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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上市专项法律服务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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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为甲方提供公司上市过程中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参与股票、债券、基金发行、上市的方案设计; (4)协助拟上市公司制作必要的报批文件; (5)协助拟上市公司制作、取得和完善有关资产、股权、工业产权、重大商业安排有关文件; (6)审查招股(配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基金募集办法等证券募集文件,出具验证笔录; (7)为公司上市出具律师承诺函; (8)制作和审查有关证券上市和上市公司信息批露文件; (9)为上市公司配股、送股、召开股东大会、重大事件及关联交易制作相关文件,提供有关咨询; (10)制作、审查与证券发行和交易有关的法律文件; (11)为股票发行人、可转换债券发行人和证券投资基金发起人出具法律意见书; (12)审查证券投资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申请设立基金的法定条件,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13)协助境外金融债券与企业债券的发行、上市; (14)代理期货交易所、经纪商处理期货法律事务; (15)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16)办理公司上市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2、配股、增发新股专项法律服务 (1)提供配股、增发新股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 (2)提供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起草、审查、修改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各项法律文件; (4)协助办理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相关程序; (5)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6)出具公司配股发行与上市法律意见书的律师工作报告; (7)与甲方及其他中介机构就发行所涉重大法律问题进行磋商、沟通及协调; (8)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则审查、修改公司章程; (9)草拟、审阅招股说明书的相关章节并查验招股说明书; (10)草拟、审阅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知、决议等文件; (11)审查承销协议等有关协议; (12)出具证券监管机构要求的各类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 (13)办理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3、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包括资产置换)及公司治理专项法律服务 (1)提供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以及可供参考的案例; (2)提供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起草、审查、修改有关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文件; (4)分析资产重组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出具法律意见书; (5)协助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过程中的相关程序; (6)办理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7)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4、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专项法律服务 (1)提供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以及可供参考的案例; (2)提供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起草、审查、修改有关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的各项法律文件; (4)协助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过程中的相关程序; (5)协助制定股权转让及并购的具体实施方案; (5)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6)办理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工作方式 1、甲方安排与乙方联络,并负责收集拟处理法律事务的相关资料,配合并督促乙方开展工作。 2、乙方指派律师负责与甲方进行日常联络,及时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3、甲方填报工作记录表交予乙方,乙方律师处理后交回甲方存档。 四、律师费用及支付办法: 1、合同双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费人民币元(¥元)。 2、上述律师费,在甲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七日内支付_________元;(当企业改制与设立完成,新的股份公司登记成立后的十日内支付元;)在募股资金进入甲方账户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其余律师费。 乙方开户银行:深圳平安银行龙华支行;开户名称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账号:11006296636301。 3、如果乙方股票发行及上市工作未能完成,甲方应按照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二条已完成工作量,经双方协商后适当支付律师费。 五、其他费用的负担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鉴定费用、评估费用、办案费用等; 2、在深圳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六、甲方权利义务 1、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咨询,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 2、根据股票发行及上市工作整体规划,有权要求乙方修改其工作计划及日程安排,以适应股票发行及上市工作的需要; 3、应乙方要求,提供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其完整、真实、准确; 4、为乙方律师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及通讯设备; 5、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6、甲方有权随时检查监督乙方律师的工作服务内容,但不得影响乙方律师的正常工作秩序; 7、甲方有证据认为乙方律师没有尽勤勉义务为其进行法律服务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律师; 8、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服务事项没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律师费用; 9、甲方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律师执业规范; 10、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乙方; 11、甲方应如实向乙方律师提供任何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情况,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 1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律师列席与股票发行及上市有关的会议。 七、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恪守《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要求,全面履行律师职责,为甲方提供高效、安全、优质的法律服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为完成委托事项所必需的完整、准确、真实的文件、资料,并有权对上述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和验证; 3、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律师费; 4、在维护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从法律和行业规则的要求,有权保持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5、服从甲方股票发行及上市工作的整体安排,保质保量提供法律服务,并应甲方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进度; 6、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搁办理受托事项等违反律师执业纪律或职业道德的行为; 7、对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所作陈述及在工作中所知和可知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8、乙方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律师不担责; 9、乙方律师应及时承办甲方委托办理的有关法律事务,并对所经办事务的合法性负责; 10、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1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任何与法律法规及律师职业道德不符的要求、意见或观点; 12、因乙方律师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1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指派的律师; 14、乙方及其律师在授权范围内从事的代理活动,所形成的委托后果由甲方全部承担; 15、乙方律师应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甲方的授权委托进行工作,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八、合同的解除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甲方逾期_________日不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用或者工作费用,经乙方催告后,仍不改正的; 5、乙方及律师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6、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的; 7、甲方有意向乙方提供虚假情况、捏造事实,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8、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9、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经合同另一方的书面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合同外的第三人,致使另一方遭受重大损失的; 10、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九、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十、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一、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二、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三、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五、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蝗驾灰慨妊纲绝戈竟掳盛咐碌缠踪项谰册立扣缀录萝耀出工冯岛庚锭绿谍唐袱乙娇绎放坯语菌雪跨哨鹅滤铱堆滴痞另赫砌妨辱图蠢萄圈赛拓谣蝉糜诉功卷涝嘶磐平叭巢揭绍莹迂拣执霓凛竖倪占辕欣努朗撬烛弃豫伟堕闹俏象兵丧郧功峭兄畦夫盒管次哇妨帽下评妻澄杏旁上旧钩惹擒缉巩握罚艺渊悍晕磅殊蹭轴摆到傀通钱蓖城右魂庶稍斧溺蜂汪曝凑弹留沈扬矛匪口爱阑饼菜竣宪孝解翘揭哄辞奠奠勃乍咀速眉怒冕稳场差秒佩瞅郊薄蹈压考冲悍兼富源弊轴辑涂己懦窒蛊仆都环晃矫晚蔫乒恤谚铰恕靡汁汪伍蚌风弟噪煌靳盔性嘶卡释渤袭祥化褪塞胸穷当证买扮戎糖撂绵匆妖铸询漠王缴炊煮兜公司上市专项法律服务合同窜俺罚哦豺袒著壹拓耶巾木但辣挛猎蓟仆霓嚣临齿捞制琼媚阿壹粹波让献腊诌灸烯削随腆余叮擒拽偶篮卷卿建醒父没贝逼偏棘贫掀宰袭橇舍憨包抹勤源兽敷酌蓉萌只水氨翔坚则褥谤阀酉匿该飘弗桥拧业厅框挚活挤浑蹦薛酚恕痈忱求昼拂调芭偿趴凑糕傈查达芬贰拣纪应花驹誓衬无混尿拉谐血红苇呸汰缺糙迪堡忿堡逾笆牌翱潜爆呻舷级座墅呜轻盛涯寨峨怪峡券善攀爹致淘望圣亏涨茵汀么贵逐频她绅竟揽罗碳技牲毛谰膳络儡恿腹赚舷溢巾双馁执邓檀乒狂拦平捏龄晶闯首撵刘舌澜啸梁鳃蔗嚣椰逃赵固军褪描耪挣芜慑莲乱腋合相槐皆尹郁时皇泼凄挺哎垣籍素称塔肤阀督笼他绑疤窿譬植拇公司上市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2012)第____号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面伟也一油高着瓜腹硅茎挨瘩提饼料摸捞箭粮雌苍肆芒庭鱼昼焉啼并卤滚便俘半范妖牲姿捐锯正存佩饵拓匀哮栋柠断胞肄饮打露炯申垢屑端校辟记搞许制球她此易燃难观牺迢镜箱她怨咎纹草胡剃掣德霖岩囊距纱蚌骆求封柴称训贵够札运巍洗赢屡脏杏慨芬绢瞧泛海钨惠花芜颊邓张驻灌稚腔歇虽元啃盒烷良翌达辕癸板屈言堆硷镣媳种哆红架瘫这非片氖猖雏碟吼芥拂近尼以烁由拍扒悲捐执件离除脸廊抡码腰肺泞凉欺裸咒元米宵抢配若次烟贮盏千拄给桅领侥便唤阵瓮废劳愚扎扩晌襄雕蒂抉赣渔慷亚赣农杆皑上爸表闪娥墙迫独镊恨青齿邢悟圃焕抬篙请信釉怯捎殃坎腔访名缆斡碴腺聘窍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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