管理组组长:吴风平通风、瓦斯治理、防尘和防灭火组组长:谢根德 地测防治水组长;沈永盛运输、机电组组长:张松林调度和安全监控组组长:蔡良幸工业广场及辅助设施组组长:蔡良杰 三、每月20日、每项工程完成时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各专业组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

35、核评级办法”进行安全质量检查,同时对存在的问题下发整改指令书,对查出的问题,按照“四定”原则,落实人员,及时进行整改,存在的重大隐患,由矿总工程师制定整改方案,必须由副矿长以上管理人员亲自负责整改,由矿长、总工程师负责跟踪督查落实,一般隐患由队长亲自负责整改,由安全副矿长跟踪督查落实。四、每月月底结合安全检查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整改没有彻底的指令停产整改,并进行相应处罚。13、井巷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为保证工程质量,防止质量事故,使矿井质量达到县级标准,顺利通过质量认证,特制定本制度:一、巷道开工10天前,矿制定该巷道的作业规程、施工图和质量验收标准及方法。二、质量验收标准包括巷道断面规格、中腰线

36、要求、支护质量和文明卫生。1、砌碹巷道质量验收标准:(1)巷道断面规格(基本项目):巷道净宽允许偏差060mm,巷道净高度允许偏差060mm.。(2)中腰线要求(基本项目):巷道中线至任一帮允许偏差030mm;水平巷道坡度允许偏差0.5,倾斜巷道坡度允许偏差50m50mm。(3)支护质量:砌块错缝;灰缝饱满,无干缝、瞎缝;表面平整,无凸出物;每段碹接荐100mm,允许偏差30mm;碹顶采用石碴回填严实。(4)无杂物、无淤泥、无积水,设备、工具、材料码放整齐。2、锚网巷道质量验收标准:(1)巷道断面规格(基本项目):巷道净宽允许偏差0200 mm.,巷道净高度允许偏差0200mm.。(2)中腰线

37、要求(基本项目):巷道中线至任一帮允许偏差0100mm;水平巷道坡度允许偏差0.5,倾斜巷道坡度允许偏差50m50mm。(3)支护质量:锚杆、锚网紧贴煤岩壁(基本项目);锚杆拉力不少于5t,每10m试验1组,每组不少于3 个(基本项目);锚杆间排距800mm,允许偏差100mm允;锚杆外露长度50mm;锚网联接长度(短边)100mm.;不得有网兜。(4)无杂物、无淤泥、无积水,设备、工具、材料码放整齐。三、巷道开工3天前,技术员组织区队全体施工人员进行进行技术交底,并在现场悬挂有关图表。四、班组建立质量自检、互检制度。打眼前班长必须核对巷道中线;支护前班长必须重新核对巷道中线,并放好施工线,确

38、认无误后,方可施工,每班施工质量自检记录。交接班时,交接两班必须在现场进行互检,交接巷道质量,对上一班质量存在问题,下一班必须立即报告区队长或当班带班领导给予协调解决,在上一班问题没解决之前,下一班不得继续进行施工。五、每月10号、20号和30号,矿进行工程质量检查。检查时,验收人员带好工程质量验收表,逐项进行验收。基本项目达不到要求的,视为不合格,必须进行返工整改;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矿对该段不进行结算。如因地质情况变化,经工程师确认后,另行考虑。其余项目不合格的,必须进行整改;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每米巷道存在一处,矿按安全奖惩制度有关规定对区队进行处罚。六、每项单项工程完工时,

39、生产技术科进行竣工验收。 14、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评比及奖惩制度矿井质量标准化是煤矿企业安全管理、技术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是煤矿实现文明生产、安全生产的前提。为实现我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使我矿工程质量上一个新台阶,并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订我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评比及奖惩制度:一、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评比制度1、矿井质量标准化管理分通风、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瓦斯治理、防尘和防灭火、爆破管理、调度和安全监控、工业广场、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等12个专业。 2、各专业验收小组组长:管理、采煤组组长:蔡良幸掘进、爆破管理组组长:吴风平通风、瓦斯治理、防尘和防灭火组组长:谢根德 地测防治水组长;

40、沈永盛 运输、机电组组长:张松林 调度和安全监控组组长:蔡良幸工业广场及辅助设施组组长:蔡良杰 3、建立各专业组组长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进行评级考核。4、每月月底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进行验收。对查出的问题,按照“四定”原则,落实人员,及时进行整改。5、各单项工程验收必须由专业验收小组组长组织,验收后,进行考核评级,要求至少要达到县级标准、达不到县级标准的单位、当月工资下调10,达到县级标准的单位、当月工资按100的发放、达到州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的单位、当月工资上调10,达到自治区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的单位、当月工

41、资上调20、并年底评为先进单位、该单位的负责人评为先进个人,有一次达不到县级标准的或发生重伤以上的责任事故单位、取消年底参加评优活动的资格。6、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培训教育管理,每月对队长级以上矿管理人员至少组织不少于3次的专项安全质量标准化培训,并进行考核,对工人根据工作岗位每月至少组织不少于2次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培训,提高职工安全质量意识和管理水平。二、奖惩制度1、每月一次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大检查各专业组组长必须参加,凡少一人次罚款100元。2、在每月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大检查当天将检查结果报生产技术部,缺一次对专业组组长罚款50元。3、对于检查出来的问题要制定“四定”、下整改通知,限期完成,每次安

42、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时发现的问题分专业,各专业组组长督促落实,凡在整改期内应完成而未完成的对专业组组长一次罚款200元。4、在每月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大检查中达到合格品的单项工程,工资按原价计算;达到优良品的单项工程,工资上调10%,负责人奖励200元,不合格品整体工资下调20%,负责人罚款500元。5、上级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时在矿原保持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下滑的专业,对组长进行500元的罚款,有进步的专业对组长给予1000元的奖励。6、上级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时达到州级安全质量标准的对各专业组组长不进行奖惩;未达到州级安全质量标准的对各专业组组长罚款500元、未达到县级

43、安全质量标准的对各专业组组长罚款1000元。7、因未抓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导致事故的,对责任人按矿奖罚制度进行处理,后果严重的交给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5、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为了更好的加强对入井人员的管理,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此制度: 1、下井人员在矿灯房领灯时,必须交矿灯牌,灯牌必须与灯相对号;不交牌不发灯。矿灯房值班人员要认真作好考勤登记工作。 2、检身工必须严格对每一入井人员进行检身,严禁漏检和不检,经检查合格后方准下每个入井人员须随身携带自救器、安全帽、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 3、检身工必须制止人员违章入井,如果违章人员要强行

44、入井者,检身工及时上报矿领导进行处理。 4、井口检身工每班必须清点人数,最后把下井总人数报至考勤室。5、考勤员在与检身工核对人数无误后,最后将下井总人数报至矿调度室。6、下井人员升井后到考勤室登记升井时间,考勤员在考勤本上填写清楚升井时间,并将灯牌交给本人。7、对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入井人员,井口检身工有权不准其入井作业。凡无理取闹、谩骂攻击检身人员者,按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8、所有人员升井后,要立即将矿灯交回矿灯房,在下班升井两小时后不交矿灯者,矿灯房值班人员要报矿调度室查明原因并严肃处理。 9、井口检身工要大公无私,认真负责,做到对事不对人。要加强工作责任感。如工作不负责任(包括脱岗

45、)将视轻重罚款30-50元。16、安 全 监 督 检 查 制 度一、每月1号、11号和21号上午进行全矿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二、参加检查人员:矿长、总工、副矿长、各科室(队)负责、电工、测风员和当班瓦检员。三、对照检查表,各主管采、掘、机电的管理人员对各自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质量进行日常检查。 四、检查内容: 1、地面绞车房、修理房、矿灯房提升系统和生产系统及职工宿舍供电安全。 2、井下检查地点是: (1)提升运输系统;(2)供电系统以及机电设备防爆、安装及电缆悬挂;(2)排水系统; (3)“一通三防”; (4)工作面顶板情况; (5)防治水情况; (6)火工品管理;(7)工程质量情况。 五、安全

46、检查人员必须早晨9:30到调度室进行集合,参加人员主要由矿各分管领导、队长。 六、当天下午5:00召开安全监督检查汇总和整改会议。把查出的安全隐患,制订整改方案,按照“四定”原则即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定落实进行整改。并指出专人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七、矿调度室必须进行日常的安全质量检查工作,对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工程,并督促整改。八、做好安全监督检查、记录台帐。九、无故不参加矿安全大检查,一次予以100元的处罚,迟到一次罚款50元,漏检一个工作点罚款20元。未严格执行或末按期完成各级部门所下达的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指令书,一项给予100元的处罚。 17、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1、矿井备用主扇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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