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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租赁公司商票达贷款合同(三方协议)模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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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票达贷款合同(三方协议)借款人(甲方):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 贷款人(乙方):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购货方(丙方):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鉴于:甲方因其与丙方之间签订购销合同,向乙方申请办理商票达贷款业务。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丙三方经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甲方的陈述和保证1.1甲方向乙方做出如下陈述和保证:1.1.1本合同项下的发票系甲方履行购销合同所产生的真实、合法、 有效的发票;1.1.2本合同项下发票所对应的应收账款权属清楚,没有瑕疵,甲 方未将其转让给任何他人,也未在其上为任何他人设定任何质权和其

2、他优先受偿权;1.1.3在本合同生效时,没有针对甲方提出的或悬而未决的、可能 会对其构成任何形式的实质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或其他潜在的重大纠纷;1.1.4应收账款收款专户为叙做商票达贷款的发票所对应的应 收账款的唯一收款账户,并授权乙方对该账户进行管理;1.1.5应收账款收款专户用于收取本合同约定应收账款以及扣划融 资本息,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自行从该账户支取任何款项,也不会 发出从该账户支付任何款项的指令;1.1.6提供给乙方的最新财务报表是根据中国适用法律和条例以及 会计准则编制的,完整、真实、公正地反映了甲方在有关财务时期结 束时的财务状况及业绩。从该财务报表日期后,甲方的业务或财务状

3、况并无不利的实质性变化。1.1.7本合同项下借款用途为。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借 款挪作他用。第二条丙方的陈述和保证2.1丙方向乙方做出如下陈述和保证:2.1.1应收账款对应的甲方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并经丙方接受;2.1.2本合同项下的发票系为履行甲方与丙方之间的购销合同所产 生的真实、合法、有效的发票;2.1.3丙方仅以本合同约定的应收账户收款专户作为支付办理本项 贷款的甲方应收账款的唯一账户;2.1.4丙方同意在乙方基于本贷款合同而对甲方享有的债权获得实 现前,不行使对甲方的抵销权。第三条贷款金额和期限3.1按照本合同项下发票对应的贷款金额之和,给予甲方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4、 元贷款(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下同),单张发票对应的融资金额具体见商票达贷款明细表(附后)。3.2发票融资的期限自贷款发放日起至约定还款日止,各张发票的 贷款期限具体见商票达贷款明细表。3.3借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借 据与商票达贷款明细表中记载的融资金额、融资期限等事项不一致时,以借据为准。第四条贷款利率和计息4.1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利率见商票达贷款明细表。4.2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按下列方式确定:借款利率以基准利率加浮动幅度确定,其中基准利率为提款日按照 本合同第 2.2 条所约定的借款期限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利率,浮动幅度为 %,

5、在整个借款期限内利率不随基准利率的调整而调整。4.3借款到期甲方未按约定偿还的,借款逾期部分在原利率基础上 加收 %的罚息。4.4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日利率=年利率/360),按 月结息,结息日为每月 20 日。借款到期,利随本清。4.5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利率管理办法,则按中国人民银行 的有关规定办理。第五条还款来源和账户管理5.1甲方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于但不限于:5.1.1甲方以本合同项下发票所对应的应收账款作为该笔发票融资 的第一还款来源;5.2无论甲方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其他任何合同对甲方的还款资金来 源有任何约定,该约定均不能影响甲方在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的履行。无论

6、出现何种情况,甲方都不得援用 4.1 条而拒绝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5.3甲方根据本合同在乙方开立的 账户为收取商票达贷款的应收账款的唯一合法账户,且变更收款账户须经乙方同意。5.4甲方授权乙方对 5.3 约定的账户进行日常监管,包括但不限于对该账户的资金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了解和记录,且须配合乙方对到 账的款项进行逐笔核对。5.5在下述情况下,乙方有权从 5.3 约定的账户直接扣划其所对应的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5.5.1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日,甲方未能足额偿还应付利息; 5.5.2商票达贷款到期日(包括乙方宣布提前到期),甲方未能足额支付应还贷款本息;5.5.3商票达贷款对应的应收账款提前

7、到账。5.6商票达贷款到期日 5.3 约定的收款专户中的金额不能足额支付其所对应的贷款本息的,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乙方的任何账户中扣 收相应款项以清偿全部贷款本息及其他应付费用。第六条担保6.1甲方同意以本合同约定的发票所对应的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并签署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合同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协议。6.2除 6.1 约定的担保外,甲方同意另行提供本合同项下的其他担保,该担保方式为:。6.3甲方有义务积极协助乙方并使乙方与担保人就 6.2 约定的具体 担保事项签订担保合同。6.4本合同项下之担保如发生了不利于乙方债权的变化,甲方应按 乙方要求另行提供令乙方满意的担保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第七条甲方的权

8、利和义务7.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提供贷款。7.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而没有任何 隐瞒,不存在任何未向乙方披露的重大债务或或有债务。7.3甲方应将本合同项下的相关权利凭证原件,包括购销合同、发 票、运输单据、丙方验收凭证或乙方要求的其他权利凭证原件交由乙方保管。须提交给丙方留存的发票由乙方负责转寄给丙方。7.4自觉接受乙方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7.5积极配合乙方对其有关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的调查、了解及 监督,并有义务向乙方提供相关各期的财务报表及其他资料。7.6如发生丙方以任何理由拒付或延付或所付货款不足以支付乙方的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时,

9、甲方须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未偿融资本息及 相关费用。7.7甲方以自有资金提前、足额偿付贷款本息的,乙方应及时办理 应收账款质押注销手续。7.8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费用的支出,包括但不限于用于公证、鉴 定、评估、登记、邮寄等事项的费用。7.9对乙方向其寄出或以其他方式送达的催收函或催收文件,签收 后应在 3 日内将回执寄出。7.10如进行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合资、分立、减资、股权变动、重大资产转让以及其他足以影响乙方权益实现 的行动时,应至少提前 30 日通知乙方,并经乙方书面同意,否则在清偿全部债务之前不得进行上述行为。7.11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记事

10、项 的,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 7 日内书面通知乙方。7.12如发生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破产、财务状况的恶化以及在本合同生效后签订的重大或可能对本合同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的任何贷款、担保或其他方式的财务安排合同等,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7.13发生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时,应 于事件发生后 5 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保证立即归还借款本息。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8.1要求甲方提供与本借款相关的全部资料。8.2依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从甲方账户上划收甲方应偿付的借款 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及所有其他

11、应付费用。8.3如发生丙方以任何理由拒付或延付或所付货款不足以支付乙方 的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时,乙方有权限期要求甲方清偿,并可扣收甲方开立在某银行及其所有分支机构的所有账户中的资金以抵偿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扣划款项为外汇的,按扣划日乙方所公布的外汇买入价折算。8.4贷款期内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有权宣布本合同项下有关发票融资提前到期并要求甲方立即支付乙方未偿贷款本息,或追加经乙方 认可的合法、有效、足值的担保:甲方或任一购货方在乙方的信贷业务出现逾期、垫款、欠息等不 良行为。甲方对任一购货方的应收账款坏账率连续 2 个月上升。甲方对丙方已到期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占对该购货方应收账款余额的 5%以上。甲

12、方与付款方或其他第三方产生贸易纠纷(包括但不限于质量、 技术、服务方面的贸易纠纷)、债务纠纷和债务追索,导致应收账款可能无法到期按时偿付的。8.5依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甲方提供借款(因甲方原因造成迟延的除外)。8.6按照本贷款合同的约定向丙方邮寄指定的发票,并妥善保管甲 方留存的发票等原件,本合同到期无争议的,应及时将甲留存的发票等原件返还甲方。8.7对甲方提供的有关其债务、财务、生产、经营等方面的资料及 情况保密,但本合同另有约定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九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9.1丙方付款时,应将发票实有金额以汇款等方式直接划入本合同 指定的收款专户;如丙方使用票据等结算方式,须在票据上注

13、明不得转让字样。9.2丙方收到甲方单方变更本融资业务项下约定的应收账款专户通 知的,须及时告知乙方,在得到乙方确认后,方可向变更后的账户支付本融资业务项下的款项。第十条违约及违约责任10.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当事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 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10.2甲方未按期偿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及利息的(含被宣布提前到期),乙方有权自逾期之日起对未按期偿还的融资按合同利率加收(30%-50%)的利率计收罚息,并对未按期支付的利息按合同利率加收 (30%-50%)的罚息利率计收复利。借款期内甲方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

14、计收复利,借款逾期后改按本条约定的利率计收复利。10.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乙方有权自借款挪用之 日起,在原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计收罚息,借款被挪用期间未按时支付的利息,按本条约定的罚息利率计收复利。10.4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在收到乙方通知后按照乙方要求采 取补救措施或予以改正并采取令乙方满意的补救措施,否则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乃至全部贷款;不能收回的,按逾期借款利率按日计收违约金:10.5向乙方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报表和和其他资料的;10.6不配合或拒绝接受乙方对其使用借款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 务活动监督的;10.7未经乙方同意转让或处分、或者威胁转让或处分

15、其资产重要部 分的;10.8甲方收到丙方交付的款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将款项付至应收账款专户的;10.9其财产的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债权人占有、或被指定受托人、接收人或类似人员接管,或者其财产被扣押或冻结,或者因第三方行使权利等,可能使乙方遭受严重损失的;10.10未经乙方同意进行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 兼并、合资、分立、减资、股权变动、转让以及其他足以影响乙方权 益实现的行动而危及乙方债权安全的;10.11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记事 项的,未及时书面通知乙方;10.12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财务状况恶化等,使乙方债权实现受到 严重影响或威胁的;其他任何可能

16、导致乙方借款合同项下债权实现受到威胁或遭受严重损失的;10.13其他任何可能导致乙方借款合同项下债权实现受到威胁或遭 受严重损失的。10.14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乙方造成损 失的,应当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11.1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有担保的,自担保合同生效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偿清之日终止。1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 贷款本息,赔偿损失:11.2.1甲方发生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时;11.2.2本合同项下

17、之担保发生了不利于乙方债权的变化,且甲方未 能按乙方要求另行提供所需担保的;11.2.3甲方未按期归还贷款或其他严重的违约行为。11.3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之约定外,甲、乙、丙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合同。书面合同达成之前,本合同继续执行。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12.1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首先应由 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按下列第项方式解决:12.1.1由进行仲裁;12.1.2在乙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第十三条其他约定13.1 本合同附件包括:商票达贷款明细表。第十四条附则14.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14.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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