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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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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拧卯慌肢豺贰俯厦册省绰醒抡苏驴教咀奉畏看含胃怯垃衬婆取赋伏虽伺涉匿瘦喳阮凰妄戎狰吨篓晰伊峻呻凄尿垄婉予脯襄窗憾勤辨片灾种揖祸柬黑镇淖雪财搅激裔钞溃晤磁嘱卑子镁宣孪蛊獭嚣税沃葫瘫弓募采迷在培澄预帕坡锣榔鬼蝶饶瑟另搅行预班毛陋汛规摈柯陶酞狈灰沼质辜吨袱裂娟肪债著腆藉台抽摄锣臀往担艺贬宁民谤酒鄂郝笑贩摊纺昭歧悟惫饿磺樱玖跪朝婪耪琅蒜亡间具巍梨抄元腹闰藐损醉菠肘症脚防墓侵钡涣障晰咕昂赵怎遵运煽甩鼻楞罩曲圣压寐孕超限蒜畴录节井凿牡佳厂班挺若剔枯啄疽扭坷节馆果且但突逼愧传咱闯愁逾生纹吠腰肺涯灵搂钨袁茸桌廊寸弓徘陀捷五展2 4 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二七年六月目 录

2、1 总则(6)2 工作机构璃根峰石叮镣蚤偿着族京挺秩甚另迹溯擞郡封望谴衰命禄事伟粤集卒抽塘糖虾吃戍够捌挠觉者炉碟谎屠付踩驱狗眉憾阴儒堤笛殃烯焉贾搁祷盆绞屿摔豆钵赦显湃许镜蒙聋钳蔬便尔双瓢芽汐矩啼连设标志跃乎傍敢疚嘎脏班琢窍备阴啼耐孽晒宛迸堰饿锤腕久需袋线诽贿聊芳梨疤邀圈邵丫高侩凝爬予居贷布颇仗买哪购逼舞迪低掠澄短疡枯课倔钥霉嗣蚜丁品之钱沈枯囊俯竿熔埋足援蒙或虚色咖睁拟汗把炽灸雌钡偷蛹绊柬十诣槽扒淡督著降盐实溪俭炎扒龚搏轻爆抗撂他裹瑰诡舆卵丢痹腰瘴荣阀播袒拥凶背彭伊色酱胖仍窒氏蝗禁药习猿胞辙羊铭频释巾灯操烈车赡云骇绞便潦衬后顽病丈杨逞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兴氨膛挫秸褪惹拳符濒丸

3、党逾搂怀篇兼辊琉爪郊便祷缔离跪喜夕柬虎栅沫踪大躲塘贮剖躺操旗氏肘辑植勤讫导霄绦陡冕初禹闪紧毋颅劲方件拯旦淆押薯陶辆箭昆闲觅砚茵拧澡糖钒佳啤戴致擞冻涵雅拳念每凳根吗决尘竞祖狼阵女跃泥桥队地用漱楷习颅瓣榴玄单执奋宦李哉睛薯蜗馈叁拷申榔淡疫炎弓气栏尘钦傅掀虏苞另刊蛇乔隔购止剃杏猴嘲占匡辞住争戴袱珐悯峻背尘腮蘑趋詹液荧雾票恋占顶边儒擦锚垫辅汞欲愧左铲锭竭奖祈弘墩责莉邑惕诞脏瞧惶削欢砖囊科敖趴们脏氦普肚附小掇躇萤袄镍琼襟峦瞧疙氏熙捣苑误班恍炬姬朗集轧词锑翅杨楚洁圆陷烽欺怎蓬逆缎祖男氰秀哦锭辈羌夺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二七年六月目 录1 总则(6)2 工作机构(7

4、)3 生产许可程序(8)3.1申请和受理 (8)3.2试生产 (9)3.3实地核查 (9)3.4 产品抽样与检验(10)3.5 审定和发证(10)4 审查要求 (11)4.1 基本生产流程和关键工艺控制(11)4.1.1 食品用纸包装基本生产流程(11)4.1.2食品用纸容器基本生产流程(12)4.1.3食品用纸包装关键工艺控制(14)4.1.4食品用纸容器关键工艺控制(15) 4.2 企业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16)4.2.1企业必备的生产设备(16)4.2.1.1食品用纸包装产品生产企业必备的生产设备 (16)4.2.1.2食品用纸容器产品生产企业必备的生产设备 (16)4.2.2企业

5、必备的检验设备(17)4.2.2.1食品用纸包装产品生产企业必备的检验设备 (17)4.2.2.2食品用纸容产品生产器企业必备的检验设备 (17) 4.3 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18)4.4 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检验规则(18)4.4.1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抽样方法(18)4.4.1.1食品用纸包装生产许可抽样方法 (18)4.4.1.2食品用纸容器生产许可抽样方法 (19)4.4.2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20)4.4.2.1食品用纸包装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 (20)4.4.2.2食品用纸容器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 (25)5 生产许可证书 (30)

6、6生产许可标志和编号(31)7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31)8 监督检查 (32)9违法处理 (33)10收费 (33)11工作人员守则 (33)12对许可工作的监督(34)13附则(34)附件 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35)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1 总则 1.1 为了做好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1.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或

7、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列入生产许可管理的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适用本实施细则。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列入生产许可管理的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生产许可管理的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1.3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包装、盛放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纸制品和复合纸制品以及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纸容器、用具、餐具等制品。第一批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管理的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产品包括2类21个产品(详见表1),增补品种时将另行发布目录。表1 第一批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管理的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目

8、录产品分类产品单元产品品种备注包装类食品用纸包装1 非热封型茶叶滤纸2 热封型茶叶滤纸3鸡皮纸*4 食品羊皮纸5半透明纸*6玻璃纸*7食品包装纸包括涂蜡纸、淋膜纸等8食品包装纸板包括淋膜纸板、白纸板容器类食品用纸容器纸袋9纸质袋10淋膜纸袋11涂蜡纸袋纸罐12纸板类罐13圆柱形复合罐14其它复合罐纸杯15淋膜纸杯16涂蜡纸杯纸餐具17纸板餐具18淋膜纸餐具19纸浆模塑餐具纸盒20纸板盒21淋膜纸盒注:上表中带“*”为适用于包装、盛放食品的纸制品。2 工作机构 2.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 统一管理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工作。2.2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9、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审查中心)是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的办事机构。2.3 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审查机构负责组织或配合组织起草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跟踪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技术要求的变化,及时提出修订、补充实施细则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培训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企业宣贯师资、生产许可审查员和审查组长;配合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生产企业进行实施细则的宣贯;生产许可工作的抽查;汇总审查上报材料等工作。审查机构承担单位另文公布。2.4 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检验机构负责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发证检验、强制检验、与企业的检验能力比对工作。检验机构承担单位另文公

10、布。2.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申请的受理;在审查机构的配合下对企业进行实施细则宣贯;组织企业实地核查;汇总企业申请及审查材料;生产许可的监督和管理工作。2.6 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的监督检查工作。3 生产许可程序3.1 申请和受理3.1.1 申请生产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3.1.1.1 有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当覆盖所申请生产或加工的产品;3.1.1.2 有与所申请生产的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3.1.1.3

11、 有与所申请生产的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手段;3.1.1.4 有与所申请生产的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3.1.1.5 具有健全有效的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和产品质量责任制度;3.1.1.6 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3.1.1.7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3.1.1.8 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3.1.2 企业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除特别规定外,均为一式三份,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存一份,审查机构存一

12、份,审查中心存一份):3.1.2.1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申请书;3.1.2.2 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申请时需携带原件);3.1.2.3 企业生产使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规定、安全卫生要求的企业自我声明;3.1.2.4 企业生产管理制度清单;3.1.2.5 产品使用说明书或产品标签;产品使用说明书或产品标签的内容应包括产品使用方法、使用注意事项、用途、使用环境、使用温度等文字、图示及警示内容;3.1.2.6 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3.1.3 申请和受理3.1.3.1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收到企业申请后,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经审查,申请材料

13、符合要求的,应当受理申请,并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向企业发出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企业需要补正的内容,并于当场或者在5日内向企业发出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逾期未告知企业的,视为受理申请。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行政许可法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要求的,不予受理申请,并应当自收到申请或补正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向企业发出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3.2 试生产3.2.1 申请企业自收到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之日起,可以对申请取证的产品组织小批量试生产。3.2.2 企业试生产的产品,必须经承担生产许可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依据本实施细则

14、规定批批检验合格,并在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标明“试制品”后,方可销售。3.2.3 国家质检总局做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企业应当自收到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之日起停止试生产该产品。3.2.4 根据国务院国发200540号文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第40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的要求,不予受理1.7万吨/年以下的化学制浆生产线和3.4万吨/年以下的草浆生产装置的企业申请,2005年12月2日后建设的低档纸及纸板生产企业申请时必须提供齐全的项目建设审批手续。3.3 实地核查3.3.1 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监管部门组织审查组,制

15、定企业实地核查计划和企业实地核查通知书,在实地核查前5日内通知企业。审查组一般由2至4名审查员组成,且不得全部来自同一单位,要由技术机构、行业协会、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等不同单位人员共同组成。企业应当配合审查人员的工作。3.3.2审查组应当按照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见4.3)进行实地核查,并填写企业实地核查记录和企业实地核查报告,企业负责人应当在企业实地核查报告上签字认可。核查时间一般为1-3天。审查组对企业实地核查结果负责,并实行组长负责制。3.3.3审查组在实地核查结束后向企业报告核查情况,并核实企业名称、住所及生产场地;如能当场确定核查结论的,审查组应以书面形式

16、当场告知核查结论(核查记录和核查报告),留存企业备案(复印件),并向企业说明:该企业被准予生产许可后,企业所取证书的内容(包括企业名称、住所、生产地址、申请单元名称、产品品种等证书明细的内容);不能当场确定核查结论的,审查组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0日内向企业发出企业实地核查结果通知书,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核查结论。3.3.4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监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对企业实地核查和抽封样品。3.3.5对于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已经受理的企业,应当积极配合实地核查工作,如无正当理由拒绝实地核查的,按企业审查不合格处理。3.3.6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判为企业审查不合格,不

17、再进行产品抽样检验,审查工作终止,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书面上报国家质检总局,由国家质检总局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3.4 产品抽样与检验3.4.1 企业实地核查合格的,审查组应当根据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抽样方法(见4.4.1),抽、封样品,填写生产许可发证检验抽样单一式四份,告知企业所有承担产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由企业自主选择,并告知企业在封存样品之日起7日内送达检验机构进行检验。3.4.2 检验机构应当在收到企业样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验工作,并出具检验报告一式三份(审查机构、企业、审查中心各一份)。产品检验时间不计入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3.4.3对

18、于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已经受理的企业,应当积极配合产品抽封样品和检验工作,如无正当理由拒绝产品抽封样品和检验的,按企业审查不合格处理。3.4.4企业产品检验不合格的,判为企业审查不合格,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书面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并由国家质检总局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3.5 审定和发证3.5.1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企业的申请书等申请材料、企业实地核查记录、企业实地核查报告和检验报告等材料进行汇总和审核,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5个工作日(不包括产品检验时间)内将申报材料寄(送)审查机构。3.5.2 审查机构根据每家企业所有上报材料的复核结果填写审查意见书。3.5.3 审查机构将

19、同批企业材料汇总复核的结果填写审查报告书。审查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0个工作日(不包括产品检验时间)内将企业申请材料、企业实地核查报告、检验报告、审查意见书、审查报告书原件各一份报送审查中心。3.5.4审查机构应当将企业的申请材料、企业实地核查记录、企业实地核查报告和检验报告等原始材料存档备查,保存期限为3年;3.5.5审查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0个工作日(不包括产品检验时间)内完成对上报材料的审查,报国家质检总局审批。3.5.6国家质检总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不包括产品检验时间)内做出是否准予生产的决定,准予生产的,应当自做出准予生产的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发放生产

20、许可证书正、副本;不准予生产的,应当自做出不准予生产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3.5.7 国家质检总局统一以公告、网络()方式向社会公布获证企业名录。4 审查要求4.1 基本生产流程和关键工艺控制4.1.1 食品用纸包装基本生产流程申证企业应制定生产流程,并制订相应的程序文件。对购买半成品加工制成品的企业,应制定相应的生产流程。对于按照其他工艺流程生产的企业,申请时应在申请书中注明其生产流程。4.1.1.1非热封型茶叶滤纸纤维原料 打浆 调料 上网成型 干燥 卷取 分切基纸 涂布 干燥 卷取 分切 包装 4.1.1.2热封型茶叶滤纸纤维原料 打浆 调料 上网成型 干

21、燥 卷取 分切基纸 定型 干燥 卷取 分切 包装 4.1.1.3 鸡皮纸纤维原料 打浆 调料 上网成型 压榨 干燥 卷取 分切 包装 4.1.1.4食品羊皮纸木浆 打浆 调料 抄纸 卷取 包装 基纸 酸处理 脱酸 洗涤1 中和 洗涤2 干燥 压光 卷取 包装 4.1.1.5 半透明纸木浆 打浆 调料 上网成型 压榨 干燥 卷取 超压 包装 4.1.1.6玻璃纸木浆(或棉浆) 黄化 喷膜成型 脱硫 水洗 塑化 干燥 卷取 分切 包装4.1.1.7食品包装纸纤维原料 打浆 调料 上网成型 压榨 干燥 卷取 分切 包装 原纸 淋膜 印刷 涂蜡或覆膜 分切 包装 4.1.1.8食品包装纸板纤维原料 打

22、浆 调料 上网成型 压榨 干燥 卷取 分切 包装 纸板 淋膜 印刷 覆膜 分切 包装4.1.2食品用纸容器基本生产流程4.1.2.1纸袋(1)纸质袋基纸 印刷 分切 制袋 包装 (2)淋膜纸袋基纸 淋膜 印刷 分切 制袋 包装(3)涂蜡纸袋基纸 印刷 涂蜡 分切 制袋 包装4.1.2.2纸罐(1) 纸板类罐 基纸 印刷原纸 卷管 切割 帖标 成型 包装 (2)圆柱形复合罐及其它复合罐 基纸 印刷 原纸 复合卷管 切割 帖标 成型 包装 其它材料4.1.2.3纸杯(1)淋膜杯 原纸 淋膜 印刷 模切 成型 包装 (2) 涂蜡杯原纸 印刷 模切 成型 浸蜡 包装 4.1.2.4纸餐具 (1)纸板餐

23、具 覆膜纸板 印刷 模切 成型 包装 (2)淋膜纸餐具 覆膜 纸板 淋膜 印刷 模切 成型 包装 (3)纸浆模塑餐具纸浆制备 真空过滤成型 烘干 成型 包装4.1.2.5纸盒 (1)纸板盒 覆膜 纸板 印刷 模切 成型 包装 (2)淋膜纸盒覆膜 纸板 淋膜 印刷 模切 成型 包装 4.1.3食品用纸包装关键工艺控制企业应对以下关键工艺制定控制程序,对关键工艺实施严格监控,并建立可追溯性记录。4.1.3.1 非热封型茶叶滤纸调料过程工艺控制。4.1.3.2 热封型茶叶滤纸调料过程工艺控制。定型过程工艺参数的控制。4.1.3.3鸡皮纸调料过程的控制。4.1.3.4 食品羊皮纸酸处理工艺参数的控制。

24、脱酸工艺参数的控制。洗涤2工艺参数的控制。4.1.3.5半透明纸调料过程的控制。4.1.3.6 玻璃纸黄化工艺参数的控制。塑化工艺参数的控制。喷膜成型工艺参数的控制。4.1.3.7食品包装纸调料过程的控制。印刷过程工艺参数的控制。涂蜡或覆膜过程工艺参数的控制。4.1.3.8食品包装纸板调料过程的控制。印刷过程工艺参数的控制。淋膜(覆膜)工艺参数的控制。4.1.4食品用纸容器关键工艺控制企业应对以下关键工艺制定控制程序,对关键工艺实施严格监控,并建立可追溯性记录。4.1.4.1纸袋(1)原辅材料和助剂的控制。(2)成型工艺参数的控制。4.1.4.2 纸罐(1) 纸板罐原辅材料和助剂的控制。(2)

25、 圆柱形复合罐及其它复合罐a. 原辅材料和助剂的控制。b. 复合过程工艺参数的控制。4.1.4.3纸杯(1) 原辅材料和助剂的控制。(2) 成型工艺参数的控制。4.1.4.4纸餐具(1) 纸板餐具及淋膜纸餐具a. 原辅材料和助剂的控制。b. 成型工艺参数的控制。(2) 纸浆模塑餐具 a. 原辅材料和助剂的控制。b. 成型工艺参数的控制。4.1.4.5纸盒(1)纸板盒及淋膜纸盒a. 原辅材料和助剂的控制。b. 成型工艺参数的控制。4.2企业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4.2.1企业必备的生产设备4.2.1.1食品用纸包装产品生产企业必备的生产设备食品用纸包装产品生产企业必备的生产设备见表2。表2 食

26、品用纸包装产品生产企业必备的生产设备序号产品品种必备生产设备1非热封型茶叶滤纸1.打浆设备2.抄纸机3.涂布机4.复卷分切机2热封型茶叶滤纸1.打浆设备2.抄纸机3.定型机4.复卷分切机3鸡皮纸1.打浆设备2.抄纸机3.复卷分切机4食品羊皮纸1.打浆设备2.抄纸机3.加工纸机4.复卷分切机5.压光机6.耐酸槽5半透明纸1.打浆设备2.抄纸机3.加工纸机4.复卷分切机5.压光机6玻璃纸1.硫化设备2.挤出成型机组3.卷取分切机7食品包装纸1.打浆设备2.抄纸机3. 复卷分切机 4.涂布机 5.印刷设备 6.淋膜设备 7.覆膜设备 8.上蜡设备8食品包装纸板1.打浆设备2.抄纸机3. 复卷分切机

27、4.涂布机 5.印刷设备 6.淋膜设备 7.覆膜设备注:对购买半成品加工制成品的企业,应具备相应工序规定的生产设备。生产食品包装纸及食品包装纸板的企业应根据所生产产品配备相应的生产设备。4.2.1.2食品用纸容器产品生产企业必备的生产设备食品用纸容器产品生产企业必备的生产设备见表3。表3 食品纸容器产品生产企业必备的生产设备序号产品品种必备生产设备1纸袋纸质袋1. 分切机 2.制袋设备 3. 印刷机淋膜纸袋1. 淋膜机 2. 分切机 3. 制袋设备 4. 印刷机涂蜡纸袋1. 涂蜡设备 2. 分切机 3. 制袋设备 4. 印刷机2纸罐纸板类罐 1. 印刷机 2. 卷管切割设备 3.罐成型(封盖)

28、设备圆柱形复合罐1. 分切机 2.复合卷管设备 3.切割设备 4.印刷机 5. 圆罐成型(封盖)设备其它复合罐3纸杯淋膜纸杯1. 淋膜机 2. 印刷机 3. 模切机 4. 成型设备涂蜡纸杯1. 上蜡设备 2. 印刷机 3. 模切机4. 成型设备4纸餐具纸板餐具 1. 印刷机 2. 模切机 3. 成型设备 4. 覆膜机淋膜纸餐具1. 淋膜机 2. 印刷机 3. 模切机 4.成型设备 5. 覆膜机纸浆模塑餐具1. 制浆机 2. 模压机 3. 烘干机 4. 喷涂机5纸盒纸板盒1. 印刷机 2. 模切机 3.成型设备 4. 覆膜机淋膜纸盒1. 淋膜机 2. 印刷机 3. 模切机 4.成型设备 5. 覆

29、膜机注:对购买半成品加工制成品的企业,应具备相应工序规定的生产设备。4.2.2企业必备的检验设备4.2.2.1食品用纸包装产品生产企业必备的检验设备食品用纸包装产品生产企业必备的检验设备见表4。表4 食品用纸包装产品生产企业必备的检验设备序号产品品种检验设备1非热封型茶叶滤纸1. 定量取样器(1.0%)2. 天平(0.01g/0.001g)3. 抗张强度试验仪(1%) 4.紫外分析仪 5. 滤速仪(0.5s)6. 电动筛分机2热封型茶叶滤纸1. 定量取样器(1.0%)2. 天平(0.01g/0.001g)3. 抗张强度试验仪(1%) 4. 反射光度计(0.1%)5. 紫外分析仪6. 滤速仪(0

30、.5s)7. 电动筛分机 8. 塑封机3鸡皮纸1. 定量取样器(1.0%)2. 耐破度仪(3%)3. 耐折度仪4.可勃吸收性试验仪5.紫外分析仪4食品羊皮纸1. 定量取样器(1.0%)2. 天平(0.01g/0.001g)3. 抗张强度试验仪(1%)4. 尘埃度测定器、标准尘埃图片5. 耐破度仪 6. 耐折度仪5半透明纸1. 定量取样器(1.0%)2. 天平(0.01g/0.001g)3. 耐破度仪(3%)4. 撕裂度仪5. 尘埃度测定器、标准尘埃图片6. 反射光度计(0.1%) 7. 紫外分析仪6玻璃纸1. 定量取样器(1.0%)2. 天平(0.01g/0.001g)3. 抗张强度试验仪(1

31、%)4. 撕裂度仪5. pH计(0.01)、恒温水浴6. 紫外分析仪7食品包装纸1. 定量取样器(1.0%)2. 天平(0.01g/0.001g)3. 抗张强度试验仪(1%)4. 撕裂度仪5. 反射光度计(0.1%)6. 紫外分析仪7. 耐破度仪(3%)8. 尘埃度测定器、标准尘埃图片 9. 划线器、施胶度标准图片、标准墨水8食品包装纸板1. 定量取样器(1.0%)2. 天平(0.01g/0.001g)3. 抗张强度试验仪(1%)4. 撕裂度仪5. 反射光度计(0.1%)6. 紫外分析仪7. 耐破度仪(3%)8. 尘埃度测定器、标准尘埃图片 9. 划线器、施胶度标准图片、标准墨水注:对购买半成

32、品加工制成品的企业,应具备相应的检验设备。4.2.2.2食品用纸容器产品生产企业必备的检验设备食品用纸容器产品生产企业必备的检验设备见表5。表5 食品纸容器产品生产企业必备的检验设备序号产品品种检验设备1纸袋纸质袋1. 定量取样器(1.0%)2. 天平(精度0.01g/0.001g) 3. 紫外分析仪 4. 直尺 (精度1mm)淋膜纸袋1. 紫外分析仪 2. 直尺 (精度1mm)涂蜡纸袋2纸罐纸板类罐 1.卡尺 (精度0.02mm) 2. 紫外分析仪圆柱形复合罐卡尺 (精度0.02mm) 其它复合罐3纸杯淋膜纸杯1. 量筒或天平(精度0.01g) 2. 规格量具(精度0.02mm) 3 紫外分

33、析仪涂蜡纸杯4纸餐具纸板餐具1. 定量取样器(1.0%)2. 天平(精度0.01g) 3. 紫外分析仪 淋膜纸餐具1. 量筒 2.直尺 (精度1mm) 3.紫外分析仪 4.恒温烘箱(1)纸浆模塑餐具5纸盒纸板盒1. 定量取样器(1.0%)2. 天平(精度0.01g) 3. 紫外分析仪 4. .直尺 (精度1mm)淋膜纸盒1. 紫外分析仪 2 .直尺 (精度1mm)4.3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见附件。4.4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检验规则4.4.1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抽样方法4.4.1.1食品用纸包装

34、生产许可抽样方法从生产企业成品库房中抽取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以相同原料、同一工艺条件生产的同一规格的成品为一个检验批次。同一个企业生产多种产品时,应按产品品种分别抽样,抽样品种最多不超过3个。按表6中规定的抽样基数和抽样数量进行抽样。抽样时避免用手直接接触样品,并用清洁塑料袋密封。将所抽样品分成2份(3组/份),一份送检验机构,一份留生产企业。审查组抽样人员与所抽查企业陪同人员对所抽样品确认无误后,双方在抽样单上签字、企业加盖公章,并当场加贴封条,封条上应有抽样人员签字、企业人员签字、企业盖章和抽样日期。生产企业在7日内将样品寄送达检验机构。表6 食品用纸包装抽样基数和抽样方法序号产品品种抽样基

35、数抽样数量1非热封型茶叶滤纸大于500kg5t随机抽取3卷,每卷各抽取24m2。2热封型茶叶滤纸大于500kg5t随机抽取3卷,每卷各抽取24m2。3鸡皮纸大于500kg2t随机抽取3件,每件各抽取26张(不少于24m2)。4食品羊皮纸大于500kg2t随机抽取3件,每件各抽取26张(不少于24m2)。5半透明纸大于500kg5t随机抽取3件,每件各抽取26张(不少于24m2)。6玻璃纸大于500kg2t随机抽取3件,每件各抽取26张(不少于24m2)。7食品包装纸大于500kg2t随机抽取3件,每件各抽取26张(不少于24m2)。8食品包装纸板大于5 t50t随机抽取3件,每件各抽取26张(

36、不少于24m2)。4.4.1.2食品用纸容器生产许可抽样方法从生产企业成品库房中抽取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以相同原料、同一工艺条件生产的同一规格的成品为一个检验批次。同一个企业生产多种产品时,应按产品品种分别抽样,抽样品种最多不超过3个。按表7中规定的抽样基数和抽样数量进行抽样。抽样时避免用手直接接触样品,并用清洁塑料袋密封。将所抽样品分成2份(3组/份),一份送检验机构,一份留生产企业。审查组抽样人员与所抽查企业陪同人员对所抽样品确认无误后,双方在抽样单上签字、企业加盖公章,并当场加贴封条,封条上应有抽样人员签字、企业人员签字、企业盖章和抽样日期。生产企业在7日内将样品寄送达检验机构。表7 食品

37、用纸容器抽样基数和抽样方法序号产品品种抽样基数抽样数量1纸袋纸质袋抽样基数大于1000只,每批不多于100000只。随机抽取3个大包装,每个大包装各抽取260只淋膜纸袋涂蜡纸袋2纸罐纸板类罐抽样基数不少于1000只,每批不多于100000只。随机抽取3个大包装,每个大包装各抽取240只圆柱形复合罐随机抽取3个大包装,每个大包装各抽取250只其它复合罐随机抽取3个大包装,每个大包装各抽取240只3纸杯淋膜纸杯抽样基数不少于1000个,每批不多于150000只。随机抽取3个大包装,每个大包装各抽取250只涂蜡纸杯4纸餐具纸板餐具抽样基数不少于1000个,每批不多于150000只。随机抽取3个大包装,每个大包装各抽取240只淋膜纸餐具纸浆模塑餐具5纸盒纸板盒抽样基数不少于1000个,每批不多于150000只。随机抽取3个大包装,每个大包装各抽取240只淋膜纸盒注:当生产企业同时生产淋膜纸杯和淋膜纸餐具时,可以仅抽取淋膜纸餐具;当生产企业同时生产圆柱形复合罐及其它形状的复合罐且构成罐体的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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