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项目部临时建设标准
一、 总则
1. 1项目临时建设工程(以下简称临建)是保证工程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辅助工程,临建的布置、设计直接影响到项目的组织实施、工程进度、成本控制、环境保护等,是项目实施方案的重要内容之一。为加强公司对各项目设施的监控力度,协助各项目做好临建的规划,确保临时工程规划,确保临时工程符合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的要求,同时实现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规范现场布置,确保安全生产,促进文明施工,特制定本标准。
1.2 临建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各地政府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令法规,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环境及水土保持,在建设规模和标准上坚持“经济性、实用性、安全性、环保性及方便管理”的原则。
1.3本标准共分11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基本规定、项目部驻地、四通一平、施工便道(栈桥)建设、制(存)梁场建设要求、拌和站建设要求、电力线路设施建设原则、
试验室、材料库、 钢筋加工场地。
二、一般规定
2.1 本标准涵盖面及相关内容与公司施工范围及施工经验有关,相关规定有待进一步补充及完善。
2.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的代局指、经理(分)部,以下统称项目部。
2.3需经铁道部认证的铁路梁场临建标准见《铁路后张法混凝土预制梁制梁场临时建设标准》(Q/ZTSY 1-xx)。
三、 项目部驻地
3.1项目部设置原则:临近工地、靠前指挥、交通便利、永临结合、规划整齐、美观大方独立管理。
3.2项目部驻地优先设在工程重要工点或交通近便的城镇为宜,一般建造在离线路300米以内的场地平整区。生活区与施工区要有明确划分,生活现场布置合理,设施齐全,食堂、澡堂、厕所干净卫生,宿舍整齐划一,会议室和娱乐体育活动场所等布置有序。办公区及生活区内应安装空调等取暖或降温设施。高寒地区应配备专门的供暖设备。
3.3 项目部应根据工点情况和地形构造进行布置,原则上生活、办公用房应与村镇隔离自建,办公用房可采用活动板房,也可租用当地的集中的空置房屋,但不得租用有产权纠纷的或危房。占地面积一般在2000~3000m2,并设有围墙和大门,驻地四周采用砖砌成2米高的围墙或铁栅栏围墙组成的四合院,实行封闭管理,大门一般采用双扇铁门,门宽4米,条件具备可采用电动伸缩门。驻地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及机具停放场地应适当分开,场地及主要道路应硬化处理,并适当绿化。
3.4 自建项目部办公和生活用房采用统一的夹心彩钢板结构活动房,前楼为办公区,一般按二层建设,后楼为生活区,一般按一层建设,实行办公、生活分离,做到集中办公。办公用房面积和办公家具应尽可能满足办公规范化的要求,但禁止进行高标准装修。办公区内一般应设项目经理室、党委书记室、各业务部室、中心试验室、会议室等,各部室门口应挂设名称牌。各部室办公区及住宿规模及要求:项目正职:不大于20㎡; 项目副职:不大于20㎡; 其他各部室:人均不大于7㎡。项目部内部房屋形状应保持一致,本着整洁、美观、大方的原则布局。除绿化区外,院内必须硬化处理,加铺10㎝厚C15等警示牌(0.6m×0.6m)挂于醒目位置。会议室一般不大于60㎡(如超规格需在方案中特别说明),配备冷暖空调,地面用水泥混凝土硬化并铺设瓷砖(地板革),且要进行吊顶、内墙粉刷等简单装修。
3.5 活动场所
⑴、项目经理部人员配置在50人以上的,室外活动场所可建立1个篮球场(场内可兼容排球或羽毛球场);室内活动场所可多项功能合而为一(兼做图书室、棋牌室等),可配备乒乓球桌;室内活动场所面积控制在60㎡以内。
⑵、项目经理部人员配置在20-50人之间的,室外活动场所可选择性的建立1个室外羽毛球场;室内活动场所可多项功能合而为一(兼做图书室、棋牌室等),可配备乒乓球桌;室内活动场所面积控制在45㎡以内。
⑶、项目经理部人员配置在20人以下的,原则上不予建立室外活动场所;室内活动场所可多项功能合而为一(兼做会议室、图书室、棋牌室等),可配备乒乓球桌;面积控制在45㎡以内。
3.6 食堂:食堂面积按工地施工高峰人数70%、1m2/人计算,位置要距厕所、垃圾有害物质大于30m远。食堂设施应符合食品卫生法规的要求,要配备职工餐厅和小餐厅,做到清洁、美观、卫生。食堂应分设加工间和储存间,加工间灶台及其周边应贴瓷砖,所贴瓷砖高度不小于1.5米;加工间内还应设置橱柜,地面应做硬化和防滑处理;食堂应有通风、排气和排水措施;储存间应配备必要的冷藏设施。食堂门、储存间门、下水道口、排气窗口要设挡鼠网。食堂外设密闭式泔水桶,并应及时清运。食堂应设门锁,闲杂人等不得入内。食堂挂设有食堂卫生管理责任制度及卫生许可证;炊事员(包括工作人员)有健康证,工作时必须戴工作证,穿工作服。必须保证供应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高温季度应有降温防暑措施,如绿豆汤、茶水等。
3.7 厕所:厕所分男女分厕建设,男女厕所面积参考比例为4:1,男女厕所标识明显。面积按现场平均人数0.05m2/人设置,必须是水冲式厕所且保持清洁;蹲位采用隔板分隔;大小便池内镶贴瓷砖,水泥砂浆地面,设纱窗纱门,厕所通风采光良好。厕所应指定专人负责卫生工作,应定期进行清扫、冲刷、消毒,防止蚊蝇滋生,化粪池应及时清掏。
3.8 盥洗间:盥洗设施应满足现场人员使用需要,并采用节水龙头。 淋浴间配有满足需要的淋浴喷头数量,并设置存衣柜或者挂衣架。墙面、地面铺贴瓷砖,有排水、通风设施。盥洗区应设置并保障热水供应,设有开水炉、电热水器或饮用水保温桶等。
3.9 生活区内应为员工提供晾晒衣物的场地,房屋外应道路平整,设置排水设施,晚间应有照明。生活区设垃圾池,建筑面积约6m2,采用12墙砖砌,墙高1.2m。
3.10 宣传工作
⑴、企业铭牌
在围墙大门门墩悬挂项目经理部铭牌:“xx**铁路(公路或其他)**标项目经理部(**项目分部)”,一般采用竖式。
⑵、院内旗杆
大门正面设升旗台,参考标准为基座长220cm,底宽80cm,上宽60cm,台高69㎝,外侧镶枣红色大理石面板,升旗台正面刻金色的中国中铁标志+xx字样,顶面立3根不锈钢管旗杆,旗杆间距60cm,中间旗杆稍高(高度可根据现场而定),上挂国旗,两边旗杆稍低但要对称同高,分别挂中国中铁和xx企业旗。
⑶、企务公开栏及宣传栏
项目部内部企务公开,防雨面积达3m2以上。宣传栏一般含光荣榜、劳动竞赛、卫生评比等。
⑷、宣传标语口号围墙和院内墙上有标语,院内立有宣传牌,重点是企业文化和建设理念、建设目标等宣传,宣传标语详见《xx**项目宣传实用手册》。
四、“四通一平”要求
4.1 、“四通一平”是指基本建设项目开工前必须保证的水通、电通、网通、路通和场地平整。
4.2 、水通:生活用水采用自来水,如无自来水则采用钻井取水,水井日出水量以满足生活用水的1.5倍为宜;生产用水一般就近采用塘水或河水。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均经化验合格采用。
4.3、电路:生活用电尽量从就近的变压器接入专线,以满足项目部生活用电为宜,项目部可配备发电机,一般不大于100KW;生产用电根据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安装配置。
4.4、变压器应站址基础稳固,靠近施工负荷中心,周围用2.5m高铁丝网或围墙围起。门口设置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牌(0.8m×0.55m)、“配电重地,闲人免进”警告牌(0.6m×0.4m)。变压器站用2.5m高铁丝网或围墙围起,变压器边挂“高压危险”警告牌(0.6m×0.6m)。站内设4KG干粉灭火器2个,灭火砂2方,铁锹2把,铁桶2只,设置避雷针一个。 配电室内有绝缘垫、鞋、手套,配4KG干粉灭火器2个。变压器必须按要求接地,使用前对变压器进行验收。
4.5、网通:为保证现代化项目的实施,必须采用无线网络及有线网络,实现项目信息化管理。项目部选址完成后,根据项目部周边网络条件接入电话线或网线,如有线网络不具备,可采用网卡无线网络。工程施工半径小于5km可采用对讲机配合手机指挥生产。
4.6、路通:施工主干道线尽可能地靠近管段各主要工点,引入线以直达用料地点为原则,避免材料再次倒运。施工现场的道路应保持畅通,并与现场的存放场、仓库、施工设备等位置相协调,应符合现行铁路(或公路)大型临时工程设计有关标准的规定,满足施工车辆的行车速度、密度、载重量等要求。
五、施工便道(栈桥)建设要求
5.1、汽车运输便道应根据重点工程分布和沿线交通条件,结合材料供应和运输设备条件等进行设计。便道原则上应在红线地界内建设。
5.2、汽车运输便道应根据运量、地形条件,参照现行《公路路线设计规范》中四级公路标准设计。新建便道的桥涵设计车辆荷载可按最大施工机械的荷载确定。施工便道应满足变形和稳定性要求,便道宜采用泥结碎石路面。
5.3、施工栈桥宜设在拟建桥梁下游方向,施工栈桥宽度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体安排的需要确定,栈桥底高程在开工前应经过充分调查和论证,设计水位的确定既要满足工程施工期间的栈桥安全,又不应标准过高。
5.4、路面宽度一般为4.5m。单车道为方便错车,直线段每200m设一处会车道,宽6.5m;曲线段每100m设一处,视线不良地段视情况适当加密。一般最小曲线半径20m,极困难条件下为15m。最大坡度:一般情况下为8%,极困难条件下为10%。
5.5、施工便道应压实,底部淤泥应进行挖除换填,一般施工便道路面采用泥结石路面,采用50cm厚山皮土作基底处理,中间层为20cm厚山皮石,表层铺5cm厚细石。办公区及附近轻型车辆通行地段C20混凝土厚度为10cm,搅拌站、梁场及重载车辆通行且文明施工要求需硬化的临时路面C20混凝土厚度为20cm,并设置碎石或灰土垫层,碾压密实。
5.6、施工便道直线地段做成2%人字坡横坡,曲线地段根据曲线半径设计外侧超高,道路的两侧设置排水沟(部分地段可根据实际设单侧排水沟),一般沟深和底宽不小于30cm。便道经过水沟地段,根据需要埋置钢筋混凝土圆管或设置过水路面,做到排水畅通。
5.7、便道路面应高出自然地面30cm左右,并保持道路直顺、干净、美观、平整。道路两侧坡脚处要挂线整理直顺,必要时采用浆砌水沟或防护,坡脚附近严禁积水,严禁弃土、破坏植被或乱扔垃圾。
5.8、地表水较丰富的地段修筑便道,应在便道两侧设置排水沟,在便道底部填筑一层20cm厚掺灰量不大于6%的灰土进行封层隔水。
5.9、便道如经过原有水沟或地表水汇水面较大处应根据实际最大水流量埋设管涵,管涵应一次埋设牢固,可适当增加管涵底座,底座厚度不大于30cm,并保证涵顶填土高度不至于管涵在施工车辆的碾压下破坏。如便道途径渠道、河流等则考虑采用便桥。
5.10、便桥结构按照实际情况专门设计,其荷载负荷满足施工车辆通行的需要。便桥基础必须落到稳定坚实的基岩上,墩台可采用石砌和混凝土。桥面高度不得低于上三年最高洪水位。在跨河道便桥上,要根据计算的承载力和宽度设置限高、限重、限速标志牌,便桥两侧设置防坠落护栏,其高度为1.2m。所有施工便桥必须进行检算,便桥方案报公司审批后方可实施。
5.11、根据施工便道与建筑物、城市道路等的关系,在转角、视线不良地段需设置警示装置或可视镜。
5.12、施工便道上跨或临近既有铁路、陡峭地段应设防防撞墩。
5.13、施工便道便桥应设置必要的标志牌。
5.14、便道养护:为保证施工便道的正常使用,组织兼职的养护队伍,配备必要的机械、工具和材料,对施工便道进行日常养护,保证路况完好,无坑洼、无落石、排水通畅。道路及时消除泥泞,工地扬尘较大时,应进行洒水。
5.15、施工便道修建按照以上标准进行预算,每公里平均成本最高不得高于合同单价的成本,如在修筑标准或成本上高出相关规定,则需向公司申请报批通过后实施。
六、制(存)梁场建设要求
6.1、制(存)梁场的规模和位置选择应要根据项目的总工期、施工组织设计、制梁能力、存梁时间、制梁数量和桥梁分布等因素,结合工程条件进行技术经济比选确定,其中制梁能力应根据架梁工期、日架梁能力等确定。
6.2、制(存)梁场选址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⑴力求节约用地,少占耕地并减少拆迁。
⑵水文地质条件好,土石方工程和基础加固处理较少的平坦地域。
⑶有较好的交通条件,供梁距离短。
⑷附近宜水源充足、电源可靠、通信良好、并靠近当地料源。
⑸预制场选址应考虑防洪、排涝等要求,以确保施工安全。
6.3、梁场总平面布置应综合考虑生产规模、工艺及设备等因素,力求工艺流程合理,结构紧凑。铁路箱梁场平面布置图可参考铁五院主持编制的(经规标准〔2009〕132号文)《铁路箱梁预制场平面布置图》(通桥〔2009〕8301号)。
6.4、单层存梁或双层存梁方案应结合工期要求、制梁能力进行技术经济比选后确定,尽量采用双层存梁方案。
6.5、制梁台座、存梁台位设计数量确定:箱梁预制与架设能力应匹配,存梁数量以1~2个月的架梁数量为宜。 制梁台座数量根据模板的周转次数、制梁数量、梁型及工期确定,制梁台座数量=每天预制数量(片/d)*每片梁占用单个制梁台座时间。且保证每套梁模累计周转次数不少于80次。
6.6、存梁台座数量布置数量,存梁高度不得高于2层,存梁台座数量=存梁系数(双层取0.6)*每片梁占用单个存梁台座时间(个*d/片)*每天预制数量(片/d)。
6.7、制梁台座及存梁台座基础均满足工艺设计要求,保证台座不沉陷,四周排水良好。T梁制梁台座厚度不大于30cm,底座钢板厚度不大于8mm;板梁及小箱梁台座厚度不大于15cm,底座钢板厚度不大于5mm。台座之间场坪硬化厚度不大于10cm。
七、拌和站建设要求
7.1、拌和站的位置和规模应根据工程分布、运输条件和建站条件,供应砼数量、拌和物使用时间要求等,经技术经济比选确定。拌和站宜设置在地势较平坦,具有良好施工水源的地带。拌和站用地和设计生产能力应根据砼最大月施工任务量和高峰强度确定。砂石料存放区应按待检区和已检区设置,砂石料的储备量宜满足连续3~5d生产的需求。搅拌站应配备满足施工生产需要的备用发电机。搅拌站内应设置地磅房及工地试验室。站界四周采用砖砌成2米高的围墙或铁栅栏围墙,实行封闭管理,大门统一采用双扇铁门,门宽6米。
7.2、混凝土搅拌站
⑴、搅拌站根据砼总量选用强制式搅拌机。
⑵、每台拌合机配备2个水泥罐(100t)、1个粉煤灰和1个矿粉罐,共4个,罐标识明显,每个罐上标有项目的“中国xx”。
⑶、拌合楼基础及料罐基础必须按照设计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当地基基础不能满足要求时,如采取换填、整体基础等措施仍不能满足要求时,必须更换设置位置。
⑷、拌合楼按全封闭设置 ,减少或防止灰尘污染空气。上料斗之间加设隔板,避免上料时混杂。
⑸、为有效掌握材料进场数量,控制材料超耗,要求各搅拌站必须配备100t~200t的地磅。
⑹、水泥(或粉煤灰)罐必须安装避雷针,避雷针必须接地。日常风速达6级及以上的地区必须对称设置地锚缆风绳。
⑺、料仓
① 各种砂石料按规格分级配隔离堆放,每种骨料必须设置待检区和合格区。砂子、碎石料仓最少设置八个。料仓大小根据搅拌站规模及场地大小设置。
② 堆放场地设置隔墙,隔墙采用砖墙,砖墙厚度为50㎝,墙体应结实牢固,墙高不小于2米,墙体先用M10砂浆抹面,外墙可用涂料均匀粉刷。
③ 需要加设顶棚时,包括储料斗在内的所有地材存放场地加设轻型钢结构顶棚,钢结构顶棚起拱线高度7m。
⑻、文明施工要求
① 站内道路和材料存储区必须硬化,先进行原地面换填压实,铺10㎝厚碎石,表面加铺20㎝厚C20砼。
② 所有管线需进行地埋,地埋深度不得浅于50cm,冻土深度较深地区应采取管道保暖防冻措施。
③ 根据场地条件合理设置废水沉淀池(三级)和洗车区,布设排水系统,设置明示标志。
7.3、水稳搅拌站和厂拌改良土拌合站
⑴、水稳搅拌站建设遵照搅拌站的建设原则进行,以满足施工需要为宜。
⑵、厂拌改良土拌合站建设应根据厂拌数量,取土深度等确定,同时注重节约用地的原则。取土完成后应对取土坑进行移交地方,办好移交手续。
八、电力线路设施建设原则
8.1、大型临时电力工程应优先采用公用电网电源,困难时可采用发电机组等其他电源。
8.2、临时电力线路宜采用架空线路,困难地段可采用电缆线路。
8.3、大型临时电力工程应单独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九、试验室
9.1、试验室设置原则
⑴、为便于管理,项目部工地试验室一般设在搅拌站旁,采用夹心彩钢板活动板房结构,试验室面积及房间布置按照局项目部中心试验室制定的标准和要求执行;不设搅拌站的项目部工地试验室设在项目部驻地。
⑵、工点距离中心试验室较远的,应在现场设置工地试验室,负责试验检测取样和常规的检测试验。工地试验室的验收同中心试验室,并由中心试验室负责其日常管理。
9.2、生产用房和功能划分
⑴、试验室用房一般不小于150m2。其中水泥检验室不小于20m2,标准养护室不小于40m2,办公用房不小于40m2。水泥检验室和标准养护室应分别配备温、湿度自动控制设备。
⑵、一般分水泥检验室、力学试验室、土工试验室、标养室和办公室。设置专门的材料堆放场所。
⑶、检测设备配置
项目部中心试验室要配备常用工程材料的物理、力学、化学性能及土工常规项目、防水材料、无损检测、快速检测试验仪器设备;工地试验室的仪器设备按承建工程量大小,以满足现场检测项目需要合理配置。
9.3、试验工作环境
⑴、水泥室温度控制18~22℃,相对湿度大于50%(安装空调);水泥养护箱温度控制在20±1℃,相对湿度控制大于90%,养护水温度20±1℃,水泥使用专用水槽养护,将同一工作日制作的同品种水泥分别养护。
⑵、混凝土、砂浆试件养护室温度控制20±1℃,相对湿度控制大于95%,试件应放在支架上,间隔10-20mm,表面保持潮湿,不得抽水直接冲淋。
⑶、其它各检测室的设施按检验标准要求,确保检验工作正常进行。
⑷、检测室的检测环境条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照明和动力电按220V/380V、50HZ供给,并安装漏电保护器和配电箱;恒温恒湿试验室有空调和去湿机;对电磁干扰、灰尘、振动、电源电压等严格控制,对发生较大噪声的检测项目采取隔离措施;相邻区域的工作不相容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各检测室实行测试区域(包括样品制备和存放区域)与办公场所分离,防止对检测工作质量产生不利影响;检测过程中使用的消耗材料和物质的储存对环境条件有要求时,应有措施保证予以满足,避免材料和物质的损坏或变质。
十、材料库
10.1、材料库设置原则:库房应做到防火、防潮、防盗,运输便利,根据日常存料数量确定库房空间大小,并留有一定的空余。
10.2 、材料库库房设置标准
⑴、采用彩钢板或砖砌围墙(外侧粉刷,上有压顶装饰线,下有勒脚装饰线)。
⑵、材料堆放设置专用场地(C15混凝土硬化)、专用库房,专人看管,台帐齐全。
⑶、收发料管理制度、材料管理员职责牌(0.8m×0.55m)挂库区醒目位置。
⑷、设4KG干粉灭火器2个,灭火沙2方,铁锹2把,铁桶2只。
⑸、材料分门别类,悬挂标识牌,室外0.6*0.4米,室外为0.4*0.3米,白底红字,列表写明材料名称、数量、规格、产地、进场日期、用途、检验结果、责任人等内容。
⑹、临时存放物资、各类成品、半成品分类堆放有序,悬挂标识牌(0.5m×0.4m)。
⑺、应急物资区挂 “应急材料”牌(0.6m×0.6m)和标识牌(0.5m×0.4m)。
⑻、各种材料进场有合格证、检验单。
⑼、材料库周围有排水沟且畅通。
⑽、钢材、水泥、外加剂、防水材料要有专门库房,妥善存放。
(11)、材料堆放具体要求:
① 水泥库用房要铺设防水、防潮层,粉煤灰层。按品种、标号堆垛,且底层离开地面20cm、堆高不超过1.5~2m、离墙保持20~30cm空隙,并做到先进先用,零星先用。
② 模板、脚手架等周转材料,选择在装卸、取用、整理方便和靠近施工地方放置。
③ 钢筋根据进场、加工和使用的先后顺序,按型号、直径、用途分门别类垫方木摆放,用防雨布覆盖。
④ 各种材料堆放要做到一头齐,一条线,砂石成堆,砖成方。
十一、 钢筋加工场地
11.1、钢筋加工场地设置原则
⑴、钢筋棚应合理选择地点,减少进入现场的二次搬运量,同时做到加工与施工无不干扰。
⑵、大小设置应满足储备三个月用料的能力。
⑶、钢筋棚内必须设有原材存放区、加工区、半成品存放区,并设置明显的标志标牌。
11.2、设置标准
(1)、钢筋棚采用单层钢结构,要具备防水防潮能力,立柱建议用直径100或150钢管,屋架及稟条采用型钢结构、屋面材料视情况采用彩钢瓦,一般固定棚高7m。
(2)、钢筋存放必须置在支墩上,支墩每1.5m间距设置一个,支墩宽为20cm,高20cm,确保钢筋不变形。
(3)、加工棚内各种设备均设置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牌(0.8m×0.55m)、“加工重地,闲人免进”、“安全操作、小心触电”牌(0.6m×0.6m)各一块。
(4)、所有棚外电气设备、配电箱、开关箱加锁,有防雨措施,挂“有电危险,注意安全”牌(0.4m×0.4m)。
(5)、各种气瓶有标准色标或明显标志,旁边有“危险作业,请勿靠近”警示牌(0.6m×0.6m)。
(6)、棚边设4KG干粉灭火器2个,灭火砂(砂箱)2方,铁锹2把,铁桶2只。
(7)、切割机操作间有隔音墙,操作人员戴耳塞。
(8)、加工区内各类气瓶分别存放,不得暴晒;各气瓶间距大于5m,距明火大于10m,气瓶装有防震圈和安全防护帽。
(9)、电焊机、平刨、圆盘锯、手持电动工具、钢筋机械等经安全部门验收合格后使用,有验收记录。
(10)、已加工好的钢筋半成品应编号堆放,在旁边设置钢筋加工标识牌,注明其型号、规格、长度、编号等参数,防止用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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