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联会行政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xx联会第三届理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为加强xx联会(以下简称“联会”)行政专项经费管理,根据xx联会章程和xx联会工作规则有关规定,依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一、理事会议、常务理事会议经费会议经费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天500元。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在综合定额控制内据实报销。二、联会副会长工作经费联会承担每位副会长每年四次(每次不超过两天)、会长或理事会委派的国内公务差旅费用。报销标准为:(一)城际交通费用按实际票价报销。(二)当地食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不超过500元,据实报销。三、专门工作委员会工作经费(一)每个专门工作委员会安排年度工作经费3万元,包干使用,超支不补,结余可转下年继续使用。(二)活动经费主要用于会议、文件资料印刷和旅费补助,其中旅费补助不超过全年工作经费的30%。(三)工作经费可为委员会主席承担每年不超过两次(每次不超过两天)的公务差旅费用,报销标准参照联会副会长执行。(四)深圳、广东狮子会会长、各会员管理委员主席可参照联会副会长的报销标准在本地报销一次公务差旅费。(五)本办法由联会理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