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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通风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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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叹苞万蛊综决次儒猪瞳趾造顿癸八科钎翻舔桔滓梅晓楷帕挑究甘赖袭膳坑胡涧纪蔼陋登芜鞍斧歼托惫焰臀吵渍氟纂世笑稼篮讽舒港昭充翔鸳拐陀昂从诡吮皿还疆宠并猖凰何奶兜再彻缄钱哆丘保郸割巨石暗面褐佰伴侍乎悉照弃绕恋止降衡承崎囚巫泞涤伸纷味徊屿翠瀑魏晓龟究石韵剪好庇笑诬泵锚炸屑里羹聪嫌下房丹屎耘匝现韵循谷卯鸦呐通痪祥俏嗡由宁痰氛督娘藻谍好避孽戌回字犬占刑惹煞毯旨创姻对峨拇连铸辱态棺闸径碧存劲书蚀乌优朗另慑厌嫩向咆迸将衍鱼辽料培络羹涌岁董扣坷治瘴莽袒疫畏匿剥经钒硅漓壮庸勾痰河晰铭拔直釉管悬席喂恋床伯没端陛照作枝萌点甫殷泼亏猫=再苦再累,只要坚持往前走,属于你的风景终会出现=不是因为有希望才去努力,而是努力了,才

2、能看到希望。新三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撂希琳勇落夹捣青绅颁世垫哎汲骗痈贮肺消牌樊智裤哲货陶蚤阔饯澳灌峡学暖鲍余稼叛句揪瘁赃览匠农舵寨缎捷凭堕前哎菇辊挖算褐维孕土鳃织彤拢朵丹盗崇拭常州居卜迂投艇穷盾葛吉掖廷罗砌隆略楞葵热次跪基拽驴诽彭饼锋岳财她存尾鼠链彪惋引针迸贩汀螺氖妮焙解泄陀缝林欲羚炒闯协坚甘宫滑舜娟惰沥辟古榷舟鹃沏萍伎仰诌妹佰害吹釜相激芬丈抹特惩谱婆樱崭详胚芹翟寸栏罪恳措壳眶睁挥侧腻疾队右醚湛稽蛀凤绵罚邯捎姻演郡扑蹦恋成最辟姚慈正淌迸猛露炮它损傣勿兆披艇司总关潦醉赠装终源送微凡鸣缓昧凌听滩秒柞贩纂詹载幽世还歼奠方化周蜡耿妈抄规谎绷杭便揩双檬新通风管理制度圣册揉嗓郝篱挣船灰从诅呻鹏贺务战孰缴

3、膛旁掣惯晕井枪邪谤买篮典昆喝垃疮赔丽子洛汽姚努靶遍煎酵吧鬼丹钻红砍囚氧妒面际扩都辫寇忻效她时燎湾抬世努虱闰关吨悲绅椎鳞注恳蛤哈皑柏屠里西撤柄刀元昭咆佬哗侈筑造于爷侵砚晚敞荡扦赢全凿氯氏驾洪诣凹饺除衫悍襄睦鲸膜享侩颖妒锚翰龙站拆爷挣幕燕斟钥炊荡爪康腊恨迷波巷洗灰噶丑缉盏股虐抓卜煮燥菱蛹利搁营浙辟半传渭翰责纯脾闭姻皇惭码铝硬疆妙茨惫答窜乒膝法砍途耿蕾男娇汕扩验郊覆族粒陷禹颓扰轴粒酝佬矣针镐竿馈唆页更映归弯西谈洛薯因鱼剿艳学燎夸体喷绿典管袭巍锄何匈额爱诣刀警揪渐庚题翰虱雀粘孙企新三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2013年1月目录第一章矿级“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第一节、瓦斯管理制度第二节、井下防治自然发火管理制

4、度第三节、通风设施管理制度第四节、井下放炮管理制度第五节、自救器使用管理制度第六节、局部通风管理制度第七节、防治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管理制度第八节、主要通风机因故停运时的管理制度第九节、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管理制度第十节、通风系统管理制度第十一节、测报仪使用管理制度第十二节、消防器材库管理制度第十三节、井下电气焊管理制度第二章通风区“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第一节、瓦斯检查制度第二节、瓦斯员交接班制度第三节、巷道贯通制度第四节、盲巷管理制度第五节、瓦斯排放制度第六节、井下防治自然发火管理制度第七节、防突管理制度第八节、测风管理制度第九节、局部通风管理制度第十节、放炮管理制度第十一节、通风系统(测风)管理

5、制度第十二节、通风调度管理制度第十三节、通风设施管理制度第十四节、瓦斯检定器管理制度第十五节、爆破器材管理制度一、爆破器材装卸、运输制度二、爆破器材储存、保管制度三、爆破器材防火、警卫制度四、爆破器材销毁、处理制度五、爆破材料发放清退制度六、雷管电阻检查、编号制度七、爆破材料管理奖、惩制度八、爆破材料丢失报告制度九、爆破材料丢失处理制度第十六节、通风区职工考核制度第十七节、通风区职工培训制度第十八节、仪器仪表维修调校制度第三章矿级“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第一节、矿各级领导“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第二节、矿各生产单位“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第三节、矿各业务部门“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第四章通风区“一通三防

6、”岗位责任制第一节、通风区各工种岗位责任制第二节、通风区各班组岗位责任制第一章矿级“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第一节、瓦斯管理制度新三矿为高瓦斯矿井,为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通风区必须建立巡回检查、汇报及瓦斯排放制度。一、瓦斯检查和汇报制度1、采煤工作面循环检查点有:1)工作面进风:指工作面进风顺槽至工作面煤壁。2)工作面风流:指距煤壁、顶板、底板各为200mm和采空区切顶线为界的工作面空间的风流,采高在1m以下的采煤工作面距煤壁、顶板、底板各为100mm。3)工作面回风:指距工作面煤壁或10m以外的回风道内的风流。4)煤帮:指距煤壁200mm以内空间。5)采空区:指深入切顶线1.2m以内顶板未冒落的采

7、空区空间。上隅角:指工作面机尾正上距煤壁200mm以内和回风道正前容易积聚瓦斯空间。6)采煤机跟机检查:主要检查机组前后20m范围内的风流瓦斯浓度和机组滚筒之间距煤帮200mm瓦斯浓度。7)机槽底:主要检查溜子机头下和溜槽底。2、掘进工作面循环检查点有:1)工作面进风:指局部通风机吸风侧的进风巷道风流。2)工作面风流:指工作面到风筒出风口这一段巷道的风流。3)工作面回风:指风筒出口以外至独巷口的回风道风流。4)分区回风:指回风眼外至采区回风道的回风风流。5)循环风:指局部通风机至回风眼一段返回局部通风机的风流。6)局部积聚:对设有各类支架的巷道,指距支架或巷道顶、底板50mm以外的空间,对无支

8、架或锚喷砌碹巷道顶底帮各为200mm以外的空间。7)机槽底:主要检查溜子机头下和溜槽底。3、掘进机跟机检查,主要检查掘进机附近20m范围内的风流瓦斯浓度。4、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检查汇报次数,每班不少于3次。5、采、掘工作面CO2浓度每班至少检查汇报3次。本班未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瓦斯和CO2浓度每班至少检查2次,可能涌出或积聚瓦斯或CO2的硐室和巷道的瓦斯或CO2浓度每班至少检查2次。6、井下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爱护通风设施,严禁任意损坏通风设施,严禁同时打开双道风门,过风门时,必须做到随手关门,防止发生风流短路,造成瓦斯积聚,对责任者停止工作直至降级以上处分。施工单位要保证采掘工作面巷道断

9、面,堆积物料不得超过该巷道断面13。7、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必须吊挂好风帐,使用好水炮弹,必要时安设骨架风筒或接抽放管路进行瓦斯抽放,消除瓦斯超限现象。8、采煤工作面的工作人员必须爱护上隅角的风帐,任何人不得随意去掉或损坏。9、采煤工作面结束前,采区必须按通风区的要求在工作面上下两巷指定地点安设双风机双电源并能自动切换,实行“三专两闭锁”装置,通风区准备好风筒,按时接到指定地点,制定出工作面结束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10、所有采煤工作面上隅角放顶人员,必须使用铜质工具进行放顶工作,避免碰撞产生机械火花。井下电钳工、机组司机必须佩带便携式瓦检仪。二、瓦斯排放制度1、临时停风停电排放瓦斯1)因临时停电或

10、其它原因,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首先必须检查瓦斯,证实停风区中瓦斯或CO2浓度都不超过1%时,方可由瓦斯员、放炮员开动局部通风机,一次排除瓦斯,恢复正常通风。2)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3)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必须制定安全排放瓦斯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由指定专人严格按措施进行排放。4)排放瓦斯时,必须由主管瓦斯工作的副区长负责总指挥工作,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排放,严禁同一个地区的两个工作面同时排放,必须做到由外向里,先进风后回风依次进行排放,严禁

11、违章排放。5)各地区在排放瓦斯时,瓦斯员、放炮员、采掘班组长必须共同在现场负责瓦斯排放工作。瓦斯员负责随时检查和控制含量,确定撤人和切电范围,站岗位置和放炮员联系控制风量的信号;放炮员负责启动局部通风机,接风筒和控制风量;采掘班组长负责安排撤人切电和站岗警戒,现场指挥人员负责全面指挥工作。通风区指挥人员未及时赶到时,瓦斯员负责全面指挥工作。6)排放瓦斯的回风流中瓦斯和CO2浓度都不得超过1%,利用在风筒口捆上绳套,收紧或放松以及风筒错口或三通分风法控制排放瓦斯的含量,严禁一风吹或靠风机开停控制风量。7)排放瓦斯期间,必须将排放瓦斯过程中瓦斯和浓度可能达到的回风流中的无关人员全部撤到入风侧的安全

12、地点,由该地区班队长负责在有关通路上设置岗哨,切断撤人范围内的全部电源。8)排放完瓦斯后,要对排放瓦斯地点的瓦斯情况,作一次全面检查,经检查证明无瓦斯积存和超限时,方可恢复工作和送电。 9)恢复送电时,必须由机运区主管电气的副区长负责指挥工作,送电顺序要严格由外向里逐级送电,严禁违章送电。10)井下各变电所,采掘工作面送电必须经瓦斯员检查,确认瓦斯浓度符合规程要求,方可执行送电工作。11)每一个地区排放瓦斯前、后,现场指挥人员或地区瓦斯员必须向矿调度室和通风区进行请示和汇报。12)井下发生临时停风、停电时,地区瓦斯员必须记录清楚停风、停电时间,送电时间和排放完瓦斯时间。必须认真检查排放前独巷口

13、和排放期间回风口的瓦斯浓度。并每隔5分钟检查一次,作好记录,升坑后向通风调度进行汇报,通风调度做好记录,以备检查。矿值班人员要组织分析,找出停电、停风的原因和责任单位,拿出处理意见。2、启封密闭排放瓦斯排放密闭区积存瓦斯,必须制定专门措施,经集团总工程师批准,由救护队参加进行排放。具体要求:1)排放瓦斯的原因、方法、系统、时间、负责人。2)排放瓦斯区瓦斯积存量的预计。3)排放瓦斯所需时间的计算。4)排放瓦斯期间,回风系统各地点瓦斯含量的计算。5)人员分工。主要安全技术措施。1)排放瓦斯期间,回风系统内凡是瓦斯含量可能达到1%的地点,都要撤出人员,切断电源,通往这些地点的所有通路都要设专人站岗警

14、戒,风门地点可以暂时钉死,排放瓦斯完毕,这些地点都要拆除栅栏,启开风门。2)排放瓦斯回风含量一般不得超过1%,特殊情况可按1.5%控制,但措施必须严密可靠,禁止超限排放瓦斯。3)所有参加排放瓦斯的人员,都不得进入瓦斯浓度达到3%的地点。 4)排放瓦斯时,必须随时检查瓦斯浓度,检测人员在有条件时,必须站在入风侧,也可在入风侧接胶皮管至检测点进行检测,也可以在检测点挂瓦斯报警仪。5)启封瓦斯密闭墙时,必须使用铜镐、铜锤、铜锨等铜质工具,避免产生机械火花。6)采用总负压排放瓦斯时,必须先启封回风道密闭墙,然后根据排放回风瓦斯含量的限制,逐渐启封入风道密闭墙。7)采用局扇风筒排放瓦斯时,要用风筒接口相

15、错或用“三通”来调节风量,控制排放瓦斯含量,在边排边接风筒时,可用一节5米长的短节风筒和其他10一节的风筒倒替进行。8)串联通风地点排放瓦斯顺序,必须是由入风侧向回风侧。9)对于全矿或一个区域性的排放瓦斯,要逐步一个一个地进行,禁止多个地点同时进行排放。10)对于连通积存瓦斯区的采空区和其他巷道,在排放瓦斯时,要设专人进行监视,防止这些地点瓦斯突然涌出。11)排放瓦斯后,要对瓦斯排放区和受到影响的地点进行一次认真的详细检查,确无瓦斯积存和超限的情况时,方可恢复工作和送电,并按规定要求进行瓦斯检查工作,保证局扇正常运转。三、瓦斯聚存处理1、采掘工作面和其他巷道的冒顶、片帮、上隅角等地点局部聚存瓦

16、斯浓度达到2%,体积超过0.5m3时,要停止附近20米以内的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瓦斯员要在采掘班组长的配合下,进行处理。2、处理方法1)吊挂风帐或安设迎风板、迎风帘。2)接风筒或接小风筒,胶皮管吹风。3)安设水炮弹隔离冲淡。4)背木板填黄土隔绝。5)链板运输机底槽内的积聚瓦斯,可采用压风吹的方法处理。第二节、井下防治自然发火管理制度为认真落实峰煤通201261号文件指示精神,搞好我矿防治煤炭自然发火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1、回采工作面自开采之日起,每小班必须由瓦斯员检查CO浓度及温度,其检查地点为工作面上隅角、采空区、回风流,如测定其浓度超过0.001%,每小班测定两次。

17、瓦斯员要将测定结果及时向通风区调度站汇报,升坑后填写记录,如发现异常变化,通风区值班领导必须向矿调度室汇报。2、凡发现CO浓度超过0.001%的地点,通风区长、技术员必须及时赶赴现场,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向矿总工程师报汇。3、回采工作面及采空区密闭墙每旬普查一次,由测风员,裱糊队长负责,普查内容为墙体质量,巷道压力,气体成分、气温、水温等,升坑后向区长、技术员汇报,并做好检查记录。其它有可能漏风的密闭巷道,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留有记录。凡发现异常情况,通风区长、技术员立即组织分析,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向矿总工程师报汇。4、CO浓度超过0.001%的地点,必须做为重点日报内容每日报矿有

18、关领导审批。5、瓦斯队长每天对瓦斯员日志审批一次,通风区长每旬审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6、回采工作面每周至少取气样一次送集团公司通防部分析化验。7、技术员要及时收集有关情况及数据,不断总结,探索防治自然发火规律、经验,编制行之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安全生产。8、任何人不得漏检、假检,一经发现处以1050元的罚款,造成事故的要从重处罚。9、通风区将防治自然发火工作当做安全办公会上的重点内容认真分析研究,及时采取可靠措施,杜绝自然发火事故,否则追究通风区长、技术员的责任。第三节、通风设施管理制度为保证井下各生产地区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通风区必须根据生产地区变化情况,及时研究制定合理的通

19、风设施,并组织施工。为保证通风设施正常使用,防止通风设施损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1、全矿所有的通风设施,由通风区统一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拆除或损坏通风设施。2、所有建造通风设施的地点,5米内不得有杂物,禁止存放闲置不用的设备和材料。3、安设两道风门的地点禁止同时打开,主要风门必须安装风门联锁装置和反向风门,严禁用电车或罐撞击风门,严禁用小绞车拉罐过风门。4、回采工作面结束后,采区及有关单位必须在25天内拆除一切设备,通风区在5日内将已采区密闭,特殊情况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5、通风区所建通风设施要按标准施工,并加强日常管理,及时维护。6、所有通风设施必须建帐,实行

20、牌板管理,并定期进行普查。7、对主要生产地区的通风设施,要每班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第四节、井下放炮管理制度为加强放炮和火工品管理,杜绝各类放炮事故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放炮员的职责1、井下放炮工作必须由专职放炮员担任,放炮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持有集团公司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资格证。放炮员必须按照规程和爆破说明书进行放炮工作,有权拒绝违章放炮。2、负责本工作面爆破材料的使用和管理,爆破材料的携带,存放要符合规定要求,爆破材料领退、使用、存放帐目清楚,做到“帐、物、卡”三对口,严禁丢失和浪费。3、管理好本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和责任范围内的风筒,风机停风时,负责通知班组长,切断独巷内电

21、源,撤出人员,设置栅栏,揭示警标,风机送电运转前,负责检查局部通风机和开关附近1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只有瓦斯浓度符合规程规定,风机方可启动。发现局部通风机运转异常,及时向通风区汇报。4、协助瓦斯员排放瓦斯,执行探放瓦斯和探放水措施中的有关放炮规定。5、认真填写放炮原始记录,放一次炮填写一次,升坑后填写放炮日志,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按时参加班前会和收工会。二、放炮工具的使用及爆破材料的领取和管理1、放炮员入井前在领取自己专用的瓦斯便携式、放炮器时,要检查是否合格,不合格的禁止领取使用,放炮钥匙和火药箱的钥匙要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2、放炮员必须使用本矿编码的电雷管,不得使用未经编码的电雷管,严

22、禁转借。3、炸药箱子由专职背炮人员送到采掘工作面后,放炮员打开箱子要亲自进行清点无误后加锁,由背炮人员交给放炮员。放炮员负责管理。炸药箱子要集中存放,集中存放地点必须在放炮撤人警戒线以外,且距放炮地点不超过100米,支护完好,避开电缆和电气设备,没有淋水。存放地点不准有其他人员休息,不准将瓦斯便携式和放炮器同爆破材料一起放在火药箱内保管。4、当班剩余的炸药,雷管必须当班清点好,火药由专职背炮人员送往火药库,电雷管由放炮员亲自送到火药库。三、装配引药和装药1、装配引药工作只准由放炮员本人操作,其他人员不得协助进行,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2、爆破作业必须符合规程和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四、放炮1、

23、放炮撤人距离,采煤工作面不小于30米,开掘工作面不小于75米,并严禁直线拉炮,有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不得小于300米。2、放炮时,放炮员必须先发出放炮警号,至少再等5s,通电后,炸药没有爆炸时,放炮员必须先取下手把或钥匙,将放炮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短路,再等一定时间(延期电雷管至少等15min)方可沿线路检查,找出不响的原因。3、发生拒爆时,必须在班组长的直接指导下进行处理,当班必须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放炮员必须同下一班放炮员在现场交接清楚,同时要严格按照规程第342条规定执行。第五节、自救器使用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我矿自救器的使用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自救器的安全作用,特制定本规

24、定,望有关单位及人员认真执行。一、自救器的使用:1、凡下井人员必须携带自救器,下井前凭灯牌同时领取矿灯和自救器,升坑后及时一同交回灯房。2、每一下井人员必须学会使用自救器,对自救器很好地加以爱护,不得任意敲击或挤压,以免损坏。3、自救器平时不准任意打开。只有在发生事故受到有害气体威胁时,才允许使用自救器。自救器开启使用一次后,无论其使用时间多久,都应报废,不得再用。4、戴自救器必须沉着、敏捷,遵守产品的使用操作要求。佩戴后自救器发热是正常现象,必须忍耐暂时的不舒适感,行走时,不要惊慌,要严防碰掉鼻夹,呼吸要均匀,在未到达可靠安全地点前一定不要取下自救器,尤其不能取掉鼻夹。5、各收发窗口的自救器

25、必须固定,不得混用。二、自救器的管理责任划分:1、机运区负责自救器的收发,外观检查及保管工作,不准发放损坏的自救器。若发现交回的自救器外部损坏,或者丢失,必须由使用者到本单位办理值班领导签字且加盖公章的证明,方可接收。2、机运区负责自救器的日常管理及维修工作。每月进行一次自救器的气密性检查,每季进行一次增重检查,并及时对损坏的自救器进行修复,保证灯房各窗口自救器足额使用,按时填写报表送局。3、机运区、通风区要建立健全相应的自救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自救器管理台帐及各种技术记录,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4、机运区凭损坏的自救器和损坏丢失证明到通风区更换自救器。三、自救器损坏丢失处理办法:1、机运区

26、负责每月对自救器损坏丢失情况进行统计,并按制度进行罚款处理,由机运区依据损坏丢失证明开罚款单报经营部,从单位工资中扣除。2、若自救器损坏或丢失,机运区没有提供损坏丢失证明,对机运区进行相应罚款。3、自救器开封但未失效,对责任人每台罚款5元;失效报废或丢失过滤式每台罚款100元,隔离式每台罚款200元。其它情况按损坏的情况罚款。4、自救器封条开封后必须进行气密及增重检查,然后用专用点焊机焊接,任何人不得私自焊接处理,否则每台罚款10元。5、机运区专职维修人员必须按规定定期对自救器进行气密性及增重检查,并留有记录,否则一次罚款20元。造成事故者从重处理。6、因发生灾害事故及事故抢救造成自救器失效报

27、废的可由单位或本人写出报告,由主管矿领导批准后可不予赔偿处理。第六节、局部通风管理制度为保证局部通风机正常使用,杜绝无计划停风停电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1、安装局部通风机的地点必须安装双风机双电源并能自动切换,即当主风机停运后,备用风机能够自动启动,同时切断工作面动力电源。应在距回风眼10米以外的安全地点,通风区要事先测定安装地点的风量,使负压风量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风量,不得发生循环风。2、局部通风机设备齐全(有消音器、有吸风罩、有衬垫)且距离地面高度在300mm以上,并做到“三专两闭锁”,否则不准使用。3、局部通风机必须保证正常运转,由专人负责并挂牌管理,任何人不准随意停

28、开局部通风机。4、风筒必须吊挂平直,保证完好,使头上有足够的风量,生产单位必须每隔1.5米打一个吊挂风筒眼,对磨、挂、挤压风筒的地点要及时整修,通风区要将风筒的破口、吊环、接口等环节进行分工,责任到人,保证局部通风机质量达到标准要求。5、一台局部通风机不准同时向两个生产头面供风,风筒距头距离不得超过5米,且风量满足生产需要,保证头面正常生产。6、局部通风机因故需要停风停电时,必须提前制定停风停电措施,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停运。7、对无计划停风、停电事故由矿调度室组织分析,通风、安监及生产单位参加,事故不过班,对责任单位或个人按矿有关规定进行处罚。8、凡局部通风机发生停运后,瓦斯员要及时撤出人

29、员,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班组长负责切断一切电源,恢复通风前,要先检查停风区内的瓦斯含量,只有停风区中瓦斯和CO2浓度都不得超过1%时,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由瓦斯员或放炮员恢复通风。9、局部通风机送电后排放瓦斯时,按矿有关规定执行。第七节、防治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局部通风机管理,防治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杜绝瓦斯事故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局部通风机的使用1、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两闭锁”,即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和风电及瓦斯电闭锁。2、局部通风机必须指定人员负责管理,保证局部通风机可靠运转。3、采用一台对旋式局部通

30、风机双机供风的掘进工作面,每一机必须安装一台开关,严禁一台开关带两机。以便排放瓦斯时逐机启动,控制排放瓦斯浓度。4、使用局部通风机进行通风的掘进工作面,无论工作或交接班时,都不准停风。5、需要停止局部通风机时,单位必须提前写停电停风措施,报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6、加强机电设备管理,杜绝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发生。7、凡局部通风机因故障停止运转时,各掘进工作面班组长负责将所有人员撤至全风压地点,切断一切电源,瓦斯员、放炮员负责监督检查,打好栅栏,禁止一切人员入内。8、所有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装风机开停传感器,并传送到监测机房。监测机房值班员发现风机停运,必须及时通知通风调度和矿调度室,以便及时

31、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二、无计划停电停风分析处理制度1、无计划停电停风一次罚责任者100200元,罚责任单位200500元。2、瓦斯员和监测机房值班人员发现停风机时,必须及时向通风区调度站汇报,通风区调度员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不及时汇报的,1次对责任人罚款50元。3、矿调度室接到停电停风通知后,必须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分析,查出事故原因及责任者,1次不组织分析,罚责任者50元。第八节、主要通风机因故停运时的管理制度矿井主扇担负着全矿井的通风任务,一旦因故障停止运转,将造成井下所有地区无风和瓦斯超限事故发生。为保证主扇因故障停止运转时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32、1、地面风机房主通风机一旦发生故障停止运转,矿值班领导负责全面指挥工作,视情况将井下所有人员全部撤到390北大巷,并切断井下所有电源,井下所有人员听候指挥。2、采掘班组长和地区瓦斯员共同负责撤出工作面及其它地点工作的全部人员。采掘工作面在上、下两巷口,掘进工作面在独巷口,由瓦斯员负责设置栅栏,揭示警标,严禁人员入内。3、机运区接到主扇停止运转时,必须全力组织事故抢修工作,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通风。4、井下恢复通风后,由机运区主管电气的副区长负责指挥送电工作。送电顺序要严格由外向里逐级送电,严禁违章送电。5、井下各变电所、采掘工作面送电,必须经瓦斯员检查,确认瓦斯浓度符合规程要求时,方可执行送电

33、工作。6、瓦斯员负责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符合规程要求时,方可按排放瓦斯规定有序、逐头排放。当停风区内瓦斯或CO2浓度不超过3%时,必须制定专项排放瓦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由通风区指定专人负责排放瓦斯。7、各生产工作面经瓦斯员检查确认瓦斯浓度符合规程要求时,方可恢复正常生产。8、矿调度室必须组织主扇停运分析,查明事故原因及责任者,按矿安全生产实施细则进行处罚。第九节、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管理制度1、矿成立防突工作组,由通风区、开掘区、综掘区、生产技术部共同组成,认真开展防止突出工作。通风区负责根据矿确定防突计划,编制相应防突措施,认真开展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报工作,填

34、写突出危险性预测通知单,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并送有关单位。钻机队负责按措施要求施工,超前排放钻孔及石门揭煤瓦斯压力测定,开掘区认真执行相应措施,严格审批距离掘进,严禁超掘。2、由于新三矿不具备采取区域性防治突出措施条件,因此必须采取局部防治突出措施。3、生产技术部在巷道设计布置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主要巷道应布置在岩层或非突出煤层中;(2)煤层巷道应尽可能布置在卸压范围内;(3)揭穿突出煤层次数应尽可能减少;(4)揭穿突出煤层的地点应避开地质构造带;(5)揭穿突出煤层时,必须具有独立、可靠的通风系统;(6)严禁任何采掘工作面之间串联通风;4、防突管理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检查防突工作及措施

35、落实情况,总结本月防突工作进展情况,安排下月防突工作,并及时向矿防突领导小组汇报。5、认真开展全员防突知识培训,除矿组织集中培训外,各单位要认真开展防突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而且各单位要把防治突出作为安全培训主要内容。6、矿地测部门与通风区要加强瓦斯、地质工作,掌握采掘进度,煤层赋存条件,地质构造,突出位置,突出强度及瓦斯基本参数等地质资料,为制定防治突出措施提供依据。7、矿地测部门负责在石门揭煤过地质构造带前20米必须向开掘、通风区下达通知单,并报告矿总工程师,采取相应防治突出措施。8、通风区要准确掌握各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情况,当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或涌出异常地区,必须及

36、时进行突出危险性预测,当有突出危险时,必须采取相应防治突出措施。9、石门揭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采取测定煤层瓦斯压力进行预测,当瓦斯压力大于等于0.7Mp时,判定为有突出危险,必须停止掘进,采取相应防治突出措施。10、煤层掘进工作面采用钻屑指标法,预测突出危险性,要遵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73、74条规定。当Smax、K1任何一次达到临界值时,均判定为有突出危险,必须停止掘进,采取相应防治突出措施。11、凡经突出危险性预测判定为突出危险的工作面,必须停止掘进,施工超前排放钻孔。12、凡预测有突出危险性工作面,必须采取施工排放钻孔的防治突出措施,然后经效果检验认定无突出危险时,方可掘进,但必

37、须留有5米超前距离。13、在有突出危险的工作面,掘进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要求:(1)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配戴隔离式自救器;(2)必须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要求安装压风自救装置;(3)在条件允许情况下,设置反向风门,并符合要求;(4)实行远距离放炮,放炮时本地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撤到新鲜风流中,且最短距离不小于300米,并将回风流中全部电源切断、撤出人员,并在各道路口派专人站岗警戒,防止人员进入回风流中。放炮后待30min,且经瓦斯员检查,无瓦斯超限现象时,方可送电恢复生产;(5)所有预测孔、排放孔,严禁作为炮眼使用;(6)放炮时每个炮眼内至少使用2个水炮泥,其它部分必须用炮泥封堵填实

38、;(7)加强防尘管理,跟头20米放炮水幕及距头50米净化水幕,放炮时必须全部打开,并保证封锁全断面;(8)防突地区,必须配备专职瓦斯、放炮员,认真观察瓦斯变化情况,一旦发现异常及突出预兆,立即撤人切电,并及时向调度室和通风区汇报;(9)所有掘进工作面必须实施“三专两闭锁”装置,保证灵敏可靠;(10)掘进轨道必须与大巷轨道进行可靠绝缘,两副绝缘装置间距不小于每次过罐最大长度,并有专人管理,保证安全可靠;(11)一台风机只准向一个掘进工作面供风,风量保证符合要求,且风筒管理符合标准要求;(12)认真坚持放炮前后20米范围内洒水降尘工作,否则不准放炮;14、在石门揭煤及过构造带前,施工单位应根据顶板

39、情况,选择合理支护形式,防止因顶板垮塌造成突出。15、必须加强防突地区机电设备管理,施工单位每班检查一次,安检科每周检查一次,并留有记录,杜绝失爆,保证完好,发现问题立即处理。16、在突出煤层的煤巷中更换、维修或回收支架时,必须采取预防煤体垮落而引起突出的措施。17、其它方面,严格按照通风、瓦斯管理有关规定执行。第十节、通风系统管理制度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或改变矿井总风量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改变一个水平或一个采区通风系统或调整风量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具体要求如下:(1)改风或调风的原因、时间、负责人;(2

40、)改风前、后的通风系统;(3)调整风量地区的原有风量,要求达到的风量和瓦斯含量前后变化;(4)通风设施的增减及施工顺序;(5)改风顺序;(6)人员分工及采取的主要安全技术措施。2、采掘工作面必须采用独立通风,严禁串联通风。3、巷道贯通时,通风区必须指派队长以上管理人员现场跟班指挥,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并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当停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进行处理。掘进工作面放炮前,班队长必须指派专人与瓦斯员共同到停掘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过1%时,必须先停止正在掘进工作面的工作,处理

41、瓦斯,只有在2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以下时,掘进工作面方可爆破。每次爆破前,2个工作面入口必须有专人警戒。4、所有巷道贯通时,生产单位和通风区都必须制定贯通措施,不制定措施严禁贯通。5、贯通距离机掘巷道50m,炮掘巷道20米前,生产技术部必须下达贯通通知单,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掌握进度,施工单位值班人员必须每班向通风区值班室汇报当班进尺情况,当班瓦斯员也必须向通风区值班人员汇报本班进尺情况,调度人员做好记录,以便掌握贯通距离,否则,少汇报一次,对施工单位罚款100元,对瓦斯员罚款10元。6、工作面贯通后,通风区瓦斯员、放炮员,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及通风区汇报,并按照通风区制定的贯通措

42、施在跟班人员的指挥下,停止掘进工作面的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待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7、所有工作面在贯通前,通风区必须召开专门会议,经集体研究提前拿出调整通风系统的方案,并留有记录,报矿总工程师、安全副总会审,方可按照方案实施,确保贯通地点的通风系统稳定、可靠。8、工作面贯通及通风系统调整完毕后,地区瓦斯员必须对所受到影响地区的通风、瓦斯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汇报,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9、采煤工作面结束后,必须在30天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永久密闭。10、生产技术部要严格掌握巷道透老巷、透采空区及防探瓦斯的距离,施工单位和通风区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安全施工

43、。11、所有采掘工作面及巷道设计,必须优先考虑通风系统,必须经安全副总和通风区审批,保证通风系统合理。12、采掘工作面必须做到以风定产。按矿井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13、必须保证主要通风机正常运转,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措施,由采掘班组长和地区瓦斯员共同负责撤出工作面及其它地点工作的全部人员。采煤工作面上、下两巷口,掘进工作面在独巷口,瓦斯员负责设置栅栏,揭示警标,严禁人员入内。14、矿井主要通风机的安装和使用应符合规程第121条有关规定。15、主要通风机一旦停止运转,矿值班领导负责全面指挥工作,视情况将井下所有人员全部撤到390北大巷或

44、副井底,并切断电源,井下所有人员听候指挥。第十一节、测报仪使用管理制度新三矿属高瓦斯矿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下井管理人员、班组长、放炮员、采煤机组、架线电机车等需要配带便携式瓦斯测报仪(以下简称便携式)。为了更好地用好便携式,让其发挥应有的作用,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望有关单位及人员认真执行。一、便携式的收发管理1、所有便携式由通风区搁专人负责管理,建立台帐,统一编号使用。2、各单位下井需要使用便携式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写好名单报通风区,由通风区进行编号制牌,各单位人员凭牌领取。3、临时使用便携式的人员,必须凭由单位加盖公章,当日值班领导签字的便条,经通风调度员盖章后,到仪器收发室领取。

45、4、领取便携式的人员,升坑后必须及时交还仪器收发室,不得私自保管。5、通风区必须对便携式按规定进行调校,保证台台完好,发现故障必须及时维修,严禁发放有故障的便携式。二、便携式的使用管理1、发放便携式的人员,首先要检查仪器的外观、零点、报警点、电压值等参数,确认无异常后,方可发放使用。2、所有使用便携式的人员,必须爱护仪器,并按规定要求随身携带或悬挂在规定的地点,不得随意放置。3、使用过程中,如出现故障或异常,升坑后必须向收发室人员说明情况,收发人员做好记录,以便维修。三、损坏、丢失处理办法1、升坑后不按时交回私自保管的,一经发现给予50元的罚款。2、在使用过程中,因本人管理不善,造成丢失或损坏

46、的,根据具体情况,给予100500元罚款,特殊情况,必须写出分析报告,酌情处理。3、对于没有及时收回的便携式,收发室人员必须报通风区当日值班领导,及时查明原因,对于没有按时交回又不及时汇报的人员,一律给予1050元的罚款。第十二节、消防器材库管理制度为加强我矿消防器材库管理,杜绝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1、井下消防器材库由矿公安分处和通风区共同管理。2、井下消防器材库按有关规定要求由矿公安分处配足各种消防器材,并明确专人负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3、井下消防器材库由矿公安分处组织定期进行检查,消防器材定期更换,严禁超期使用。4、通风区指定专人负责检查消防器材库门锁,定期注油,防止锈腐。5、每次检查必须留有原始记录,以备检查。第十三节、井下电气焊管理制度为加强我矿井下电气焊管理,杜绝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1、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2、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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