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装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营造企业文化氛围,实现规范化管理,制定本规定,希望全体员工共同遵守。第二条 职员着装、挂工牌管理办法:(1) 员工上班,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新员工入职,试岗期结束,方可配备工装,如有特殊情况需在试岗期期间着工装的,可提前发放,新员工入职15天后方发放工牌。(2) 公司员工衣着应当符合企业形象及部门工作性质,原则上员工穿着及修饰应稳重大方、整齐清爽、干净利落,衣着要求得体、协调、整洁、悦目,上衣、裤子等最好相配,衣着平整,符合时节。(3) 员工在上班时间内须穿工装。(4) 男员工着装要求:上班需穿公司工装上班,长袖衬衫要塞在裤腰内,袖子最好不要
2、卷起;工装需保持整洁干净,保证及时换洗,无异味,无污迹;不得穿背心、拖鞋上班;(5) 女员工着装要求:上班穿着公司配发的制服,宜画淡妆,勿戴过多饰品,裙装应配过膝长袜;领口过低,过短的衣服不宜穿着,不得穿奇装异服、吊带装、低胸衫、短裤、凉拖。(6) 所有员工上班都必须戴挂工牌。员工有保管工牌的权利,丢失或损坏按工本费照价赔偿.(7) 所有员工大型集会或有关活动按通知要求着装。第三条 工作服应保持清洁,有损坏时,应及时修补,如损坏严重,则员工必须自己付钱重新订做。员工不得随意改动工作服的样式,不得穿着跟工作服颜色相同或式样不同的服装。第四条 工装的领取和回收工装领取:员工领取工服一律填写工服申领表,由人事行政办公室统一管理。工装按季节发放,工装板式工装回收:(1)员工调动,需要重新订做服装所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原服装退回公司; (2)员工离职,工装需要退回公司,重复使用;第五条 服装损耗时的处理办法(1)员工要爱护、妥善保管好工作服并保持整洁。(2)在公司更换工装周期内,凡因员工个人保管或使用不善,导致工作服污染严重或破损需更换的要及时到人事行政办公室办理补领手续,但要支付相应的服装成本费同时将受污染或破损的工作服交回公司。 第四条 负责 本办法由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修改。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珠海淡水源集团投资管理优先公司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