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议编号: 生猪、菜牛、菜羊、家禽购销协议甲方: 乙方: 0*年*月5 / 5生猪、菜牛、菜羊、家禽购销协议 甲方(需方): 办公地址: 邮政号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位: 乙方(供方): 办公地址: 邮政号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位: 为了促进生猪、菜牛、菜羊、家禽的商品生产,满足城乡人民生活的需要,经甲乙各方充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便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和数量.产品的名称和品种: 。 2产品的数量: 。(必须明确规定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第二条 产品的等级、质量和检疫办法 1.产品的等级和质量: (国家关于部门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标准确定产品的等级和质量
2、;国家关于部门无明文规定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2产品的检疫办法: (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有卫生检疫规定的,按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规定进行检疫;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无检疫规定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检疫办法。) 第三条 产品的价格、货款结算与奖售办法 .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内的产品,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购牌价。在协议执行期内遇有价格调整时,按新价格执行。 ()不属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的产品,收购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 2货款结算办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对村民、专业户、个体经营户采取现金结算,钱货两清。 ()对按关于规定必须采取银行结算的,按银行的统一规定办法
3、结算。 .奖售办法:第四条 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第五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协议规定收购或在协议期间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甲方如需提前收购,征得乙方同意变更协议的,甲方应给乙方提前收购货物总值的 %的补偿。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须逾期收购的,除比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饲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对通过银行结算而未按时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乙方按协议规定交货,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
4、货物总值的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六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交货或交货少于协议规定的,如甲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如数补交,并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或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的 %的违约金;如甲方不需要的,乙方应按逾期或少交部分货款总值的%偿付违约金。 2.乙方交货时间比协议规定提前,经关于部门证明理由正当的,甲方可考虑同意接收,并按协议规定付款;乙方无正当理由提前交货的,甲方有权拒收。 3.乙方交售的产品规格、卫生质量标准与协议规定不符时,甲方可以拒收。乙方如经关于部门证明确有正当理由,甲方仍然需要乙方交货的,乙方可以迟延交货,不按违约处理。第七条 不可抗力 协
5、议执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未能履行、未能完全履行或未能适当履行协议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经关于主管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协议。 第八条 协议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协议,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当事人各方达成协议。接到要求变更协议通知的一方,应在天之内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违约金、赔偿金应在关于部门确定责任后1天内(当事人有商定的,从商定)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各方各执一份(两份具备同等效力)。本协议于 在 签订;有效期限至 。 甲方(需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