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管理标准标准编号: * 第 * 版 签发:* 员工违反能源环保管理处理实施细则类别序号条目处理细则 下列情况,直接责任者给予处罚,造成后果的,责任单位按照公司能源监测标准BGFS-14-03-B01予以处理。减发(元/次)警告(3次/年)记过(3次/年)能源设施管理1未经供电部门同意、能源环保部确认,在220kv高压线路垂直距离15米内使用具有升降功能的机械,未造成后果的10002经指出仍拒绝执行能源管理部门确定的能介管理分工界面5003未经书面确认和核准,擅自同意施工动土、挖掘、破凿、打桩、钻探等作业500用能管理1未经书面用能申请,私接用能管线,擅自向其它单位转供能源50
2、02未经能源管理部门批准,擅自使用消防栓水源,生活水用于道路洒水、降尘、降温、地坪冲洗5003拒绝执行能源调度指令(无后果的)1000下列情况,直接责任者给予处罚,形成环境事件的,管理责任者按照公司环保问责和绩效综合评价管理办法(BGFS-15-01-B01)给予问责处罚。减发(元/次)警告(3次/年)记过(3次以上/年)环境污染管理1拒绝接受环保厂容监察;发生公司D类环保事故,承担部分管理、技术、操作、检修等责任的相关人员30002未按规定流程或制度要求,擅自指挥、安排环保设备停机、未落实检修期间环保措施、未按规定流程进行废物排放申请等,造成环境影响或社会影响。20003与环保密切相关岗位(生产、检修、点检、项目),履职能力欠缺、责任心不够,造成污染物异常排放、环境污染或造成一定社会影响。2000厂容厂貌管理1乱扔垃圾杂物,指挥或安排乱倒、乱堆工业垃圾、乱扔设备包装箱等;损坏绿化,每平方米(草坪、灌木等)或每棵树(绿化赔偿费另计);在树木、房屋、支架上晾晒衣物或拉绳挂物。500 本细则与员工奖惩管理办法(文件编号:)配套使用。拟稿:x 2015年6月12日审核: 2015年 6月12日 共3页第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