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银行综合柜员禁令
一、重要物品保管、使用方面,不得存在以下行为:
(一) 违反领用、登记、交接、作废、销毁制度,将本人保管的业务印章、个人名章、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密码
(或操作口令)等重要物品交给他人保管、使用,或使用他人保管的重要物品。
(二) 预先在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上加盖会计业务印章。
(三) 在未签退系统、未妥善保管好现金、印章等重要物品等的情况下离柜/岗(在营业场所内且在本人视线范围内除
外);
(四) 单人保管公共库款箱、公用保险柜,单人同时保管自助存取款机的钥匙和密码。
(五) 午休及营业终了,不按规定将重要物品入库(或保险箱)保管。
二、办理柜台业务方面,不得存在以下行为:
(一) 违反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进行业务操作。
(二) 柜员办理本人(含亲属)业务。
(三) 不核对预留印鉴或支付密码办理业务。
(四) 代客户申请、购买、签收、保管重要空白凭证和支付设备(如网银U盾、密码信封、支付密码器等),代客户申请、启用、操作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业务,代客户签名、设置/重置/输入密码。
(五) 代客户保管客户存单、卡、折、有价单证、票据、印鉴卡、身份证件等重要物品(在经有权人批准、客户授权且不涉及客户保密信息的情况下,为残障人士等特殊客户提供柜台延伸上门服务的除外)。
(六) 借银行名义私自代客户理财。
(七) 不按规定进行自助存取款机清机加钞、日常维护、测试检查等操作管理。
(八) 营运主管对干预授权工作的行为不抵制,或对柜员违规操作行为不制止、不纠正,或授意、指使、强令柜台人员违规操作。
(九) 柜员对明知是违规办理的业务不抵制、不报告。
(十) 单人值守现金区。
三、办理开户、变更、挂失等业务方面,不得存在以下行为:
(一) 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
(二) 受理企业账户开户、更换或挂失补办印鉴、法定代表人变更时,不核对企业证明文件原件,不核查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经办人身份。
(三) 受理个人账户开户(卡)申请或开通网银时,不按规定核实申请人意愿和身份信息。
四、银行账户管理方面,不得存在以下行为:(一)获取客户密码,泄露、擅自修改客户信息。
(二) 利用客户账户过渡本人资金。
(三) 通过本人、他人账户归集、过渡银行和客户资金、套取现金。
(四) 违规使用内部账户为客户办理支付结算业务。
(五) 空存、空取资金。
(六) 违规出具或出具虚假票据、存单、资信证明、对账单、回单、存款证明等。
五、 业务授权方面,不得存在以下行为:
不确认客户真实意愿授权、不审核凭证授权、不核实业务授权或超权限授权。
六、 内部管理方面,不得存在以下行为:
柜员不按规定执行中午和营业终了轧库制度;营运主管不按规定履行检查职责。
七、 保密制度执行方面,不得存在以下行为:
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国家秘密、本行商业秘密、客户信息、反洗钱保密信息等需要保密的信息。
八、 报告制度执行方面,不得存在以下行为:隐瞒不报业务差错、责任事故和风险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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