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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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筹备相关活动,主动关心部门、总队事务者加1~3分。
5. 积极谏言献策并被上级采用者的加2~4分。
6. 对内关心、帮助同事,对外积极参加总队活动者加2~4分。
7. 在应对紧急情况表现积极者加2~4分,且在其中起到关键作用者再加3~6分。
8. 获得个人表彰、奖励者视情况加1~10分。
9. 若有违反校规、班规视情况扣1~10分,有损总队、部门荣誉性质恶劣者将开除,并上报总队,全校通报,若有必要的将移呈学校相关部门处理。
备注:
1. 个人所得的分数仅供部门、总队考核仅作参考,不作最终断定依据,评优以志愿服务时数的依据
2. 如果有人认为志愿服务计时有误者,可以向本部门提交相关的纸质材料报总队组织部审查,审查结果如不满意者则可以直接向总队反应相关情况,直至满意解决为止。
以上制度旨在规范同学们的相关事项,引导诚信做人,遵纪守法,培养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意识,保持优良作风,提高本门的应急处理团队合作能力,使之成为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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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
青年志愿者服务总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促进发展志愿服务活动,维护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和有关条例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校区域内的志愿服务、志愿者组织、志愿者个人适用本章程。
第三条 本章程所称的志愿者服务,是指志愿者出于自愿,由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所实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公益行为。
第四条 本章程所称的志愿者是指在本校志愿者组织登记注册并参与志愿服务的自然人。
第五条 本章程要求设立符合本章程内容的“理事委员会和常务理事委员会”,协调和指导志愿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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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应当鼓励和支持志愿服务活动。
第二章 组织
第七条 总队承认《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和《成都市志愿服务工作制度》。并根据总队的特色制定了本章程。
第八条 本章程指的本校志愿者组织全称是“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青年志愿者服务总队”,简称“志愿者总队”。是成都市青年志愿者协会的一支分会。
志愿者总队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事业与社会保障事业的成都电子高专大学生青年组成,是一支代表先进青年的学生组织。
第九条 志愿者总队的宗旨是: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关心他人,关心社会。
第十条 志愿者总队的理念是:用“奉献点亮青春,用爱心唤起真情”,通过实际行动服务学校、服务社会。
第十一条 志愿者总队的口号是:“志愿服务,我参与、我奉献、我快乐”。
第十二条 志愿者的发展理念是:统一化、专业化、正规化、多元化、网络化、阵地化、社会化、长期化。
第十三条 志愿者的四心:每一位志愿者应该持有“真心、爱心、恒心、责任心”做好志愿服务工作;志愿者的四多一少:每一位志愿者应该努力“多做、多想、多说、多写和少得”而做好志愿服务工作。
第十四条 总队接受“共产党成都电子高专委员会”领导,具体工作接受“共青团成都电子高专委员会”指导;并接受上级志愿者机构的业务培训;统一使用“青年志愿者服务总队”的队徽、队员肩章、队员胸针、小红帽;使用总队的队旗。
第十五条 通过组织和指导全校青年志愿者的公益服务活动,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在校园中树立“团结、友爱、互助、进步”无私奉献的新风,为推动新一代青年的精神文明建设而努力。为校园、社会的进步做力所能及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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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做好学生的本分工作(好好学习,注意言行举止…)努力为周围同学树立志愿服务的榜样,如有损本部门和本总队的名誉者扣10分。(严重者开除,并上报总队,全校通报。)
10. 每人基本分数为60分,85分以上为优秀(可以直接进入评优等),低于45分者为不合格,将取消评优资格,并开除,并上报总队,全校通报。
四. 附则
1. 本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队员收取活动经费,所有经费据活动性质向校团委申请。
2. 未涉及到的其他制度,参照总队章程执行。
3.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成都电子高专志愿者消防与安全宣传服务大队全体队员,自公布之日实行。
【注】本队所有成员信息将在入队5个月后载入志愿者档案,离队时将退还本人。
附录Ⅵ-12 应急行动小组管理制度
建立在自愿加入本组织并且愿意服从管理的基础上,同时为了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量化成员的表现,以计分制为考核制度,特作如下规定:
1. 每个成员都有60分的基础,根据平时的表现在此基础上进行加减。
2. 例会迟到扣五分,早退且没有请假者扣2分,志愿服务时间减半,无故不到者扣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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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积极写总结、策划者凭纸质文档适当加1~3分。
1. 对内:保持与校保卫处的相关联系,开展消防设施义务排查和消防知识的宣传。
2. 学习和实施学校“安全、保密”工作。
3. 保持与校团委的相关联系,高效率高质量完成校团委安排的各项任务。
4. 协助总队的活动和会议的筹备及实施。
5. 对外:保持与周边交通管理部门及消防部门的联系并参与其部分志愿者相关活动。
二 部门成员基本要求
1. 热爱志愿者工作,牢记志愿者精神,决心为志愿工作奉献。
2. 积极主动参与部门建设,友爱互助,团结合作,有集体意识。
3. 工作态度要端正,要有责任心,坚决不做有损志愿者总队及本大队形象的事。
三 内部考核制度
1. 准时参加每次会议及各项活动,会议上积极发言,提出合理的建议与意见,被采纳的根据情况加分(3~5分)。
2. 积极筹划并协助队长组织本队参加活动,有成绩的根据实际情况加分(5~8分)。
3. 积极参加每项活动,每次加1分,有良好成绩的凭情况加分(1~5分)。
4. 旷到一次扣5分,迟到一次扣1分。连续迟到三次再扣5分。
5. 如有事不能参加活动的要提前请假,经允许后方可不扣分。
6. 接受而未完成任务的每次扣2分,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情况扣分(8~10分)
7. 不得以个人理由推脱责任和置本部门的工作于不顾,活动过程中如有急事需提前离开的要向队长报告。违者视具体情况给予处理。
8. 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违反一次扣10分。(严重者开除,并上报总队,全校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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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总队工作
第十六条 总队以“正确培养大学生青年的社会功名意识,奉献精神,集体主义精神,提高大学生青年的专业服务能力和志愿服务的综合素质,促进大学生青年健康成长”。
第十七条 多渠道加强在校大学生青年与社会的沟通;多方式的开展大学生青年社会实践活动;多层次拓宽大学生青年知识面;多方面提高青年大学生素质。
第十八条 以学校为中心,辐射社会,奉献志愿者的力量。提供公益事业服务及保障事业服务:社区服务、支教扫盲、环保宣传、科技推广、医疗保健宣传、青少年支援、帮孤助残、扶贫济困、公共事务、科普知识宣传、城乡发展及大中型社会活动与公益事业等,努力成为社会建设的特别群体。
第十九条 制定志愿行动的工作计划和阶段总结;定期向上级汇报志愿者活动动态;努力宣传志愿者精神。
第二十条 开展总队内部交流,组织举办各项丰富的校园志愿活动;努力向兄弟院校及其他组织团体开展互帮互助的交流活动,提高志愿者的工作水平。
第二十一条 指导协调各大队、中队、小队志愿者的组织工作,向全校公开招募,做好培训工作,维护和代表青年志愿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队员
志愿者总队队员管理分为:流动人员和注册队员。章程中所指的队员是指在总队注册的队员。(注册队员:服从组织的管理,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和会议等考核及评优【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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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凡承认本章程并热心于青年志愿服务,在本校工作、学习的青年均可书面申请,经总队批准,正式成为预备志愿者;其他组织或社团承认本队章程,提出书面申请,经总队批准也可成为预备志愿者。
第二十三条 预备志愿者入队后填写《报名表》。进行培训学习并参加志愿服务满三个月,对合格者填写《志愿者档案表》,宣誓入队成为正式队员,对其发放校内编号,填写《档案登记表》为其办理队员工作证,个人的所有资料载入档案。
第二十四条 成为正式队员,志愿服务时间达到50小时/年,发放“中国注册志愿者”编号并办理《中国注册志愿者服务证》及编号胸针。采用《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管理。
第二十五条 队员毕业离校,视为自然退队。继续加入本队,需书面提出请求,经批准,成为特别队员,服从组织的安排。
第二十六条 队员提前离队须提前一个星期提交书面的“离队申请书”,所在部门批准后报组织部审核,组织部批准后报秘书处除名退档,并通报全总队。(程序时间不超过两个星期)
第二十七条 个人队员,团体队员享有以下权利:
1. 获得表彰和奖励的权利。
2. 在队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 对本队工作有讨论、建议、批评和监督权。
4. 有权参加总队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享有优先参加总队组织的学习和培训的权利。
5. 提出问题和困难, 有权优先得到总队解决和给予的帮助。
6. 有退队的自由,须书面申请得到批准;自然离队的志愿者毕业时可获得总队的档案证明。
第二十八条 队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1. 遵守总队的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总队的决议。
2. 自觉履行志愿者服务职责,积极参加总队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总队交办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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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维护总队声誉,支持总队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用实际行动扩大总队的影响。
6. 志愿者和服务对象之间是自愿平等的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
五. 队员奖励
1. 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队员给予奖励,奖励方式为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2. 服务队内有突出贡献的志愿者,优秀的志愿者,优先享受校级表彰。
3. 省、市级、国家级表彰。
六. 活动经费
1. 本服务队不以任何形式收取费用。
2. 根据活动性质向校团委申报。
3. 以节约为主,主张充分发扬志愿者艰苦奋斗的精神。
七. 附则
1.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成都电子高专青年志愿者社区宣传服务大队全体队员。
2. 未涉及到的其他制度,参照总队章程执行。
3. 本管理制度于发行当天试行
附录Ⅵ-11 消防与安全宣传服务大队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的维护本队各成员的利益,保证本队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以突出内部管理的公正性和科学性。本制度以评分为方式,公平、公正、公开的对每位成员进行考核。
一. 部门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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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开会、活动准时参加,迟到五分钟视为旷到,志愿者服务时间为零。
5. 在外活动一切听从组织安排,不得有个人主义,如发现单独行动造成伤害写检讨1000字,严重警告处分。
四 队员的条件、权利和义务
一) 队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本校学籍,有正确的入队动机。
2. 支持社区服务活动、乐于奉献、帮助他人。
3. 具有良好的品德和健康的心理。
4. 具有参加服务的课余时间。
5. 组织感、纪律感、责任感强,能约束自己。
二) 队员的权利:
1. 获得表彰、奖励的权利。
2. 在队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 向社区服务大队推荐队员。
4. 有参加社区宣传服务大队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取得有关资料的权利。
5. 有接受有关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6. 服务队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
7. 有退出社区服务大队的自由,须书面申请批准。
三) 队员的义务
1. 遵守《社区宣传服务大队管理制度》
2. 维护社区宣传服务大队的声誉、支持本队开展工作,关心社区服务大队的工作,以实际行动扩大志愿者工作影响。
3. 自觉履行志愿者工作职责、完成服务队交办的工作,不得推脱责任和置本队事务不顾。
4. 用实际行动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精神把爱心奉献给社会需要帮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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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向服务队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4. 关心总队的工作,主动向总队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5. 参加活动时须佩带统一的青年志愿者服务标志。参加活动后应主动接受组织的考评。
第二十九条 队员有损总队名誉,连续多次不参加组织的任何活动,连续3次通知参加活动而未向活动负责人请假者即无故不到给予队内警告;连续五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六次给予留队查看;七次及以上者给予开除处分,全校通报(并根据各个部门的规章制度另行处分)。
第三十条 在队组织讨论决定对队员的纪律处分或是做出鉴定时,队员有权参加和申辩,要求其他队员为自己作证和辩护。
第三十一条 志愿者不能利用本队的名义进行任何谋取私利的行为。志愿者与服务对象之间是自愿,平等的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
第三十二条 如有违反国家法律、学校规章制度或有损本队声誉的行为由组织部审查或取消队员资格,并全校通报。
第三十三条 队员如离队或被除名,必须交出队员肩章、小红帽、队员工作证和《服务手册》等。
第三十四条 建立小时志愿服务制度:以完成志愿服务的小时数作为考核志愿者的基本标准(计算小时数以《个人档案》或《服务手册》记录为主要依据)。
第三十五条 对积极参加本队活动,努力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和团体队员,经总队讨论决定,报学校批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关心支持和参加志愿者活动并为志愿者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可授予荣誉称号。
第五章 激励与表彰
第三十六条 志愿者服务总队依据注册志愿者服务时间,实行星级认证制度和表彰制度。结合注册志愿者服务业绩,推荐其参加评选表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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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星级认证制度:根据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认定其为一至五星级志愿者,星级志愿者佩戴相应标志。
1.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50小时,认定为“一星级志愿者”;
2.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小时,认定为“二星级志愿者”;
3.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80小时,认定为“三星级志愿者”;
4.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300小时,认定为“四星级志愿者”;
5.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500小时,认定为“五星级志愿者”;
志愿者组织对星级志愿者认定后,在其志愿服务证和个人档案上进行标注。
第三十八条 志愿者服务总队委员会依据志愿者的服务业绩,参考服务时数,定于每学期总结报告大会上进行星级评定,每年12月5日前后进行表彰。
第六章 建设
第三十九条 总队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对志愿者总队负责的是:常务理事委员会和理事委员会。志愿者总队聘请顾问委员会做章程和活动的顾问。
第四十条 总队的日常事物由常设机构负责。常设机构:总队长,副总队长,秘书长,应急行动小组,组织部,办公室,秘书部,策划部,文宣部, 外联部,勤务部。
第四十一条 志愿者总队活动的实施主要由常设大队负责,常设大队:无偿献血宣传服务大队,社区宣传服务大队,绿色环保宣传服务大队和消防与安全宣传服务大队。
第四十二条 活动的主要参与者为总队队员和中队队员及小队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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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机构的干部由队员推荐,校团委任命产生。
3.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成都电子高专志愿者绿色环保宣传服务队全体队员,自公布之日实行。
附录Ⅵ-10 社区宣传服务大队管理制度
一 队伍简介
社区服务大队是一支由成都电子高专在校大学生志愿者组成,利用课余时间以服务学校、服务社区为主题,组织招募社区服务志愿者,推动社区公益事业健康发展为目的的大学生志愿者工作者组织。本大队隶属于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青年志愿者服务总队,由成都电子高专校团委领导,接受成都电子高专广大师生的监督。
二 组织结构
1. 本大队设队长一名,进行日常管理活动。
2. 副队长2名,分管外联等协助工作。(如协助活动时对外联系活动及各类组织团体的联系交流活动;带队到个社区去进行宣传服务;对志愿者的管理和培训及队伍内所有档案资料管理及活动考勤、注册志愿者、优秀志愿者推荐,活动总结等。)
3. 以系设立中队、设各中队队长1名,分管系内志愿者工作。
4. 对内分组:纪检小组、务勤小组、宣传小组、外联小组。
三 队内管理
1. 对志愿从事社区服务工作的同学,填写《社区宣传服务大队登记表〉〉,成为社区宣传服务大队的志愿者。
2. 志愿从事无偿社区服务工时累计60小时,升为注册志愿者,配发社区宣传服务大队工作牌,举行入队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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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三次开例会未到、五次请假以上开除队籍,并上报总队,全校通报。
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队员要经常向他们请示和报告工作,更重要的是还要独立负责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队内人员间要互相监督,互相支持,将绿色环保大队建设的更加和谐,美好。)
第一章 队的纪律
一. 总述
队的纪律是队内各级组织和全体队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本队团结统一,完成队内任务的保证。对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队的纪律,队员必须自觉接受队内纪律的约束。队内组织对违反团队纪律的队员应当本着惩前毖后的原则,按照错误的性质和情节的轻重给予批评和处分,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开除队籍。并上报总队,全校通报。
二. 分述
1. 志愿者服务队的成员要严格遵守总队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条例。
2. 在活动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相互依赖和推卸责任。
3. 召开例会时,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做任何与会议无关的事。
4. 在会上发言时,应首先向会议主持人示意,经同意后方可发言。
5. 考勤类别分:迟到、早退、病假、事假、旷到。请假者,须在活动前以书面形式向队长或副队长请假,获得批准后方可生效;迟到十五分钟者按旷到处理。
6. 凡队员连续三次或累计五次未参加队内组织的活动则按开除处理,首波主打,全校通报。(每三次迟到和早退按旷到一次处理。)
注:每次活动的考勤在活动开始前5分钟内完成。
三. 奖惩
1. 如队员表现良好,工作有突出贡献者应给予奖励。
2. 度对工作态不认真者律者,违反纪,给予批评和处罚,直至开除队籍,并上报总队,全校通报。
四. 附则
1. 本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队员收取活动经费,所有经费据活动性质向校团委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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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未涉及到的其他制度,参照总队章程执行。
第七章 经费
成都电子高专青年志愿者服务总队是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及社会保障事业的非营利学生团体。
第四十三条 经费来源:学校拨款,校团委设立的志愿服务专项资金,社会赞助和捐赠;事业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十四条 总队经费使用范围:维持总队的正常工作运转;符合总队宗旨的青年志愿者活动.在社会公益事业及社会保障范围内的特殊资助。
第四十五条 总队经费设专人管理,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总队秘书处,修改权归总队理事委员会。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自修改颁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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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青年志愿者服务总队
总队机构组织示意图
顾问委员会
校团委
志愿者服务总队理事委员会
常设机构:
总队长\副总队长\秘书长\应急行动小组\组织部\办公室\秘书处\策划部\外联部\文宣部\勤务部
常设大队:
无偿献血宣传服务大队\
绿色环保宣传服务大队\
社区宣传服务大队\
消防与安全宣传服务大队
附录Ⅰ 机构设置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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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队组织机构示意图
系团委
常设大队
工管系
中队
机电系
中队
计算机
系中队
信科系
中队
外语系
中队
常设机构
人文系
中队
通信系
中队
电气系
中队
机械系
中队
成教部
中队
6. 向大队推荐优秀人才的权力。
7. 队员有退队的自由,须书面申请批准。
四. 总述:
环保大队队员是具有较高思想觉悟的先进分子,队员须全心全意为校园和社会奉献个人的力量,为本队的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环保大队队员是志愿者中的一员,除章程和规章制度中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职权外,所有成员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队内队员无论职务高低,必须编入队内的小组或特定组织,参加组织活动,接受队内外的群众监督。
第二章 队的组织制度
一. 大队结构:
1. 本队设队长:1名。
2. 副队长:2名。
3. 组长:10名。
4. 干事:若干。
二. 入队与队籍
1. 凡按队章规定,经统一考核的新队员,在规定的日期内报到,办理入队手续。
2. 队员凡违反规章者,经讨论后可给予开除队籍的处理,并上报总队,全校通报。
3. 队员由队内(文秘组)统一建立队籍档案。队籍挡案内包括报名登记表,考勤,考核记分册等材料。
三. 考核
1. 志愿者服务队的考核主要为工作考核。工作考核,按照队章要求,检查对工作的态度和完成工作的能力,以达到衡量队员实际工作水平的目的。
2. 每周例会时,进行工作总结,以及后期工作安排和考核。
3. 考核成绩记入记分册,并归入本人挡案。
四. 队员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队员服从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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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队的队长,副队长及组长要经常听取队员的汇报和意见,及
专青年志愿者绿色环保宣传服务大队,隶属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青年志愿者服务总队。认可总队纲领和章程制定本章程。
我们的宗旨:爱祖国,爱家园,爱绿色,为环保贡献力量。以树环保意识入人心,践环保活动入群众为任务,将绿色文明带给自己,带给校园及带给社会。
第一章 队员
一. 本队成员应具备的条件:
1. 有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学籍的在校大学生。
2. 自愿加入绿色环保大队,并向本队提供书面申请。
3. 承认并遵守总队及大队的纲领和章程。
4. 热衷绿色环保事业,乐于奉献。
5. 具有爱心、真心、恒心和责任心。
二. 队员具有的义务:
1.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社会功德,学校、总队及大队的各项规章制度。
2. 积极参加志愿者总队及绿色环保大队组织的各项活动,提升自己的能力。(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队员,应提前一天将书面假条交给该次活动负责人,经其同意方可。)
3. 发扬团队精神,维护团队的利益,严厉打击破坏团队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
4. 应与总队的其他志愿者有好和谐相处,在共同开展活动期间应互相帮助,互相配合。
5. 以大力宣传“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者精神,用实际行动,扩大志愿者的影响。
三. 队员具有的权利:
1. 优先参与大队组织的学习与培训。
2. 队内表现优秀的队员优先获得表彰与奖励的权利。
3. 在队内的活动中具有提出建议与意见的权利。
4. 例会中具有发言权,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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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对队内的成员具有监督权。
小分队组织机构
系团委
系中队
07411
小队
07412
小队
07413
小队
07414
小队
07415
小队
07421
小队
…..
各班级
小队
部门简介
顾问委员会
组成:
聘请学校领导:校长,校团委常委,各系党、团总书记或相关单位(上级志愿者协会\企、事业、政府机关领导等)为总队顾问
职能:
1. 对总队章程提出可行性的意见.对总队提出的疑问做出相关解答。
2. 给总队的工作建议和意见......
校团委
组成:
电子高专校团委老师
职能:
1. 指导总队的日常工作,对常务委员会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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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任命总队长,副总队长,秘书长、大队长,各部部长及颁发聘书……
志愿者服务总队理事委员会
组成:
总队长,副总队长,秘书长、各部部长,副部长,各大队长,副大队长,中队长
职能:
1. 召开全队队员大会(每月/学期工作计划、总结;新成员宣誓入队仪式;职能工作学习和培训等工作的开展)。
2. 审议总队阶段(每月/每学期)工作规划,报告及总结等。
3. 提出总队的工作方针和工作任务。
4. 决定总队的机构设置和收集章程的修改意见及决定权。
5. 全权研究总队的重大事务(学校、总队声誉或活动经费较大的活动等)。
6. 推荐、考察优秀志愿者候选人员;选举总队常务委员。
7. 每月末召开理事委员会议。
志愿者服务总队常务理事委员会
组成:
总队长,副总队长,各部部长,各大队长
职能:
1. 每周召开常务例会。
2. 审议总队各部门每周的工作策划,总结等。
3. 副级干部以下的人事调动权。
4. 聘请顾问委员会成员。积极与校团委和顾问委员会保持联系,汇报工作等职责。
5. 表彰和评定星级的决定。
总队长
组成: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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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
3. 自觉履行志愿者工作职责、完成服务队交办的工作。
4. 以自身的行动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精神把爱心奉献给社会需要帮助的人。
5. 向服务队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6. 志愿者和服务队对象之间是自愿平等的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
五. 队员奖励
1. 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队员给予奖励,奖励方式为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
2. 服务队内有突出贡献的志愿者,优秀的志愿者,优先享受校级表彰。
3. 省、市表彰。
4. 国家级表彰。
六. 活动金费
1. 本服务队不以任何形式收取费用。
2. 根据活动性质向校团委和血液中心申报。
七. 附则:
1.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成都电子高专志愿者无偿献血宣传服务队全体队员
2. 未涉及到的其他制度,参照总队章程执行。
3.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录Ⅵ-9 绿色环保宣传服务大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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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志愿者绿色环保大队是致力于环境保护,热爱大自然的公益性学生志愿组织,我们以“宣传环保知识,组织环保活动,树立环保观念,倡导绿色文明为宗旨,以促进绿色校园建设的发展,提高大学生以及所有社会群众以保护环境环境为目的。立足校园,辐射社会,建立电子高
5. 新闻组:负责活动总结,报告的撰写和整理和新闻稿的采写。
6. 活动组:筹备活动幕前幕后的准备工作。
7. 由各负责组长组成理事组,负责活动策划及日常事务协调。
二. 队内管理
1. 自愿从事无偿献血宣传服务队工作的同学,填写〈〈志愿者无偿献血服务队登记表〉〉,成为无偿献血志愿者。
2. 自愿从事无偿献血服务工时累计50小时,晋级为注册志愿者,配发无偿献血志愿者宣传服务队工作牌,举行入队仪式。
3. 自愿从事无偿献血宣传服务队工时累计500小时及对有突击贡献的志愿者授予红色志愿者工作帽、推荐为优秀志愿者,档案进入成都市志愿者无偿献血宣传服务队管理。
4. 队员的条件、权利和义务
5. 队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6. 具有学籍,每期统考不得有不及格科目。
7. 支持无偿宣传事业、乐于奉献。
8. 具有良好的品德和健康的体魄。
9. 具有参加服务的课余时间。
三. 队员的权利
1. 获得表彰、奖励的权利。
2. 在对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 向无偿献血服务队推荐队员。
4. 有参加无偿献血宣传服务队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取得有关资料的权利。
5. 有接受有关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6. 对服务队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
7. 有退出无偿献血的自由,须书面申请得到批准。
四. 队员的义务
1. 遵守《无偿献血宣传服务大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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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维护无偿献血宣传服务队的声誉、支持本队开展工作,关心无偿献血宣传服务队的工作,以实际行动扩大志愿者工作影响。全队事务的处理。
1. 副队长与秘书长工作的协调和监督。
副总队长
组成: 3名
职能:
1. 内部管理及建设,资金的管理。
2. 总队、大队活动的安排及所有外联工作的组织。
3. 总、中、大、小队的关系的处理。中队、小队的活动和会议安排。
秘书长
组成: 1名
职能:
1. 全队资料的保存,档案、网络的负责。
2. 与上级组织的联系、秘书处、办公室的事务处理及值班安排。
注:(总队长、副总队长、秘书长周一 ~ 周五到校团委值班)
组织部
组成:部长1名,副部长2名
职能:
1. 总队、大队、中队以及小队的队员资格审核,定期进行考核,发放统一编号
2. 全队的考勤及纪检工作,对违反本章程规定的队员作出纪律处分。
3. 总队大会会场布置及安全、秩序的维护。
办公室
组成:部长1名,副部长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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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
1. 整理、保存中队、小队的人事、活动、会议及评优等相关资料
2. 志愿者报刊编辑工作,办公室的值班安排。
3. 网页、网站的管理和维护。
4. 纸质、电子文档的保存和备份。
秘书处
组成:部长1名,副部长1名
职能:
1. 联系成都志愿者协会、志工部,向上汇报总队计划、总结、队员名单等有关工作。
2. 整理、保存总队、大队等人事、活动、会议、评优等资料,以及成都市评优材料的收评等。
3. 总队、大队《个人档案》的填写,星级志愿者的评定。
4. 总队简讯总结的撰写,校内外报刊等媒体的投稿。
策划部
组成:部长1名,副部长1名
职能:
1. 总队活动、会议的创新策划,活动详细流程的安排;全队策划书的审查。
2. 电子文档的整理和保存。
3. 乒乓比赛、篮球联盟友谊赛的组织和进行。
外联部
组成:部长1名,副部长1名
职能:
1. 对内:联系校内学生团体,进行同他们交流学习和活动的联谊。
2. 对外:校外企、事业、政府机构、其它院校的学生团体组织以及其它志愿者组织的联系、交流、联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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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通过正当合法途径为总队筹集活动部分资金,以及联系外界媒
附录Ⅵ-8 无偿献血宣传服务大队管理制度
队伍简介
(总队情况)
〈成都市志愿者无偿献血宣传服务队〉成立于2004年(2004年6月14日,成都市副市长蒋显仓向无偿献血宣传服务队授旗)。服务队2004年成立时有15支分队,现在已有36支分队。服务队包括:由社会爱心人士组成的“爱心大使”分队,离退休爱心人士组成的“夕阳红”分队、“工行东大支行”分队、知名高校组成的高校志愿者分队。志愿者们放弃和家人团聚和娱乐休息时间,认真学习无偿献血有关知识和宣传招募技能、走上街头社区,系列城市、农村,热情耐心地向广大市民宣传,讲解无偿献血知识,由于志愿者们的不懈努力,宣传服务队获得卫生部和省、市多项荣誉称号。志愿者们受到社会名界的褒奖的赞誉。
(分队情况)
成都电子高专志愿者无偿献血宣传服务队〈成都市志愿者无偿献血宣传服务队——成都电子高专分队〉成立于2004年6月14日。服务队是一支分队由成都电子高专在校大学生志愿者组成,利用课余时间以宣传、推广、普及无偿献血知识,组织招募、服务无偿献血者,推动无偿献血公益事业健康发展为目的的大学生志愿者工作者组织,隶属于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青年志愿者服务总队,成都电子高专校团委领导,成都市血液中心协助指导,成都市志愿者无偿献血宣传服务队监督。
管理办法
一. 组织结构
1. 本队设队长1名,进行统管工作。
2. 副队长2名,分管外联组、档案组、新闻组、活动组。
3. 外联组:负责对外联系活动及各类组织团体的联系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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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档案组:负责对志愿者的管理和培训及队伍内所有档案资料管理及活动考勤、注册志愿者、优秀志愿者、红帽志愿者推定。
4. 遇到特殊情况需向上级请示后再作处理。
5. 争做一名“有爱心、真心、恒心、责任心”的优秀志愿者。
二. 会议制度
1. 会前由各组长负责通知到每一位组员,未通知到者需向上级说明原因;连续两次未通知者取消其组长职务。
2. 无故缺席者,累计达两次需找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累计达三次则开除,并上报总队,全校通报;因有事不能到者,需提交书面假条。
3. 每次例会应提前5分钟到场,做好签到;会议中应保持安静并做好相应的会议记录;有意见的应及时主动提出。
三. 工作制度
1. 积极参加总队以及部门开展的活动。
2. 严格服从上级的任务分配,有好的想法可及时提出。
3. 每次活动后应多总结,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4. 累计达五次未参加总队与部门活动的开除处理,并上报总队,全校通报。
四. 物品管理制度
1. 各成员都有管理好后勤物品的权力与义务。
2. 在管理后勤物品中,应做好物品的相关登记工作。
3. 各部门(大队)需借用后勤物品须出具书面借条。
4. 如果在保管物品中,物品意外丢失的,要做相应的检讨,如为保管负责人过失造成的物品丢失,应做相应的赔偿。
五. 其他
3. 评优是根据在各次活动中的表现和考勤情况提名候选人。
4. 志愿者注册原则上按总队志愿者注册制度执行。
5. 其他制度参照总队章程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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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宣部
组成:部长1名,副部长1名
职能:
1. 负责策划、出版、保存总队、大队的宣传展板、海报。
2. 报刊的排版设计。
3. 志愿活动的文艺节目的策划、组织、排练等相关联谊工作。
勤务部
组成:部长1名,副部长1名
职能:
1. 采集整理、保存活动和会议当照片等相关资料。
2. 管理总队的小红帽、肩章、队旗横幅等志愿服务工作的用品等工作(借还、登记和保存)。
3. 总队活动的筹备工作。
无偿献血宣传服务大队
组成:队长1名,副队长2名
职能:
1. 在校内进行疾病防预、卫生保健和无偿献血等科普知识等宣传和相关服务工作。
2. 校外接受献血总队工作指导,组织同级组织和各血站的联谊关系。
3. 协助总队的活动及会议的筹备和实施。
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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