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浅说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与法律责任2003-10-21 10:03:48 建筑消防设施系统存在着自然老化、使用性和耗用性老化,产品的可靠性、稳定性等性能较差进而会造成消防设施瘫痪或关闭。完善的设计、良好的施工质量和科学的技术检测,仅可以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系统进入良好的初始运行状态,并不能确保系统始终完好如初。特别是一些新建、扩建、改建单位,单纯性地为了过验收关而配备消防设施,一旦通过验收,就出现了无人管理的情况。因此,为了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的使用维护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提高建筑物的防御火灾能力,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就显得非常必要和十分重要的。加强建筑
2、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是确保该系统长期保持正常运行状态,持久有效地发挥其作用的保证,建筑物的产权单位和日常使用单位,以及专门从事建筑消防设施维护及物业管理单位应本着为国家和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负责,常备不懈地做好建筑消防设施维护工作,为了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的使用维护管理工作,江苏省公安厅于1999年3月13日以苏公厅1997117号江苏省建筑消防设施使用维护管理规定专门行文,就这方面的工作作了明确要求。消防设施完好率的高低与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工作密不可分。因此,要提高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以笔者认为主要须做好以下工作:1、建筑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应由建筑产权单位负责,
3、当建筑使用权全部或局部转让时,应由建筑产权单位向该建筑使用单位明确建筑消防设施日常管理责任。2、设置消防控制中心的,其消防控制中心的操作、监视、管理要由具备较高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的专人负责。建筑使用单位消防设施管理人员需经消防培训合格发证后,持证上岗。3、建筑消防设施使用单位应依据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建立健全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及维修保养办法和各项工作制度,以保证消防设施长期处于可靠、准确、灵敏的运行状态。4、建筑物的使用管理者应与经省级以上消防监督机构审查、批准的具备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资格的企业签定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修保养合同,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5、建筑消防设施使用单
4、位应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进行日检、月检、季检、年检,并且每年必须委托专门从事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的中介机构进行一次认定性检测。6、对自检和认定性检测中所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该建筑物的拥有者或使用单位必须予以解决和整改,单位法人代表或行政负责人对此负法律责任。7、建筑消防设施使用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有关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建筑消防设施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和从事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业务的单位在做好各自工作的同时,还须承担各自的法律的责任:1、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违反本法的规定,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其直
5、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处警告。2、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单位,违反国家消防安全技术规定进行维修保养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罚款。3、“公安部30号令”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可以对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员、主管人员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对拒不改正或限期不改的,责令停工,已完成的不得验收交付使用;已取得维修保养资质的,由省级以上公安消防部门撤销其证书:(1)未取得资质证书和年度复验的;(2)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弄虚作假,质量低劣的。4、对建筑消防设施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不按规定自检和不按规定时限聘请消防设施中介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由消防监督部门予以处罚。由于逾期未对消防设施检测而导致消防设施火灾时失效的,依法追究单位法人代表或行政负责人的法律责任。作为担负消防执法的主体部门,在平时加强对设有建筑消防设施单位检查的同时,一要做好建筑消防设施使用单位管理人员的培训,使他们做到持证上岗,熟练掌握操作要领;二要加强宣传力度;三要加大处罚力度,对擅自关闭消防设施的单位将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