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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1∕T 2442-2015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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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93.010 P 40/43 DB21 辽宁省地方标准 DB 21/T 24422015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 Management code for quality inspection of hydraulic engineering 2015 - 03 - 01 发布 2015 - 05 - 01 实施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21/T 24422015 I 目 次 前言. II 1 总则.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 1 4 基本规定. 2 5 检测能力. 2 5.1 检测人员. 2 5.2 检测设备. 3 5.3 检测设施与环境. 4 6 检测流程

2、. 4 6.1 检测委托. 4 6.2 检测准备. 5 6.3 检测实施. 5 6.4 现场检测. 5 7 技术资料管理. 6 7.1 检测合同管理. 6 7.2 原始记录管理. 6 7.3 检测报告管理. 7 8 见证管理. 8 9 样品管理. 8 10 档案管理. 9 附录 A(资料性附录)检测机构检测项目及检测设备配备表 . 10 附录 B(资料性附录)检测合同 . 14 附录 C(资料性附录)检测报告 . 52 本规范用词说明. 95 条文说明. 96 DB21/T 24422015 II 前 言 本规范是根据水利部令第 36 号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和 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工作

3、方案的通知 (辽水质安201370 号)的要求,在辽宁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主持下编写的。 编写本规范的目的是为了加强我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管理, 规范检测行为,提高检测水平。编写组在广泛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的经验,参考国家、行业和有关地方标准,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共分 10 章和 3 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基本规定、检测能力、检测流程、技术资料管理、见证管理、样品管理、档案管理等。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辽宁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 1 号,邮编:110003,联系电话:024

4、-23863895,电子邮箱:SKY_JC) 。 本规范归口单位:辽宁省水利厅 本规范解释单位:辽宁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本规范起草单位:辽宁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苏炜焕 汪魁峰 夏海江 胡庆华 谭丽娥 邹建飞 王俊达 杨 毅 艾新春 高 宽 林振涛 姜 涛 臧志刚 吴 硕 汤彦明 刘 柳 张红亮 姜子南 张 黎 方 亮 董秋艳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王 元 朱明昕 郭铁成 任铮钺 于永彬 宓永宁 贺清录 杨冬鹏 DB21/T 24422015 1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 1 总则 1.1 为加强辽宁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行为,保证检测工作质量,制定本规

5、范。 1.2 凡在辽宁省行政区域内申请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检测机构均应执行本规范。 1.3 进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活动,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技术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规范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DGJ32/J21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 GB50618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 SL101水工钢闸门和启闭机安全检测技术规程 水利部令 第36号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水利部 水建管20091

6、90号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注册管理办法 3 术语 3.1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 quality inspection of hydraulic engineering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用于水利工程的原材料、中间产品、金属结构、机电设备、工程实体质量等进行的检查、测量、试验或者度量的活动。 3.2 见证取样 witness sampling 在监理单位或发包人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封样,并送到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所进行检测的活动。 3.3 检测合同 Inspection contract 检测机构与委托方之间签订的质量检测协议,内容包括双方约定的检测内容、检

7、测依据、检测时限和检测费用等。 检测合同按重要性分为重要检测合同和一般检测合同。 一般检测合同可采用委托单形式。 DB21/T 24422015 2 4 基本规定 4.1 检测机构应依法设立或注册,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保证客观、公正和独立的从事检测活动。 4.2 非独立法人的检测机构需经法人授权,并具有独立承担第三方公正检测,独立对外行文和开展业务活动,有独立帐目和独立核算能力。 4.3 检测机构应具有省级及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机构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证书授权的检测产品或类别、检测项目或参数、检测范围应满足水利检测机构要求,经省级及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

8、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活动。 4.4 水利检测机构资质按其检测能力和业务范围分为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和量测共 5 个类别,每个类别分为甲级、乙级 2 个等级。水利部负责审批检测机构甲级资质,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检测机构乙级资质。甲级检测机构检测项目参数及检测设备配备见表 A.1。乙级检测机构检测项目参数及检测设备配备见表 A.2。 4.5 检测机构应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取得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检测业务。检测机构不得超资质能力进行检测活动。 4.6 检测机构开展检测工作应执行国家、行业、地方现行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检测项目需要采用非标准方法或没有标准依

9、据时, 检测机构应编制相应的检测方案或检测作业指导书, 通过委托方组织的技术评审后,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4.7 检测机构应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形成文件。 4.8 检测机构应对出具的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4.9 检测合同或委托单、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应按年度统一编号,编号应连续。 4.10 检测机构应建立检测档案及日常检测资料管理制度。 4.11 检测机构应单独建立检测结果不合格项目台账。 4.12 检测机构对某一产品的个别参数进行分包时, 承担分包参数的检测单位必须通过该参数的计量认证。 4.13 检测机构应参加能力验证或实验室间比对活动,不断提高检测能力。 4.14 检测机

10、构应采用计算机等先进辅助管理手段,提高检测管理效率和工作水平。 5 检测能力 5.1 检测人员 5.1.1 检测机构应有与其从事检测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对从事特殊项目的检测应注意识别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从业人员资格的要求。 5.1.2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知识和能力, 取得水利检测员资格证书,并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注册管理办法注册后方可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未经注册的人员不得独立从事检测工作。 DB21/T 24422015 3 5.1.3 甲级检测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相关

11、工作经历。 乙级检测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具有 8 年以上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经历。 5.1.4 甲级检测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及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经历, 并熟悉检测工作。 乙级检测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及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具有 8 年以上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经历,并熟悉检测工作。 5.1.5 甲级检测机构取得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的人员数量不得少于 15 人, 其中中级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 7 人。乙级检测机构取得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的人员数量不得少于

12、10人,其中中级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 5 人。 5.1.6 检测机构的授权签字人应具有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技术职称,熟悉检测业务,经考核合格。 5.1.7 检测机构应对检测人员进行必要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并建立人员技术档案。技术档案内容应包括:人员简历、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检测员证书及注册证书、上岗证、培训情况、检测工作业绩、获奖情况、科技成果、发表学术论文及著作,以上证件部分可采用电子扫描件或复印件存档。 5.2 检测设备 5.2.1 检测机构应配备能正确进行检测,包括(但不限于此)抽样、样品制备、数据处理与分析所需的抽样、测量和检测的设备。 5.2.2 检测机构应建立完整

13、的仪器设备台帐和档案。仪器设备档案内容包括: a) 设备及其软件的名称; b) 制造商名称、型式标识、系列号或其他唯一性标识; c) 对设备符合规范的核查记录(适用时); d) 设备说明书; e) 检定、校准报告或证书; f) 设备接收、启用日期和验收记录; g) 设备使用和维护记录; h) 设备的任何损坏、故障、改装或修理记录。 5.2.3 检测工作使用的仪器设备应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检定或校准。检测工作使用的仪器设备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校准或检定: a) 首次使用前; b) 可能对检验结果有影响的维修、改造或移动后; c) 停用后再次投入使用前。 5.2.4 对于准确度等级较低的工作测量器具,可

14、在首次使用前对设备进行检定或校准,经技术负责人确认可使用至报废。仅做首次检定或校准的检测设备见表 A.3。 5.2.5 对于使用频次高或易产生漂移的仪器设备,在校准或检定周期内,宜对其进行期间核查,并做好记录。 DB21/T 24422015 4 5.2.6 所有仪器设备(包括标准物质)都应有明显的标识来表明其状态。仪器设备状态分别采用“合格”、“准用”、“停用”三种计量认证专用标识,宜分别以绿、黄、红三种颜色表示。标准物质应根据其保存数量、保存期限等情况进行标识。 5.2.7 检测工作使用的仪器设备应按照有关规定及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 5.2.8 用于现场检测的仪器设备

15、,应建立领用和归还台帐并记录,记录仪器设备完好情况及其它相关信息。 5.2.9 仪器设备在下列情况下应立即停用: a)当仪器设备在量程刻度范围内出现裂痕、磨损、破坏、刻度不清或其他影响测量精度问题时; b)当仪器设备出现显示缺损、不清或按键不灵敏等故障时; c)当仪器设备在外界噪声、振动、温度等条件影响下,不能保证正常工作时。 5.3 检测设施与环境 5.3.1 检测机构应具有与其检测资质能力相适应的办公、试验场所。 5.3.2 检测和试验场所的环境条件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满足安全、能源、采光、采暖、通风、清净等要求,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环境因素(如温度、湿度、噪声、振动、电磁场等)

16、对检测工作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 5.3.3 检测和试验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废水、废气、噪音、震动和有毒物质等的处置,应符合环境保护和人身健康方面的有关规定,并制定相应的措施。 5.3.4 检测工作场所应有明显标识,与检测工作无关的人员和物品不得进入检测工作场所。 5.3.5 检测和试验工作场所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存放于明显和便于取用的位置,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6 检测流程 6.1 检测委托 6.1.1 签订委托检测合同前,检测机构应对委托方的检测要求、检测依据、样品及资料以及检测能力能否满足委托方要求进行评审,确定是否接受委托检测。 6.1.2 检测机构应与委托方签订书面检测合同,检测合

17、同编号应连续且唯一。 6.1.3 检测合同的内容包括委托方信息、对样品的要求、样品状态、检测项目、检测依据、异议处理、样品处理方式和保存期、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注明委托方对样品及其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6.1.4 检测工作所依据的标准应现行有效。 6.1.5 检测机构应有专人负责接受委托,验收试样,记录试样状态并标识。 6.1.6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检测机构不应接受委托: a) 委托单内容与委托样品或现场检测实体不符; b) 试样(件)不满足标准规定(另有约定除外); DB21/T 24422015 5 c) 单位工程同类试样、试件编号相同时。 6.1.7 委托方需要检测机构进行抽样时,应当

18、按现行规范要求,通过双方合同约定进行抽样,填写抽样凭证。 6.1.8 检测机构应当按规定对样本的标识、储存、流转和处理进行管理,并保存有关记录。 6.2 检测准备 6.2.1 检测人员应校对样品和委托单的一致性。 6.2.2 检测人员领取样品后应按检测标准要求在规定的环境下进行样品制备。 6.2.3 检测人员在检测前应对检测设备进行核查,确认其运作正常并记录。 6.2.4 对首次使用的检测设备或新开展的检测项目以及检测标准变更的情况, 检测机构应对人员技能、检测设备、环境条件等进行确认。 6.2.5 检测前应确认检测方法,确认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按委托方的要求优先采用现行有效的水利标准

19、、 规程或方法。 首次采用或标准方法发生变化时,应对使用方法的能力进行确认,以确保正确运用标准方法; b) 必要时应编制检测方法、仪器设备使用、样品制备和处置等作业指导书。 6.3 检测实施 6.3.1 检测操作应由 2 名或 2 名以上持证检测人员进行。 6.3.2 检测原始记录应在检测操作过程中及时真实记录,检测原始记录应具备可追溯性。 6.3.3 检测项目对温度、湿度有要求时,在开展检测工作前、后及过程中应控制环境的温度、湿度,并记录。 6.3.4 检测人员在开展检测工作前应对所检试样的状态进行检查并记录。 6.3.5 在开展检测工作过程中,检测人员应真实、及时记录有关数据,并有专人进行

20、校核。 6.4 现场检测 6.4.1 检测机构对现场检测应根据委托方的要求进行方法确认,准备需要的标准、规范、作业指导书等。 6.4.2 若委托合同中明确为现场实验室的,检测机构应依合同约定建立现场实验室,配备相应的试验人员、仪器设备和设施,建立健全现场试验管理制度。 6.4.3 现场实验室应建立以下管理制度: a)现场检测取样管理规定; b)试验工作管理制度; c)委托管理制度; d)标准养护室管理制度; e)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f)试验资料管理制度。 DB21/T 24422015 6 6.4.4 施工现场的取样、制样应符合有关标准要求。现场检测人员应对取样的真实性、代表性负责。 6.4.

21、5 施工现场抽取或制作的试件应有唯一性标识,标识内容应包括试件编号、制样或成型日期等内容,但不应注明施工单位和工程名称。 6.4.6 依据标准需重新取样复试时,复试样品的试件编号应与初试时相同,但应后缀“复试”等标记加以区别。 6.4.7 施工过程中出现检测结果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时,应在试样委托台帐中注明处理意见,不得删除台帐中的相应内容。试样委托台帐应作为施工技术资料存档。 7 技术资料管理 7.1 检测合同管理 7.1.1 检测机构与委托方签订的检测合同应注明检测项目及相关要求。 7.1.2 综合类检测项目的检测合同属于重要合同,主要内容应符合本规范附录 B 中 B.1 的规定。 7.1.

22、3 一般检测合同采用委托单形式,检测委托单格式见附录 B 中 B.2 的规定。委托单内容宜包括: a) 委托编号; b) 委托日期; c) 委托单位; d) 工程名称; e) 建设单位; f) 监理单位; g) 施工单位; h) 使用部位、取样地点; i) 委托项目的特征要求,如规格型号、牌号、强度等级等; j) 样品状态; k) 检测性质; l) 检测依据等。 7.2 原始记录管理 7.2.1 原始记录应有固定格式并包含足够的信息,不应使用空白纸张或笔记本等作为原始记录。 7.2.2 原始记录应能够复现检测工作的主要过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a) 样品信息(样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技术状态、

23、试验编号); b) 检测日期、检测开始及结束的时间; c) 检测环境条件(如温度、湿度等); d) 检测项目; e) 检测依据; f) 使用的主要检测设备名称和编号; g) 检测数据; h) 检测过程中发生的异常情况; DB21/T 24422015 7 i) 检测人员、校核人员签字; j) 其它必要的信息。 7.2.3 工程现场检测还应记录工程名称、工程地点、结构部位及见证人等信息。 7.2.4 原始记录应分类按年度顺序编号。 7.2.5 原始记录应及时记录不得誊写,刮改,如遇填写错误需更改时,应遵循谁记录谁修改的原则,由原记录人员采用“杠改”方式更正。 7.3 检测报告管理 7.3.1 水

24、利工程质量检测报告一般有两种形式:综合类报告和表格式报告。 7.3.2 综合类报告的格式,可参照附录 C.1 的规定。综合报告应包括: a) 封面:报告名称、编号、检测机构名称、发出日期以及计量认证标识、检测专用章、骑缝专用章等标识; b) 说明页:主要由注意事项、声明和通讯方式组成; c) 审批页:包括编写人、参加人员、项目负责、技术负责、主要负责人等; d) 报告正文:工程概况、检测缘由及目的、检测依据、检测项目及数量、检测方法、检测所有主要仪器设备、检测结果及分析、检测结论等; e) 附件页、附加说明、图表、图片等相关资料。 7.3.3 表格式报告的格式宜符合本规范附录 C.2 的规定。

25、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a) 报告名称、报告的唯一性标识和每页及总页数的标识以及计量认证标识、检测专用章等标识; b) 委托方名称、工程名称、工程部位; c) 样品名称、接收日期、编号、规格、代表数量及其他必要信息; d) 检测日期及报告日期; e) 检测依据; f) 检测项目及检测方法; g) 检测数据及结论; h) 检测人员、审核人员及批准人员(或授权签字人)签字; i) 检测机构的名称、地址及通讯信息; j) 其它必要的信息。 7.3.4 当需要对检测结果做出说明时,检测报告中还应给出必要的信息,可能包括: a) 对检测方法的偏离、增添或删减,以及特定检测条件的信息; b) 对结果报告符合或

26、不符合规范的说明; c) 适用时,提供检测结果不确定度的声明; d) 对所采用的任何非标准方法的明确说明。 7.3.5 检测报告的结论应按标准或合同要求给出,报告结论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凡有相应标准规定的,应以相应标准为依据,结论应明确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b) 凡设计文件对指标有规定的,应以设计指标为依据,结论应明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DB21/T 24422015 8 c) 凡需要通过统计分析才能给出结论的,应仅给出单次检测的结果,不做结论。是否合格应由委托单位根据样品批的总体检测结果统计分析后自己做出, 除非该数据已经足以判断样品批所代表的产品是不合格的。 7.3.6 检测报告的编制、

27、审核、签发: a) 检测报告编制应结论准确、客观公正、信息齐全、用词规范、文字简练; b) 检测报告由检测人员签字或签字与盖检测员章并用,检测人员应对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c) 检测机构应规定各检测项目的报告审核人员,审核人员应对报告准确性、规范性负责; d) 检测报告由检测机构的授权签字人批准,批准人对检测报告负责; e) 检测报告应加盖质量检测资质章、检测单位公章或检测专用章,多页检测报告应加盖骑缝章。 7.3.7 检测报告中含分包结果的,应予清晰标明。 7.3.8 检测报告的编号应按年度分类顺序编号,其编号应连续,不得重复和空号。 7.3.9 修改已发出的检测报告,必须作出书面

28、声明,并以检测数据修改单或重新发放检测报告的方式进行。检测机构应将修改原因及修改过程记录与原报告一起保存。 8 见证管理 8.1 见证人员应由具有检测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8.2 见证检测的检测项目,应在见证人员的见证下取样。 8.3 见证人员对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全过程进行见证并填写见证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 a) 检测机构名称、检测内容、部位及数量; b) 检测日期、检测开始、结束时间及检测期间天气情况; c) 检测人员姓名及证书编号; d) 主要检测设备的种类、数量及编号; e) 检测中异常情况的描述记录; f) 现场工程检测的影像资料; g) 见证人员、检测人员签名。 8.4 检测

29、机构接收试样时应核实见证人员及见证记录。见证人员应核查见证检测的检测项目、数量和比例是否满足有关规定。 9 样品管理 9.1 检测机构在接收样品时,应对样品进行必要的技术性检查,记录样品状态。 9.2 检测机构应对样品进行唯一性编号,并在样品保管、流转处置和检测过程中保持不变。样品在检测过程中还应有相应的状态标识(待检、在检、检毕、留样)。 9.3 样品流转过程中应注意使用、安全、保密、贮存等要求。 9.4 样品的贮存有条件应符合标准的要求,必要时应设置贮存环境的监控设施。 DB21/T 24422015 9 9.5 检测机构应按检测标准要求的温湿度、时间等条件制备样品。 9.6 检测完成后,

30、委托人对样品处置无要求的,可按检测机构的规定自行处理。委托人对样品处置有要求的,按双方约定执行。 10 档案管理 10.1 检测机构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 10.2 检测机构应建立检测资料档案室,档案室的条件应能满足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的长期存放。 10.3 检测资料档案应包含检测委托合同、委托单、检测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和检测台账、检测结果不合格项目台账、检测设备档案、检测方案、其他与检测相关的重要文件等。 10.4 检测档案可用纸质文件或电子文件,电子文件应与相应的纸质文件材料一并归档保存。 10.5 保存期限应符合工程档案保存期限的要求,并不得少于 5 年。 10.6 涉

31、密工程质量检测与试验资料管理,应符合国家和委托单位的保密规定。 A DB21/T 24422015 10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检测机构检测项目及检测设备配备表 表A.1 甲级检测机构检测设备配备表 类别类别 主要检测项目及参数主要检测项目及参数 主要检测设备名称主要检测设备名称 (一)土工指标检测(一)土工指标检测 11 项项 含水率、比重、密度、颗粒级配、相对密度、击实 、三轴压缩强度、渗透系数、固结、休止角、有机质 天平、烘箱、比重瓶、环刀、土壤筛、台称、击实仪、渗透仪、固结仪、休止角测定仪、机械振动台、相对密度仪、三轴仪、分析天平 (二)岩石(体)指标检测(二)岩石(体)指标检测

32、 8 项项 密度、含水率、饱和与天然抗压强度、抗剪强度、弹性模量、岩石(体)声波速度、变形模量、抗拉强度 干燥箱、压力试验机、静态电阻应变仪、千分表、天平、烘箱、非金属超声波检测分析仪 (三)基础处理工程检测(三)基础处理工程检测 7项项 原位密度、标准贯入、地基承载力、桩承载力、桩(墙)身结构完整性、锚索(杆)拉拔试验、压(注)水试验 千斤顶、静载荷测试分析仪、精密压力表、反力架、桩身完整性检测仪、锚杆综合参数测试测定仪、电测水位计 岩土 工程类 (四)土工合成材料检测(四)土工合成材料检测 11 项项 单位面积质量、厚度、拉伸强度、撕裂强度、顶破强度、落锥贯入度、伸长率、等效孔径、渗透系数

33、、耐静水压、老化特性 电子天平、测厚仪、土工合成材料耐静水压试验仪、微机控制电子万能材料试验机、老化试验箱 (一)水泥(一)水泥 8 项项 细度、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胶砂流动度、胶砂强度、比表面积、烧失量 负压筛分析仪、勃氏比表面积透气仪、水泥净浆搅拌机、水泥稠度凝结时间测定仪、水泥恒温恒湿养护箱、 水泥安定性检验沸煮箱、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仪、水泥胶砂振实台、水泥压力试验机、高温炉、分析天平 (二)粉煤灰(二)粉煤灰 7项项 强度比、需水量比、细度、安定性、烧失量、三氧化硫含量、均匀性 水泥压力试验机、负压筛分析仪、天平、水泥安定性检验沸煮箱、高温炉、分析天平 (三)混凝土骨料(

34、三)混凝土骨料 13 项项 颗粒级配、含水率、含泥量、堆积密度、表观密度、针片状颗粒含量、软弱颗粒含量、压碎指标、碱活性、硫化物含量、坚固性、云母含量、超逊径 标准筛、烘箱、针片状规准仪、振筛机、电子天平、 微机控制电液伺服万能材料试验机、碱骨料试验箱、测长仪、超逊径筛 (四)混凝土(四)混凝土 18 项项 拌合物坍落度、拌合物泌水率、拌合物均匀性、拌合物含气量、温度、拌合物凝结时间、拌合物水胶比、抗压强度、抗拉强度、抗折强度、弹性模量、抗冻、抗渗、钢筋间距、钢筋保护层厚度、碳化深度、回弹值、超声波测缺 坍落度筒、混凝土含气量测定仪、万能材料试验机、贯入阻力仪、混凝土回弹仪、温度传感器、电子称

35、、动弹模量测定仪、混凝土快冻试验台、混凝土抗渗仪、钢筋定位仪、混凝土碳化深度测量仪、非金属超声波检测分析仪 (五)钢筋(五)钢筋 7 项项 抗拉强度、屈服强度、伸长率、冷弯性能、焊接性能、硬度、弯曲 万能材料试验机、冷弯试验机、电动钢筋标距仪、布氏/洛氏硬度计 混凝土工程类 (六)砂浆(六)砂浆 6 项项 砂浆稠度仪、振动台、跳桌、砂浆容量筒、DB21/T 24422015 11 类别类别 主要检测项目及参数主要检测项目及参数 主要检测设备名称主要检测设备名称 稠度、泌水率、密度、含气量、抗压强度、抗渗 万能材料试验机、天平、砂浆抗渗仪 (七)外加剂(七)外加剂 11 项项 减水率、含固量、含

36、水率、含气量、pH 值、细度、氯离子含量、硫酸钠含量、流动度、收缩率比、限制膨胀率 混凝土强制搅拌机、 分析天平、 鼓风干燥箱、混凝土含气量测定仪、酸度计、混凝土收缩膨胀仪、比长仪 (八)沥青(八)沥青 6 项项 密度、相对密度、针入度、延度、软化点、脆点 沥青延度仪、沥青针入度仪、沥青软化点测定仪、沥青脆点仪 (一)铸锻、焊接、材料质量与防腐涂层质量检测(一)铸锻、焊接、材料质量与防腐涂层质量检测 10 项项 铸锻件外部质量、铸锻件内部质量、焊缝外观质量、焊缝内部质量、金属材料力学性能试验、表面清洁度、涂料涂层质量、金属涂层质量、腐蚀测试、涂料质量测试 深度游标卡尺、超声探伤仪、焊缝检验尺、

37、万能材料试验机、便携式硬度计、涂层测厚仪、 涂层电火花检测仪、 数字式覆层测厚仪、超声波测厚仪 (二)制造安装质量检测(二)制造安装质量检测 11 项项 常规尺寸及位置检测、表面缺陷深度、温度、湿度、变形、磨损、振动频率、振幅、角度、橡胶硬度、水压试验 钢直尺、 超声测厚仪、 红外测温仪、 全站仪、数显角度测量仪、测距仪、测振仪、角度测量仪、邵氏硬度计、电动水压试验泵 金属 结构类 (三)各式启闭机与清污机检测(三)各式启闭机与清污机检测 17 项项 电气检测、启门力、闭门力、持住力、钢丝绳检测、里氏硬度、上拱度、上翘度、挠度、油液运动粘度、行程、压力、时间、表面粗糙度、整机运行性试验、负荷试

38、验、型式试验 绝缘电阻测定仪、动态应变仪、深度游标卡尺、水准仪、压力表、全站仪、里氏硬度计、表面粗糙度测量仪、运动粘度仪 (一)水力机械(一)水力机械 27 项项 流量、流速、水头、液位、漏水量、压力、压差、真空度、压力脉动、汽蚀及磨损、温度、位移与气隙、含沙量、轴功率、功率、效率、耗水率、转速、振动位移、振动速度、振动加速度、噪声、形位公差测量、粗糙度、硬度及机械测量、频谱分析、材料力学试验 流速仪、数字水位计、电测压力计、压力表、电子水准仪、数字转速表、声级计、表面粗糙仪、万能材料试验机、水压脉动监测仪、压差测试仪、泥浆含沙量测定器 机械 电气类 (二)电气设备(二)电气设备 25 项项

39、频率、电流、电压、电阻、绝缘测量、交流工频耐压、直流耐压、励磁特性、匝间绝缘试验、温升试验、变比及组别测量、相位检查、同期检查及试验、局部放电试验、密封性试验、绝缘油性能试验、变压器额定电压冲击合闸试验、导线焊接质量检验、热延伸、介质损耗测量、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热稳定与动稳定试验、开关操作机构和机械性检查、电工仪表校验、避雷器电导电流及非线性系数测量 频率计、数字万用表、绝缘电阻测试仪、CTPT 多功能检测分析仪、 直流高压发生器、匝间绝缘冲击耐压试验仪、电流互感器、励磁特性测试仪、非接触式钳形相位计、红外测温仪、全自动变化组别测试仪、相序表、变压器控制台、高压开关动特性测试仪、抗干扰介质损

40、耗自动测试仪 量测类 量测类量测类 30 项项 高程、平面位置、建筑物纵横轴线、建筑物断面几何尺寸、隐伏建筑物几何形态、结构构件几何尺寸、弧度、长度、宽度、厚度、深度、高度、坡度、平整度、水平位移、竖向位移、振动频率、加速度、速度、接缝和裂缝开度、倾斜、渗流量、扬压力、渗透压力、孔隙水压力、温度、应力、应变、地下水位、土压力 水准仪、全站仪、经纬仪、GPS、钢尺、裂缝测宽仪、压力表、无线加速度振动传感器、机械状态点检系统、差阻式仪器检测仪、应变监测仪、电测水位计、读数显微镜、渗压计、微压计、土压力计 DB21/T 24422015 12 表A.2 乙级检测机构检测设备配备表 类别类别 主要检测

41、项目及参数主要检测项目及参数 主要检测设备名称主要检测设备名称 (一)土工指标检测(一)土工指标检测 7 项项 含水率、比重、密度、颗粒级配、相对密度、击实 、渗透系数 天平、烘箱、比重瓶、环刀、土壤筛、台称、击实仪、渗透仪、相对密度仪 (二)岩石(体)指标检测(二)岩石(体)指标检测 4 项项 密度、含水率、饱和与天然抗压强度、弹性模量 干燥箱、压力试验机、静态电阻应变仪、千分表、天平、烘箱 (三)基础处理工程检测(三)基础处理工程检测 4项项 原位密度、标准贯入、地基承载力、桩承载力 千斤顶、 静载荷测试分析仪、 精密压力表、反力架、桩身完整性检测仪 岩土 工程类 (四)土工合成材料检测(

42、四)土工合成材料检测 6项项 单位面积质量、厚度、拉伸强度、撕裂强度、顶破强度、伸长率 电子天平、测厚仪、土工合成材料耐静水压试验仪、微机控制电子万能材料试验机 (一)水泥(一)水泥 6 项项 细度、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胶砂流动度、胶砂强度 负压筛分析仪、勃氏比表面积透气仪、水泥净浆搅拌机、 水泥稠度凝结时间测定仪、水泥恒温恒湿养护箱、水泥安定性检验沸煮箱、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仪、水泥胶砂振实台、水泥压力试验机、 (二)混凝土骨料(二)混凝土骨料 8 项项 颗粒级配、含水率、含泥量、堆积密度、表观密度、针片状颗粒含量、压碎指标、软弱颗粒含量 标准筛、烘箱、针片状规准仪、振筛机、电子

43、天平、微机控制电液伺服万能材料试验机 (三)混凝土(三)混凝土 10 项项 拌合物坍落度、拌合物泌水率、拌合物均匀性、拌合物含气量、温度、拌合物凝结时间、拌合物水胶比、抗压强度、抗拉强度、抗渗 坍落度筒、混凝土含气量测定仪、万能材料试验机、混凝土回弹仪、温度传感器、电子称、混凝土抗渗仪 (四)钢筋(四)钢筋 6 项项 抗拉强度、屈服强度、伸长率、冷弯性能、焊接性能、弯曲 万能材料试验机、冷弯试验机、电动钢筋标距仪 (五)砂浆(五)砂浆 5 项项 稠度、泌水率、密度、含气量、抗压强度 砂浆稠度仪、振动台、跳桌、砂浆容量筒、万能材料试验机、天平 混凝土工程类 (六)外加剂(六)外加剂 6 项项 减

44、水率、含固量、含气量、pH 值、细度、流动度 混凝土强制搅拌机、分析天平(0.01mg) 、鼓风干燥箱、混凝土含气量测定仪、酸度计、分析天平 (一)铸锻、焊接、材料质量与防腐涂层质量检测(一)铸锻、焊接、材料质量与防腐涂层质量检测 5项项 铸锻件外部质量、 焊缝外观质量、 二类焊缝内部质量、 表面清洁度、涂料涂层质量 深度游标卡尺、 超声探伤仪、 焊缝检验尺、涂层测厚仪、涂层电火花检测仪 (二)制造安装质量检测制造安装质量检测 6 项项 常规尺寸及位置检测、表面缺陷深度、温度、湿度、角度、水压试验 钢直尺、超声测厚仪、测温仪、全站仪、数显角度测量仪、测距仪、电动水压试验泵 金属 结构类 (三)

45、各式启闭机与清污机检测各式启闭机与清污机检测 8 项项 钢丝绳检测、里氏硬度、主梁上拱度、上翘度、挠度、行程、压力、时间 绝缘电阻测定仪、动态应变仪、深度游标卡尺、水准仪、压力表、全站仪、里氏硬度计 机械 (一)水力机械水力机械(一)水力机械水力机械 14 项项 流速仪、数字水位计、电测压力计、压力DB21/T 24422015 13 类别类别 主要检测项目及参数主要检测项目及参数 主要检测设备名称主要检测设备名称 电气类 流量、流速、水头、液位、漏水量、压力、汽蚀及磨损、含沙量、功率、效率、转速、噪声、粗糙度、材料力学试验 (二)电气设备(二)电气设备 12 项项 频率、电流、电压、电阻、绝

46、缘测量、励磁特性、温升试验、变比及组别测量、相位检查、同期检查及试验、变压器额定电压冲击合闸试验、开关操作机构和机械性检查 表、电子水准仪、数字转速表、声级计、表面粗糙仪、万能材料试验机、频率计、数字万用表、 绝缘电阻测试仪、 电流互感器、 励磁特性测试仪、 非接触式钳形相位计、 红外测温仪、 全自动变化组别测试仪、相序表、 变压器控制台、 高压开关动特性测试仪 量测类 量测类量测类 22 项项 高程、平面位置、建筑物纵横轴线、建筑物断面几何尺寸、结构构件几何尺寸、长度、宽度、厚度、深度、高度、坡度、平整度、水平位移、竖向位移、接缝和裂缝开度、渗流量、扬压力、渗透压力、孔隙水压力、应力、应变、

47、地下水位 水准仪、全站仪、钢尺、裂缝测宽仪、压力表、差阻式仪器检测仪、应变监测仪、电测水位计、读数显微镜、渗压计、微压计 表A.3 仅做首次使用前检定或校准的检测设备 钢卷尺、寒暑表、低准确度玻璃量器、普通水银温度计、水平尺、环刀、金属容量筒、雷氏夹膨胀值测定仪、沸煮箱、针片状规准仪、折弯试验机、振筛机、砂浆搅拌机、混凝土搅拌机、压碎指标值测定仪、砂浆分层度仪、坍落度筒、弯芯、反复弯曲试验机 DB21/T 24422015 14 A B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检测合同 B.1 检测合同的主要内容 B.1.1 检测合同可包括检测合同、检测委托单、检测协议书等委托文件。 B.1.2 检测合同

48、应明确如下主要内容: 1.合同委托双方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工程概况; 3.检测项目; 4.检测标准,并附标准名称表; 5.检测费用与支付方式; 1)确定各检测项目单价清单,并附表; 2)明确结算付款方式; 3)规定检测项目费用有异议时的解决方式。 6.检测报告的交付; 1)乙方交付检测报告时间的约定,各项目应附表,检测报告份数; 2)双方约定检测报告交付方式。 7.检测样品的取样、制样、包装、运输; 1)双方约定检测试件的交付方式, 双方的工作内容及责任。 乙方按有关规定对检测后的试件进行留样及特殊要求。有特殊要求的应在合同中说明; 2)检测样品运输费用的承担。 8.甲方的

49、权利义务; 9.乙方的权利义务; 10.对检测结论异议的处理。甲方对检测结论有异议的,可由双方共同认可的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论与原检测结论相同,由甲方支付复检费用;反之,则由乙方承担复检费用。若对复检结论仍有异议的,可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专家论证解决; 11.违约责任; 12.其他约定事项; 13.争议的解决方式; 14.合同生效、双方签约及双方基本信息; 15.其他事项。 DB21/T 24422015 15 B.2 检测委托单 序号 编号 检测委托单名称 1 WT-01 水泥检测委托单 2 WT-02 细骨料检测委托单 3 WT-03 粗骨料检测委托单 4 WT-04 粉煤灰检测委托单 5

50、WT-05 硅灰检测委托单 6 WT-06 速凝剂检测委托单 7 WT-07 混凝土外加剂检测委托单 8 WT-08 水检测委托单 9 WT-09 橡胶止水带检测委托单 10 WT-10 橡胶密封圈检测委托单 11 WT-11 沥青检测委托单 12 WT-12 钢筋检测委托单 13 WT-13 钢筋焊接检测委托单 14 WT-14 钢筋机械连接检测委托单 15 WT-15 钢板检测委托单 16 WT-16 钢板焊缝检测委托单 17 WT-17 预应力钢丝检测委托单 18 WT-18 预应力钢丝接头检测委托单 19 WT-19 预应力钢丝锚固块检测委托单 20 WT-20 石笼网检测委托单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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