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 第3号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已于2000年4月4日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发布施行。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曾培炎
二〇〇〇年五月一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2000年4月4日国务院批准2000年5月1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
第一条 为了确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关系社会公共利益、 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包括:
㈠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
㈡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
㈢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
㈣防洪、灌概、排涝、引(洪)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
㈤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设施项目;
㈥生态环境保持项目;
㈦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第三条 关系社会公共利益、 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的范围包括:
㈠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
㈡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
㈢体育、旅游等项目;
㈣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
㈤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
㈥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第四条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㈠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
㈡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
㈢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第五条 国家融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㈠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
㈡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
㈢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
㈣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
㈤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
第六条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的范围包括:
㈠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
㈡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
㈢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
第七条 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六条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㈠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㈡重要设备、 材料等货物的采购, 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㈢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㈣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㈠、㈡、㈢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第八条 建设项目的勘察、 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
第九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部门的限制,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第十条 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规定本地区必须进行招标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但不得缩小本规定确定的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
第十一条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 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本规定确定的必须进行招标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进行部门调整。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技能。
二.培训的及要求培训目的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根据我公司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内容,现与财务部签订如下安全生产目标:
一、目标值:
1、全年人身死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轻伤人数为零。
2、现金安全保管,不发生盗窃事故。
3、每月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到位。
4、安全培训合格率为100%。
二、本单位安全工作上必须做到以下内容: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必须模范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发布与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抵触的指令,严格履行本人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责任制在本单位全面落实,并全力支持安全工作。
2、保证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在本单位内全面实施,并自觉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3、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当“安全与交货期、质量”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4、参加生产碰头会时,首先汇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问题落实情况;在安排本单位生产任务时,必须安排安全工作内容,并写入记录。
5、在公司及政府的安全检查中杜绝各类违章现象。
6、组织本部门积极参加安全检查,做到有检查、有整改,记录全。
7、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对发现的各类违章现象负有查禁的责任,同时要予以查处。
8、虚心接受员工提出的问题,杜绝不接受或盲目指挥;
9、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召开事故分析会,提出整改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填写事故登记表,严禁隐瞒不报或降低对责任者的处罚标准。
10、必须按规定对单位员工进行培训和新员工上岗教育;
11、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十六项禁令,保证本单位所有人员不违章作业。
三、 安全奖惩:
1、对于全年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生产现场管理规定和工作说明书进行考核奖励;对于未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2、每月接受主管领导指派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状的落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