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银行理财业务专用POS操作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银行(以下简称“我行”)服务水平和效率,为他行客户购买我行理资产品提供便利,依据有关《**银行理财业务管理办法》、《**银行理财业务操作规程》等有关规章制度,拟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 本操作规程所述理财业务专用POS(以下简称“理财POS”),是指他行借记卡客户通过我行POS机划卡实现资金划转的业务。
第二章 业务处理
第三条 支行业务受理
客户持他行卡来柜台办理理财业务,首先按要求填写我行购买理资产品的有关认购资料文件资料。网点理财业务受理岗需审核资料文件资料填写的是否符合规定,并核实客户提供的有关身份证件是否真实有效。
第四条 理财POS的操作
(一)网点理财业务受理岗按我行理财POS有关要求,使用理财POS机刷卡为客户办理转账手续。理财POS刷卡交易成功后,打印两联理财POS小票,受理岗审核无误后交客户签字确认。
(二)网点理财业务受理岗核对客户签字无误后,一联理财POS小票作为客户回单,另一联将已刷他行卡卡号填写完整并加盖个人名章后连同客户的他行卡、认购资料文件资料交主管、结算副行长审核。
(三)主管、结算副行长需要对理财POS小票的刷卡卡号、金额进行复核,无误后签章确认,金额超过200万元(含)的需支行行长签字。
(四)网点理财业务受理岗每天应对POS交易进行结算,并将打印的POS结算汇总单与当天的刷卡明细进行核对,主管进行复核,无误后将结算汇总单作附件放入当天传票中。
(五)涉及理财POS交易的小票,均需复印后粘贴于该复印件上,加盖“附件”章作当天业务传票附件。
第五条 柜台业务处理
(一)网点理财业务受理岗需要按理财POS小票金额,通过“POS刷卡手工入账”交易将客户认购金额记入客户在我行开立的银行卡内。该入账交易需经主管授权,金额超过100万元(含)以上需结算副行长授权。
会计分录为:
借:1680010605 汇差资金划拨(理财POS)
贷:0090*040403 银联标准卡存款
(二)受理岗打印两联储蓄存款凭条交客户签字确认。加盖“清讫章”、“个人名章”后,一联入当天业务传票,另一联作客户回单;同时打印一联特种转账借方传票加盖“清讫章”和“个人名章”入当天业务传票。
(三)网点理财业务受理岗通过综合理财平台系统的“购买”交易办理理资产品认购手续。详细操作参照《**银行理财业务操作规程》。
第六条 当天业务冲销
(一)对已经入账成功的理财POS刷卡费用,可以通过“POS刷卡手工入账冲销”交易进行冲销。
会计分录为:
借:1680010605 汇差资金划拨(理财POS)(红字)
贷:0090*040403 银联标准卡存款(红字)
(二)理财POS刷卡手工入账冲销后,需按系统提示在原入账凭证上打印“已冲销”字样,同时打印特种转账借、贷方传票各一联,加盖“清讫章”和“个人名章”作当天业务传票。
(三)我行核心系统冲销后,理财POS执行“消费撤销”交易,依据有关POS手册将原刷卡交易撤销,资金返还到客户原他行借记卡内。需要POS机撤销原有交易时,主管必须使用POS秘密码授权。POS秘密码必须由主管掌握,用于POS撤销的授权,输入密码时要进行必要的遮挡。交易成功后,打印两联理财POS小票,受理岗审核无误后交客户签字确认。一联作为客户回单,另一联加盖经办、主管名章后作附件入当天业务传票。
(四)理资产品认购成功的,必须通过综合理财平台系统进行“交易撤单”,确认撤销认购金额成功后,再做核心系统的“POS刷卡手工入账冲销”。
(五)该交易需主管授权,超过100万元(含)以上需结算副行长授权。冲销业务需结算副行长签字审核。
第七条 结算运行部业务处理
(一) 每天资金清算
待T+1银联清算后,清算资金自动入汇差资金划拨(理财POS),该账户结平。
会计分录为:
借:1003010001 存放中央银行一般筹备金
贷:1680010605 汇差资金划拨(理财POS)
(二) 手续费清算
我行需要为理财POS受理他行卡交易支付手续费,理财专用商户采取周期计费,每月10日结算手续费支出,需要结算运行部凭当天的大小额来账填写借、贷方传票记账。
会计分录为:
借:1684210503 理财POS手续费支出
贷:1680010605 汇差资金划拨(理财POS)
如遇每月10日POS未发生刷卡业务或刷卡金额不足以支付手续费金额时,中国银联将从我行清算资金中扣除手续费,并造成“汇差资金划拨(银联)30010602”借方挂账。需要结算运行部凭当天的大小额来账填写转账借、贷方传票记账。
会计分录为:
借:1684210503 理财POS手续费支出
贷:1680010602 汇差资金划拨(银联)
(三)对账
结算运行部每天应通过“过渡账户与POS刷卡记录对账”交易对比POS入账的前置流水和银联返回的流水,对账不符时要依据有关清单了解对账不符原因,并进行账务调整。
第三章 附 则
第八条 本操作规程由**银行总行负责拟定、修改,并由总行理财事业部负责说明
第九条 本操作规程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商业银行理财POS操作规程(试行)》(**银发【*】484)同时废止。
( 此页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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