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备基础资料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规范炼钢工序设备基础资料的填写、收集、整理、归档、借阅、销毁等全过程管理,使其处于良好的、有序的控制状态,特制定本办法。2 适用范围 本办法使用于炼钢工序设备基础资料管理。3 定义设备基础资料是指承载设备信息的文字资料和其他媒体,主要由设备随机技术资料、图纸,反映设备现状的各种信息资料。4 职责4.1 责任工程师负责指导设备基础资料的填写、审核、归档、保管工作,并负责制定设备基础资料管理标准。4.2 责任工程师负责设备档案、大中修、技改技错、定修、炉役检修、及设备基础资料纪录等基础资料的填写、收集、整理工作。5管理内容及要求5.1设备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5.1
2、.1 按设备档案记录清单的内容要求,对设备档案规范、标准及时填写,存档。 5.1.2 对大中修、技改技错工程项目施工工程的委托、开竣工报告、交工资料、费用结算表、大中修工程计划等,要按设备档案进行存档。 5.1.3设备进行局部更新或改造,由点检人员收集资料、出具图纸,技术主办及时审核更改后的图纸,确保图纸的有效,并转交设备档案管理人员存档。5.1.4 对已投用的设备,点检人及时收集、整理随机带的各种资料,进口设备委托资料的翻译,以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并对设备随机资料进行审核存档。5.1.5 资料收集人要及时备份主要设备的资料。5.1.6 对向公司上报的重大设备事故分析报告、一般设备事故分析报告
3、、设备报废申请报告、鉴定书、批复合同、协议及来往文件,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上报,并存档,否则无效。5.2 设备基础资料的销毁5.2.1 设备基础资料由责任工程师按保存期限和档案管理规定进行销毁。5.2.2 设备基础资料需销毁的,不允许当作废纸出售。 6 记录6.1 设备档案 (一)6.2 设备点检记录 (二)6.3 设备检修记录 (三)6.4 事故记录 (四)6.5 事故分析报告 (五)6.6 安装移位及报废记录 (六)6.7 图纸变更记录 (七)6.8 设备润滑记录 (八)6.9 设备大中修检修记录 (九) 5771001803090012095 5790368228596330825771
4、001803090012386 5761373997357606965771001803090013594 5780775799025155125771001803090012387 5771649826018180515771001803090012138 5721311921589183265771001803090012359 5790368223610760535771001803090012356 5761352861437917425771001803090012355 57508786970469327917088100343355274 10122994432583337917
5、088100343355275 10186673293883200817088100343356107 10158115250150052217088100343356108 10100018005987173217088100343354295 10107419414268701717088100343356184 10187866086962880217088100343356185 10177583117408667417088100343356109 10108601437357284617088100343356110 10115220721601491617088100343355237 10102704160570270917088100343355238 10122936486142541417088100343356169 10186220440263571817088100343354928 1017606540897888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