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纠错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督促工作失误、不足及时得到纠正,提高工作质量,特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填写要求
第三条 在工作日志本之外,建立工作纠错本,两者互相独立。
第四条 原则上,在填写工作日志对当日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时,应同时对当日工作失误、不足等进行总结,填写在纠错本上。
第五条 纠错本填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自身在日常工作中经常出现的问题、工作失误、工作经验教训、后期改进措施、改进效果跟踪等。
第六条 在填写纠错本时,应对出现的问题、失误、不足等进行逐条分析,填写后期改进措施,并每半个月对前期问题的改进情况进行自我检查,填写改进效果。(在填写措施后应适当空行,以便填写改进效果)。
第三章 查阅与指导
第七条 为指导工作失误的及时、准确纠正,纠错本实行逐级查阅指导。部门领导对本部门员工纠错本填写情况、改进情况进行查阅、指导;公司领导对分管部门的中层干部执行周(每周一对上一周)查阅、指导;董事长、总经理对公司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执行月(每月10号前对上月)查阅、指导。
第八条 其他查阅权限:董事长、总经理可以查阅所有纠错本;副总经理可以查阅其分管部门所有纠错本;直线上级可以查阅下属纠错本。非授权情况下,其他人员不应随意翻阅他人纠错本。
第九条 纠错本是员工本人对自身工作失误、不足的总结分析,各级人员在查阅时应认真对待,如发现问题,应慎重选择交流方式,及时沟通,辅导其工作正确开展。除对纠错本填写的统一要求及其他特殊情况外,不应在公开场合对填写者进行批评教育。
第四章 考核
第十条 纠错本旨在督促工作失误、不足等得到及时纠正,应认真填写。如发现应付差事、敷衍等行为,将对责任人、责任部门分别进行1%-5%工资、1-5分的考核。
第十一条 除工作指导外,任何人不应随意评论他人纠错本填写内容。如发现有人恶意评论他人工作失误,经查实,将视情节严重对责任人进行5%-10%工资的考核。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此办法解释权归企管部。
第十三条 此办法自2010年6月起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