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技术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团队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xx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团队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工作,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激励约束机制,从而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和竞争能力,根据xx科技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经营管理团队包括:总经理、党委书记、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第三条 经营管理团队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 分类管理,即按照公司性质与特点,确定公司经营管理团队成员的年薪和公司薪酬总量。 (二) 能高能低,即经营管理团队成员年薪、单位薪酬总量与经营业绩考核结果
2、紧密挂钩,业绩上、薪酬上,业绩下、薪酬下。 (三)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即经营管理团队成员年薪、公司薪酬总量与单位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的增长相适应,与集团公司总体发展、公司薪酬水平相适应。 第二章 经营管理团队成员业绩考核 第四条 经营管理团队成员业绩考核周期与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周期一致。 第五条 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的考核得分就是公司总经理年度业绩考核得分。公司整体经营业绩考核得分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按如下公式换算: 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A级,公司整体经营业绩考核得分120分; 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B级,公司整体经营业绩考核得分108分; 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C级,公司整体
3、经营业绩考核得分96分; 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D级,公司整体经营业绩考核得分84分; 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E级,公司整体经营业绩考核得分72分。 第六条 其他经营管理团队成员业绩考核得分=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得分70%+分管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平均成绩(换算为满分是 120 分的分数)15%+个人述职民主测评得分15%; 无分管部门的其他经营管理团队成员业绩考核得分=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得分70%+公司所有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平均成绩(换算为满分是120分的分数)15%+个人述职民主测评得分15%。 个人述职民主测评得分根据集团公司反馈的个人述职民主测评结果按如下公式换算: 结果为“优秀”的,个人
4、述职民主测评得分为120分;结果为“称职”的,个人述职民主测评得分为108分; 结果为“基本称职”的,个人述职民主测评得分为96分;结果为“不称职”的,个人述职民主测评得分为84分。 第七条 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根据业绩考核得分情况提出其他经营管理团队成员年度考核结果建议,提交薪酬考核委员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由董事会确定经营管理团队成员最终年度考核结果。 第三章 考核结果运用 第八条 经营管理团队成员的业绩考核结果作为董事会决定其续聘及岗位调整等事宜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 公司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及经营管理团队成员的考核结果作为经营管理团队成员绩效薪金、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 经营
5、管理团队成员薪酬管理 第十条 公司经营管理团队执行年薪制。 第十一条 总经理年薪由集团公司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确定。公司严格按照集团公司核定标准发放总经理年薪。总经理的年薪由基薪、绩效薪金、特别奖励三部分构成。 第十二条 基薪是总经理的年度基本收入,基薪主要依据集团公司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司所在地区和所处行业情况,资产规模、经济规模等因素综合确定。基薪每年核定一次。 基薪=WK1K2G W为集团公司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K1为地区行业调节系数; K2为基薪调节系数,由集团公司综合确定。 G为规模系数,G=0.45z+0.1j+0.35x+0.1y z为总资产规模系数,z=0.29
6、Z0.3,最低值为0.8,Z为公司上年度总资产(单位:亿元); j 为净资产规模系数,j=0.9J0.15,最低值为 1,J 为公司上年度净资产(单位:亿元); x 为主营业务收入规模系数,x=0.5X0.28,最低值为 0.7,X 为公司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单位:亿元); y为利润总额规模系数,y=0.85Y0.2,最低值为0.7,Y为公司上年度利润总额(单位:亿元)。 第十三条 绩效薪金是总经理的年度考核收入,依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确定,绩效薪金当期全部兑现。 (一)公司总经理的绩效薪金与公司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按如下方式挂钩: 考核结果为 A 级的,绩效薪金按“基薪(2+(考核分数-A 级
7、起点分数)/(A 级封顶分数-A 级起点分数)”确定,绩效薪金在 2 至3倍基薪之间; 考核结果为B级的,绩效薪金按“基薪(1.5+0.5(考核分数-B级起点分数)/(A级起点分数-B级起点分数)”确定,绩效薪金在1.5至2倍基薪之间; 考核结果为C级的,绩效薪金按“基薪(1+0.5(考核分数 -C级起点分数)/(B级起点分数-C级起点分数)”确定,绩效薪金在1至1.5倍基薪之间; 考核结果为 D 级的,绩效薪金按“基薪(考核分数-D 级起点分数)/(C级起点分数-D级起点分数)”确定,绩效薪金在0至1 倍基薪之间; 考核结果为E级的,绩效薪金为0。 (二)各考核等级的起点分数、封顶分数按相关
8、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特别奖励是指集团公司给予总经理的一次性奖励,特别奖励由集团公司党组决定。 第十五条 公司的党委书记年薪按照总经理年薪标准执行。第十六条 经营管理团队其他成员年薪范围一般为总经理年薪的70%-90%,原则上人均年薪按照总经理标准的80%确定。经营管理团队其他成员年薪依据其经营业绩考核得分确定。调节系数由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共同协商综合提出意见。 年薪=总经理年薪经营管理团队成员个人年度业绩考核得分/120调节系数 第十七条 对于经营管理团队成员中通过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由公司董事会确定年薪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十八条 除总经理
9、其他经营管理团队成员的薪酬发放按照以下办法执行:根据经营管理团队成员上年度的平均年薪为标准,按照一定比例按月支付薪酬作为基薪,比例一般为70%,待根据年度业绩考核得分计算出经营管理团队成员年薪,并扣减基薪后,在绩效薪金中一次性兑现。 第十九条 经营管理团队成员的年薪方案报董事会研究确定后由公司兑现,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二十条 经营管理团队成员按照本办法领取的薪酬为税前收入,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经营管理团队成员离任时,当年薪酬按任职时段及考核结果计算。 第二十一条 除国家另有规定或集团公司批准外,经营管理团队成员不得领取年薪收入以外的其他货币性收入。 第二十二条 未经批准,经营管理团队成员不
10、得领取兼职薪酬,如领取兼职薪酬的应上缴所在单位。经营管理团队成员不得从下属全资、控股、参股单位以及其他兼职单位领取货币性收入和福利,也不得从兼职单位获取股权等。 第二十三条 未经批准,经营管理团队成员不得擅自领取各级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给予单位负责人或单位的奖励。对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给予的物质奖励,应由公司统一领取并办理相关财务手续,原则上经营管理团队成员不作为主要奖励对象。 第二十四条 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经营管理团队成员职务,但仍在公司工作的,自下发职务调整通知文件次月起,其薪酬管理由公司根据“岗变薪变”的原则,确定其薪酬。 第二十五条 经营管理团队成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的,按规定领取养老金
11、(退休金),不得继续在公司领取薪酬。 第二十六条 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为经营管理团队成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由公司从其年薪中代扣代缴,公司不得为经营管理团队成员出资缴纳应当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各项费用。 第五章 经营管理团队成员薪酬分配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公司为经营管理团队成员设臵薪酬管理台帐和明细账目,对经营管理团队成员薪酬单独核算和管理。经营管理团队成员的年薪应计入单位工资总额,并在工资统计中单独列示。经营管理团队成员离职后,其薪酬兑现方案和考核兑现个人收入的原始材料至少保存15年。 第二十八条 公司将经营管理团队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年薪构成及水平、补充保险、职务消费等。通过职代会等形式在公司内部公开,接受员工监督。 第二十九条 经营管理团队成员按集团公司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管理要求,如实填报收入信息。公司人力资源部对经营管理团队成员的收入申报情况进行把关。 第三十条 对违反国家和集团公司领导人员薪酬管理有关政策和规定的,集团公司将责令公司进行整改,追缴违规收入,根据情节轻重,相应扣减其当年绩效薪金。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全资、控股子公司可根据公司实际,参照本办法制定各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经营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