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1:*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分析基本规范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财务分析工作,充分发挥财务分析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结合*的实际,特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财务分析是指运用财务分析方法和经验,对分析对象进行判断、分析和解释,以便对分析对象作出评价并提出意见建议,从而提供有助于企业决策的信息。第三条 财务分析规范包括基本分析规范和具体分析规范,制定具体分析规范应遵循本规范。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总部及其所属各级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第五条 各单位财务部门应依照本规范组织实施财务分析工作,并对所属单位财务分析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第二章 财务分析的分类与原则第六条 财务分析的分
2、类(一)财务分析按其内容、范围不同,可分为综合分析,专题分析:1综合分析是依据会计报表及经济活动所提供的信息及其内在联系,运用一定的科学分析方法,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做出客观、全面、系统的分析和评价,并进行必要的科学预测而形成的书面报告。2专题分析是指对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某些关键问题、重大经济措施或薄弱环节等进行专项财务分析后形成的书面报告。(二)财务分析按其分析的时间,分为定期分析与不定期分析:1定期分析一般是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或企业内部规定时间进行的财务分析。2不定期财务分析是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的实际需要,不定期进行的财务分析。第七条 财务分析应遵循的原则(一)目的明
3、确原则;(二)全面性原则;(三)实事求是原;。(四)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结合原则;(五)及时性原则;(六)前瞻性原则。第三章 财务分析内容和指标体系第八条 财务分析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财务报告综合分析; (二)应收账款分析;(三)现金流分析;(四)收入、成本费用分析;(五)绩效评价分析;(六)财务风险分析;(七)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八)税务情况分析;(九)新项目开发、投资决策分析。 第九条 各单位应建立财务分析指标体系,体系建立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性原则;(二)实用性原则;(三)可操作性原则。第四章 财务分析的方法和程序第十条 财务分析的方法(一)定量分析法:主要包括比较分析
4、法、比率分析法、因素分析法、盈亏平衡分析法、回归分析法、指数分析法、净现值分析法、现金流量分析法等。(二)定性分析法:主要包括经验判断法、会议分析法、专家分析法、类比分析法等。第十一条 财务分析的步骤(一)明确财务分析的目的;(二)收集并整理相关信息,使之符合分析需要;(三)运用科学的财务分析方法进行分析,得出分析结果;(四)对分析结果进行解释,提出管理建议,形成报告。第五章 财务分析报告第十二条 财务分析报告的格式(一)提要段:对财务分析报告的概述。(二)说明段:对分析对象等情况的介绍。(三)分析段:对分析对象进行分析研究。通过分析问题,寻找出问题的原因和症结,以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四)评价段:在分析的基础上,对分析对象从财务角度给予公正、客观的评价。(五)建议段:根据对分析对象的分析与评价,提出管理建议。第十三条 财务分析报告的标题应根据具体的分析内容而定,用语简洁、醒目,体现分析报告的主题。第十四条 财务分析报告审定和报送应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第六章 附则第十五条 本规范由*财务部负责解释。第十六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