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股权激励协议书为了体现公司理念,建立科学的企业管理机制,有效激发员工的创业热情,不断提升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经公司股东会研究决定,现对公司创业伙伴进行干股激励与期权计划,并以此作为今后行权的合法书面依据。 一、干股的激励标准与期权的授权计划 1. 公司赠送纯利润总额的 %中的 万元分红股权作为激励标准,以此获得每年公司年税后利润(不含政府补贴和关联公司转移利润)的分红收益,自 年 月 日起至公司股份制改造完成日为截止日。原则上干股激励部分收益累积后作为今后个人入股资金,暂时不进行现金分配,在期权行权时一次性以税后现金分红形式进行购买股份,多退少补 2. 公司授予个人干股,在未行权前股权仍
2、属原股东所有,授予对象只享有干股分红的收益权本次确定期权计划的期权数量为 万股,每股为人民币 元整。二、干股的激励核算办法与期权的行权方式 1. 年终纯利润总额的 %中的税后利润,公司财务必须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向管理层透明与公开,并指定主要管理人员参与监督。每年税后利润暂以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2. 分红股权在公司改制时进行,并一次性行权,如辞职、违纪公司制度开除,公司按个人所持分红股权的累积不予支付其本人。 3. 分红股权转股手续,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时的增资或引入战略投资者,则公司在保证其本人现有期权数量的基础上,有权对公司股权进行重组,以便保证公司合理组建。三、战略投资授予对象及条件 1.
3、分红股权激励及期权授予对象经管会提名、股东会批准的核心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的骨干员工; 2. 本方案只作为公司内部人员的首次激励计划; 3. 授予对象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公司制度,同时愿意接受本方案有关规定。 四、 基于分红股权激励与期权计划的性质,受益员工必须承诺并保证: 1. 承诺绝对不直接或间接拥有管理、经营、控制与本公司所从事业务相类似或相竞争的业务; 2. 保证有关投入公司的资产(包括技术等无形资产)不存在任何类型或性质的抵押、质押、债务或其它形式的第三方权利; 3. 保证不存在任何未经披露与任何第三方合作投资情形,也未为投资之目的充当任何第三方受托人或代理人
4、; 4. 为确保公司上市后的持续经营,本人保证在公司上市的 年内不离职,并保证在离职后 年内不从事与本人在 (公司名)工作期间完全相同的业务经营活动,无论何时也不泄露原掌握的商业秘密; 5. 本人同意无论何种原因在公司离职,所持分红股权激励收益不予支付,原授予的分红股权激励收益由于本人离职自动终止,期权计划同时取消; 6. 在公司如有违法行为被公司开除,本人承诺放弃公司给予的所有分红股权激励所产生的一切收益; 7. 任职期间,本人保证维护企业正当权益,如存在职务侵占、受贿、从事与本企业(包括分支机构)经营范围相同的经营活动、泄露商业秘密的行为的,本人愿意支付 倍于实际损失的违约金,同时愿意接受
5、公司对于本人的行政处罚甚至开除处理; 8. 本人保证所持分红股权不存在出售、相互或向第三方转让、对外担保、质押或设置其它第三方权利等行为,否则,本人愿意由公司无条件无偿收回。本人保证不向第三方透露公司对本人激励的任何情况。 五、 股东权益 1. 公司根据其投资企业实际盈利情况确定分红,若公司分红用于转增资本,视同其实际出资,其相关税费由股东自己承担。 2. 今后如因上市股权增发需要,公司有权对股权进行整合,具体股权整合方案届时协商确定。 六、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协议,否则必须承担由此造成其它方损失。若因一方违反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其他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七、不可抗力 因不能预见且发生后果不能防止或不可避免不可抗力,造成一方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可以免于承担其他方损失赔偿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其他方,并出示有效证明文件。 八、其他 1. 本协议变更、修改或补充,必须由各方共同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 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友好协商决定,或以书面形式加以补充。若因协议履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3. 考虑到上市的有关要求,本协议正本一份,用于公司备案授予对象保留一份副本。 4. 协议自协议各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