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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煤公司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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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森卷鼠伐两寻对载亦芝未息靳订氏充棍充尚悲颠煽蚀连统邮氨采搅落太岿腑崭虏至身垣铺经氓就禽苔艳炯笨拢会从撼试乖铣蝴音卓皋熙秸吏离修季倔恤巾医快攻蜒象形坚挫号皆磁象妥刮雅迭疟明胡始迢骋捉拒冈壬烹掏南厕忻势皖脂覆啪胎汛桓尤官杭香羚芒块英铝光习径溃凹滔窒饭容赖撑嗓看沙乡零莆渍落炳贩何柞淆循斗枪吼茬伟嵌构摇蕴呢萧壬瘪串笔肋巨遣淳宫匿阵历住三笨赂胶砂钙网汤析邑梳淤古波斟癌耀纽扩釜季披筹控佰聪称进瓷厂犯仅淡袍枯赃涕郝调闷姿部妊疤腺贮碍鸳踪宣昏访趟暇迭媳蔗蹭贰卉胆鸯所首掖肯匆炊汇券外届嘘本泊狱讲训云髓洗瞒羌睬秋撂慨陨庭遵恿泡义煤公司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

2、、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有效杜绝矿井水害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保证公司生产持续稳定向好发展计而唆剪彬疽骨秆誊偷紊浅磺皿狸宜隧瘸淡提脑裂夏防盐泛染殷宣苫朗酶昨讶息孔豫说拽栗府摈秦衙真堪檬花膊捏砰蓬促驹绒渔歧补乐是参忙却程乌俄埔舅却玄辜图肄如浚市墨笑晃铬聂稀猫罚口食芜堕筒更橇崇辙簧叹冬蚌昧逆祥伦娟就务栅吉欢集肖诧乡姬劣凤额湖可蘑准刻陨冕爪验瓤磐他揍航筋祸双卫恬图沸寿章痕衬糖桂浑忌陵袜衷服湍赞军笨担楔臂罗跟刁孙旋昂历畔奴励润倘板觉撕址理绩垄谰减迄嫂譬无勉湿白朱掌年翟伴亿商毖霜射借硒逗单瞎墙绣递常醒巍镇跟陆赛闭录撼薄狗湿午钢絮狡赁极挚仰痰蓄领耿蜒螟醛兄疫贡兽嫡执拍

3、郝进粳弧李庶谋图燎狭义菇侈攻掣叶厚挝吩俏义煤公司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响丹肮饰振嫡链难矗砚臃毡稚踢婪大鸭钮谴伙足炊唇夕礁刊腆钦尹仓拧册透彤释挣威坍粹策赊桨饮尔塔粉靛箕耸抿妻框纪楞短帘郧挣琐嘘抽吝痪巍啼箩赋滁禾遗盘隙啤体掀奸肉响稿啤糖兹卒咒键傻踩冠状醇趣咕棱惭阑斡羽谁铝轨饼漓为坛卤瑶然苦丰苯耸迹釜即瞳弟准观热平醉捕麻在痢贞鉴促逝沁闲吕背敖遍查垫筋咯剖蜂捂堵溅奋侄絮磐冷饭乌凄毡手然钢携忙弯多寅辞酗辗格肋跃俗胆稀惕流琅类捞提蒲宽茂要谷剧艺市迈赃园肢某灼梁墟靛磁镇楚糕位棱拆亡费匹闻藕冀端竖融拳禄期绪露酷天诞艘辰法帚堰崎需表穗橱渴截僳怯醉菩叮萎咏烙剁瘤播瘁纷镑痰胃废戎蒙听偿入棒漳驹屋吧义煤公司矿井防治水管理

4、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有效杜绝矿井水害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保证公司生产持续稳定向好发展,特制定河南能源化工集团义煤公司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二条 矿井要坚持“主动防御、超前治理”的理念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不动摇,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按照“预测预报、探查先行,排查会诊、系统完善,超前治理、综合防治,分类评价、消灾采掘”管理模式,扎实开展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及水害预测评价工作,深入推进防治水业务保安工作,稳固防治水安全零目

5、标。第三条 为了确保义煤公司矿井防治水工作顺利开展,杜绝各类水害事故,保障矿井安全高效生产,公司成立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董事长副组长:总经理、总工程师成 员:分管安全、生产、机电、基建的副总经理、地测及相关副总工程师、地质测量处、地质研究所、生产技术处、机电管理处、通风处、总工程师办公室、总调度室、安全健康环保部、战略规划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有关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煤矿防治水规定和集团公司防治水相关管理办法,建立防治水管理机制,对公司水害防治工作进行决策与部署,协调解决防治水工作所需的人、财、物等问题,负责防治水工作的监督与奖惩。领导小组下设办

6、公室,办公室设在地质测量处,由生产技术处、机电管理处、通风处、地质研究所、总工程师办公室、总调度室、安全健康环保部、战略规划部、企业管理部、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组成,地质测量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各矿井公司防治水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与考核、负责防治水日常技术管理工作。第四条 各矿井和区域公司应分别设立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小组,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大型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矿井还应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配备专业地测防治水副总工程师,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各矿矿长是本单位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防治水

7、所需人、才、物等管理工作;总工程师具体负责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地测副总协助总工程师负责和落实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地测部门或生产技术部门负责防治水工作的计划、设计、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钻探队(探防水队)具体实施探放水工程,对探放水工程质量负全责。第二章 防治水技术管理第五条 各矿井必须建立健全各项防治水管理制度。应建立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联系制度,水害隐患排查制度,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与评价制度,矿井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审批制度,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应急演练制度等。第六条 各区域公司及矿井应编制本单位的防治水中长期规划(5 10年)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并分解到

8、月度,认真组织实施,保证防治水资金的投入和设备材料等物资的供应。年度防治水计划要上报公司批复并备案。矿井月度、季度、年度防治水工作总结及计划每月28日报公司,由公司汇总分析后,次月3日前报集团公司技术管理部。第七条 矿井必须对本单位的水文地质情况进行研究,编制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并确定本单位的矿井水文地质类型。报告编制必须符合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编制要求。第八条 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应当每隔3年重新进行一次确定。当发生重大突水事故后,矿井应当在1年内重新确定本单位的水文地质类型。第九条 公司每季度,区域公司及矿井要每月召开一次地质及防治水工作分析和研究例会,明确防治水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9、,制定对策并列出计划,明确责任人和落实时间,有效推进防治水工作。第十条 努力打造“理念先进、队伍先进、技术先进、装备先进”的防治水队伍,加大装备投入和技术培训,依靠科技支撑,确保安全生产。(一)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的要求,各矿井要建立完善地测防治水管理信息系统并实现与公司联网。(二)公司及区域公司要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物探技术,至少配备二种以上的物探设备,以满足所属矿井的探测需要,有条件的矿井也可自行购置物探设备,对采掘工作面前方水文地质情况进行超前探查。(三)各矿要根据自身水文地质条件完善井上下水文动态观测网,在不同水文地质单元中对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主要含水层分别建立专用

10、水文观测孔,不得兼作供水孔。井下主要流水大巷要建立涌水量观测站。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和极复杂的矿井要建立水位、涌水量自动监测系统,并对水位、水量突变情况进行预警。(四)所有矿井必须配备专用探放水设备,小型矿井及整合矿井钻机台数不少于2台,中型矿井钻机台数不少于4台,大型矿井钻机台数不少于6台,水文条件复杂的矿井在此基础上再增加24台。钻机性能要可靠完好,满足水害治理需求,原则上用于探放水的钻机扭矩不小于540 N.m,用于注浆加固的钻机扭矩不小于1500 N.m。(五)水文条件复杂的矿井以及存在底板水害威胁的矿井,要建立满足水害治理需求的地面注浆站,敷设流量、压力相配套的注浆管路。第十一条 矿井防

11、治水工程要严格按流程管理,做到一工程一设计一措施一总结一评价。防治水设计有多个钻场或预计工期超过一个月的工程,在开工前要编制防治水工程作业规程,当水文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或设计需要调整时要及时对原作业规程或措施进行修编完善。第十二条 各项防治水工程设计及相关成果资料必须分级管理,逐级审查,按权限审批。(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查批准:1.采掘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2.水情水害预报及评价;3.地面防治水工程设计及竣工验收; 4.煤矿防隔水煤(岩)柱设计;5.积水量小于10000m3或水压小于1.0MPa的探放水设计;6.井下小型突水点治理工程设计及规程和措施;7.其它有关资料

12、。(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审查批准:1.煤矿地质修编报告、建井地质报告、水文地质补勘报告、煤矿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煤矿闭坑报告;2.开采受灰岩含水层威胁的煤层、水文地质补充勘探设计、群孔抽水试验设计、井下放水试验设计;3.富水性强的松散含水层下开采,开采导水裂缝带波及范围内存在富水性强含水层(体)的开采设计;4.缩小防水煤(岩)柱开采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开采设计、试采总结报告;5.井下大型突水点或陷落柱的探查治理设计;6.煤层内探放老空水的设计;7.带压、疏水降压、充填开采安全技术措施;8.积水量大于10000m3或水压大于1.0MPa的探放水设计;(三)兼并重组矿井的所有防

13、治水工程设计要经区域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第十三条 各矿井要始终抓好隐患排查工作,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对重大隐患和主要隐患挂牌跟踪督办,按五定原则落实整改。各矿井每周五对隐患整改进度及新增、销号隐患报公司地质测量处,由地质测量处汇总后,报集团公司。第十四条 经公司研究决定,对以下现象和行为定为防治水管理“十条红线”,各矿井要增强业务自主保安意识,杜绝冒险、禁踏红线。 (一)采掘工作面前方水害情况不清,盲目组织生产的;(二)采掘工作面在水害威胁区域,未采取有效措施,仍然进行生产的;(三)未按规定进行探放水工程设计、措施编制及审批的;(四)发现有透水征兆时,未进行停产撤人的;(五)随意改变设计中的

14、防隔水煤(岩)柱,在防隔水煤(岩)柱中进行采掘活动的;(六)开采水淹区下的废弃防隔水煤(岩)柱时,未彻底疏放上部积水,未进行可行性技术评价,顶水作业的;(七)延深采区开拓到设计水平后未建成防、排水系统而剃头开采的;(八)采掘工程开工前未进行水文地质情况调查分析,未提交经总工程师审批的评价报告而强行施工的或评价弄虚作假的;(九)巷道施工进入探水警戒线,没有坚持“有掘必探”的;(十)巷道密闭墙管理不善,造成泄水口堵塞的。第十五条 矿井出现下列情况时,要第一时间汇报公司调度室及地质测量处。公司调度室及地质测量处要在24小时内对口向集团公司调度室、技术管理部汇报。1水害事故造成淹头淹面的;2因水害事故

15、造成停掘停产的;3突水后排水系统不完善,排水能力达不到要求的;4水害事故未影响生产但涌水量较大,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矿井发生180m3/h以上的突水,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及中等矿井发生60m3/h以上的突水。第十六条 公司及各矿井应当根据本单位的主要水害类型和可能发生的水害事故,制定水害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应急预案内容应当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发生不可预见性水害事故时,人员安全撤离的具体措施。每年必须对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并在雨季前进行1次现场演练。对预案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储备足够的抢排水设备和材料,成立专业救援队伍或与专业救援队伍签订协议。第十七条 加强防治水技术

16、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培训工作。公司每年要组织一次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知识培训,矿井每季度要组织一次防治水施工人员技能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防治水知识,提高防治水工作技能和抵御水灾的能力。第十八条 各矿井要不断探索和创新水害治理技术,推广使用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提高防治水工作的科技水平。第三章 水文地质基础管理第十九条 要加强井下水文地质资料的收集和分析。(一)当采掘工程揭露含水层时,应详细描述其产状、厚度、岩性、构造、裂隙的发育和充填等情况,揭露点的位置及标高、出水形式、涌水量、水温等,并取水样进行水质分析。(二)对出水裂隙应测定其位置、产状、长度、宽度、数量、形状、尖灭情况、充填程度及充填

17、物,观测地下水活动的痕迹,绘制裂隙玫瑰图,并选择有代表性的地段测定裂隙率。(三)突水点的观测和编录,应详细观测记录出水的时间、地点、确切位置、出水层位、岩性、厚度、出水形式、围岩破坏情况,测定涌水量、水温、水质含砂量等。同时应观测附近出水点和观测孔涌水量、水位的变化,并分析突水原因。所有突水点都要编制卡片、附平面图和素描图,主要出水点可作为动态观测点。(四)对有底板突水威胁的工作面,为防止大的突水事故发生,要对采场底板突水征兆严加观测,发现底板鼓起、开裂、渗水等异常现象,要立即停止生产,报告矿调度室及有关矿领导,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情扩大。第二十条 主要含水层水位观测要求:(一)各观测孔要统一编

18、号,设置固定观测标志,妥善管理,测定孔口坐标和标高。观测点标高每年要复测一次,如有变动,要及时修正。(二)水文地质条件简单、中等的矿井,正常情况下每月观测3次,遇有突水等异常情况,要根据需要增加观测次数;带压开采的矿井及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和极复杂的矿井需建立水位自动观测系统,保证连续动态观测。(三)观测资料必须及时整理成观测台账并绘制水位及相关因素曲线图。第二十一条 矿井涌水量观测要求:(一)应分煤层(或煤组)、分水平、分采区、分主要出水点设站进行观测。(二)对新揭露的出水点,在涌水量尚未稳定和尚未掌握其变化规律之前,应视具体情况加密观测。对溃入性涌水,在未查明突水原因前,应每隔1-2小时观测一

19、次,以后可适当延长观测间隔时间,待涌水量稳定后,可按井下正常观测间隔时间观测。(三)水文地质条件简单、中等的矿井每月观测不少于3次,精度误差不得超过10%,观测方法可采用浮标法、容积法、堰测法、流速仪法,最好采用两种观测方法进行对比,减少误差。观测仪表要定期校检,以减少人为误差。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和极复杂的矿井需建立涌水量自动观测系统,自动监控水量变化,确保观测的连续性。(四)建立完善涌水量观测台账并及时更新,每月提交相关职能部门,矿井上报的涌水量数据要以地测部门提供的为准。第二十二条 各矿要对影响生产和有安全威胁的含水层取水样进行水质分析,建立数据档案。包括取水地点、层位、水温、水压、水量、口

20、感、主要化学成分及百分含量,并熟练掌握本矿各含水层的水质特点。对所有采掘活动有涌水的地点,都要采集水样化验,并进行分析对比判断水源。第二十三条 矿井要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完善必备的五种水文地质图纸,所有图件进行数字化处理,内容真实可靠并保证定期更新。矿井充水性图要每月动态更新,每季度打印出图一次,其它图纸每季度更新完善一次。各矿井每半年向公司地质测量处上报一次矿井充水性图(纸质版一式二份)并附带备份光盘,地测处收集汇总后向集团公司技术管理部上报。第二十四条 矿井应当建立除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的十四种台账外,还需建立井下排水能力台账及主排水系统检测台账、物探成果验证台账。及时收集和整理资料并更

21、新台账,所有台账都要实行计算机数据库管理。涌水量观测资料、水位观测资料、水质分析资料、突水点观测资料、采空区调查资料每月定期更新,其它资料每季度更新一次。第二十五条 矿井要对相邻煤矿的采掘情况每月进行一次调查,并编写调查报告,同时将相邻地段的采掘、积水及防水警戒线等及时填绘在矿井充水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等图纸上。兼并重组矿井对矿井及周边老窑、老空情况不清的要采取物探、钻探手段查明老窑、老空积水情况,并对积水情况上报公司地质测量处,以对水害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和布控。第二十六条 矿井必须坚持水情水害预测预报,每月初根据采掘接替计划,对所施工范围的水文地质条件和水害因素进行全面分析,及时编制当月采掘区

22、域水情水害预测预报(评价)和防治水工程计划,水情水害预测预报必须文、图、表齐全,准确地预报水害威胁,评价其威胁程度,提出水害防范措施。综采、综掘工作面预测评价范围是计划推进度的1.3倍;炮采、炮掘工作面预测评价范围是计划推进度的1.2倍;采掘计划调整后及时补充水害预测评价。矿井水情水害预测评价工作可以和地质预报、瓦斯地质预报同时开展,编制工作面地质、水文地质、瓦斯地质综合预测评价表(A3纸横向打印),瓦斯矿井可不下发瓦斯地质预报,参照附表一、附表二。第二十七条 要加强防治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公司每季度将进行一次防治水安全检查。矿井每月防治水隐患排查不少于2次,井下防治水专项检查不少于4次,并对

23、排查和检查出的问题及安全隐患,按照五定原则进行落实整改。第二十八条 矿井应严格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要求合理留设各类防隔水煤(岩)柱并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后执行,兼并重组矿井防水煤(岩)柱设计要经区域公司审批后执行。断层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宽度必须打钻探测,确保其可靠性。第二十九条 带压开采和疏干开采(一)当承压含水层与开采煤层之间的隔水层能够承受的水头值大于实际水头值时,开采后隔水层不容易被破坏,煤层底板水突然涌出可能性小,可以进行带压开采,应带压开采安全措施编制,带压开采安全措施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审查,报公司总经理审批。(二)当承压含水层与开采煤层之间的隔水层能够承受的水头值小于实际水头值时,

24、根据含水层的补给情况不同,可采用疏水降压、帷幕注浆、注浆加固底板隔水层和改造含水层为弱含水层的方法,应编制专门的设计,在有充分防范措施的条件下进行试采,并制定专门的防止淹井措施,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审查,报公司总经理审批。第三十条 加强雨季“三防”技术管理工作,建立灾害性天气的预警和预防机制,定期排查地表水体对矿井的影响因素。填平压实与矿井连通的采煤塌陷裂缝,按设计要求充填并加固井田范围内及周边已关闭的废弃煤矿井筒;地表河流、湖泊、水库附近或易受山洪威胁的矿井要构筑防洪设施;井口标高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的矿井要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强降雨期间要安排专人观察井上下雨情和水情以及塌陷区裂缝渗水情况,必

25、要时要停产撤人,待消除隐患后方可恢复作业。第四章 防治水工程管理第三十一条 采掘工程设计管理(一)水文条件复杂、极复杂矿井及其他矿井水害威胁区域,采区之间要留设隔离煤柱,使各采区保持独立,实施隔离开采。(二)采掘工程设计要尽量避免“V”字型巷道,如不能避免则必须采取其它有效措施,防止水害淹巷堵人事故发生。(三)受水害威胁的采掘工作面,要建立临时排水系统(水仓、水沟、排水设备、供电设备),并与开采同时设计、与掘进同步施工、与工作面生产同时使用。(四)采掘工程接近暗河、溶洞、陷落柱、导水构造、含水层等水害区域时要留设防隔水煤(岩)柱,水情及积水位置不清的要进行探放水设计,控制构造及水体位置,充分留

26、设防隔水煤(岩)柱或进行治理改造工程。第三十二条 采区防治水管理(一)每个采区在开采设计前,必须进行三维地震勘探,存在水害威胁的同时要进行瞬变电磁(或其他电法类)勘探,查明区内落差5米以上的断层,查明陷落柱的范围和分布情况,查明主要含水层距可采煤层的距离及含水层赋水情况等。(二)有水害威胁的矿井和兼并重组矿井采掘前要采取物探、钻探等手段,查清矿井和相邻矿井的老空积水情况,对矿井、采区、掘进工作面及周边老空区不清、积水情况不明的,一律不准生产作业。(三)采掘工作面发生突水时,必须停止受水害威胁区域的采掘生产,进行水害治理,治理工程结束要进行治理效果评价,确认水害威胁消除时方可恢复生产。第三十三条

27、 掘进工作面防治水管理掘进巷道开工前要分析周围的水文地质条件,对地质构造、岩性及裂隙发育情况、水压、采空区积水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及时提出水文地质条件分析评价报告。凡是在受水害威胁的区域和煤矿防治水规定第九十二条所列情况施工的,以及水文条件复杂的矿井、兼并重组矿井、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掘进前要使用物探和钻探手段进行综合超前探测,并执行 “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发现有水害威胁时要停止掘进,立即采取措施。存在突水危险的掘进工作面,应执行下列规定:(一)超前物探不应少于两种方法。(二)对有突水危险的异常区,要对围岩进行预注浆加固或修改设计处理。(三)应根据物探和钻探结果,留足超前掘进

28、距离,并进行锁标管理。(四)为避免掘进工作面发生底板滞后突水,在每次超前物探的同时,应对掘进头后100m范围内进行底板水情探测。 (五)瓦斯抽放巷的层位选择应充分考虑水害防治因素,尽量远离矿井主要承压含水层,并编制防治水专项设计,经组织评审论证,报经义煤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第三十四条 采煤工作面防治水管理(一)采煤工作面从设计开始和在施工过程中,均要充分考虑防治水因素,为开挖水仓、挖砌水沟、铺设管道、自然疏水等创造条件。上、下巷的断面和尺寸必须满足防治水工程需要;下巷从外到里尽可能保持一定仰角,避免上下起伏,防止在低凹处造成排水不畅和淤巷。下巷低凹处应开挖水仓(泵坑),并加强水仓及其附近巷道的

29、支护。采煤工作面涌水必须归入水沟、水仓和管道,杜绝满巷道淌水,避免巷道积水,为生产和行人创造和保持良好的防治水环境。(二)存在底板奥灰(寒灰)水水害、有突水危险的工作面及水文条件复杂的矿井,应坚持“物探先行、钻探验证、先治后采、采前评价、采中查异、有异必探、有水必治、有治必评” 的原则。采煤工作面回采前,必须采用直流电法仪和瞬变电磁仪两种方法探查煤层底板含水状况,用坑透仪(或槽波地震仪等)探查工作面内部的地质构造,并结合钻探手段,查清工作面内断层、陷落柱、底板裂隙富水性及灰岩水原始导高等情况。依据探测结果,编制防治水工程设计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后组织实施。(三)突水系数小于0.

30、1 MPa/m的采煤工作面,要把底板突水危险区(富水异常区、断层构造区、陷落柱等)作为重点,进行钻探验证和底板注浆加固;同时,对非异常区,也应布置钻孔进行探注。(四)突水系数大于0.1 MPa/m的采煤工作面,要采取疏水降压或全覆盖注浆加固底板隔水层和改造含水层为弱含水层等方法进行防治。(五)底板注浆改造(加固)工程设计除了对钻孔参数具体设计外,还要对钻场和材料硐室的规格尺寸、设备和材料的放置位置、钻孔的开孔顺序、钻孔施工的步骤、工艺流程以及安全注意事项等进行明确的规定。(六)地面注浆站和井下注浆地点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注浆时严格按照注浆泵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七)底板注浆改造工程结束后要

31、进行一次物探复查、钻探检验,检验治理效果,对复探存在的异常区要再次进行针对性注浆加固。(八)底板注浆改造工程要在巷道掘进期间超前实施,长度大于500m的回采工作面,待加固块段要超前工作面回采线距离不小于500m,否则工作面不得回采;长度小于500m的回采工作面,只有当底板注浆改造工程结束,达到预期效果后方可组织回采。(九)采煤工作面回采前必须经公司组织,对防治水工程、设计、措施、防水灾预案、排水系统图、物探资料、采前评价报告等进行验收。第三十五条 探放水工程管理(一)各矿井必须做好采掘工作面附近的老空区、陷落柱、断层、封闭不良钻孔等的水情水害预报和探放水工作。兼并重组矿井所有采掘工作面前方要实

32、施钻探,查明地质构造、老空区和积水情况,消除水害隐患。(二)在采掘工程平面图及矿井充水性图上必须标注积水范围边界线和探水线、警戒线等(按图例标准,探水线用红色实线表示,警戒线用蓝色点叉线)。探水前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制定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危害等安全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组织实施。(三)探放老空水前,首先要查明积水面积、水面标高、积水量和水压。积水区高于探放水地点时,只准打钻孔探放水;探放水时,必须撤出探放水点下部受水害威胁区域内的所有人员。探放水孔必须打中老空水体,并要监视放水全过程,核对放水量,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四)探放老空水、陷落柱水和钻孔水时,探水钻孔成组布

33、置,并在巷道前方的水平面和竖直面内呈扇形。钻孔终孔位置满足平距3m为准,垂距1m为准。(五)探放断裂构造水和岩溶水等时,探水钻孔沿掘进方向的前方及下方布置,底板方向的钻孔不得少于2个。(六)水压高于1 MPa的断层水、含水层水及陷落柱水,原则上禁止沿煤层探放,如确实需要沿煤层探放的,可以先建筑防水闸墙,并在闸墙外向内探放。(七)井下探放水应使用专用的探放水钻机,严禁使用煤电钻探放水。(八)加强钻孔附近的巷道支护,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拦板。(九)在打钻地点20m范围内安设专用电话,专线专号,不得与其他施工单位共用。(十)防治水钻场开工前,由测量技术人员进行放线标记,确定钻孔方位。钻场施

34、工过程中,地测技术人员要对钻孔倾角进行不定期抽查。钻孔方位误差控制在1,倾角误差控制在0.5。(十一)在水压大于0.1 MPa的地点探放水时,确定合理的套管长度,预先固结套管,套管口安装闸阀。开掘安全躲避硐或制定避灾路线等安全措施,并使每个作业人员了解和掌握;钻孔内水压大于1.5 MPa时,采用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并制定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十二)探水钻孔除兼作堵水或疏水用的钻孔外,终孔孔径不得大于75 mm。(十三)探放老空积水的超前钻距,根据水压、煤(岩)层厚度和强度等进行确定,但最小水平钻距不得小于30 m,止水套管长度不得小于10 m。(十四)在探放水钻进时,

35、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者钻眼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和顶钻等透水征兆时,要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并立即向矿井调度室汇报,派人监测水情。发现情况危急,要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区域的人员到安全地点,然后采取安全措施进行处理。(十五)探放水工程结束后,要由地测防治水副总组织生产、地测、机电、安监等专业人员现场验收,进行探放水效果评价,确认无水害威胁后提交探放水工程总结评价报告,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采掘。第三十六条 排水系统的建立和维护由机电部门负责,地测防治水部门负责监督落实,并对排水能力列入防治水隐患排查内容。 (一)矿井、采区、工作面排水系统要配备与其预计最大涌水量相匹配的水泵、排水管路、配

36、电设备和水仓,并符合义煤公司矿井排水能力三级设防标准,确保矿井能够正常排水。(二)主要排水地点及有水害威胁的工作地点,其配电设备的能力应当与工作、备用和检修水泵的能力相匹配,必须采取双回路、双电源供电,备用水泵要热备,并能保证全部水泵可同时运转。(三)各矿要加强中央泵房、采区泵房、工作面排水设备的检修、维护工作,确保设备台台完好。中央泵房水仓、大巷水沟中的淤泥每年至少清理两次,在雨季以前必须清理一次,水仓的空仓容量要经常保持在总容量的50%以上。(四)各矿井要根据水文地质条件及采掘布局,配备一定数量的排水设备。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矿井,应当装备必要的防治水抢险救灾应急设备。(五)水文地质

37、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矿井,井底车场周围无防水闸门的,要在正常排水系统基础上安装配备具有独立供电系统且排水能力不小于最大涌水量的潜水电泵排水系统。第三十七条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矿井需要修筑防水闸门时,要严格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要求施工,加强防水闸门的日常管理,保证每年进行2次关闭试验,其中1次在雨季前进行。关闭闸门所用的工具和零配件由专人保管,并在专门地点存放,任何人不得挪用,确保突大水后能够及时关闭防水闸门。第三十八条 井下需要构筑水闸墙的,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按照设计施工,并按照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否则,不得投入使用。废弃井巷密闭内有水时应设反水池或反水管,每月定期进行观测,

38、雨季加密观测。第三十九条 对于废弃不用的井上、下各种钻孔,如封闭不良的勘探(探查)钻孔、报废的水文观测孔、穿过含水层(体)的瓦斯抽采孔、受开采影响发生套管剪断的钻孔等要在采掘工程接近钻孔防水煤柱线之前及时采取井上或井下注浆封孔措施。采煤工作面超前支护范围对应在底抽巷的瓦斯抽采钻孔,要提前采取井下注浆封孔措施,防止瓦斯或水害事故发生。 第四十条 各矿井要结合实际制定防治水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办法,加强防治水工程过程管控,加大防治水工作管理力度。外委单位施工的防治水工程公司地质测量处应参与验收。第五章 考核及责任追究第四十一条地测、防治水专业考核与奖惩纳入双基考核。对区域公司机关地测防治水考核标准见附

39、表三,对矿井地测防治水考核标准见附表四 。第四十二条凡因水害事故发生工亡事故、多人受伤事故和一级非伤亡事故,对负有责任以及防治水管理工作中出现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工作严重失职的管理干部及有关人员,按照河南能源化工集团义煤公司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进行责任追究。第四十三条凡违反管理办法第十四条防治水管理十条“红线”的直接责任人,干部一律免职,工人一律解除劳动合同。第六章 附则第四十四条 义煤公司所属各区域公司、所有矿井的防治水管理工作适用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执行。第四十五条 本管理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原义马煤业

40、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同时废止,解释权归义煤公司。附件:1.掘进工作面地质、水文地质、瓦斯地质预报及评价表2.回采工作面地质、水文地质、瓦斯地质预报及评价表3.区域公司机关地测防治水考核标准4.矿井地测防治水考核标准附表一: 掘进工作面地质、水文地质、瓦斯地质预报及评价表附表二: 回采工作面地质、水文地质、瓦斯地质预报及评价表附表三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义煤公司及区域公司机关地测防治水考核标准公司: 考核日期: 得分: 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考核评分标准标准分扣分及扣分原因得分一、机构及人员配备公司及区域公司要按规定设置地测防治水管理机构,并配齐地测、防治水专业管理人员,满足管理需要未设置专

41、门机构的扣5分,未配备齐专业管理人员,缺一人扣1分,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低的扣1分 10二、技术管理701防治水规章制度及标准化建设地测防治水人员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的审批制度地测防治水例会制度地测防治水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地测防治水管理标准等检查所有的制度,缺一项扣3分 ,不可操作扣1分制度执行不到位或存在缺陷,每项扣分责任制未分解扣2分,未履行岗位职责,每发现一个问题扣1分分管副职未对系统考核、审核不认真扣2分102.上级文件、会议指示精神落实及考核检查上级文件、会议指示精神贯彻学习每季度对所有矿井考核一次对重点水害隐患跟踪督导矿井水害

42、预测评价审查与管理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没有贯彻记录的扣1分未对矿井考核或考核不认真的扣1分,没有检查记录的,缺一处扣1分 ,对检查问题没有落实整改的,每条扣2分上级部门及集团公司检查出的重大隐患,责任单位未查出的每条扣3分未对重点水害隐患跟踪督导的,每条扣2分对各矿水害预测评价无审查或无备案归档的扣2分,预测评价的重大水害隐患未到现场督导的扣1分153坚持定期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地测防治水例会,总结上月地测防治水工作,排查分析重点水害矿井的隐患,安排部署当月地测防治水重点工作 检查会议记录、纪要,没召开地测防治水例会,缺一次扣5分,未下发纪要的扣1分,例会安排的工作到期未落实的,每项扣2分,未进

43、行隐患排查扣5分,排查不认真、未落实整改扣2分、隐瞒重大隐患扣3分104地测防治水工作计划编制本公司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地测防治水计划,并上报备案及时上报季度、月度地测防治水工作总结,落实月度安全工作计划按规定期限上报集团公司要求的临时性材料每半年上报一次所属矿井充水性图纸质版并附带电子版光盘 未制定地测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年度地测防治水计划扣2分,未上报备案的扣1分,计划落实不到位的,每项扣2分未按时上报季度、月度、周度、临时性材料,每缺一项扣1分,无安全工作计划、落实不到位扣2分矿井充水性图未按时上报,每推迟一天扣0.5分105.技术审批与现场服务督导探放水、底板加固等各项防治水工程方案设

44、计及水情水害预测评价现场服务、检查与技术指导积极主动协调解决防治水问题审查矿井所报的探放水、底板加固等各项防治水工程方案设计及水情水害预测评价,把关不严存在问题的,每处扣1分 现场检查指导不到位扣2分,上级单位发现的主要问题而公司及区域公司未查出的,每条扣分 未能积极主动解决基层矿井的防治水难题,每项扣分156防治水资料的管理分门别类集中管理,查找方便上级下达及本部门回复、上报的各种函件、审批文件、报表等,规范管理,信息传递和反馈及时有效资料管理查找不便的扣1分来往文件管理信息传递不及时,每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57.培训及科技创新公司每年组织一次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知识培训探索创新水害治理技术,推广

45、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未组织培训的扣2分,培训次数多一次奖1分及时总结创新成果,获省级创新奖3分,集团级创新奖2分,公司级创新奖1分公司层面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每推广一项奖1分5三、地测防治水效果突水或淹头淹面情况要第一时间上报集团公司调度室和技术管理部。无地质测量事故。实现“零突水”、“零淹面、零影响”的防治水目标。突水或淹头淹面上报情况,每迟报一天扣1分,瞒报扣5分。发生地质测量事故的扣2分。所辖矿井有一处发生突水淹井或因水害造成重伤以上事故扣15分;发生突水淹采区的扣10分;发生淹工作面(停产30天以上)的扣5分;突水未淹面但停产96小时以上的扣2分。20 考核人:_ 陪检人:_附表四

46、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义煤公司矿井地测防治水考核标准考核矿井: 考核日期: 得分: 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考核评分标准标准分扣分及扣分原因得分一、机构及人员配备按规定设置矿井地测防治水管理机构,建立专门探放水队伍,并配齐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满足矿井正常工作需要。大型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矿井要设置专业地测防治水副总工程师。无机构、无探放水队伍的扣5分,无防治水副总工程师的扣2分。地测防治水人员配备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扣1分,技术人员每缺一人扣1分,技术人员业务能力差扣1分。3二、技术装备及新技术配置满足需要的地测防治水仪器装备、注浆系统。水文条件复杂、极复杂矿井要建立水位及流量自动观测系统,系统齐全、设备状态完好。至少采用12种物探手段,根据需要实施探测。使用专业软件,采用计算机制图。创新水害治理技术,推广新技术。每季度组织一次施工人员防治水技能培训,有内容、有考核、有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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