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一、宿舍住宿学生及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改装、加装、拆卸,内供电设施。 二、宿舍内或宿舍之间禁止私拉、乱接电源和宽带网线,禁止在灯具上栓蚊帐、晾晒衣物、节日装饰物等。 三、宿舍内除允许使用微机、收录机、手机充电器、台灯(功率小于25瓦)外,禁止其它一切使用电器的行为,如用电取暖、烧水、做饭、严禁使用电褥子、电吹风、电梳子,等发热电器。违者一经发现,没收违章物品(不返还)并处以人民币5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上报学校给予严肃处理。 四、住宿学生禁止动用和损坏公共场所配电箱、开关或灯具等用电设施,如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赔偿外要追究相应责任;宿舍管理人员对上述行为发现不予
2、以制止而造成的后果同样负重要责任。 五、当宿舍内的灯具、插座等用电设施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员并报请维修人员及时修理,其他人员不得自行拆修,否则发生故障后果自负。 六、宿舍的供电时间为05:0022:30时,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宿舍安全用电制度,对违反制度者追究责任,并酌情进行处罚。 七、寝室用电实行定量免费供应,一间寝室月免费供电量为18度,月用电量超过免费定量应交纳超量用电费,超量用电,电。八、为保证宿舍的安全用电和节约用电,以宿舍单位安装用电计量系统和使用违章电器识别系统。 5771001803090012095 579036822859633082577100180309001
3、2386 5761373997357606965771001803090013594 5780775799025155125771001803090012387 5771649826018180515771001803090012138 5721311921589183265771001803090012359 5790368223610760535771001803090012356 5761352861437917425771001803090012355 57508786970469327917088100343355274 1012299443258333791708810034335
4、5275 10186673293883200817088100343356107 10158115250150052217088100343356108 10100018005987173217088100343354295 10107419414268701717088100343356184 10187866086962880217088100343356185 10177583117408667417088100343356109 10108601437357284617088100343356110 10115220721601491617088100343355237 10102704160570270917088100343355238 10122936486142541417088100343356169 10186220440263571817088100343354928 101760654089788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