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创业孵化园入园协议书甲方:XXC林业局创业孵化园乙方:(入驻企业名称) 甲方XX林业局创业孵化园(以下简称“孵化园”),“孵化园”位于XX林业局_ 号,是专门为各类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场地和服务平台。乙方是拟在XXXX林区创业申请入驻孵化园的企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的责任与义务1、将“孵化园” 号房间 平方米提供给乙方作为场地。使用期限(也称“孵化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房屋使用、00年冬季取暖费全免。2、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协助申请相关优惠政策。、协助乙方办理各类证照,协助落实有关工商和财税优惠政策。4、免费提供创业培训和辅
2、导、项目评估、完善商业计划等。5、提供项目推荐申报、投融资信息、市场营销管理咨询服务。6、免费提供日常法律咨询。7、除人类不可抗拒因素外,因特殊情况须终止合同,甲方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第二条乙方的责任与义务、严格遵守孵化园的相关规定,爱护公物,履行安全、卫生责任,确保孵化园的和谐有序。2、乙方在使用孵化园期,所发生火灾、水灾等因素造成孵化园房屋和其它设施损坏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赔偿。3、保证甲方所提供的办公场地按规定用途使用。乙方发生场地使用用途内容变更的,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审核。、负责场地内的防火、防盗工作,并协助孵化园共同做好园区的安全保卫工作,保持场地的环境卫生,按期交纳水电
3、费等相关费用。5、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乙方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场地有自然损坏需要维修,乙方应报告甲方,由甲方派人维修;若由于乙方使用不当或自行维修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则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7、不得将场地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擅自调换使用及与他人共享,不得利用场地进行非法活动,不得将场地作为宗教宣传活动和传销的场所,否则乙方应自己承担法律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场地。8、乙方应当遵守相关管理制度。不得占用公共区域、通道及非指定空间,如擅自搭建、堆放物品。若有违反,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令其拆除、清理。9、乙方退出搬离时,应注意安全,保护好甲方原有
4、设施,不得拆迁、损毁,经甲方检查确认后,方可搬离。若造成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10、应自本协议签定后入驻孵化园并开展工作。第三条 甲方解除本协议的情形乙方同意在乙方出现下列情形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纠正或整改。经甲方书面通知仍不纠正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收回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房屋,同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对于情节严重的,甲方可直接书面通知解除协议:1、孵化园入园协议签订后持续两个月没有实质性经营运作,包括以下情形:未进行场地布置、装修,未进行相关设备的安装和调试,也未招聘相关工作人员,企业申请实施的项目未实质性开展的。2、在孵化期内,连续七天或累计十五天锁门的(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
5、日及国庆、春节长假除外);3、未经孵化园办公室同意,擅自改变经营范围的;、连续拖欠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两个月及以上的,经孵化园办公室两次书面形式催收仍拒绝缴纳的;5、孵化期届满,经甲方通知乙方在七个工作日内不搬出孵化园的;6、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勒令停止营业或吊销营业执照的;7、被司法机关裁定破产或执行清算的;8、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从事非法活动的。严重违反本办法和孵化园相关管理制度,给孵化园造成重大经济或名誉损失的。9、违反本协议书约定的其他行为。第四条 乙方在孵化期内或孵化期满,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有稳定的市场占有率和销售网络,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自愿申请可提前申请退出孵化园。乙方因自身生产经营等原因发生变化,可申请提前终止本协议,自动退出孵化园。第五条本协议有效期限为甲方提供给乙方场所使用期限,双方拟提前终止本协议,应提前15日告知对方。 第六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 (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