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泸州港纳溪港区香炉石散货码头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建设单位:
川渝物流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
成都科技大学环保科技研究所
二〇一二年七月
目 录
0 总则 1
1 建设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 2
1.1 工程概况 2
1.2 工程土石方 4
1.3 工程占地面积 4
1.4 评价范围及环境保护目标 5
2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7
2.1 生态环境现状 7
2.2 水环境现状 7
2.3 大气环境现状 7
2.4 声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7
3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8
3.1 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8
3.2 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8
4 环境风险分析 12
5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 13
5.1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3
5.2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3
5.3 环境保护措施投资估算 14
6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16
7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 17
7.1 施工期环境管理 17
7.2 运营期环境管理 18
7.3 环境监测计划 19
8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20
9 联系方式 21
0 总则
泸州港处于川、滇、黔、渝四省市的结合部,是国务院批准确定的全国28个内河主要港口之一,是四川及云贵北部地区水上最重要的的出海通道和实现江海联运的枢纽港,已被国家批准为二类水运开放口岸。在《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中,长江被列入国家高等级航道。
根据《泸州港总体规划》,泸州港划分为纳溪港区、中心港区、泸县港区、合江港区和古蔺港区共5个港区。其中,纳溪港区紧邻矿产资源较为丰富的古叙矿区,占有长江岸线约20.2km,是泸州港重要的港区之一,既承担了泸州港南线物资的集散,又是黔煤出川、腹地资源出海的重要门户。
目前,泸州港的非金属矿石出口主要集中在中心港区,随着中心港区的金鸡渡等作业区功能调整,非金属矿石的中转需另择作业区进行。根据《泸州港总体布局规划》,纳溪港区将逐步替代中心港区,成为泸州港非金属矿石主要出口地。
拟建的泸州港纳溪港区香炉石散货码头位于泸州市纳溪区大渡口镇香炉石附近,长江右岸一级阶地上(长江上游里程945—946km处),上距纳溪火炬化工厂约3km,下距安富镇约10km。香炉石散货码头拟建功能定位为“散货作业区,主要为古叙地区的非金属矿石外运服务”,根据泸州水运建设和非金属矿石周转的需要,项目建设规模为1000吨级货运泊位2个及相应的配套设施,散货年吞吐量172万吨。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码头工程、陆域形成及堆场道路、装卸工艺设备安装及配套工程设施等,工程总陆域面积为10851m2,堆场面积为8180m2。
为进一步做好泸州港纳溪港区香炉石散货码头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务院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川渝物流有限公司特委托成都科技大学环保科技研究所对本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
1 建设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
1.1 工程概况
拟建码头位于泸州市纳溪区大渡口镇香炉石附近,长江右岸一级阶地上(长江上游里程945—946km处),上距纳溪火炬化工厂约3km,下距安富镇约10km。距大渡口镇约5公里,距纳溪主城区约16公里,距泸州市区约37公里。拟建码头岸线较稳定,水域宽阔。项目名称、性质和建设地点如下所示:
项目名称:泸州港纳溪港区香炉石散货码头
建设单位:川渝物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泸州市纳溪区大渡口镇清溪村(泸州市纳溪港区香炉石作业区)。
项目性质:新建;
码头等级:二类河港
进出港航道:Ⅲ类航道
工程建设1000吨级兼顾3000吨级货运泊位2个及相应的堆场、道路、仓库等生产、辅助生产建筑,配备相应的装卸、运输机械设备和供水、供电等设施。建成后散货年吞吐量172万吨。项目工程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见表1。
表1 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工程数量表
备注
1
设计年吞吐量
万t/年
172
2
设计通过能力
万t/年
3
泊位个数
个
2
4
泊位吨级
t
1000兼顾3000
5
泊位长度
m
192(兼顾船型靠泊时242)
6
设计高水位
m
248.35
五年一遇洪水水位
7
设计低水位
m
233.48
98%保证率
8
设计河底高程
m
230.48
9
设计码头前沿高程
m
251.70
设计陆域高程251.7—255
10
总陆域面积
m2
10851
11
堆场面积
m2
8180
12
填方
m3
45735
13
挖方
m3
56805
14
码头进出港道路
m
237.42
15
港口定员
人
34
16
日最大用水量
m3
189
17
工程投资估算
万人民币
6451.79
18
经济评价估算
财务内部收益率
%
13.54
19
投资回收期
年
9.28
20
净现值
万人民币
3132.04
本期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陆域和涉水工程两部分,其中:涉水工程建设1000吨级兼顾3000吨级货运泊位2个,港池开挖面积约5000m2;陆域工程包括堆场8180m2、进场道路及相应的辅助生产设施,配备相应的装卸设备和供水、供电等设施,工程办公及生活设施租用后方民房,不再新建。
项目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详见表2。
表 2 项目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表
类别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进度说明
主要环境问题
施工期
运营期
主体
工程
码头
1000吨(兼顾3000吨)级泊位2个。每个泊位包括3个框架墩和2条钢引桥栈桥
土建工程完工,并完成1条钢引桥栈桥
施工噪声、施工废水、废渣、扬尘、废气;施工人员生活废水、垃圾
水环境影响:雨污水、生活污水、场地冲洗水、船舶废水;
大气环境影响:散装货物装卸粉尘、堆场扬尘;
声环境影响:装卸作业、船舶噪声;
环境风险:船舶溢油事故
堆场
露天散货堆场共8180m2;C30混凝土面层25cm,下基层采用级配碎石层20cm,上基层采用水泥稳定层20cm
已建成
施工噪声、施工废水、废渣、废气、土地占用及植被破坏;施工人员生活废水、垃圾
装卸设施
堆场与靠船墩连接钢引桥2条,每条长为33.60m,宽为5m,钢引桥上布设皮带机;配置装船机2台,zl40单斗装载机4台
完成其中一套装船机、皮带机安装工程;单斗装载机未入场
噪声
港池开挖
开挖宽度约25m、长约200m、深度约4m,港池开挖量约2万方
已建成
对河底扰动导致的悬浮物增加
辅助
工程
进出港道路
道路长237.42m,宽12m;C30混凝土面层25cm,下基层采用级配碎石层20cm,上基层采用水泥稳定层20cm
已建成
施工噪声、施工废水、废渣、废气、土地占用及植被破坏;施工人员生活废水、垃圾
交通噪声、扬尘
锚地
利用上游4km长江左岸已规划大脚石锚地处
利旧,泸州港整体已有配套
/
/
机修间
1座,主要任务是承担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小修
利用租用的民房
施工噪声、施工废水、废渣、废气、土地占用及植被破坏;施工人员生活废水、垃圾
机修废液、固废
公用
工程
供水
采用城市供水系统
供电
就近从城市公用电网接引入10kV线路长度1回,设高低压配电柜各一套;
已建成
排水
明沟排水,明沟断面500×500mm
已建成
办公
及生
活设
施
办公生活楼
办公生活楼1栋,建筑面积300m2
利用租用的民房
施工噪声、废水、废渣、废气、土地占用及植被破坏;施工人员生活废水、垃圾
办公生活废水、垃圾
环保
设施
喷淋系统
煤堆场边沿程均匀设置尼尔森100DS-14型港口防尘撞击摇臂喷枪
未建
污水收集处理系统
明沟排水,明沟断面500×500mm;两侧各建设一110m3的污水处理池
已建成
施工噪声、废水、废渣、废气、土地占用及植被破坏;施工人员生活废水、垃圾
污泥
1.2 工程土石方
项目土石方工程已经全部结束包,汇总的土石方工程如表3所示。
表3 工程土石方平衡表
类别
工程范围
挖方(m3)
填方(m3)
弃方
陆域
56805
45735
7570方,其中3500方临时用作围堰施工
修建围堰
3500
拆除围堰
3500
港池开挖
20000
合计
80305
49235
31070
1.3 工程占地面积
根据《泸州港总体规划》,香炉石作业区位于长江右岸,港口规划岸线长330m,规划3个泊位,陆域纵深约85m,规划用地2.6万㎡。本期工程拟使用岸线200m,建设2个泊位,预留1个泊位。
工程由水域和陆域两个部分组成。陆域占地主要为堆场占地、进场道路用地等,占地类型主要为耕地和河滩地等,陆域总面积10851㎡,其中堆场面积8180㎡。水域工程为两个泊位,每个泊位由两个栈桥和3个靠船墩组成。
1.4 评价范围及环境保护目标
1.4.1 评价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确定本项目各环境要素的评价级别如下表4所示。
表4 评价等级划分
评价内容
工作等级
依据
声环境
二级
依据HJ/2.4-2009。项目位于GB3096-2008中3类区域,项目建成后受影响人口变化不大。
环境空气
三级
依据HJ2.2-2008。项目排放量Pmax<10%
生态环境
一级
依据HJ19-2011。项目占地范围小于2km2,涉及特殊生态敏感区和重要生态敏感区。
地表水
三级
依据HJ/T2.3-93。污水排放量<1000m3/d、执行地面水标准中的大河Ⅲ类标准。
地下水
三级
地下水环境(HJ610-2011)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且不易污染
1.4.2 评价范围
根据拟建码头施工期和营运期对环境的影响特点和河段的自然环境特点,确定评价范围。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见表5。
表5 评价范围
环境要素
评价范围
地表水环境
项目区排水口上游500米到下游10km范围内,该范围包括安富水厂取水口
地下水环境
项目区域及其周边地下水环境(20公里以内范围)。
环境空气
以估算模型计算所得D10%小于5Km,按HJ/T2.2~2008的要求,评价范围确定为以码头为中心周围2.5km的范围。
声环境
项目区边界200m范围内
生态环境
以项目区为中心1000米范围内
社会环境
本项目确定的直接影响区
1.4.3 环境保护目标
位于泸州市纳溪区大渡口镇香炉石附近,长江右岸一级阶地上(长江上游里程945—946km处),上距纳溪火炬化工厂约3km,下距安富镇约10km,距纳溪主城区约16km,距泸州市区约37km。项目堆场前沿为长江,后方为纳溪至江安公路(省道308)。
本次工程拟使用长江规划港口岸线220m,根据《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报告》(农业部)及(国家环保总局)环函[2005](162号),本项目处于该自然保护区的沙陀子至沱江河口之间的实验区域内。按照10年一遇洪水位计算,本项目涉水工程仅有承台桥墩和河岸边坡,占用保护区面积为3478.2m2,约0.35hm2。
项目下游10km长江右岸分布有安富水厂取水口,该水厂供水设计规模5万吨/日,供水人口10万人。安富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本项目码头工程及船舶通行航道位于保护区外,码头工程距离二级保护区上边界6.9km。
根据外环境关系调查结果,根据各专题评价范围要求,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见表6。
表6 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
保护目标名称
方位及距离
规模或特性
备 注
保护级别
地表水环境
长江
北侧,紧邻
Ⅲ类水域
GB3838-2002中Ⅲ类
安富水厂取水口
下游,10km
地表水饮用水水源
项目位于该保护区外
GB3838-2003中Ⅲ类
地下水环境
场地地下水
项目用地及其周边20km2
居民取用山溪水
GB/T14848-93中Ⅲ类
大气环境
江阳区江北镇先锋村
北侧,1100m
约2000人,集中居住区
GB3065-1996中2类
泸州东方农化有限公司
东侧,1200m
职工约100人
纳溪区大渡口镇敬老院
西侧,2450m
约40人
纳溪区大渡口镇清溪村
西侧,2300m
约1000人
纳溪区大渡口镇明强村农户
南侧,距离堆场最近48m
6户
其中距离较近的2户民房拟租用作本项目办公生活用房
纳溪区大渡口镇明强村农户
西侧,100m
1户
纳溪区大渡口镇明强村农户
西南侧,110m
1户
纳溪区大渡口镇明强村农户
西南侧,160m
1户
声学环境
纳溪区大渡口镇明强村农户
南侧,距离堆场最近48m
6户
其中距离较近的2户民房拟租用作本项目办公生活用房
GB3096-2008中2类
纳溪区大渡口镇明强村农户
西侧,100m
1户
纳溪区大渡口镇明强村农户
西南侧,110m
1户
纳溪区大渡口镇明强村农户
西南侧,160m
1户
纳溪区大渡口镇明强村农户
南侧,距离堆场最近48m
6户
其中距离较近的2户民房拟租用作本项目办公生活用房
生态环境
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项目所处江段
本项目位于实验区
2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2.1 生态环境现状
经现场踏勘,工程所处河段为保护区实验区,调查评价水域水质良好,浮游藻类比较丰富,且以喜清洁水体的种类为主。鱼类种类丰富,珍稀、特有种类较多,但资源量呈下降趋势。本码头工程直接影响水域内无鱼类的重要生境。
2.2 水环境现状
根据监测结果及执行标准可见,本项目所在的长江段pH、CODCr、氨氮、石油类、硫化物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SS含量在20~42mg/L之间,水质良好。
2.3 大气环境现状
监测结果显示:三个监测点环境空气中PM10日平均浓度、SO2和NO2小时浓度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表明,项目建设区域内的环境空气质量良好,粉尘类污染物为该片区主要大气污染物。
2.4 声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监测结果分析可知,各监测点位昼夜间等效声级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地声学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3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3.1 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3.1.1 已建成部分回顾性评价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的施工已经结束,回顾性评价调查分析认为项目施工期主要影响是涉河施工对水体的影响;工程施工三废及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等,这些影响是短暂的,随着施工期结束而消失。项目施工期采取了一定的环保措施,未发生污染事故,无环保投诉,同时通过调查,施工结束部分无明显遗留环境问题。
3.1.2 待建部分施工期影响评价
由于本项目施工期已接近尾声,后续施工内容仅包括:1套皮带机及装船机安装,地磅建设。施工期间的影响主要为设备安装噪声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垃圾。施工期后续污染防治措施要求为:
1、设备安装期间相关材料轻拿轻放,减少碰撞,以此降低噪声;
2、设备安装产生的含油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应统一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3、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农户旱厕收集,不外排;
4、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送垃圾填埋场,不得入河。
采取以上措施后,可确保施工期环境影响得到降低、减免,措施经济技术可行。
采取上述措施后,后续施工期对环境影响较小。
3.2 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3.2.1 社会环境影响评价
码头工程有助于地区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有助于增加就业和当地收入提高。
3.2.2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本工程陆域为原有厂房,护岸护坡工程建设将造成部分陆域生态环境损失,主要包括艾蒿、牛筋草等。在工程建设的施工后期,将在港区范围进行绿化。本工程建设所造成的陆域生态环境损失将得到最大程度的恢复。
由于整个工程设施阻水面积很小,工程兴建后不可能改变主流的流向,也不会改变对岸的水流流态,对流速的影响幅度很小,工程兴建对长江河势、行洪及航道影响甚微。
本工程建成后,由于码头、平台和引桥均采用透空式高桩梁板式结构,鱼类仍可在引桥及码头平台下面游动,码头工程阻水面积与占长江过水面积的比例均很小,因而由于过水断面的相对减少而对鱼类造成的影响较小,对长江珍稀保护水生动物中华鲟的洄游通道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本码头往来船舶均为国内运输船舶,不涉及外来生物入侵问题。
3.2.3 声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噪声包括船舶阵发性瞬间噪声和码头作业设备噪声。
1、船舶阵发性瞬间噪声
船舶阵发性瞬间噪声一次鸣笛仅持续几秒—几十秒,对居民影响不大。
2、码头作业噪声
码头作业期间,在不利情况(所有设备全开)下,运营期码头南侧居民点昼间噪声预测值为55.59 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夜间噪声预测值为51 dB(A),不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超标1 dB(A)。根据预测,夜间若不进行卡车运煤,同时减少装载机作业台数为2台的情况下,噪声预测值为49.6 dB(A),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评价要求码头作业工艺应优化,夜间禁止货车进场卸煤,同时减少装载机作业台数至2台。满足环评要求后,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声功能区限值要求。
另外,通过卫生防护距离内民房租用后,项目不会产生噪声扰民。
3.2.4 水环境影响评价
正常生产工况下,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均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无影响。
当发生船舶事故排放舱底油污水时,石油类事故排放量为4.05kg/次。在事故后T=5min时非正常排放石油类污染物在岸边形成一长约100m、最大宽约30m长的超标污染带;事故后7.67min,该超标污染带区域已经很小,约8分钟后,石油类经扩散稀释,下游已经无超标现象。事故情况下,T=0.5h时刻,最大污染值为0.016mg/L,占标准的32%,出现在下游1km处;1h、2h时刻最大贡献值占标率分别为17%、8%,影响已经很小。到达安富水厂饮用水二级保护区上边界及取水口所在断面时,其最大贡献值占标率分别为5%、4%,对水源保护区水质影响微弱。
3.2.5 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项目营运期对环境空气可能造成最大影响的污染物为煤炭粉尘,来源于煤炭运输、装卸、堆存等过程,其中最主要来源为煤炭转运、装卸过程产生的扬尘。采取环评措施后的估算粉尘源强46t/a。
根据煤炭粉尘粒径分布特点,其中平均仅有12%的为粒径小于250 um的,这部分是主要的大气环境影响源,其余88%的粒径较大,根据相关研究表明,可在堆场范围及其周边30m范围内沉降下来。
据此,针对无组织排放确定以源强46t/a的12%为计算源强,采用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标准计算程序计算,结果显示无超标点,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按相关技术要求确定的卫生防护距离是以堆场(含场内道路)边界,周边50m范围。根据外环境关系,目前位于堆场南侧、与省道308相隔有6户居民距离较近。6户居民中,1户距离堆场边界48m,其余距离均大于50m,项目拟对距离48m的农户和旁边的1户农户房屋实施长期租用,用作本项目办公楼和职工倒班宿舍楼,因此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分布,无环保搬迁。
同时评价要求今后卫生防护距离控制范围内不得新建或规划居住、娱乐、文教、医疗等大气环境敏感设施。本报告批准后应送当地规划部门备案,以避免今后规划建设上述设施。
采取环评措施后,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2.6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营运期码头工作人员办公生活垃圾、到港船舶垃圾由码头接收后一并送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
特殊时期,来自疫情港口的船舶,其船舶固体废物如需岸上接收,经卫生检疫部门检疫并进行卫生处理后,由海事部门认定的船舶污染物接收船有偿接收并焚烧处理。
采取上述措施后,能实现营运期固废的有效处置,可确保不产生二次污染。
3.2.7 对河势及防洪影响分析
码头工程实施后引起的水位变化主要出现在码头附近局部区域,水位壅高和降低值均不大,仅仅在码头工程附近局部的范围内,对河道行洪断面影响不大,工程的修建对长江行洪影响不大。
工程建成后,对河流流速的影响主要位于拟建码头局部区域,引起的水流流速变化量和影响范围均不大。工程建设对河床演变不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码头工程河段,在其上下游8km范围内无航道整治工程、桥梁和渡槽等水工建筑物。工程建设对水利工程及设施没有影响。
3.2.8 货物公路运输影响评价
评价认为,采取环评提出措施后由于本项目建设而间接导致的道路交通量增加及其导致的对沿线声环境、大气环境的影响不大。
4 环境风险分析
项目最大可信事故为船舶碰撞、搁浅等水上交通事故而引起的油品泄漏事故。发生溢油事故时,油膜在82分钟后可以达到下游安富水厂取水口的取水口。鉴于泸州市海事局和本码头配备了足够的应急设备,事故发生时可以在较短时间内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可以在油膜到达取水口之前实施有效拦截,从而有效减小溢油对长江水污染。
项目营运期内一旦发生溢油事故,污染因子石油类将会对航道区域内鱼类的急性中毒、在鱼体内的蓄积残留和对鱼的致突变性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而且对浮游植物和动物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故建设单位必须严格落实本报告书环境风险评价章节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通过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设立,可以较为有效的最大限度防治风险事故的发生和有效处置,并结合建设单位在下一步设计、运营过程中不断制定和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本项目所发生的环境风险可以控制在较低的水平,事故风险处于可接收水平。
5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
5.1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由于本项目施工期已接近尾声,后续施工内容仅包括:1套皮带机及装船机安装,地磅建设。施工期间的影响主要为设备安装噪声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垃圾。施工期后续污染防治措施要求为:
1、设备安装期间相关材料轻拿轻放,减少碰撞,以此降低噪声;
2、设备安装产生的含油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应统一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3、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农户旱厕收集,不外排;
4、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送垃圾填埋场,不得入河。
采取以上措施后,可确保施工期环境影响得到降低、减免,措施经济技术可行。
5.2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见表7。
表 7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分类
主要内容
预期效果
废气
1、堆场扬尘控制:
(1)堆场两侧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5m的围墙,以降低扬尘对两翼的影响。
(2)堆场四周设尼尔森100DS-14型港口防尘撞击摇臂喷枪进行喷洒加湿,确保堆场货物表面含水率在6-8%。洒水次数平均每天2-3次。
(3)码头应配备一定数量的覆盖网、扬尘抑制剂,风速大于4级时应停止作业并加盖覆盖网。
(4)带式输送机廊道、码头面应设置水力冲洗防尘装置。
2、装卸作业扬尘:装卸作业采取设置固定卸货点,降低作业落差为1m以下,并设置固定喷水措施进行控制。对皮带机应设置密封罩,对运输线的转接点处用尼龙布或胶合板封闭。
3、道路扬尘:堆场及其附近道路每日定期清扫并洒水降尘,每日洒水2-3次。
4、规划控制:堆场(含场内道路)边界,周边50m范围划定为大气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控制范围。对卫生防护距离内现有5户居民房屋实施长期租用,用作本项目办公楼和职工倒班宿舍楼。同时评价要求今后卫生防护距离控制范围内不得新建或规划居住、娱乐、文教、医疗等大气环境敏感设施。本报告批准后应送当地规划部门备案,以避免今后规划建设上述设施
减少大气影响。
废水
1、码头船舶舱底油污水:鉴于码头所处水域为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评价要求该类废水交由当地海事部门认可的具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得在码头区域水域排放。
2、生产废水:流动机械冲洗污水和机修间油污水经隔油池、絮凝沉淀池处理后暂存于回用水池,用作项目各类喷洒及清洗用水补充水。
3、生活污水:码头陆域生活污水拟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用作本项目绿化用水及周边农田、林地灌溉用水,不外排。
4、码头堆场径流:初期雨水经项目拟建的2个110m3沉淀池收集并絮凝沉淀处理后暂存于400m3的回用水池,用作项目各类喷洒及清洗用水补充水。
5、排口设置:所有废水和初期雨水均不得外排,不设置排污口。
减少废水影响。
噪声
1、皮带机保证做到支架等的稳固性,对皮带机桁架底板进行隔声处理。
2、加强机械、车辆和设备的保养维修,保持正常运行、正常运转、降低噪声。
3、码头作业工艺应优化,夜间禁止货车进场卸煤,同时夜间应减少斗式装载。
周边声环境质量达标。
固废
1、陆域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
2、建筑垃圾可用于场地回填或送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
3、到港船舶固体废物由码头接收并送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
4、港区污水处理产生的废油(属危险废物)、污泥等,应由具备相关资质的专业单位收集和处理。
5、来自疫情港口的船舶,其船舶固体废物如需岸上接收,经卫生检疫部门检疫并进行卫生处理后,由海事部门认定的船舶污染物接收船有偿接收并焚烧处理。
避免二次污染。
5.3 环境保护措施投资估算
工程总投资为6542万元,直接环保投资343.9万元,环保投资占工程总投资的比例为5.26%,项目环保投资见表9。
表 9 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
类别
污染防治措施
措施
进展
投资
(万元)
废气
施工期粉尘
运输车辆加盖;洒水降尘等
已有
5
装船扬尘
2台装船机设置落料袋各1套,控制物料落差小于0.5m;
皮带机密封罩、运输线的转接点处用尼龙布或胶合板封闭
拟建
16
冲洗装置
散货码头、皮带机廊道、转运站等处设置地面冲洗装置
拟建
1.2
堆场扬尘
(1)堆场两侧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5m的围墙,以降低扬尘对两翼的影响。(2)堆场四周设尼尔森100DS-14型港口防尘撞击摇臂喷枪进行喷洒加湿,确保堆场货物表面含水率在6-8%。洒水次数平均每天2-3次。(3)码头应配备6000m2的覆盖网、0.5t扬尘抑制剂,风速大于4级时应停止作业并加盖覆盖网。(4)带式输送机廊道、码头面应设置水力冲洗防尘装置。
拟建
12
硫精矿粉尘
硫精矿设置堆棚
拟建
12
道路扬尘
道路清扫及洒水;运输煤炭车辆表面喷洒扬尘抑制剂
拟建
4
卸煤扬尘
装卸作业采取设置固定卸货点,降低作业落差为1m以下,并设置固定喷水措施进行控制
拟建
4.5
废水
生活污水处理
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能力10m3d,处理后的水用做农灌、林灌用水
拟建
18
流动机械冲洗污水和机修间油污水
隔油池、絮凝沉淀池,池体做防渗处理(采用抗渗混凝土,渗透系数小于1×10-7cm/s)
拟建
2
初期雨水
围绕渣场环形收集地沟及环形雨水截留沟、污水输送泵;2个110m3沉淀池;400m3的回用水池
已建
48
噪声
皮带机
桁架底板进行隔声处理
拟建
1.2
夜间作业噪声
码头作业工艺应优化,夜间禁止货车进场卸煤,同时减少斗式装载机作业台数至2台。
拟建
/
固废
办公生活垃圾
送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
拟建
5
到港船舶固体废物
码头接收并送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
拟建
风险防范措施
围油栏:GFW-1-1000,380米
拟建
40
围油栏:TXW1000,660米
吸油绳:ф250 mm,420米
吸油毡:PP-F-5,2吨
消油剂:GFS,100公斤
围油栏布放艇:1 艘
吸油机:PPQ4-A,1台
生态补偿措施
1.加强渔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宣传及以及渔政管理;2珍稀鱼类救护预留经费;3.在线监测系统建设;3增殖放流;4水生生物监测
拟建
175
∑
343.9
6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本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虽然项目建设过程中会给周围环境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但该影响范围小,历时短;项目建成后,通过贯彻“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并实施必要的环保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保证污染物全部达标排放,使项目区环境得到较大改善。因此,该项目对环境带来的正面效益大于负效益,故项目建设从环境影响、经济损益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7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
拟建项目在建设期和营运期均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为减轻或消除这些不利影响,需要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及时掌握项目的施工或运行所造成的环境影响程度,了解环境保护措施所获得的效益,以便进行必要的调整与补充。根据环境监测结果,可以验证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以及为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提供系统性资料,准确地把握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效益。
7.1 施工期环境管理
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对现阶段本项目主要包括施工中的管理和竣工验收阶段的管理。
7.1.1 施工过程中环境管理
(1)施工中的环境管理应着重于施工场所的现场检查和监督。应采取日常的、全面的检查和重点监督检查相结合。
(2)施工中环境管理和监督检查的是防止施工中的水、气、声、渣污染。检查其是否实施了有关的水、气、声、渣污染控制措施。对于违规施工的,应及时予以制止和警告;对于造成严重污染者应给予处罚和追究责任。
(3)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机械油污水的管理,严格防止油污水泄漏。
(4)所有的检查计划、检查情况和处理情况都应当有现场的文字记录,并应及时通报给各有关部门。记录应定期汇总、归档。
7.1.2 验收阶段环境管理
(1)施工后,应对施工场所,施工人员进驻区及施工临时占地区的清场情况进行检查。要求施工固体废物清理干净,生活垃圾清理干净,土地平整符合要求,地面上植被得以恢复,周围景观得以修复或改善。
(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水土保持工程、绿化工程的验收工作。
(3)将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计划、工作情况、现场监督检查记录和监测记录进行汇总或统计,写成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报告,报告报给地方环保主管部门,并归档。
(4)在环保设施试运行合格后,提请环保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环保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营运阶段。
7.2 运营期环境管理
营运期的环境管理的重点是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环保设施运行的管理和维护,日常的监测及污染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理。
7.2.1 建立管理制度
(1)严格、认真地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和要求。
(2)制定本码头的环境管理制度和各专项环境管理办法,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制定本码头的环境保护规划和年度目标计划,组织实施,并应进行阶段性的检查、总结。
(4)制定本码头各项环保目标责任制的考核指标,分解到各工段、班组,进行定量考评,使定量考核成为一项长期的制度。
7.2.2 加强生产管理
(1)在生产工艺中,要重视技术因素对环境的影响,要采用无污染和少污染的新工艺和新技术。
(2)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的同时,配套引进先进设备;配套引进自动化控制系统。
(3)所有的员工都应受到相应的岗位培训,使之能胜任该岗位的工作。
(4)所有的岗位都应有相应的操作规程,完整的运行记录,和畅通的信息交流通道。
(5)根据码头的环境保护目标考核计划,结合生产过程各环节的不同环境要求,把资源和能源消耗、资源回收利用、污染物排放量和反映环保工作水平的生产环境质量等环保指标,纳入各级生产作业计划,同其它生产指标一起组织实施和考核。
(6)在布置、检查、总结生产工作时,要同时布置、检查、总结环境保护工作,要把环境保护指标落实到各工段、班组和个人。
7.2.3 码头水域环境管理
(1)水域的环境管理重点是船舶污染的防治。加强对进出码头区船舶的管理,严禁船舶随意向码头区水域排放油污水、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应加强水面巡查,发现违章,应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2)应加强对码头区内船舶油污水的管理。严格防止油污水泄漏。禁止船舶油污水在保护区江段排放。
(3)入港装卸的船舶,应要求靠泊到位,装卸作业要求文明作业,避免物料撒落入长江,造成水体污染。
(4)加强对进出港船舶的交通管理,避免船舶碰撞等,造成泄漏污染。
(5)加强水体监控和水质监测。如发现水面上油污、垃圾,应及时清理。如发现水体异常或水质监测数据异常,应加强监控。如发现较大的污染事故,应启动应急程序。
(6)企业应配备围油栏、吸油毡、消油剂等器材,以便随时应对溢油事故。
7.3 环境监测计划
本项目应建立并保持一套有效的环境监测工作程序和工作计划,对该码头工程施工及营运中的环境影响进行例行监测,以便能客观地评估其施工和营运活动对有关环境法律、法规遵循情况,以确认其环保措施的有效性或改进的必要性。
本项目施工期主体工程已结束,主要考虑运营期对区域环境质量的监测。
1、大气环境监测
空气环境监测主要是TSP。
监测点位:码头堆场上下下风向各设置1个无组织大气环境监控点
监测项目:TSP
监测频率:每个季度一次。
2、水质监测
本项目建成运行后,废水不外排。
因此,项目运行期的水质监测主要是针对码头附近水域的水环境进行监视性监测。
监测点位:拟建泊位所处水域设一个水质监测点位,点位应设在船舶进出泊位的通道处附近。
监测时间:监测时间每季度一次,监测时应有船舶在泊。
监测项目:水质监测项目为SS、COD、石油类,3项。
3、噪声监测
营运期的噪声监测主要是对码头陆域3个边界厂界噪声,监测频次每半年一次。
8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拟建的泸州港纳溪港区香炉石散货码头位于泸州市纳溪区大渡口镇香炉石附近,码头拟建功能定位为“散货作业区,主要为古叙地区的非金属矿石外运服务”,根据泸州水运建设和非金属矿石周转的需要,项目建设规模为1000吨级货运泊位2个及相应的配套设施,散货年吞吐量172万吨。
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在采取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后与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规定是相容,选址处无明显环境制约因素可行。 拟建项目实施后,在采用本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各项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不会导致区域环境功能改变。 公众参与表明,无公众反对项目建设。综上所述,本次评价认为,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9 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川渝物流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总
联系电话:13708402687
电子邮件:249229785@
地 址:泸州市纳溪区川渝物流有限公司
(2)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成都科技大学环保科技研究所
环评证书:国环评证乙字第3248号
联 系 人:廖工
联系电话:028-85403893
传 真:028-85403893
电子邮件:meiz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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