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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卫队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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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卫队管理规定  (2011-10-11)       目      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队员 第三章纪律 第四章职责 第五章职权 第六章学习与训练 第七章门卫值勤与治安巡逻 第八章请销假制度 第九章考核评比 第十章奖惩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绵阳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秩序管理规定》和校卫队工作实际,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其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切实搞好校园治安管理,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是绵阳职业技术学院校卫队员日常生活和工作行为的规范。全体队员必须自觉遵守,认真贯彻执行,不得违反。                    第二章   队    员 第三条  校卫队员原则上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复员、退伍军人或优秀的社会青年中挑选 第四条  校卫队员必须经过学院有关部门政审、面试、体检与专业考核,待确认政治素质可靠,身体健康,有胜任校卫队工作能力后方可聘任为校卫队队员。  第五条  队员的主要任务是门卫值班、巡逻,维护校园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监控重点人员和目标,维护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的正常进行和全院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    第六条  队员应自觉加强政治、业务和军事知识学习,努力提高思想觉悟和专业技术水平,争做思想觉悟高、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强的校卫队员。  第七条  队员统一着制服上岗。       第八条  队员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政治学习,自觉与党中央在思想上、行动上、言论上保持高度一致;  (二)事业心强,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技能,保持旺盛的精力和坚强的斗志;  (三)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学院的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办事,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四)机智勇敢,反应灵敏,吃苦耐劳,办事沉稳;  (五)组织观念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六)思想纯洁,品质高尚,遵守职业道德,勇于同坏人坏事和不良行为作斗争;  (七)既能独立工作,又能协同作战,完成任务彻底、坚决果断。                     第三章  纪   律   第九条  校卫队员必须牢固树立文明执勤、热情服务,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局部服从全局的观念,坚决反对无组织、无纪律现象。       第十条  在日常生活中,全体队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一)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有令则行 ,有禁则止,遇重大事情请示在前,行动在后。 (二)严守纪律,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执行学院规章制度,保守机密。 (三)文明值勤,秉公办事,不刑讯逼供,不打骂和侮辱他人。       (四)不行贿受贿,不贪占便宜,不陷害好人,不包庇坏人。 (五)尊敬领导,团结同志,互敬互爱,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严禁拉帮结派或搞小团体主义。 (六)执行任务坚决果敢,不怕苦,不怕累,不贪生怕死。 (七)遵守工作制度,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迟到早退,严格交接班手续。 第四章   职   责     第十一条  校卫队是维护校园治安、消防、交通等秩序的专业性队伍。       第十二条  队员的一般职责: (一)贯彻落实《门卫制度》,搞好门卫值勤,查验来路不明、身份不明人员,检查人员身份证件和携带物资进、出手续。 (二)执行昼夜巡逻制度,及时发现和制止违反治安管理、院规和其它违法犯罪行为,挡审需要查处的人员和物资。 (三)搞好目标守卫,严格执行要害部位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掌握情况,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守卫目标,以防止发生意外的破坏事件。 (四)配合有关部门维护好全院性集会、文娱、体育等重大活动的治安秩序,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 (五)负责政治、刑事、治安等案件的现场保护,防止人为破坏,为侦察工作提供条件。 (六)积极参与抢险救灾。遇爆炸或其它自然灾害事故,要挺身而出,保护国家、集体和全院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七)发生凶杀或其它暴力性案件,要迅速赶到现场,制止案情的扩展。 (八)完成学院领导和保卫处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五章   职   权           第十三条  校卫队在执勤时,可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进出校园和守卫目标的人员、车辆、物资,有进行询问、验证和登记的权力。       (二)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员,有进行劝阻、制止、批评教育及进行调查了解的权力。       (三)对违反学院规定进出校门的车辆、物品有暂不放行,报保卫处处理的权力;       (四)对现行案犯、重大犯罪嫌疑人和严重危害学院治安秩序的人员有挡获、扭送保卫处或公安机关处理的权力。                               第六章  学习与训练     第十四条  全体队员必须积极参加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军事训练,努力提高思想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十五条  政治、业务学习和军事训练时,队员不得因私事或无故缺席。        第十六条  政治业务学习及训练情况考核记入个人档案,纳入年终考评。                    第七章 门卫执勤治安巡逻   第十七条 门卫值班人员要认真执行门卫值班制度,做到六个不准:上岗后不准做私事,不准带无关人员到门卫室,不准在值班室留宿他人,不准看电视,不准擅自离开岗位,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十八条  保证值班室内、外的清洁卫生以及校门内、外的车辆停放秩序,对划分区域内的卫生坚持随脏随扫,对不按规定停放的机动车辆及时制止。 第十九条  门卫值勤实行八小时工作制。    第二十条  巡逻人员实行二十四小时工作制,认真调查处理在巡逻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并做好登记、汇报工作。        第二十一条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执勤和巡逻时严禁酗洒、打瞌睡。                     第八章 请销假制度     第二十二条  队员每年请事假不得超过二十天。       第二十三条  审批办理请假手续及其规定:       (一)请事假必须凭据假条,经校卫队长签字批准同意后可离岗;       (二)请病假,应凭县级以上医院病休证明方可同意,住院十天以上停发工资(因公伤住院除外);       (三)临时请假应讲明事由和所去地方,方可同意,超过6小时按事假论;       (四)事假每年超过十天的每天扣发工资20元,年累计不超过10天;       (五)队员请假归队后,应及时销假,如实汇报假期中的情况。       第二十四条:队员在休假期间,因特殊情况需要本人提前归队的,必须在通知期限内返队,违者以旷工论。   第九章 考核评比     第二十五条  校卫队每半年组织评比考核一次,由队员如实汇报自己参加政治、业务知识学习,军事训练,遵纪守法,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和存在问题等方面的情况。       第二十六条  在队员个人总结汇报的基础上,采用民主评议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优秀队员,优秀队员评出后,由保卫处审查确认后,予以表彰。       第二十七条  优秀队员条件:       (一)思想素质好,在政治学习中态度端正、刻苦钻研、发言积极。觉悟有明显提高; (二)业务素质好,认真参加业务学习和军事训练,各项考核成绩均在优良水平以上; (三)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命令听指挥,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工作能力强,在防火、防盗、防灾、防毒、防破坏和预防治安案件中成绩显著,在追捕罪犯中英勇顽强、机智勇敢,积极抢救学院及师生员工的生命或财产损失的;    (五)日常工作中乐于吃苦,勇挑重担,完成任务出色; (六)坚守岗位,在学习、训练中无迟到早退和缺席现象,无重大工作失误。                    第十章    奖惩制度   第二十八条  处罚的目的是为了从严治队,落实队规队纪,保证队员素质和校卫队的战斗力,提高工作质量,促进队伍建设。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作辞退处理:         (一)不假外出或私自离队一天以上的;    (二)未经请示报告,造成重大工作失误,影响较大的;    (三)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常旷工误班,严重违反院规、队规,经教育不改正的;    (四)政治立场不坚定,违反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   (五)参与或提议盗窃、诈骗、抢劫、赌博、侮辱女性、打架、斗殴,隐藏、私分赃款赃物的;     (六)政治、业务、训练成绩不及格的;     (七)紧急关头,拒不执行命令和听从指挥的;     (八)在队内搞派别,制造谣言,挑起事端影响队伍稳定的; 校 卫 队 巡 逻 人 员 职 责 (2011-10-11)     一、 负责校区全面巡逻工作,确保要害部位的安全。 二、预防、发现并制止各类违法、违纪案件,维护校园治安、交通秩序。 三、积极参与抢险救灾,遇爆炸、凶杀、抢劫等暴力性案件要挺身而出,确保国家、集体和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负责对政治、刑事、治安、交通事故的现场保护,防止人为破坏,为侦查工作提供条件。 五、 登记并查处校内深夜不归宿的学生和其它闲散人员,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六、 做好巡逻守护的情况登记工作。 七、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校  卫  队  纪  律 (2011-10-11)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和体能训练。 二、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忠于职守,坚守岗位。 三、认真执行学院的规章制度,维护学院及师生的合法权益。 四、执勤时应着装整齐,佩戴规定的标志和身份证件,举止端庄,礼貌待人。 五、依法办事,文明执勤。 六、不准包庇坏人,不准侵犯师生权益,不准受贿,不准脱岗离岗,不准畏缩不前,不准酗酒闹事,不准酒后处理各种事务,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七、执勤时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对现行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制止,交保卫处处理。 八、热心为师生服务,做到有警必接,有险必救,有难必帮,有求必应 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技能。 二.培训的及要求培训目的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根据我公司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内容,现与财务部签订如下安全生产目标: 一、目标值: 1、全年人身死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轻伤人数为零。 2、现金安全保管,不发生盗窃事故。 3、每月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到位。 4、安全培训合格率为100%。 二、本单位安全工作上必须做到以下内容: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必须模范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发布与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抵触的指令,严格履行本人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责任制在本单位全面落实,并全力支持安全工作。 2、保证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在本单位内全面实施,并自觉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3、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当“安全与交货期、质量”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4、参加生产碰头会时,首先汇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问题落实情况;在安排本单位生产任务时,必须安排安全工作内容,并写入记录。 5、在公司及政府的安全检查中杜绝各类违章现象。 6、组织本部门积极参加安全检查,做到有检查、有整改,记录全。 7、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对发现的各类违章现象负有查禁的责任,同时要予以查处。 8、虚心接受员工提出的问题,杜绝不接受或盲目指挥; 9、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召开事故分析会,提出整改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填写事故登记表,严禁隐瞒不报或降低对责任者的处罚标准。 10、必须按规定对单位员工进行培训和新员工上岗教育; 11、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十六项禁令,保证本单位所有人员不违章作业。 三、 安全奖惩: 1、对于全年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生产现场管理规定和工作说明书进行考核奖励;对于未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2、每月接受主管领导指派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状的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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