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银行保兑仓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动和规范我行保兑仓业务发展,规范业务操作,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银行保兑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订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属于“操作规程”,适用于我行各级机构。
第二章 业务办理程序
为简化描述,业务办理程序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例。保兑仓业务项下信用产品为国内信用证、商票保贴或法人账户透支的,应分别执行《银行国内信用证业务管理办法》、《银行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银行法人账户透支业务管理办法》相关管理规定。
第三条 业务受理
申请人向经营行申请保兑仓业务,并提交相关材料:
(一)与我行合作开展保兑仓业务项下核心生产商需向经营行提交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及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并可通过市场主体信用公示系统查询客户的企业年度报告、公司章程、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等;
2、经审计的最近三年财务报表、验资报告、贷款卡等;
3、企业最近三年的生产经营活动及产供销基本情况;
(二)客户需向经营行提交的资料,包括:
1、营业执照副本、公司章程、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等;
2、财务报表、验资报告、贷款卡等,其中,客户为生产型企业的,要求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
3、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及产供销基本情况;
4、买卖双方历史交易记录,包括能证明双方交易情况的增值税发票、货运证明等等。
第四条 授信前调查
经营行受理业务申请后应按照《银行授信调查管理办法》第三章相关规定对申请人的经营财务状况进行全面调查。重点调查核心生产商和客户是否满足《银行保兑仓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同时,对下列情况作详细调查和评估:
(一)核心生产商调查
保兑仓业务项下核心生产商应着重调查以下内容:
1、核心生产商所处行业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是否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等、是否属于所属行业或所在区域的优势企业,对于核心生产商为生产型企业的,近三年是否连续正常经营;对于核心生产商为贸易型企业的,是否为生产型企业所设立或控股的销售型贸易企业,或该贸易型企业与生产型企业隶属于同一集团公司;
2、核心生产商在我行的信用等级评定能否达BB级(含)以上,原则上净现金流量5000万元(含)以上或年销售收入能否达2亿元(含)以上人民币;
3、核心生产商主营业务是否突出,主导产品销售顺畅与否;保兑仓业务项下销售商品是否为其主营产品,产品是否适销对路、质量是否稳定、退货及返修情况如何;最近三年销售履约记录情况如何,是否因产品质量、不能按期交货等问题与买方发生过贸易纠纷;
4、核心生产商生产能力与履约能力如何,生产能力与订单承接量是否匹配;核心生产商对于其整体供应链的控制能力和影响力如何,如何控制保兑仓等业务给自身带来的风险,如买方违约核心生产商可以采用的控制及约束手段有哪些;核心生产商是否配备专门管理人员负责此类业务并建立相应内控管理制度;核心生产商对于协助我行控制风险的配合意愿如何;
5、核心生产商与其它银行合作开展保兑仓等供应链融资业务的履约情况如何;
(二)客户调查
保兑仓业务项下客户应着重调查以下内容:
1、是否具有交易主体资格和贸易资质;是否与核心生产商有稳定的商品购销关系,并得到核心生产商的推荐或认可;对于客户为生产型企业的,近三年是否连续正常经营,主营产品是否销售顺畅、应收账款周转速度和存货周转率是否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2、在我行的信用评级能否达到BB级(含)以上,是否存在不良银行信用记录和重大商业纠纷、财务报表是否真实可信;是否拥有长期稳定的购销渠道、销售额是否较大、现金流量是否稳定;
3、在其它银行叙做保兑仓等供应链融资业务的履约情况如何;
4、与核心生产商之间有无贸易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双方历史交易记录和履约记录是否良好。
第五条 保兑仓业务专项授信额度审批
保兑仓业务专项授信的审查程序按《银行授信授权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经审查部门审查后的项目,经营行可在业务授权书规定的权限内自行审批,超出经营行权限逐级上报有权审批人审批。
第六条 签订合同和协议
保兑仓业务专项授信额度审批通过后,与核心生产商、客户签署《保兑仓业务三方合作协议》(详见《银行保兑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附件),并与客户签订相应的融资业务品种合同(如《银行承兑汇票协议》等)以及相应的担保合同。
第七条 业务下柜前审查
严格审查保兑仓业务项下具体贸易交易的真实性和连续性,具体包括:保兑仓业务项下交易是否具有真实贸易背景,应结合交易双方的经营范围、交易习惯、资金实力等情况对购销合同及三方合作协议的真实性进行审查,严格审查购销合同约定的结算工具和方式与三方合作协议是否一致,关注购销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是否对我行造成风险。必要时应要求客户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交易合同;保兑仓业务三方合作协议及相关合同与作为基础交易关系的购销合同内容是否相符;本笔保兑仓业务是否为连续、均匀订货,重点审查与核心生产商的历史交易记录;等等。
第八条 业务台账管理
具体业务下柜前,总、分行业务管理部门和经营行须分别为核心生产商建立台账,并根据核心生产商授信额度分配及使用情况及时登记台账。
第九条 业务下柜
经营行按审批通知书要求落实下柜条件,包括存入保证金、签订承兑协议、业务合作协议及担保合同等,并按照规定将下柜材料提交放款部门审核放款。经放款部门审核通过后,开具以核心生产商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总、分行业务管理部门和经营行应在业务下柜后及时登记核心生产商业务间接授信额度台账,并定期核对。
第十条 票据送达
办理首笔业务时,由经营行业务管理部门与经营行双人负责银行承兑汇票的实地送达,并对送达地址、签收人等事项进行双人核实。办理后续业务时,可采用其它符合我行规定的送票方式,并保证银行承兑汇票有效送达。
核心生产商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后,向我行出具《银行承兑汇票收到确认函》(详见附件1)。
第十一条 提货
客户向我行申请提货需提交《提货申请书》(附件2)并追加提货保证金,经营行业务管理部门审核保证金到账情况、提货金额及数量,我行核准后向核心生产商发出《发货通知书》(见附件3),核心生产商将《发货通知书》回执签字确认后交回我行。
第十二条 承兑到期处理
(一)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前15日,若客户未及时存入足额保证金,经营行应立即向客户进行催收,要求客户补足保证金;
(二)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前5日,若客户仍未存入足额保证金,则经营行和总分行风险管理部门应及时向客户追偿,业务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同时,及时向核心生产商发出《退款通知书》(见附件4),要求核心生产商向我行支付未发货部分对应金额的款项。
第十三条 逾期处理
(一)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时,若客户及核心生产商均未向我行支付逾期款项,则转为客户逾期,立即停止发放新贷款并取消授信额度;
(二) 经营行业务管理部门、总分行风险管理部门应及时督促经营行向客户追偿逾期款项,并根据合同约定要求核心生产商承担差额退款责任或连带保证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敞口部分、逾期利息、罚息以及我行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对于客户追加额外担保或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的,应及时行使抵、质押权利或要求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四条 业务办理过程中我行发出的文件资料以及我行收到客户及核心生产商的相关资料等均应编号、归档,妥善管理。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规程由银行制定,由总行授信审批部负责解释、修订和维护。
第十六条 本规程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凡之前下发的规程与本规程不符的,一律以本规程为准。
附件:1、银行承兑汇票收到确认函
2、提货申请书
3、发货通知书
4、退款通知书
附件1:
银行承兑汇票收到确认函
银行 :
作为编号为 《保兑仓三方合作协议书》项下的卖方,贵行于 年 月 日签发的以 公司为出票人,我司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我司已收妥,该票据的其他记载事项如下:
票 号:
金 额: (大写)
出票日:
到期日:
连同本确认函,我司已确认收到贵行按《保兑仓三方合作协议书》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总金额为 元(大写)。
收到人:
年 月 日
附件2:
提货申请书
编号:[ ]
银行 :
根据编号为 《保兑仓四方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本公司现申请提取 (数量)的 (货物名称),金额为 元(大写)。本公司已将相应款项交存到本公司在贵行开立的保证金账户中,请贵行核查后向 公司(卖方)开出提货通知书。
申请人(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发货通知书
编号:[ ]
(卖方):
根据本行与贵公司及 公司(买方,以下简称该公司)签订的的编号为 《保兑仓三方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的约定,经本行审查,同意该公司向贵公司提取数量为 ,价值为人民币(大写): 元的货物,请贵公司按此金额为限办理发货手续。
到本次发货通知书(含本通知书)为止,本行通知贵公司向该公司发货的价值累计金额为 元(大写),贵公司对本行承担付款责任的最高金额调整为人民币(大写): 元(大写)。
银行 (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发货通知书》回执(加盖骑缝章)
银行 :
兹我公司于 年 月 日收到贵行签发的编号 《发货通知书》,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截止该发货通知书,贵行尚有人民币(大写) 元未向本公司签发发货通知书。本公司对贵行承担付款责任的最高金额调整为 元(大写)。特此确认。
(盖章)
有权签字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4:
退款通知书
公司(卖方):
根据本行与贵公司及 公司(买方)签订的的编号为 《保兑仓三方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的约定,本行于 年 月 签发了以贵公司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具体如下:
1.编号 ,金额(大写)
2.编号 ,金额(大写)
3.编号 ,金额(大写)
截止今日,本行向贵公司出具的《发货通知书》累计金额为 万元,根据协议约定贵公司应退货款 万元。请贵公司于收到本通知书后 日内将上述应退货款付至以下账户: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银行 (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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