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钢材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甲方(供方): 签订地点:乙方(需方): 签订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订立以下合同,并再此确认:1. 双方已就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充分洽商,并对合同条款作出相应解释:2. 双方已完全理解本合同各项条款的含义并遵守,理解合同条款可能产生的后果。第一条 产品名称、产地、材质、规格型号、数量(吨)、含税单价(元)、合计(元):产品名称产地材质规格型号张数数量(吨)含税单价金额备注小计合计人民币大写第二条 质量要求:产品符合国家合格品质量标准,带钢厂对炉批号质保书(或复印件)。第三条 交货时间、交货方式和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1. 交
2、货时间:2. 交货方式和地点:3. 运输方式和运费承担: 第四条 计重方式:按钢厂材质单理论计重,以供方实际出库为准:第五条 验收及异议:需方应在交货地点立即组织验收,如有异议应于货到1日内书面形式提出,并封存有异议产品,供方协商解决异议处理,按所订钢厂的相关条款处理,异议索赔金额以钢厂处理为限.需方如使用异议产品或未在约定期限提出异议,视为货物符合约定。第六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表列单价不含运费,甲方在济钢订货,乙方先预付甲方货款%,预付金全款到合同生效,余款待钢厂生产完毕后通知乙方,乙方将剩余货款(网银或电汇)支付后一周内发货。第七条 违约责任:供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为基数,每逾
3、期一日向需方偿付违约金1:需方逾期支付款项的,按逾期应付款为基数,每逾期一日向供方偿付违约金,因此产生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供方货出后,需方逾期不提货,供方有权自行处理此批货物。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按下列2种方式解决:1. 提交XX仲裁委员会仲裁:2. 依法向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无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盖章生效传真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一致后,以双方确认的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甲方(供方)乙方(需方)地址:地址: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 传真:电话: 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税号: 邮政编码: 税号: 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