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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焦化废气回收综合利用制烯烃项目聚丙烯装置起重设备
招 标 方:宁夏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分册 投标人须知
第二分册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三分册 技术规格和图纸
17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第一分册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内 容 规 定
1
1.1
工程概况: 略
2
1.2
招标内容:
烯烃项目部:焦化废气回收综合利用制烯烃项目聚丙烯装置起重设备
合同名称:待定
工作范围: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及指导安装调试、性能检验、验收配合、技术文件的提供、设备保修等服务。
设备质量要求:达到施工设计图纸和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定要求的合格产品
工期要求:按甲方需求日期
3
1.3
招标方
名称:宁夏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灵武市宁东镇宝丰能源项目区
邮政编码:750411 电话/传真:0951-6663062
联系人:李东波 电话:18709601614
邮箱 :baofengldb@
烯烃项目部技术答疑人:高志敏 电话:13895398809
4
2.2
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已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
(2)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须达到1000万元以上;
(3)近三年内承担过5个以上类似项目;
(4)在投标人业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中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
(5)其他合适的要求(如流动资金、施工设备等)。
5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应在开标五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对招标文件中的不清楚之处提出疑问。
6
9.2
分系统报价
投标人应按标段进行报价,并对各标段内设备进行分项报价:详见报价明细单。
7
13
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在开标后90天(日历日)内保持有效。
8
14
保证金
人民币:50000.00(伍万元整)
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现汇
提交时间: 2013年05月30日前交至招标方指定帐户(逾期不交单位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招标方的开户行名称及帐户如下:
公司名称:宁夏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账 号:1000 0140 2000 0958 4
开 户 行:宁夏银行新城支行
开户行行号:3138 7101 0002
汇款结束后将电汇单扫描发至:baofengldb@ 的邮箱
9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人除递交一套正本投标文件外,还应同时递交六套副本(一正六副)及同样格式的电子文档一份。另:
1、电子文档用U盘储存(标书电子文档概不退还)单独密封;
2、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单(单独密封,分项报价表均体现在正、副标书中);
3、《投标和廉政保证协议》一份单独密封;
4、资质证明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中第3条资质证明文件1套单独密封。
10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夏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1
投标截止期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12
19.1
开标
开标时间为2013年6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中心 二楼会议室
13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 概述
1.1 工程概况
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
1.2 招标内容
见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本招标项下的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分册)。
1.3 招标方
见本须知前附表第3项。
2 合格投标人
2.1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银川市的有关法律和法规。
2.2 投标人应符合本须知前附表第4项的资质要求。
2.3 投标人在过去和现在都不应与为招标方在本招标项下从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有任何直接和间接的联系。
2.4 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根据商业法规运作,且不是招标方或招标代理方附属机构的企业法人才可参与本招标项下的投标。
2.5 允许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组成投标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整个投标联合体将被视为一个投标人。联合体中任何一个单位的专业工作经验将被视为整个联合体的经验。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将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3 资格证明文件
3.1 为证明投标人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方满意的资格证明文件。在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1) 证明投标人法律地位的文件(包括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和工商登记注册证书);
(2) 投标人资质声明(可附企业样本);
(3) 证明投标人资质的文件(包括企业的资质等级证书、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和已完成项目的获奖证书);
(4)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完成的主要类似项目情况(对其中所列的主要项目应附用户证明);
(5) 投标人目前正在履行的设备项目情况;
(6) 能够反映投标人财务状况的文件,包括最近2年经过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下一年度财务预测报告;
(7) 银行资信证明;
(8) 投标人认为有助于向评标委员会和决标小组证明其资质和能力的其他文件。
3.2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组成投标联合体时,除按本须知第3.1条提供组成联合体的每一成员的相关资料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一份“联合体协议”,该协议中应明确指定联合体的主办人,阐明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和分工,声明联合体各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将承担各自独立和相互连带的责任;
(2) 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和分工必须与各自的专业工作经验相适应;
(3)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文件,对联合体的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 除主办人之外的联合体其他各方的法定代表人应签署并提交一份授权书,以证明联合体主办人的资格;
(5) 联合体主办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且由联合体主办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包括由主办人向联合体其他各方转付费用等。
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方对上述费用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组成
5.1 本招标文件由下列部分组成:
第一分册 投标人须知
第二分册 投标格式
第三分册 技术协议书和图纸
各分册的具体章节详见各自的目录。
5.2 所有招标方发出的补遗或修改通知均应视为本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5.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章节、条款、格式、附表和附件。如果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发现有缺页、印刷不清楚或对其中内容不理解而未向招标方提出,由此导致的投标失误,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则属于投标人的风险。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5.4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方将不提供项目现场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已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5.5 不论是否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都应承担对招标文件的保密义务。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需要澄清,则应在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提出,招标方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书面答复将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答复后应尽快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方可主动地或在回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以书面形式发出招标文件的补遗或修改通知,但不得提高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7.2 对招标文件的补遗或修改通知将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此类通知应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投标人在收到此类补遗或修改通知后应尽快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7.3 当后发的补遗或修改通知与原招标文件或此前发出的补遗或修改通知之间存有不一致时,应以后发的补遗或修改通知为准。
7.4 当发出补遗或修改通知的时间与原定的投标截止期过近,以致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没有足够的时间对上述补遗或修改通知中的内容进行研究并作出响应,招标方应酌情延后投标截止期。
三、投标报价说明
8 投标价格
8.1 招标方通过招标确定本招标的部分设备材料,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三分册《技术协议书和图纸》的内容及报价明细单填写报价表,并列入投标总价。
8.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本招标项下规定的设备和材料采购、运输、装车、指导安装、配合调试、性能检验、验收配合、保险、劳务、管理、利润、税金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和合同包含的全部风险和责任等所有相关因素涉及的全部费用。
8.3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技术要求及实际需要自行计算并完善工程内容。投标报价应将所有工程内容考虑在内,如有漏项或缺项,均属于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应逐项计算并填写单价、合价和总价,投标人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被认为此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已包含在其他相关项目及投标总价中。
9 投标报价方式
9.1 如果投标人中标,则其在投标时的所有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政策、法规及市场行情等的变化而作调整。
9.2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报价表格形式分别报明设备的价格、主要材料的价格、运输费用、备品备件的费用以及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的费用。其中设备和主要材料的价格、运输费用应按规定进行分系统报价。
9.3 投标人所报的设备的价格应包括设备(包括设备供应商随机配置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的制造、运输、保管、售后服务等确保设备正常供货和工作的全部费用。
9.4 投标人应同时报明系统设备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三年内所需的备品备件的报价。此项报价应单独列明,且不计入投标总价。投标人应保证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三年内以所报单价(或低于所报单价)向最终用户提供备品备件。
9.5 投标人应同时报明系统设备专用工具(包括专用的调试和维修工具)及仪器、仪表的报价。此项报价应单独列明,且不计入投标总价。
9.6 上述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及仪器、仪表的报价虽不计入投标总价,但在评标时仍将作为一项评标因素加以考虑。
9.7 投标报价表的每一页均应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10 投标货币及单位
本招标项下的投标报价(包括单价、合价及投标总价)均应采用人民币元表示。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11 投标文件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方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及文件均应使用中文。对以外文表述的产品样本、鉴定报告和用户证明等,应对其中的重要段落加以标注,并将其翻译成中文,投标人应对此类中文译文的准确性和严密性负责。
12 投标文件的组成
12.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分册和技术分册。
12.1.1 商务分册应按下列顺序编排:
(1) 投标函;
(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则无需提供该授权书);
(4) 投标报价表;
(5) 按本须知第3条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6) 投标人认为有助于提高其投标竞争力的其他书面承诺或文件。
12.1.2 技术分册应按下列顺序编排:
(1) 设备设计、制造及安装施工方案及说明(如在招标文件第四分册中有要求时);
(2) 设备材料一览表;
(3) 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4) 设备制造及安装进度计划;
(5) 项目经理情况和项目班子情况;
(6) 质量保证措施;
(7) 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8) 环境保护措施;
(9) 设备技术性能检验大纲;
(10) 劳动力安排计划表;
(11) 拟用于本工程的施工设备表;
(12) 投标人推荐的分包人及分包工作内容表(如果有的话);
(13) 后期质保服务计划;
(14) 按招标文件第四分册提供的其他资料;
(15) 投标人认为有助于提高其投标竞争力的其他书面承诺或文件。
12.2 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制造及安装、调试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和银川市的有关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规定。
12.3 投标人简单地复印或照搬招标文件第三分册的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将有可能被判为无效标。
12.4 投标人所提出的设备设计、制造及安装施工方案或按技术规格要求所采购的系统设备应尽量采用已有成功运行先例的成熟技术及产品。如果为了满足招标文件第四分册所规定的基本功能和使用要求而必须采用投标人从未使用过的技术或产品时,则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加以说明。当有意采用新开发的技术或产品时,投标人应提供该技术或产品的详细原理说明;当有意为承接本项目及其他类似项目而专门开发新的技术或产品时,投标人应提供详细的开发计划(包括欲达到功能目标及技术指标、技术解决方案及保证措施、潜在风险分析及实施进度安排等),以便评标委员会对此作出综合评估。如果投标人未对此类问题加以说明,则其投标方案将被视为缺乏可行性。
12.5 投标人按本须知第12.1.2条第(4)款提供的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应包括设备制造和安装施工进度计划,说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工作节点、主要标志及各节点的计划完成时间。
12.6 投标人按本须知第12.1.2条第(6)款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中必须包括对设备、材料质量的达标承诺和相关的奖惩措施。
12.7 投标人按本须知第12.1.2条第(7)款提供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应全面响应“合同协议书的有关规定,并在此基础上做进一步的细化。
12.8 投标人按本须知第12.1.2条第(13)款提供的后期服务计划中应包括设备照管期间以及质量保证期内和质量保证期后的各项服务承诺等内容。
12.9 投标人的投标范围必须涵盖本招标项下的全部工作范围。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第三分册中的规定和要求作出全面响应,并提供尽可能详尽的说明。对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未作响应性说明的部分,在评标时将视为不响应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一旦中标,则对其在投标文件及后续澄清中未作说明而实际上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部分,将视为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且对由此而造成的对招标方不利的后果,将按中标人违反合同约定处理。
12.10 投标人在按本须知第12.1.1和12.1.2条编制投标文件技术分册与商务分册的有关章节时,凡在招标文件第三分册中给出格式或表格的,则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格式或表格进行编制;凡在招标文件第三分册中未给出格式或表格,但在本须知第12.2~14.9条中对编制内容及要求作有明确规定的,则投标人应按规定的内容及要求进行编制;凡既未在招标文件第三分册中给出格式或表格,又未在本须知第12.2~14.9条中提出相关要求的,则投标人可按自己的理解,以充分反映自身综合实力为原则进行编制。
13 投标有效期
13.1 所有投标应从本须知第19.1条规定的开标之日起,在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所规定的以日历天计算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三分册)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3.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如因特殊原因,招标方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对此要求作出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一要求而不被没收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应相应延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14.1.6和16.1.7条及14.2条关于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4 保证金
14.1 保证金
14.1.1 投标人应在开标现场提交《投标和廉政保证协议》(此协议单独密封、单独递交),《投标和廉政保证协议》与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必备要件。
14.1.2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一笔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的保证金。
14.1.3 保证金用于保护招标方免受因投标人行为而蒙受的损失,同时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廉洁性,避免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
14.1.4 投标人应在2013年05月30日前以电汇形式支付保证金。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招标方的开户行名称及帐户如下:
开户银行及账号:
公司名称:宁夏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账 号:1000 0140 2000 0958 4
开 户 行:宁夏银行新城支行
开户行行号:3138 7101 0002
14.1.5保证金有效期至少应保持至投标有效期满后90天,若投标文件有任何延期,保证金有效期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要求相应顺延。
14.1.6 根据投标人须知,任何未随投标文件提交保证金以及未与招标人签订《投标和廉政保证协议》的投标,都将视为不响应性投标而作无效标处理。
14.1.7 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署合同协议书,且未中标投标人无违反《投标和廉政保证协议》行为的,招标人在7日内无息全额退还。
14.1.8中标人的保证金待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的主合同全部履行完毕,且招标人未发现投标人有违反《投标和廉政保证协议》约定行为后15日内,招标人将保证金无息、全额一次性退还给投标人。
14.2 发生以下情况保证金将被没收:
14.2.1 开标后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14.2.2 对中标人而言,如果中标人未能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按投标须知签署合同协议书;
14.2.3 无特殊原因,不参加开标会者。
14.2.4 违反《投标和廉政保证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况。
15 投标文件的书写与制作
15.1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轻易擦去且不易褪色的档案墨水书写或用打印机打印,投标文件的副本也可用复印机复制。不论是书写、打印或复制,均应做到清晰、整洁、规范。
15.2 投标文件应有编页和目录(所附的企业简介、产品样本、鉴定报告或其他第三方出具的证明等可不编页,但宜在其前面增加可通过目录索引的编有页码的附加页),正本投标报价的缺页将视为无效标而予以拒绝。
15.3 投标文件的商务分册和技术分册应分开装订。
16 投标文件的更改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方和招标代理方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因投标人的疏忽所造成的必须更改的错误,但更改工作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完成,且更改之处应由投标文件的合法签字人签字证明,并加盖印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7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所有商务分册和技术分册用单独的信封(或口袋)密封包装,在信封(或口袋)外面应清楚地标明“商务分册”或“技术分册”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然后将这些信封(或口袋)密封,并将所有商务分册及所有的技术分册分别装入两个外套的大信封(大口袋或包装箱)中。
17.2 在投标文件的内、外层包装上均应写明招标项目的名称及招标编号,注明“在
年 月 日 : 时(北京时间)(填入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并在封口处以骑缝方式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17.3 在投标文件的内层包装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及邮政编码,以便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
17.4 如果投标文件的内外层包装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注,招标方和招标代理方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由此造成提前启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7.5 投标文件应递交至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指定的地点。
17.6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单位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8 相关文件的递交
18.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前来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携带和出示下列证明文件:
(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系法定代表人亲自前来,则无需提供该授权书);
(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
18.2 如投标人出示的证明文件不全,则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六、开 标
19 开标会
19.1 招标方将在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开标会将在公司能源有关部门监督的情况下,由招标方召集和主持。
19.2 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出席开标会,且会前应在招标方准备的签到簿上签名,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准时参加开标会的将被视为自动弃权。
20 本次开标方式采用邀请招标形式
七、评 标
21 评标组织
21.1 招标人将根据定量评标方法对投标人的投标进行综合评标,再选择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几家投标人进行议标,投标人应本着诚信合作的态度予以配合。
21.2 招标工作小组可在评标委员会的授权下参与部分计算和信息汇总工作,但所有计算和信息汇总的结果须经评标委员会最终审定。
22 评标内容的保密
22.1 本次开标,所有涉及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或比较的信息以及合同标底、授标意向或评标报告送审等情况,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2.2 在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澄清、评价、比较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方、或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有可能导致其投标失败。
23 投标文件的澄清
23.1 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方可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个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存在的问题作出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一般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特殊情况下也可召开澄清会,但所有澄清答复最终应以书面为准。在澄清过程中不应要求或允许投标人对其投标报价或投标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内容作更改。
23.2 在不影响评标公正性的前提下,招标方有权根据评标委员会的建议,要求投标人对部分非关键设备进行更换,并通过澄清得到确认。
24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24.1 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对每份投标文件符合性进行审查,看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及规格相符,无论是在商务方面还是技术方面上均无明显偏离或保留。
24.2 凡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明显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变成具有实质响应性的投标,否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4.3 招标方将允许投标人修正其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范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对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判定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关名次排列。
25 对投标报价的认定
25.1 如果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的投标报价与用文字表示的投标报价不一致时,将以文字表示的投标报价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这一认定,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保证金将被没收。
25.2 如在预中标人的投标报价表中存在计算错误,且此类计算错误导致了合同价格的增加,则招标方在签署合同时有权要求该投标人接受经纠正后的合同价格,如果该投标人不接受经纠正后的价格,则其预中标资格将被取消,其保证金将被没收。
八、授予合同
26 合同授予标准
招标方将把本合同授予符合性审查合格且综合评估最优投标人。确定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圆满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包括人员、设备、财务状况、工程经验及资质等级等方面)。
27 授标选择权力
招标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也无义务向投标人解释选择或否决任何投标的原因。
28 中标通知书
28.1 招标方将在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组织完成评标工作,并向确定的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8.2 中标通知书上应有招标方的盖章。
28.3 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28.4 招标人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的原因。
29 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十(30)天内,根据招标方的通知,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前往指定地点与招标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洽谈并签订合同。
30 保函
如果投标单位在付款方式中选择有预付款的付款方式则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约定向招标方提交由一家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信誉良好的银行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和)履约保函。履约保函的金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十(10%),预付款保函的金额为合同预付款的百分之百(100%),其格式应采用招标文件第三分册所附的格式或其他招标方可以接受的格式。
31 授标决定的变更
31.1 如果中标人未按本须知第29条或30条的规定执行,导致合同未能签订或合同签订后因保函原因无法履行,招标方将有充分理由取消原先的授标决定,并没收该授标对象的保证金。
31.2 当发生本须知第31.1条所述情况时,招标方可按综合评估的排序另行选择中标人,或者重新组织招标。
第二分册 投 标 格 式
一、投标函
致:宁夏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发出的关于 的投标邀请函,现获得正式授权的下列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的名称),提交下述投标文件正本一(1)份,副本 六份:电子文档 一份。
(1) 商务分册(含投标函、投标报价表和资格证明文件等);
(2) 技术分册(含系统设计方案、系统设备一览表和施工组织设计等);
(3) 金额为 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及其他有关资料(若有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 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全部服务的投标总价为人民币 元 (RMB ),具体的报价组成见投标报价表。
(2)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
(3) 我方已详细审核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对招标文件的补遗和修改通知(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上述文件中所有条款提出存有含糊不清或不理解之处的权利。
(4) 我方同意在“投标人须知”第26条所述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的规定,并在开标日后的 天内(见“投标人须知”第13.1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均对我方具有约束力,而且有可能中标。
(5) 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或出现违反招标文件第14、25、31条等规定以及《投标和廉政保证协议》约定的,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6) 我方同意进一步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7) 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联系方式为:
投标单位名称: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电子信箱:
投标人代表签名: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
(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的 公司的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 (单位)的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项目的 合同投标及合同的谈判、签约、执行、完成和保修,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盖章:
见证人签字盖章:
单位名称:
地址: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四、投标报价及情况汇总
开标一览表
序号
标段
报价名称
供货范围
金额(元)
主要外购件品牌要求
1
一标段 防爆双梁桥式起重机 (2个位号、共2套)
详见分项报价
详见分项报价
钢丝绳: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 减速机:泰星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电机: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制动器:焦作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接触器:西门子、施耐德 吊钩:广东省邵铸集团有限公司 轨道及轨道附件:河北永洋钢铁有限公司
板材型材:包钢、鞍钢
2
二标段 防爆电动葫芦及小车 (6个位号、共9套)
详见分项报价
详见分项报价
钢丝绳: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 电机:南京特种电机厂有限公司 接触器:西门子、施耐德 吊钩:广东省邵铸集团有限公司
3
三标段 手动葫芦及小车 (16个位号、共22套)
详见分项报价
详见分项报价
手拉葫芦品牌:沪工、凌空
投标总标价(元)
人民币: (大写: )
付款方式
注:设备的报价要求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投标人(盖章):
投标分项报价表
序号
分项设备名称
设备位号
型号规格
主要技术参数
设备自重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备注
一标段 防爆桥式起重机 (2个位号、共2套)
1
防爆桥式起重机
180-Z-311
卖方填写
卖方填写
套
1
气体防爆2区
2
防爆桥式起重机
180-Z-201
卖方填写
卖方填写
套
1
气体防爆2区
合计
人民币: (大写: )
二标段 防爆电动葫芦及小车 (6个位号、共9套)
1
防爆电动葫芦及小车
180-P-101
卖方填写
卖方填写
套
1
气体防爆2区
2
防爆电动葫芦及小车
180-Z-202A/B
卖方填写
卖方填写
套
2
气体防爆2区
3
防爆电动葫芦
180-Z-202C/D
卖方填写
卖方填写
套
2
气体防爆2区
4
防爆电动葫芦及小车
180-Z-252A/B
卖方填写
卖方填写
套
2
气体防爆2区
5
防爆电动葫芦及小车
180-Z-252C
卖方填写
卖方填写
套
1
气体防爆2区
6
防爆电动葫芦及小车
180-Z-252D
卖方填写
卖方填写
套
1
气体防爆2区
三标段 手动葫芦及小车 (16个位号、共22套)
1
手动葫芦及小车
180-Z-102
卖方填写
卖方填写
套
1
气体防爆1区
2
手动葫芦及小车
180-Z-105A/B
卖方填写
卖方填写
套
2
气体防爆1区
3
手动葫芦及小车
180-Z-203A/B
卖方填写
卖方填写
套
2
气体防爆2区
4
手动葫芦及小车
180-Z-253A/B
卖方填写
卖方填写
套
2
气体防爆2区
5
手动葫芦及小车
180-Z-301
卖方填写
卖方填写
套
1
气体防爆2区
6
手动葫芦及小车
180-Z-302
卖方填写
卖方填写
套
1
气体防爆2区
7
手动葫芦及小车
180-Z-401
卖方填写
卖方填写
套
1
8
手动葫芦及小车
180-Z-402A/B
卖方填写
卖方填写
套
2
9
手动葫芦及小车
180-Z-403A/B
卖方填写
卖方填写
套
2
10
手动葫芦及小车
180-Z-404
卖方填写
卖方填写
套
1
11
手动葫芦及小车
180-Z-405
卖方填写
卖方填写
套
1
12
手动葫芦及小车
180-Z-406
卖方填写
卖方填写
套
1
13
手动葫芦及小车
180-Z-407
卖方填写
卖方填写
套
1
14
手动葫芦及小车
180-Z-408
卖方填写
卖方填写
套
1
15
手动葫芦及小车
180-Z-409
卖方填写
卖方填写
套
1
16
手动葫芦及小车
180-Z-410A/B
卖方填写
卖方填写
套
2
合计
人民币: (大写: )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投标人(盖章):
20
设备主要材料报价表
设备主要材料报价表
序号
主要材料名称
规格
原产地
生产厂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设备的主要材料总价
注:1. 系统主要材料的报价要求见招标文件。(请按招标技术规范进行分项报价)
设备主要外购件报价表
设备主要外购件报价表
序号
主要外购件名称
规格
原产地
生产厂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设备的主要外购件总价
注:1. 系统主要外购件的报价要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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