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存款挂失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管理,规范xx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农村信用社)存款挂失业务操作,有效控制操作风险,保障存款客户利益,维护农村信用社资金安全,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储蓄管理条例、xx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人民币个人存款账户管理办法及有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存款挂失的业务范围包括:客户的存单、存折、银行卡、账户的密码、单位存款开户证实书、预留印鉴的印章、挂失申请书等。因遗忘、丢失、被盗、灭毁均可到我省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办理挂失。第三条 挂失分
2、为临时挂失、正式挂失两种。临时挂失,即客户以口头、电话等方式,向农村信用社任一营业网点提出(单位客户须在开户网点办理)或通过962268电话银行、网上银行、自助终端、手机银行等自助渠道办理的临时性挂失。正式挂失,即客户凭有效证件,向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提出的书面挂失。第四条 在受理挂失申请之前,账户内的存款已被他人支取的,农村信用社不负赔偿责任。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xx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及所辖成员行社。第二章 临时挂失第六条 客户可就近在我省农村信用社任一网点办理临时挂失。第七条 在柜面申请临时挂失时,客户须至少提供存款的种类、金额、户名、身份证件号码及说明挂失原因。在自助渠道申请
3、临时挂失时,客户须提供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及账户基本信息。第八条 客户必须在自办理临时挂失之日起的天内到原申请挂失网点补办正式挂失手续,逾期不补办正式挂失手续的,临时挂失自动失效。第九条 在柜面申请的临时挂失须在申请挂失的网点办理挂失撤销,客户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存款凭证。非柜面申请的临时挂失可在农村信用社任一网点办理挂失撤销。第三章 正式挂失第十条 个人账户正式挂失可以跨网点办理,但凭印鉴支取账户、单位账户、处于冻结、止付、时段证明等特殊状态下的账户,均须到开户网点办理正式挂失。第十一条 密码挂失、挂失申请书挂失、密码和存款凭证“双挂”必须本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未成年人或丧失民事
4、能力者,可由监护人代理)。第十二条 正式挂失受理按照“客户申请网点审核打印凭证”的流程办理。第十三条 客户申请。客户向网点正式挂失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一)填写一式两联的挂失申请书,包括存款人名称、卡/账号、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联系电话等内容;代理挂失时,要同时注明代理人身份证件的上述相关内容。(二)提供相关证件。个人客户须提供存款人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客户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若为代理需提供业务申请授权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非挂失印鉴的,需提供单位预留印鉴。(三)提供相关存款凭证。非凭证挂失时,需提供存折、卡、存单等相关存款凭证第十四条 网点审核。经办柜员审核内容
5、包括但不限于:(一)审核客户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齐全性,认真核对身份证件及账户的各项内容。(二)审核申请人在挂失申请书上签字的真实性、有效性。凭印鉴支取者,在挂失申请书上加盖原预留印鉴进行验印;凭密码支取者,则由客户输入密码。第十五条 打印凭证。打印挂失申请书,审核申请书要素的齐全性、正确性,将挂失申请书的一联专夹保管,留存备查;另一联加盖业务专用章后,连同手续费收据及证件交回客户,客户凭此联办理挂失后的有关手续。第十六条 客户挂失申请书挂失时,按本次申请日期自动延期,受理挂失申请书的挂失手续视同正式挂失手续。挂失受理成功后在原挂失申请书留存备查联上,红字批注“已于*年*月*日办理申请书挂失
6、”字样并由客户在挂失处理栏签字确认。第十七条 正式挂失处理的方式主要为挂失撤销(简称撤挂)、挂失凭证补发、挂失改密、挂失结清、印鉴更换等。第十八条 客户本人可以在办理了挂失申请后立即办理相应的挂失处理,如为代办,须客户本人亲自办理挂失处理。第十九条 客户须到原申请挂失的网点办理挂失处理,无印密支取账户不能跨网点挂失结清。第二十条 办理密码挂失处理时,做挂失改密,由客户设置账户新密码,但不能做挂失结清。“定期一本通”和“一卡通”必须只有一个分户的情况下才能办理挂失结清业务,否则,只能办理补发业务。第二十一条 正式挂失处理按照“网点受理中心审核打印凭证”的流程办理。第二十二条 网点受理。经办柜员审
7、核包括但不限于:(一)审核客户提供的挂失申请书所记载的内容与网点留存底联是否一致,客户身份证件是否真实、有效。(二)办理挂失处理的经办人是否为存款人本人。(三)审核客户是否在挂失处理签字栏一二联分别签字确认,网点经办柜员审核无误后提交中心审核。第二十三条 后台审核。网点受理成功后,由本人直接办理的挂失处理转入中心审核,由代理人办理的挂失处理转入成员行社运营管理部门业务处理岗审核,审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审核上传的影像与扫描清单是否一致;(二)审核经办客户头像与证件头像是否一致;(三)审核录入的信息与挂失申请书内容是否一致;(四)审核挂失申请书经办客户是否签字确认。第二十四条 打印凭证。打印
8、挂失申请书,交付新的存款介质或配款于客户,告知如找到旧介质已无效,如为密码挂失须提醒客户牢记密码。第二十五条 印鉴挂失,按照xx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客户预留印鉴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相应的业务处理。第二十六条 如确因紧急或特殊情况,客户本人不能前来办理的而必须委托他人代理的,按照xx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人民币个人存款账户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处理。第二十七条 存款人死亡后,由继承人办理挂失业务的,按照xx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人民币个人存款账户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条的规定处理。第二十八条 办理挂失业务时,系统自动登记“挂失登记簿”。第四章 挂失状态下的账务处理第二十九条 在挂失状
9、态下,可办理司法冻结或解冻,解冻后账户仍保持挂失状态。第三十条 撤挂后,原挂失的存折(单、卡)、印鉴、密码等仍继续正常使用。第三十一条 账户处于冻结、止付状态下,可以受理挂失后续处理,但不得办理挂失结清业务,处理后账户仍为冻结、止付状态。第三十二条 在密码或存款凭证单项挂失状态下,可追加双挂功能,即客户办理了密码、存款凭证其中一项挂失后,又遗失另一项的,可连续挂失,形成双挂状态。第三十三条 在挂失状态下,可办理正常的现金存入、转帐存入和批量存入业务。第三十四条 在挂失状态下,可执行客户与开户网点签订的委托代理付款业务,可办理开户网点的扣缴年费、账户管理费、打印工本费等业务。第三十五条 在挂失状
10、态下,可执行客户挂失前已经申请的自动转存、约定转存的转入和转出业务。第五章 挂失手续费第三十六条 临时挂失不收手续费。第三十七条 存单、印鉴、存折、“定期一本通”、“一卡通”的正式挂失手续费每账户/次5元。第三十八条 撤挂时,已收取的手续费一律不退。第六章 附 则第三十九条 票据挂失后,柜员须认真审核相关挂失资料及手续后,按照支付结算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有关规定办理补领及支付业务。第四十条 违反规定办理挂失业务的,一经查实,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从严从重处理,处理方式包括经济处罚、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等。第四十一条 挂失申请书第一联、客户身份证件复印件、公证书原件等挂失资料专夹保管,按会计档案的管理规定永久保管,挂失申请书第二联随当日传票管理。 第四十二条 在业务办理过程中,针对不符合规定手续,但可确认业务真实,风险可控的情形,各成员行社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不违背本办法原则和为客户服务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由省联社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