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业集团高管强制休假管理办法1、目的为促进管理层人才梯队的搭建,检验各公司高管在任期间的工作成果,降低管理风险,同时为高管提供学习充电及享受休假机会,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在同一公司工作满两年的物业集团高管,包含物业集团管理层、分公司第一负责人。3、定义强制休假:是指高管在指定时间内休假,休假期间不再履行一切工作职责,将工作全权交给 B 角处理。4、主要内容4.1 时间要求休假时间一般为一个月,具体时间长度结合实际情况有适当调整。4.2 休假期间要求4.2.1 高管休假期间,办公系统(包含 EIP、A8、邮件等)全部授权给分公司 B 角,一切工作事务均由 B 角受理,休假高管的相关账
2、号全部停用。4.2.2 高管休假期间,原则上不得接听与工作相关的电话,除非发生重大紧急事项。4.2.3 高管休假期间,薪酬福利待遇按照正常出勤发放。4.2.4 高管休假期间,物业集团将给予 5000 元的学习经费,由物业集团行政及人力资源部结合高管自身需求安排学习项目,高管在学习完毕后向物业集团管理层汇报学习成果。4.3 休假流程符合休假条件的高管提出申请,物业集团行政及人力资源部制定休假计划,报公司审批执行。5、休假过程跟踪5.1 在高管休假期间,物业集团将派出审计团队对所在公司进行审计。5.2 在高管休假期间,物业集团各职能口将给予所在公司相应的职能指导和支持。5.3 在高管休假期间,物业集团行政及人力资源部对其学习情况进行跟踪。6、结果运用6.1 检验休假高管所在公司的人才梯队的培养情况。6.2 检验休假高管在工作期间的工作情况。6.3 审计结果将运用在人员的晋升、加薪、调岗等方面。7、附则本办法由物业集团行政及人力资源部制定,其解释权归物业集团行政及人力资源部所有,该办法试行期限一年,自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