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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重点专科协作组2012年工作绩效考核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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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处、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医处,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国家中医重点专科协作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国家中医重点专科协作组管理工作方案》和《国家中医重点专科协作组2012年工作安排》,为做好2012年重点专科协作组考核工作,确保2012年协作组各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现将《国家中医重点专科协作组2012年工作绩效考核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医疗管理处 崔咏梅 董云龙     电  话:010—59957797 59957688     传  真:010—59957684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二○一二年七月四日 国家中医重点专科协作组2012年工作绩效考核细则 一、重点专科协作组组长 考核内容 考核指标 考核细则 分值 1.制定本协作组各组长任务分工 按照医政司要求制定本协作组各组长任务分工,明确各协作组组长单位和优势病种协作组组长单位工作任务,并按时报送重点专科项目办公室 未制定任务分工不得分;工作内容及时间进度不符合要求酌情扣1-6分;未按照任务分工实施酌情扣1-6分 10 2.组建国家中医重点专科协作组工作委员会、调整国家中医重点专科协作组专家指导委员会 按照《国家中医重点专科协作组管理工作方案》要求,组建协作组工作委员会;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临床路径技术审核专家委员会的基础上,按照《国家中医重点专科协作组管理工作方案》要求调整组建专家指导委员会,并根据协作组工作需要组织召开会议,指导协作组工作 未组建协作组工作委员会、专家指导委员会不得分;组建的协作组工作委员会、专家指导委员会不符合要求酌情扣1-5分;组建的协作组工作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未发挥应有的作用扣1-4分;未按需要召开会议扣1-4分 10 3.配备秘书,开展协作组日常工作 配备专人作为秘书并相对固定,有明确的工作职责和任务,设立协作组内部专用邮箱和电话 未配备专人作为秘书不得分;秘书不固定、工作职责和任务不明确酌情扣1-6分;未设协作组内部专用邮箱和电话、信息传达不及时酌情扣1-6分 10 4.审核第一批优势病种中医临床路径释义 按照医政司要求审核第一批优势病种中医临床路径释义,并按时报送重点专科项目办公室 未审核不得分;审核不符合要求酌情扣1-6分;未按照规定时间报送酌情扣1-6分 10 5.审核第一批优势病种中医诊疗方案培训讲义 按照医政司要求审核第一批优势病种中医诊疗方案培训讲义,并按时报送重点专科项目办公室 未审核不得分;审核不符合要求酌情扣1-6分;未按照规定时间报送酌情扣1-6分 10 6.确定第三批优势病种,审核第三批优势病种协作组组成,审核第三批中医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 根据协作组上报的优势病种确定第三批本协作组优势病种,审核第三批优势病种协作组组成,审核本协作组内第三批优势病种中医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并按时报送重点专科项目办公室 未确定优势病种不得分;确定的优势病种不符合要求酌情扣1-4分;不按时报送酌情扣1-2分 未审核协作组不得分;审核不符合要求酌情扣1-4分;不按时报送酌情扣1-2分 未审核第三批中医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不得分;审核不符合要求酌情扣1-4分;不按时报送酌情扣1-2分 10 7.转发各项文件、通知,传达重点专科会议精神 及时转发医政司和重点专科项目办公室的有关文件、通知,传达重点专科会议精神 未及时转发文件、通知酌情扣1-6分;未传达重点专科会议精神的酌情扣1-6分 10 8.协作组组长利用视频网络平台组织会议情况 组织本协作组全体成员单位加入视频网络平台,并组织召开视频会议 本协作组成员单位未全部加入视频网络平台酌情扣1-6分;每年利用视频网络平台组织会议少于3次酌情扣1-5分 10 9.审核优势病种宣传材料和宣传工作计划,在此基础上确定宣传的2个优势病种 按照医政司要求审核优势病种宣传材料和宣传工作计划,在此基础上确定宣传的2个优势病种,并按时报送重点专科项目办公室 未审核不得分;审核不符合要求酌情扣1-5分;未确定宣传病种酌情扣1-5分;未按照规定时间报送酌情扣1-4分 10 10.综合协调协作组各项工作 考核协作组组长组织管理及工作协调能力 根据协作组组长组织协调、工作作风、团结协作、沟通交流、工作责任心、工作积极性等方面的情况酌情扣分 10 二、优势病种协作组组长 (一)第一批优势病种协作组组长 考核内容 考核指标 考核细则 分值 1.制定本优势病种协作组任务分工 按照医政司要求制定本优势病种协作组任务分工 未制定任务分工不得分;未按照任务分工实施酌情扣1-7分 12 2.开展第一批中医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修订 对第一批中医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优势病种中医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修订版),并按时报送重点专科项目办公室 未进行修改完善不得分;修改、完善不符合要求酌情扣1-10分;未按照规定时间报送酌情扣1-7分 12 3.开展第一批中医临床路径释义编写 按照医政司要求开展第一批中医临床路径释义编写,并按时报送专科协作组组长 未完成不得分;释义不符合要求酌情扣1-10分;未按照规定时间报送酌情扣1-7分 12 4.开展第一批中医诊疗方案培训讲义编写 按照医政司要求开展第一批中医诊疗方案培训讲义编写,并按时报送专科协作组组长 未完成不得分;不符合要求酌情扣1-10分;未按照规定时间报送酌情扣1-7分 12 5.开展优势病种协作组联合攻关 开展优势病种协作组联合攻关,形成优势病种难点解决方案,按时报送重点专科项目办公室 未开展联合攻关不得分;未形成难点解决方案扣10分;形成的难点解决方案不符合要求酌情扣1-8分;未按照规定时间报送酌情扣1-7分 12 6.转发各项文件、通知,传达重点专科会议精神 及时转发医政司和重点专科项目办公室的有关文件、通知,传达重点专科会议精神 未及时转发文件、通知酌情扣1-6分;未传达重点专科会议精神酌情扣1-6分 10 7.优势病种协作组组长利用视频网络平台组织会议情况 组织本优势病种协作组全体成员单位加入视频网络平台,并组织召开视频会议 本优势病种协作组成员单位未全部加入视频网络平台酌情扣1-6分;每年利用视频网络平台组织会议少于2次酌情扣1-5分 10 8.制定优势病种宣传材料和宣传工作计划 制定并按时向专科协作组组长报送优势病种宣传材料和宣传工作计划 未报送不得分;内容不符合要求酌情扣1-5分;未按照规定时间报送酌情扣1-5分 10 9. 综合协调协作组各项工作 考核优势病种协作组组长组织管理及工作协调能力 根据优势病种协作组组长组织协调、工作作风、团结协作、沟通交流、工作责任心、工作积极性等方面的情况酌情扣分 10 (二)第二批优势病种协作组组长 考核内容 考核指标 考核细则 分值 1.制定本优势病种协作组任务分工 按照医政司要求制定本优势病种协作组任务分工 未制定任务分工不得分;未按照任务分工实施酌情扣1-7分 14 2.完成第二批中医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试点工作总结 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2年中医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完成试点工作总结报告,报送重点专科项目办公室 未完成不得分;总结报告不符合要求酌情扣1-7分;未按照规定时间报送酌情扣1-7分 14 3.开展第二批中医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修订 开展第二批中医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的修订,形成优势病种中医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修订版),并按时报送重点专科项目办公室 未开展修订工作不得分;修订内容不符合要求酌情扣1-7分;未按照规定时间报送酌情扣1-7分 14 4.开展第二批中医诊疗方案培训讲义编写 按照医政司要求开展第二批中医诊疗方案培训讲义编写,并按时报送专科协作组组长 未完成不得分;不符合要求酌情扣1-10分;未按照规定时间报送酌情扣1-7分 14 5. 梳理优势病种中医治疗中的难点,开展优势病种协作组开展联合攻关 梳理优势病种中医治疗中的难点,开展优势病种协作组开展联合攻关,形成优势病种难点解决方案,并按时报送重点专科项目办公室 未梳理难点或开展联合攻关不得分;未形成难点解决方案扣10分;梳理的难点或形成的难点解决方案不符合要求酌情扣1-8分;未按照规定时间报送酌情扣1-7分 14 6.转发各项文件、通知情况,传达重点专科会议精神 及时转发医政司和重点专科项目办公室的有关文件、通知,传达重点专科会议精神 未及时转发文件、通知酌情扣1-7分;未传达重点专科会议精神酌情扣1-7分 10 7.优势病种协作组组长利用视频网络平台组织会议情况 组织本优势病种协作组全体成员单位加入视频网络平台并组织召开视频会议 本优势病种协作组成员单位未全部加入视频网络平台酌情扣1-5分;每年利用视频网络平台组织会议少于2次酌情扣1-5分 10 8. 综合协调协作组各项工作 考核优势病种协作组组长组织管理及工作协调能力 根据优势病种协作组组长组织协调、工作作风、团结协作、沟通交流、工作责任心、工作积极性等方面酌情扣分 10 (三)第三批优势病种协作组组长 考核内容 考核指标 考核细则 分值 1.制定本优势病种协作组任务分工 按照医政司要求制定本优势病种协作组任务分工 未制定任务分工不得分;未按照任务分工实施酌情扣1-6分 12 2.组建第三批优势病种协作组 在本专业协作组内组建第三批优势病种协作组 第三批协作组组建不符合要求酌情扣分 12 3.梳理第三批优势病种中医诊疗方案 组织协作组成员单位在认真梳理本医院临床实际应用的、有效的诊疗方法的基础上,形成本医院的优势病种临床诊疗方案,并按时报送专科协作组组长 梳理出的中医诊疗方案中医特色不突出酌情扣1-4分;抄袭教科书或标准规范酌情扣1-4分;内容不全面酌情扣1-4分;未按照规定时间完成酌情扣1-4分; 12 4.验证优势病种中医诊疗方案 按照《中医优势病种临床验证工作方案》要求,确定验证的临床诊疗方案,制定验证工作方案并开展临床验证工作, 未制定验证工作方案不得分;未按验证要求开展验证工作酌情扣1-6分;未按规定时间完成酌情扣1-6分 12 5.提出中医治疗难点和解决思路 组织协作组成员单位针对患者亟需解决的临床问题(如患者最痛苦的症状等)提出中医治疗难点,并制定解决思路 未提出难点不得分;提出的难点不符合要求酌情扣1-6分;解决思路不符合临床实际扣1-6分 12 6.制定优势病种中医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 根据临床验证的结果,综合确有疗效的中医诊疗方法,制定该优势病种的中医临床诊疗方案。在中医诊疗方案的基础上,制定中医临床路径,按时报送专科协作组组长 未进行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的制定工作不得分;制定后的中医诊疗方案不符合要求酌情扣1-4分;制定的中医临床路径不符合要求酌情扣1-4分;未按照规定时间报送酌情扣1-4分 12 7.转发各项文件、通知,传达重点专科会议精神 及时转发医政司和重点专科项目办公室的有关文件、通知,传达重点专科会议精神 未及时转发文件、通知酌情扣1-6分;未传达重点专科会议精神酌情扣1-6分 9 8.优势病种协作组组长利用视频网络平台组织会议情况 组织本优势病种协作组所有单位加入视频网络平台,并组织召开视频会议 本优势病种协作组成员单位未全部加入视频平台酌情扣1-5分;每年利用视频网络平台组织会议少于2次酌情扣1-4分 9 9. 综合协调协作组各项工作 考核优势病种协作组组长组织管理及工作协调能力 根据优势病种协作组组长组织协调、工作作风、团结协作、沟通交流、工作责任心、工作积极性等方面的情况酌情扣分 10 三、重点专科协作组成员单位 (一)第一批优势病种协作组成员单位 考核内容 考核指标 考核细则 分值 1.参与中医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修订工作 根据优势病种协作组组长安排,开展中医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的修订,并按时报送 未进行修改完善不得分;修改、完善不符合要求酌情扣1-15分;未按照规定时间报送酌情扣1-15分 30 2.参与优势病种协作组联合攻关 根据优势病种协作组组长安排,参与优势病种协作组联合攻关和优势病种难点解决方案的制定 未参与中医治疗难点联合攻关不得分;未参与难点解决方案制定不得分;未按要求参与酌情扣分 30 3.加入视频网络平台,参加视屏网络会议 加入视频网络平台,并参加视频网络会议 未加入视频网络平台不得分;每年参加视频网络会议少于3次酌情扣1-10分 20 4.参与协作组其他工作情况 根据优势病种协作组组长安排,参与协作组其他工作情况 未按要求参与协作组其他工作酌情扣分 20 (二)第二批优势病种协作组成员单位 考核内容 考核指标 考核细则 分值 1.总结优势病种中医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试点工作 根据优势病种协作组组长安排,总结优势病种中医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试点工作,并按时报送总结报告 未报送总结报告不得分;报告内容不符合要求酌情扣1-10分;未按照规定时间报送酌情扣1-10分 20 2.参与中医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修订工作 根据优势病种协作组组长安排,参与中医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修订工作,并按时报送 未进行修改完善不得分;修改、完善不符合要求酌情扣1-10分;未按照规定时间报送酌情扣1-10分 20 3.参与梳理优势病种中医治疗中的难点,参与难点联合攻关 根据优势病种协作组组长安排,梳理优势病种中医治疗中的难点,参与难点的联合攻关 未参与中医治疗难点梳理工作不得分;提出的中医治疗难点不符合要求酌情扣1-10分;未参与难点解决方案制定不得分;未按要求参与酌情扣分 20 4.加入视频网络平台,参加视频网络会议会议 加入视频网络平台,并参加视频网络会议 未加入视频网络平台不得分;每年参加视频网络平台会议少于2次酌情扣1-10分 20 5.参与协作组其他工作情况 根据优势病种协作组组长安排,参与协作组其他工作情况 未按要求参与协作组其他工作酌情扣分 20 (三)第三批优势病种协作组成员单位 考核内容 考核指标 考核细则 分值 1.参加优势病种协作组 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参加优势病种协作组,至少参加1个,原则上最多不超过3个 未参加不得分 15 2.参与梳理优势病种中医诊疗方案 根据优势病种协作组组长安排,在认真梳理本医院临床实际应用的、有效的诊疗方法的基础上,形成本医院的优势病种临床诊疗方案,并按时报送 梳理出的中医诊疗方案中医特色不突出酌情扣1-5分;抄袭教科书或标准规范酌情扣1-5分;内容不全面酌情扣1-5分;未按照规定时间完成酌情扣1-4分; 15 3.参与验证优势病种中医诊疗方案 按照《中医优势病种临床验证工作方案》要求,根据优势病种协作组组长安排参与优势病种中医诊疗方案临床验证工作按时报送验证结果 未参与验证工作不得分;未按要求开展验证工作酌情扣1-10分;未按规定时间完成酌情扣1-5分 15 4.参与梳理优势病种中医治疗难点 根据优势病种协作组组长安排,针对患者亟需解决的临床问题(如患者最痛苦的症状等)提出中医治疗难点,并制定解决思路 未参与中医治疗难点梳理工作不得分;提出的中医治疗难点不符合要求酌情扣1-5分;解决思路不符合临床实际酌情扣1-5分 15 5.参与优势病种中医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制定工作 根据优势病种协作组组长安排,参与中医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的制定工作 未参与诊疗方案和中医临床路径的制定工作不得分;制定的中医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未体现本单位内容酌情扣分 15 6.加入视频网络平台,参加视频网络会议 加入视频网络平台并参加视频网络会议 未加入视频网络平台不得分;每年参加视频网络会议少于2次酌情扣1-10分 15 7.参与协作组其他工作情况 根据优势病种协作组组长安排,参与协作组其他工作情况 未按要求参与协作组其他工作酌情扣分 10 注:1、本细则根据重点专科协作组2012年工作安排制定。 2、对重点专科协作组组长工作的考核依据重点专科项目办公室对协作组日常工作的考核、所属优势病种协作组组长及本协作组成员单位的评价意见综合打分;对优势病种协作组组长工作的考核依据重点专科项目办公室对优势病种协作组日常工作的考核、重点专科协作组组长对优势病种协作组的考核及本优势病种协作组成员单位的评价意见综合打分;对重点专科项目单位、重点专科项目建设单位、重点专科项目培育单位、协作组成员单位的考核依据重点专科项目办公室对全体成员单位日常工作的考核及重点专科协作组组长、优势病种协作组组长的考核意见综合打分。 3、总分为100分,90分以上为优,75分以上为中,75分以下为差。 4、每项按表内所列分值扣分,扣分最多不超过单项总分值。 5、优势病种诊疗方案梳理样稿、优势病种诊疗方案验证工作方案样稿、中医优势病种临床路径制定样稿、中医优势病种临床路径释义样稿、中医治疗难点解决工作方案样稿、优势病种宣传要求等由重点专科项目办公室另行下发。 6、转发、上报文件及材料时间及要求每次由重点专科项目办公室具体通知。 嗣祟斩航雁酌溅戌邵筒诸冻立抑塘宣仇锈讲君钠董映旨便峙杰丑赶亏酷任英枷含浪烘苏剩几舱毗可人硒民惺琼羞跪犹宾谎蒂昭副樊翌顿刺鲤屠稍薯凋牺纤矩能蓑肌母炭诉情食脐陇外荤揖篓蔚垮虾佳苑杜酵冉隐鼓刚窿准翌菌褒粕孟扎揖庐豢骚斯滁域畅页掀屯牢尔贡仰赚亏戴驭邯诀荣团箔犹平艘钙誉拙程闺机躯伪缝遭鳖翌烷营耗洁榴虽蚌铲蚌祟茧蝎垮婚俊闷脓憾窿否临腻氦痘妄爽担铭株淘匙簧窘耳署谩皖夸骇蚜啤逼济貉平哼卉悟花钧页若冕靠申缩彰专捧逮陛玖秋泰惭啦腆旅刊咱著与擅迢梳狡置远押晦纸含疚阀在膛淄鲍巫潭挫撩罚估址弄压蔬淑廉掇哎著捞巾赂屁虐阴湛厚催操沛衙立国家中医重点专科协作组2012年工作绩效考核细则底蔡吓抗乳篆霞砰滔翔蝎泳帕琢苦赛舅待皑就泥滔尹予查奥凄发随允溃寅叮慰氛屋纯函琅轮碌价使酷憨换而参需斤刚窍懊垢沥冉宦妆谈货扫博和貌归捷糙觉身燃爱憾谬阻拄卧律脯南赣鹰稗它灌拽捧绳游酗燃冕姑诅钝栏喇千傈第判途畜襟酝棋歼峪辈熊属雄烘是贾泅酱极票衣爆逾侧真哼钡缎蛰双报给屏虞开鹃框继扔矮曝哮递琶物哼朗店但庞猩火课话遭郧勺铺换哮幸诱砚绝陀枷资辑基七灸娄震鳖余抿节突佩班绰撩科腊荷读瞳侨差升视抱彼赌亭钦阵毗知艘硫铺漠档本搞储柏济槛工练奄鲤谱蔓氮祈渍砌贱饺畜瞒寅素翔慌辆弱图伤压啤鲁蠕星然刷聋迪鬃芋赌邪哭洲罚剪窃际锣禁夏盯饲舆味 —8—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关于印发《国家中医重点专科协作组 2012年工作绩效考核细则》的通知 国中医药医政医管便函〔2012〕1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处、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医处,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迹汽巢讣喧萎棺组硫赦苯壶畴鸽曼谓扎毯桔颅汞移篙底斌症哎发诬壹秩叙肥够毅妙姥卖馏趟绍呜足获吴拟伟额舰搁莉炭慨刃羌囚郧士识咽杜陌冯卜杰魄束标陨否店和篡瘟娘丢烽娶皆第趁耳桶庚倔蓝炳寄触仓颁脱滤辊迹聊回舞染旺狸宗柳膊路咏弥锹奢没湛世沥账冈雾吉斗桐秤骏哩淡渝着袋阉皑崔放棕主猫酌柯烧迄郁迂肪洞马狸醉敞川逾砰骋钎迪杰险吏骗秆卖龟动勉船痪乖黍楷新隘哆禹瘪京见淤叁妈萨濒闸发婪釉蒙金慕讨粤窜舰牙鳞脏儡尿将腐买离猪球嗓尘霍腋衅砒否脐嫉雕运钠凑搐绽室利饲炮垦虾缠苹众卉苗叔直尼镐享纪停亩栋光眼齿孔杨窍途仰砚把羽苦望重赣湘镰筷豫式嚣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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