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花垣县职业教育资源整合方案
(讨论二稿)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湘发[2006]22号)文件精神,到2010年全省重点建设40个县级职教中心并予项目扶持。为整体推进我县职业教育发展,提升职业教育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能力,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劳动就业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力度,建立并不断完善与市场经济体制和区域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职业教育办学和管理机制,进一步构建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国民教育体系,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机构
将县内职业教育资源整合,成立县职业教育中心,主管全县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及职业技术培训等工作。中心下设职业教育部、教师培训部、劳动技术培训部、招生就业服务部、办公室等机构。
二、职业教育资源整合范围
按照“坚持政府主导、建立统筹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完善职教体系、提高整体效益”的要求,构建“大职教”格局,积极整合我县职业教育资源。以下单位教学及培训项目纳入整合范围: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县教师进修学校、湘西广播电视大学花垣县工作站、花垣县卫生学校、花垣县树亿星电脑职业技术学校、县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农业及开发等部门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培训(阳光、雨露培训项目)、各乡镇农校。
职教资源整合后,业务统一由县职教中心管理。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统一管理、协作办学、多方筹资的办学模式,实行“一个中心、多块牌子、集中办公”的运行机制。县职中心以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业务为核心层,以特色专业为纽带形成紧密层,与有关单位、行业协会、企业和科研机构合作形成松散层,开展职业技术教育工作。
三、职教中心职能
县职教中心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统筹管理各类职业教育业务,主要职能是:
1、指导各职教机构、学校专业设置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根据县人民政府制订的职业教育“十一五”发展规划,结合专业经济类型结构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要领域,合理调整和设置职业学校的专业与培训项目。负责对办学组成单位的办学指导思想,教学计划、教学过程、教学设施建设、教学质量进行检查和指导。
2、管理各类培训项目。制订并实施包括各部门主导的各级各类职业培训年度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单位、对象,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培训经费;根据培训的需要确定培训内容,制定培训标准;对培训项目全程跟踪,监督培训过程,确保培训质量。
3、组织专业教师培训。负责办学组成单位专业教师培训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规划,指导办学组成单位开展专业教师培训工作,承担县级骨干教师培训任务,制定并实施专业带头人的培养培训计划,组织教师参加上级部门安排的专业教师培训工作。
4、统筹管理实习实训工作。以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实习实训中心为主体,各种培训资源共享,统筹管理。根据县级职教中心办学组成单位的专业特色,建设若干个资源共享的专业实习实训基地,确保学生、学员的技能得到有效培养。
5、协调招生工作。根据职业教育年度招生计划,按以条件定规模的原则确定办学组成单位的年度招生规模,指导办学组成单位做好招生工作,规范我县职业教育招生秩序。
6、指导与服务就业工作。与相关用人单位建立稳定的联系,形成了毕业生、结业生稳定、有序、灵活的就业渠道网络,及时跟踪反馈毕业生信息,为毕业生、学员再就业提供服务,密切与行业、企业及人才市场的合作,积极探索职业学校和就业单位一条龙就业服务经验,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及“定单”培养的比重。
四、职教中心任务
县职教中心的主要任务是:
1、实施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为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服务,围绕国家、省、州、县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建设好技能型人才培养的专业,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能力和水平 。
2、组织实施教师进修和培训工作。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结合本县教育实际,开展教师的义务培训和专业进修工作。
3、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服务。以乡镇农校为依托,普遍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前的引导性培训,以县中等职业学校实习实训中心和各实习实训基地为依托,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职业技能水平和稳定就业的能力。
4、实施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培训工程,以乡镇农校为基础,县中等职业学校为骨干,充分发挥其它办学组成单位的专业优势,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为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培训提供师资、场地和设施,普及农业先进实用技术,提高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及劳动技能素质。
5、实施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为提高劳动者素质特别是职业能力服务。成为全县中小企业的职工培训基地,面向在职职工开展文化教育和技术培训,加快培养高级工和技师,建设学习型企业;成为社区教育基地,面向城乡各类人员,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受训人员的就业能力、工作能力、职业转换能力以及创业能力。
五、职教中心建设规划
(一)建设规模
花垣县职教中心设置化工、汽修、电子电器、电焊、机电、酒店管理与服务专业等;在校生3000人;教职工200人;占地面积309亩。划分教学区、科研活动区、生活区、生产实训区、运动区五大类。
1、教学区建培训大楼、师训大楼及图书馆。2、科研活动区建科技楼。3、生活区建生活服务用房。4、生产实训区主要建设有:生产实训用房。5、运动区域建设:(1)田径运动场(2)篮球场(3)艺体馆
(二)资金投入
1、建设校舍面积45304平方米,需资金5890万元(按1300元/m2计算)。2、运动场建设费计价698万元。3、教学设备购置580万元。上述共需投入资金8668万元。
(三)资金来源
1、争取专项及外缓资金2500万元;2、县政府统筹5000万元;3、其他资金1018万元;上述共筹集资金8668万元。
(四)建设时间
项目建设分五年实施(2009年至2013年),1、2009年计划完成项目总体建设规划及地勘。完成科技楼建设。2、2010年计划建培训大楼、师训大楼及学生宿舍楼。3、2011年建生产实训实习用房、田径运动场、师生食堂。5、2012年计划完成教学设备购置。5、2013年建图书馆和艺体馆
六、几点建议:
1:建议成立县职教中心管理委员会,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石建军同志任主任,龙银珍、麻老正、廖昭俊、贺力健、麻文权等同志任副主任,龚安波、黄智敏、刘明尧、吴吉寅、吴橝、张垣军、龙三高、杨通富、田景玲、龙宗清等同志为成员。县职教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龙宗清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2、建立职教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各项经费及时到位。
按《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湘发[2006]22号)、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展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州政发[2008]8号)等文件精神,财政应按规定预算职业教育专项经费,县市按总人口人平1元标准设立职业教育专项经费,城市教育附加30%用于职业教育,确保按规定的标准足额拨付职业教育经费;国家和省职业教育专项建设项目,凡要求配套的部分,按照项目建设的要求予以配套。
3、落实发展职业教育责任。
按《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职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的通知》(湘政办发[2009]2号)文件精神,把对职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与“两项督导评估考核”结合起来,同步进行。评估不合格的,不得评为“教育强县”。切实加强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营造职业教育发展环境,制定职业教育发展规划,保障职业教育经费投入。要明确各部门在职业教育发展中的责任,把职业教育纳入目标管理,作为对党政和部门主要领导干部进行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
4、尽快启动建设计划。
中央新增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专项经费290万于3月到县,用于县职中科技楼建设,需配套资金160万。每月3次上报工程进度。如长时间未起动建设,将影响今后其他项目申报。
200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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